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课件(共35张PPT)-《税法》同步教学(同济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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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课件(共35张PPT)-《税法》同步教学(同济大学出版社)

资源简介

(共35张PPT)
增值税法
目录 /CONTENTS
01
增值税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02
增值税的税率与征收率
03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04
增值税的税收优惠
05
增值税的征收管理
计税方法
03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01
02
03
一般计税方法
简易计税方法
扣缴计税方法
03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01
一般计税方法
适用主体:一般纳税人
计税公式:
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提示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02
03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简易计税方法
适用主体: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的特定销售
计税公式:
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当期不含增值税销售额×征收率
提示
一般纳税人发生特定的应税销售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此时不得 抵扣进项税额;并且一经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36个月内不得变更。
03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03
扣缴计税方法
适用主体:扣缴义务人
计税公式:
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接受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提示
中国境外单位或个人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在中国境内未设经营机构的,以其中国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适用扣缴计税方法。
03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般计税方法—— 销项税额的计算
一般销售方式下销售额的确认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时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费用,如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等。
03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般计税方法—— 销项税额的计算
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价外费用中:
(1)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2)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
(3)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纳 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
(4)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5)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① 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② 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③ 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其销售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额发生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纳税人应在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确定后1年内不得变更。
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应将销项税额从销售额中剔除,以不含税的销售额为计税依据,其销售额的计算公式为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小贴士
(1)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的,销售额的确认有以下两种情况:
① 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 税。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是指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 额”栏分别注明。
② 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未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而仅在发票上的“备 注”栏注明折扣额的,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
03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般计税方法 —— 销项税额的计算
主要的特殊销售方式下销售额的确认
现金折扣发生在应税行为之后是一种融资性质的理财费用,因此在计算销项税额时,不得从销售额中扣除。
销售折让是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会导致销售额的减少,因此在计算销项税额时,以折让后的货款为销售额;对折让的部分,销售方应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小贴士
主要的特殊销售方式下销售额的确认
(2)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可以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以旧换新是指纳税人在销售自己的货物时,有偿收回旧货物的行为。
03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般计税方法—— 销项税额的计算
主要的特殊销售方式下销售额的确认
(3)纳税人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货物的,其销售额就是货物的销售额,不得从销售额 中减除还本支出。还本销售是指纳税人在销售的货物到一定期限后,由销售方一次或分次退还给购货方全部或部分价款。
03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般计税方法—— 销项税额的计算
主要的特殊销售方式下销售额的确认
(4)纳税人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销售的,双方都应做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按规定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应分别开具合法票据,否则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03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般计税方法—— 销项税额的计算
主要的特殊销售方式下销售额的确认
(5)视同销售货物销售额的确认。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的情形,价格明显偏低并 无正当理由的,或者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① 按照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应税销售行为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② 按照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应税销售行为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③ 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03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般计税方法—— 销项税额的计算
主要的特殊销售方式下销售额的确认
(5)视同销售货物销售额的确认。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式中,销售自产货物的成本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成本为实际采购成本;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税额。其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03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般计税方法—— 销项税额的计算
拓展思维
03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般计税方法—— 销项税额的计算
在理解上述公式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① 成本是指视同销售货物、提供应税服务的实际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是指实际采购成本。
② 一般情况下,成本利润率为10%。
③ 平均销售价格是指加权平均计算的价格。
主要的特殊销售方式下销售额的确认
(6)混合销售行为。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这里所称的从事货物 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 兼营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03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般计税方法—— 销项税额的计算
主要的特殊销售方式下销售额的确认
(7)包装物押金的涉税处理。纳税人与销售货物无关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 无论退还与否,均不征增值税。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的涉税处理如下:
① 单独记账核算、时间在1年以内、未过期的押金,不并入销售额。
② 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③ 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
03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般计税方法—— 销项税额的计算
将包装物押金并入销售额征税时,要先将该包装物押金换算为不含税价。
小贴士
03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般计税方法——进项税额的确定
主要的准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3)自中国境外单位或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中国境内的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扣缴义务人处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4)提供保险服务的纳税人以实物赔付方式承担机动车辆保险责任的,自行向车辆修理劳务提供方购进的车辆修理劳务,其进项税额可以按规定从保险公司销项税额中抵扣。 纳税人提供的其他财产保险服务,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03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般计税方法——进项税额的确定
主要的准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5)购进农产品的进项税额。
① 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进项税额。
② 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③ 取得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的,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买价包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时在农产品收购发 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规定缴纳的烟叶税。
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 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03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般计税方法——进项税额的确定
主要的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1)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时,取得的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需要注意的是,(2)项中提到的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情况,如果是发 生兼用于上述不允许抵扣项目情况的,该进项税额准予全部抵扣。
03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般计税方法——进项税额的确定
主要的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3)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所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从 销项税额中抵扣。
(4)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 输服务所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5)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所对应的 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上述(3)、(4)、(5)项所指的非正常损失是指因货物管理不善导致货物被盗、丢失、霉烂 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导致货物或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所造成的损失。
03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般计税方法——进项税额的确定
主要的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6)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所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7)小规模纳税人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但是,一般纳税人取得由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 税人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将专用发票上填写的税额作为进项税额计算抵扣。
(8)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9)提供保险服务的纳税人以现金赔付方式承担机动车辆保险责任的,将应付给被保 险人的赔偿金直接支付给车辆修理劳务提供方,不属于保险公司购进车辆修理劳务,其进项税额不得从保险公司销项税额中抵扣。
03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般计税方法——进项税额的确定
主要的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10)一般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者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进项 税额的,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免税项目销售额+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1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① 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提供准确的税务资料的。
② 应当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而未办理的。
03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般计税方法——进项税额的确定
为何有不能抵扣的情形?
免税和不征税项目本身就没有增值税销项税额,即使取得了专用发票也不能抵扣;个人消费和集体福利等项目的消费不是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发生的,当然也不能抵扣;违法违规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自然也不能抵扣。主要原因在于增值税的价值增值链条和抵扣链条要完整。
拓展思维
03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简易计税方法
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应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增值 税税额,并不 得抵扣进项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增值税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增 值税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
与纳税人不动产相关的增值税的计算
(一) 一般纳税人转让其不动产的增值税的计算
03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2016年4月30日前一般纳税人转让其不动产的增值税的计算
(1)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不动产的增值税计算。
① 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② 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 税额。
(2)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不动产的增值税的计算。
① 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 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② 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 税额。
与纳税人不动产相关的增值税的计算
(一) 一般纳税人转让其不动产的增值税的计算
03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2016年5月1日后一般纳税人转让其不动产的增值税的计算
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含自建)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以 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03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与纳税人不动产相关的增值税的计算
(二) 一般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其不动产的增值税的计算
(1)一般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一般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03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与纳税人不动产相关的增值税的计算
(三) 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不动产(除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外)的增值税的计算
(1)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除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外),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征收率为5%。
(2)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自建的不动产(除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外),以取得的全部 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03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与纳税人不动产相关的增值税的计算
(四) 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不动产(除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外)的增值税的计算
(1)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 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个体工商户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 1.5%计算应纳税额。
(2)其他个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3)其他个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03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与纳税人不动产相关的增值税的计算
(五) 个人转让其购买住房的增值税的计算
(1)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按照有关规定全额缴纳增值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 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按照有关规定差额缴纳增值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 外费用扣除购买住房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03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进口环节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1-消关费税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相关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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