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国际货物运输和保险 课件(共34张PPT)《国际贸易业务操作教程》同步教学(高教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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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国际货物运输和保险 课件(共34张PPT)《国际贸易业务操作教程》同步教学(高教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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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4张PPT)
青岛碧海贸易公司2011年11月收到加拿大某公司的发盘,要求购买价值25万美元的运动服5000套,报价为每套50美元CIF魁北克,装运期为2011年12月份。收到发盘后晓玉要求按FOB青岛条件成交。学完这章你就会明白晓玉还盘的原因了。
第一节 货物的运输方式
国际货物运输方式有哪些
在国际货物运输中,涉及的运输方式很多,其中包托海洋运输、内河运输、铁路运输、航空运输、邮政运输、公路运输、管道运输、大陆桥运输以及由各种运输方式组合的国际多式联运等。进出口商应该根据经济合理的原则选择适当的运输方式。
第一节 货物的运输方式
海洋运输的特点
运量大
通过
能力大
运费
低廉
对货物
的适应性

运输的
速度慢
风险
较大
第一节 货物的运输方式
(1)四固定;
(2)船方负责配载装卸,
装卸费包含在运费中,
(3)船、货双方的权利、
义务与责任豁免,以
船方签发的提单条款
为依据。
(4)班轮承运货物的品种、
数量比较灵活,货运质
量较有保证。
班轮运输
.
租船运输没有固定的船期表,船舶经由的航线和停靠的港口也不固定。运费或租金也由双方根据租船市场行市在租船合同中加以约定。
海洋运输船舶的经营方式
租船运输
第一节 货物的运输方式
租船运输的方式
光船租船
光船租船是船舶所有人将船舶出租给承租人使用一个时期,但船舶所有人所提供的船舶是一艘空船。
定程租船
定程租船是指由船舶所有人负责提供船舶,在指定港口之间进行一个航次或数个航次,承运指定货物的租船运输。
航次期租
航次期租是以完成一个航次运输为目的,按完成航次所花的时间和约定的租金率计算租金的租船方式。
定期租船
定期租船是指由船舶所有人将船舶出租给承租人,供其使用一定时期的租船运输。
第一节 货物的运输方式
1.运输能力大
2.单车装载量大
3.车速较高
4.铁路运输受气候和自然条
件影响较小
5.可以方便地实现驮背运输、
集装箱运输及多式联运
.
1. 原始投资较大,建 设周期较长;
2. 作业环节多,货物在途中时间长;
3.铁路运输中的货损率较高;
4.不能实现“门到门”的运输,
铁路运输
缺点
优点
第一节 货物的运输方式
.
对香港地区的铁路运输,货物由内地装车至深圳中转和香港卸车交货,为两票联运,由外运公司签发"货物承运收据"。京九铁路和沪港直达通车后,内地至香港的运输更为快捷,由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系自由港。货物在内地和香港间进出,需办理进出口报关手续。
对澳门地区的铁路运输,是先将货物运抵广州南站再转船运至澳门。
铁路运输的种类
港澳地区的铁路运输
国际铁路联运
发货人由始发站托运,使用一份铁路运单,铁路方面根据运单将货物运往终点站交给收货人。在由一国铁路向另一国铁路移交货物时,不需收、发货人参加,亚欧各国按国际条约承担国际铁路联运的义务。
第一节 货物的运输方式
航空运输(air transport)是一种现代化的运输方式,它与海洋运输、铁路运输相比,具有运输速度快、货运质量高、且不受地面条件的限制等优点。因此,它最适宜运送急需物资、鲜活商品、精密仪器和贵重物品。
班机运输
集中托运
航空快递
航空运
输的方式
包机运输
联运方式
第一节 货物的运输方式
集装箱运输
集装箱运输(Container transport),是指以集装箱这种大型容器为载体,将货物集合组装成集装单元,以便在现代流通领域内运用大型装卸机械和大型载运车辆进行装卸、搬运作业和完成运输任务,从而更好地实现货物“门到门”运输的一种新型、高效率和高效益的运输方式。
第一节 货物的运输方式
按集装箱装箱方式,集装箱运输分为
整箱货和拼箱货
拼箱货(less than container load,简称LCL),是指装不满一整箱的小票货物。通常是由承运人分别揽货并在集装箱货运站或内陆站集中,而后将根据货类性质和目的地进行分类整理,把去同一目的地的两票或两票以上的货物拼装在一个集装箱内,同样要在目的地的集装箱货运站或内陆站拆箱分别交货。
整箱货
拼箱货
整箱货(full container load,简称: FCL),由发货人负责装箱、计数、积载并加铅封的货运。承运人不负责箱内的货损、货差。
LCL/FCL
LCL/FCL
FCL/LCL
FCL/LCL
第一节 货物的运输方式
LCL/LCL
LCL/LCL
FCL/FCL
FCL/FCL
整箱交
整箱接
拼箱交
拆箱接
整箱交拆箱接
拼箱交
整箱接
按集装箱货物交接方式分为
第一节 货物的运输方式



门到门(Door to Door);
门到场(Door to CY);
门到站(Door to CFS)
站到门(CFS to Door);
站到场(CFS to CY);
站到站(CFS to CFS)
按集装箱货物交接地点可分为
场到门(CY to Door);
场到场(CY to CY);
场到站(CY to CFS);
责任统一,手续简便
节省费用,降低运输成本
减少中间环节,时间缩短,运输质量提高;
“国际多式联运(International Multimodal Transtort),是指由多式联运经营人按照多式联运合同,以至少两种不同的运输方式,将货物从一国境内接受货物的地点运至另一国境内指定地点交货的运输方式。”
第一节 货物的运输方式
优点
运输组织水平提高,运输更加合理化;
可实现
门对门运输
国际多式联运包括陆空联运、海空联运、海陆联运、
陆海联运、大陆桥运输等多种方式。
目前,国际贸易中采用大陆桥运输路线的主要有西伯
利亚大陆桥、美国和加拿大大陆桥、欧亚大陆桥等。
第一节 货物的运输方式
公路货物运输(highway Cargo transportation)是以汽车为运输工具在公路上运送货物的运输方式。主要承担短途货物运输。在地势崎岖、人烟稀少、铁路和水运不发达的边远和经济落后地区,公路为主要运输方式,起着运输干线作用。
其他运输方式
第一节 货物的运输方式
邮包运输(parcel post transport)是一种简便的运输方式,具有“门到门”的特点。卖方只需按规定的时间将商品包裹送交邮局,付清邮资并取回收据,就完成了交货义务,邮件到达目的地后,收件人只可凭邮局到件通知提取。一般适合于量轻体小的货物,邮件一般不能超过20千克,长度不能超过1米。
其他运输方式
第二节 合同的运输条款
装运时间的规定
装运港(地)和目的港(地)的规定
分批与转运
滞期速遣条款
4
1
2
3
合同的运输条款
面积单位
体积单位
第一节 货物的运输方式
1.明确规定具体装运时间
2.规定在收到信用证后一定
时间内装运
3.收到信汇、电汇或票汇后
若干天内装运
4.笼统规定近期装运
(建议尽量避免使用)
.
1.船货衔接
2.装运期限应适度
3.关注装卸港的装卸条件
装运时间的规定
注意问题
常用的规定方法
第三节 合同的包装条款
装运港和目的港的规定
1.装卸港的选择
出口装运港,尽可能选择靠近货源地的装运港;出口目的港,应尽量选择班轮航线通常靠挂的基本港口或条件较好的港口,以便组织直达运输,减少中转。
2.目的港的规定
目的港的规定要明确具体,不要笼统订为“.....地区主要港口”以避免由于含义不明,给安排船舶造成困难。
3. 一般不接受内地城市为目的地
在不以联运方式承办运输的条件下,一般不接受内地城市为目的地的条款。 对于内陆国家的贸易,应选择其最近的,我方能安排船舶的海港为目的港。
第三节 合同的包装条款
分批装运注意问题
不约束分批只规定允许分批装运,对于分批的时间、批次和数量均不作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出口商有较大的选择权,可根据货源和运输的实际情况选择分批。
约束分批是在规定分批装运条款时具体列明分批的期限和数量,出口商必须严格按规定的期限和数量装运。
第三节 合同的包装条款
滞期速遣条款
在国际贸易中,大宗货物多数采用程租船运输。由于装卸时间直接关系到船方的经济效益,在租船人负责装卸货物的情况下,租船合同中船方一般对货物的装卸时间要作出明确规定,并制定罚款和奖励办法(滞期、速遣条款),用以约束租船人。但是,在业务中,负责装卸货物的不一定是租船人,因此,负责租船的一方为了敦促对方及时完成装卸任务,就必须在买卖合同中规定滞期、速遣条款。
Company Logo
第三节 国际货物运输中的风险和损失
海上风险(Perils)又称海难,包括海上发生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
海运保险中,自然灾害仅指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和火山爆发等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
海运保险中,意外事故仅指搁浅、触礁、沉没、碰撞、火灾、爆炸和载货船舶失踪等。
风险

分类
外来风险(Extraneous)是指海上风险以外的其他外来原因引起的风险。外来风险可分为一般外来风险、特殊外来风险和特别外来风险。
第三节 国际货物运输中的风险和损失
海上损失和费用
方便识别
全部损失
全部损失
(Total Loss)是指被保险货物在海洋运输中遭受全部损失。从损失的性质看,全损又可分为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两种。
合进销售
部分损失
部分损失
(Partial Loss)是指被保险货物的损失没有达到全部损失的程度。
部分损失按其性质可分为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
第三节 国际货物运输中的风险和损失
1
2
3
4
保险标的物全部灭失,如载货船舶遭
遇海难后沉入海底,保险标的物实体
完全灭失。
保险标的物已丧失原有商业价值或用
途,如,水泥被海水浸泡后变硬;烟
叶受潮发霉后失去原有价值。
构成
实际全损
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保险标的物的物权完全丧失已无法挽
回,如,载货船舶被海盗劫持,或船
货被敌对国扣押等。虽然标的物仍然
存在,但被保险人已失去标的物所有权。
载货船舶失踪,无音讯达一定时间。
第三节 国际货物运输中的风险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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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海损(General Average)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当船舶、货物和其它财产遭遇共同危险时,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由各受益方按比例分摊的法律制度。
共同
海损
单独
海损
单独海损(Particular Average)是指保险标的物在海上遭受承保范围内的风险所造成的部分灭失或损害。
第三节 国际货物运输中的风险和损失
案例分析
某批货物从天津新港驶往新加坡,在航行中船上货物起火,大火蔓延到机舱,船长为了船货的安全决定采取紧急措施,往舱中灌水灭火,大火遂被扑灭,但由于主机受损,无法继续航行,于是船长决定雇用拖轮,将货船拖回新港修理,检修后,重新驶往新加坡。事后调查,这次事故造成的损失有:①1000货物被烧毁;②600箱货由于灌水灭火受到损失;③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烧坏;④拖船费用;⑤额外增加的燃料和船长、船员的工资。从上述情况和各项损失的性质来看,哪些属于单独海损,哪些属于共同海损,为什么?
第四节 货物运输保险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是以进出口货物运输过程中的各种货物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进出口货物的运输方式有海运、陆运、空运以及通过邮政传递等多种途径。与运输方式相对应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种类分为四类
中国保险条款《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按照能否单独投保,将海运货物运输保险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两类。
基本险按承保责任范围分为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
附加险按风险形成的原因分为一般外来风险、特殊外来风险和特别外来风险。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
陆上运输货物保险
航空运输货物保险
邮包保险
第四节 货物运输保险
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实际全损或推定全损。被保险货物用驳船运往或运离海轮的,每一驳船所装的货物可视作一个整批;
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
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运输契约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根据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
平安险的承保责任范围
第四节 货物运输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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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渍险(with average或with particular average,简称WA或WPA)的承保责任范围除包括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一切险(all risks)除包括平安险和水渍险的各项承保责任外,还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一般外来风险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第四节 货物运输保险
基本险的除外责任
基本险的责任起讫
基本险承保责任起讫采用 “仓至仓条款”(warehouse to warehouse),即保险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运输时生效,直至该项货物到达保险单所载明目的地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或储存处所或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储存处所为止。
如未抵达上述仓库或储存处所,则以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载港全部卸离海轮后满60天为止。
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
属于战争险和罢工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
第四节 货物运输保险
  一般附加险
1.碰损破损险; 2.串味险; 3.渗漏险;
4.淡水雨淋险; 5.偷窃、提货不着险;
6.短量险; 7.混杂、玷污险; 8.钩损险;
9.受潮受热险;10.锈损险;11.包装破裂险等
特殊附加险
1.战争险;
2.罢工险;
特别附加险包括进口关税险、舱面险、黄曲霉素险、拒收险、交货不到险和出口货物到香港(包括九龙在内)或澳门存仓火险责任扩展条款。
根据造成损失的原因不同,附加险分为一般附加险、特殊附加险和特别附加险。



第四节 货物运输保险
陆上货物运输保险
航空货物运输保险
邮包
运输
保险
邮包运输保险是指承保邮包通过海、陆、空三种运输工具在运输途中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外来原因所造成的包裹内物件的损失。邮包保险按其保险责任分为邮包险和邮包一切险两种。邮包险与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水渍 险的责任相似,邮包一切险与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一切险的责任基本相同。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陆上运输货物保险条款以火车和汽车为限,其主要险别分为陆运险和陆运一切险,陆上运输货物战争险是陆上运输货物保险的附加险。
航空货物运输保险分为航空运输险和航空运输一切险二种。
伦敦保险协会(1982)保险条款
伦敦保险协会(1982)保险条款包括6种险别:协会货物条款(A)(Institute Cargo Clause A,简称I.C.C.(A));协会货物条款(B)(Institute Cargo Clause B,简称I.C.C.(B));协会货物条款(C)(Institute Cargo Clause C,简称 I.C.C.(C));协会战争险条款(货物)(Institute War Clause-Cargo);协会罢工险条款(货物)(Institute Strikes Clause-Cargo)和恶意损坏条款(Malicious Damage Clause)。
以上6种保险条款中,协会货物条款(A)(B)(C)是主险或基本险,后3种则为附加险。
第四节 货物运输保险
合同的保险条款
在国际贸易货物销售合同中,如果选择的国际贸易术语卖方无保险义务,则合同的保险条款只做简单的规定。通常规定为“保险由买方办理”
如果选择了CIF或CIP术语成交为避免纠纷通常规定如下内容:
1.保险由卖方办理
2.保险金额
3.投保的险别
4.适用的保险条款
5.赔付地点
6.赔付的币种
第四节 货物运输保险
国际贸易业务操作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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