3.2消费税纳税人的纳税筹划 课件(共25张PPT)《纳税筹划》同步教学(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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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消费税纳税人的纳税筹划 课件(共25张PPT)《纳税筹划》同步教学(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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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5张PPT)
第三章消费税的纳税筹划
第一节 消费税概述
3
第二节 消费税纳税人的纳税筹划
第三节 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纳税筹划
2
1
4
第四节 消费税特殊行为的纳税筹划
学习目标
1.了解消费税的基本法律制度;
2.熟悉并掌握消费税纳税筹划的基本思路;
3.掌握消费税纳税筹划的基本方法;
4.掌握消费税的征收范围、税目、税率、计税依据;
5.了解消费税纳税期限的纳税筹划;
6.掌握包装物的纳税筹划;
7.掌握烟、酒类项目的纳税筹划方法;
8.熟悉通过设立独立销售公司来降低计税依据的纳税筹划。
知识目标:
消费税的纳税筹划
学习目标
1.熟练掌握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2.能运用所学的纳税筹划方法进行实际经济业务的纳税筹划。
技能目标:
消费税的纳税筹划
企业定价中的纳税筹划
某摩托车生产企业2009年12月将200辆自产摩托车作为福利发放给企业职工。另外,当月该企业以5 000元的价格销售了500辆,以5 500元的价格销售了500辆。摩托车的生产成本为每辆4 000元,成本利润率为6%,消费税税率为10%。该企业有三种方案申报该批摩托车消费税。?
方案一:不提供该批摩托车的准确销售价格。?
方案二:准确提供该批摩托车的销售价格5 000元。?
方案三:不提供该月摩托车的销售价格。
案例导入
消费税的纳税筹划
(1) 你认为上述三种方案有区别吗??
(2) 请对上述三种方案进行对比分析。?
(3) 通过计算,你认为该摩托车生产企业应当选择哪种方案?
请思考:
消费税的纳税筹划
第二节 消费税纳税人的纳税筹划
一、 消费税纳税人的界定
(1) 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生产并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2)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受托单位和个人为代扣代缴义务人。
(4) 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进口应税消费品的报关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3)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生产并自用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第二节 消费税纳税人的纳税筹划
二、 消费税纳税人筹划的方法
1. 设立独立核算的销售机构
2. 合并企业
第三节 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纳税筹划
一、 自产自销业务的纳税筹划
(一)将不同税负应税产品的销售额和销售数量分别核算
对于这样的企业,应当严格将各类不同税负产品的销售额和销售数量分别核算。当然,要做到不同税负的产品的销售额和销售数量分别核算,企业需要在很多环节做工作,应当把销售合同文本设计、企业存货管理、财务核算等都纳入纳税筹划的过程中。
引例
解析
请看下面的案例
第三节 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纳税筹划
晓天酒业有限公司生产各类品种的酒,针对不同消费者的需求,其经营范围主要包括粮食白酒、各种药酒等。两种产品的消费税税率分别为20%、10%。2009年该酒业公司粮食白酒的销售额为400万元,销售量为10万千克,药酒销售额为600万元,销售量为8万千克,但该酒业公司没有分别核算。2010年该酒业公司的生产销售情况与上年度基本相同。目前,该公司有两套方案可供选择:?
方案一:统一核算粮食白酒和药酒的销售额;?
方案二:分别核算粮食白酒和药酒的销售额。?
从节税的角度,该酒业公司如何进行纳税筹划?
第三节 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纳税筹划
方案一:统一核算粮食白酒和药酒的销售额。在该方案下,根据现行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生产经营适用两种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未分别核算的,从高税率。该公司纳税情况计算如下:?
酒类应纳消费税=(400+600)×20%+(10+8)×1=218万元?
酒类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218×10%=21.8万元?
累计应纳税额=218+21.8=239.8万元?
方案二:分别核算粮食白酒和药酒的销售额。根据现行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生产经营适用两种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分别核算后可以适用各自的税率。在该方案下,该公司纳税情况计算如下:?
解:
第三节 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纳税筹划
粮食白酒应纳消费税=400×20%+10×1=90万元?
粮食白酒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90×10%=9万元?
药酒应纳消费税=600×10%=60万元?
药酒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60×10%=6万元?
累计应纳税额=90+9+60+6=165万元?
方案二比方案一节税=239.8-165=74.8万元
?
通过计算比较,该公司应当选择方案二,即分别核算各自的销售额对企业更有利
解:
第三节 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纳税筹划
第三节 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纳税筹划
一、 自产自销业务的纳税筹划
(二)包装物的纳税筹划
包装物是指产品生产企业用于包装其产品的各种包装容器,如箱、桶等。在一般产品销售活动中,包装物随产品销售是普遍现象,从形式上看,可以分为随产品出售但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随产品出售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出租或出借给购买方使用的包装物 几类。
引例
解析
请看下面的案例
第三节 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纳税筹划
甲公司2009年9月销售汽车轮胎20 000件,每件价值2 000元,另外,单位包装物的价值200元(上述价格都为不含增值税的价格),汽车轮胎的消费税税率为3%。现有两套方案可供选择:?
方案一:采取连同包装物一并销售的方式;?
方案二:采取收取包装物押金的方式。?
如何进行关于汽车轮胎的纳税筹划,降低消费税税负?
第三节 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纳税筹划
方案一:采取连同包装物一并销售的方式。在该方案下,由于包装物作价随同产品销售,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具体纳税情况计算如下:?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0 000×2 000×17%+20 000×200×17%=7 480 000元?
应交消费税税额= 20 000×2 000×3%+20 000×200×3%=1 320 000元?
方案二:采取收取包装物押金的方式。企业将每个轮胎的包装物单独收取押金234元,则2009年9月此项押金不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税。具体又分为两种情况:?
情况一:包装物在12个月内收回,则此项押金不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税。?
解:
第三节 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纳税筹划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0 000×2 000×17%=6 800 000元?
应交消费税税额=20 000×2 000×3%=1 200 000元?
方案二比方案一增值税销项税额减少额=7 480 000-6 800 000=680 000元?
方案二比方案一消费税减少额=1 320 000-1 200 000=120 000元?
情况二:包装物12个月内未收回。?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0 000×2 000×17%=6 800 000元?
应交消费税税额=20 000×2 000×3%=1 200 000元?
因12个月内包装物未退回,此项押金需于2010年9月补税:?
企业需补缴增值税=20 000×234÷(1+17%)×17%=680 000元?
企业需补缴消费税=20 000×234÷(1+17%)×3%=120 000元?
这样,企业将金额为68万元的增值税和12万元的消费税的纳税期限推迟了1年,充分获取了货币时间价值收益。?
因此,不论包装物是否收回,都应当选择方案二。
解:
第三节 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纳税筹划
第三节 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纳税筹划
二、 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的纳税筹划
1.
2.
3.
自行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委托加工的应
税消费品?
外购的应税
消费品?
第三节 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纳税筹划
课外思考题
例:
某卷烟企业2009年购入一批价值为4 400万元的已税烟丝,投入生产出甲类卷烟 5 000?万支,该批卷烟全部售出,销售额为10 000万元。
第三节 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纳税筹划
解:
烟企业税后利润的计算过程如下:?
应纳消费税=10 000×56%+5 000×0.003-4 400×30%=4 295万元税后利润 =(10 000-4 295-4 400)×(1-25%)=978.75万元
一般情况下,如果企业其他各种因素相同,自行加工方式的税后利润最小,其税负也最重;外购应税消费品继续加工的方式,税负次之;委托加工方式中,收回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售比委托加工后再自行加工销售的税负要低。这主要是由于三种方式的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依据不同所致。
第三节 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纳税筹划
三、 销售价格的纳税筹划
(一)
降低价格的纳税筹划
(二)
避免采用最高价格的纳税筹划?
第四节 消费税特殊行为的纳税筹划
一、 投资行为的纳税筹划
若企业希望从源头上节税,可以在作投资决策时就避开上述消费品,而选择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流转税及所得税方面有优惠措施和政策支持的产品进行投资,如高档组合音响、装饰建材等。
第四节 消费税特殊行为的纳税筹划
二、 进口商品时消费税的纳税筹划
根据《海关进出口关税与进口环节征税对照使用手册》的相关规定,海关对进口货物征收消费税。查阅《进口环节消费税税率(税额)表》,可知消费税最高可达45%的分类分项差别税率,决定了进口环节进行纳税筹划的重要性。进口应税消费品进行从价定率计算应纳税额,其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是:?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第四节 消费税特殊行为的纳税筹划
三、 出口应税消费品的纳税筹划
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纳税人出口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已经缴纳消费税的商品出口时,在出口环节可以享受退税的待遇。从纳税筹划的角度,纳税人进行国际市场开拓,也是一种重要的纳税筹划方式。
第四节 消费税特殊行为的纳税筹划
四、 以外汇结算应税消费品的纳税筹划
根据我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人民币计算销售额。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外币结算销售的,应当折算为人民币,其销售额的折算率可以选择销售额发生的当天或当月1日的外汇汇率中间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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