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五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申报与核算 课件(共79张PPT) -《税费计算与申报》同步教学(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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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79张PPT)
项目五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申报与核算
目 录
ONTENTS
1
任务一
2
任务二
任务一 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
能力目标
能够正确、规范填写“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进行申报纳税。
知识目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
一、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和所得来源的确定
项目五
1. 居民纳税人
(1)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
(2)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83天(1个纳税年度)的个人。
(一) 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划分
项目五
2. 非居民纳税人
(1)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不居住的个人。
(2)在中国境内不居住或在一个纳税年度(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 183 天。
(一) 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划分
一、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和所得来源的确定
项目五


5-1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83天的个人,属于我国个人所得税居民纳税人。( )
项目五
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人员的纳税人身份判定如表5-1所示。
(二) 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人员的纳税人身份判定
一、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和所得来源的确定
项目五
(三) 个人所得税所得来源的确定
一、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和所得来源的确定
二、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项目五
居民纳税人应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和境外的全部所得征税;非居民纳税人则只就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部分征税,境外所得部分不属于我国征税范围。
所得来源地与所得支付地是不同的两个概念,有时二者是一致的,有时是不同的。我国依据所得来源地判断经济活动的实质,征收个人所得税。
项目五


5-2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个人所得来源地的判断中,正确的有()。
A.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特许权的使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B. 生产、经营所得以生产、经营活动实现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C. 财产租赁所得以被租赁财产的使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D. 工资、薪金所得以纳税人居住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三、 个人所得税的税目
项目五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包括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等。
(一) 工资、薪金所得
三、 个人所得税的税目
项目五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具体项目共29项。个人担任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不在公司任职、受雇),在校学生因参与勤工俭学活动取得的应税所得,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都适用劳务报酬所得项目。
(二) 劳务报酬所得
项目五


5-3
下列属于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的有()。
A. 笔译翻译收入
B. 审稿收入
C. 现场书画收入
D. 雕刻收入
三、 个人所得税的税目
项目五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作品包括文学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及其他作品。
(三) 稿酬所得
项目五


5-4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从事非雇佣劳动取得的收入中,应按“稿酬所得”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A. 审稿收入
B. 翻译收入
C. 题字收入
D.出版作品收入
三、 个人所得税的税目
项目五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其他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税的包括以下几个项目。
(四)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三、 个人所得税的税目
项目五
(1) 对于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的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
(2) 个人取得特许权的经济赔偿收入。
(3) 编剧从电视剧的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
(四)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项目五


5-5
作家马某2019年12月从某电视剧制作中心取得剧本使用费50 000元。关于马某该项收入计缴个人所得税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 应按“稿酬所得”计缴个人所得税
B. 应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缴个人所得税
C. 应按“劳务报酬所得”计缴个人所得税
D. 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计缴个人所得税
三、 个人所得税的税目
项目五
(五) 经营所得
三、 个人所得税的税目
项目五
(六)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三、 个人所得税的税目
项目五
(七) 财产租赁所得
三、 个人所得税的税目
项目五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票、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关于财产转让所得,需要注意以下两点。
(1) 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 个人出售自有住房所得的征税规定。
① 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税目的有关规定确定。
② 对个人转让自用 5 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八) 财产转让所得
三、 个人所得税的税目
项目五
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个人因参加企业的有奖销售活动而取得的赠品所得,应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不超过800元(含800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超过800元的,应全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偶然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九) 偶然所得
四、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项目五
依照所得项目的不同,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分别为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和各自适用的税目如表5-2所示。
四、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项目五
四、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项目五
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适用的税率如表5-3所示。
四、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项目五
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如表5-4所示。
四、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项目五
项目五


5-6
下列各项中,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
A. 工资薪金所得
B. 劳务报酬所得
C. 稿酬所得
D.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及扣除标准
项目五
(一) 计税依据
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它是纳税人的收入总额扣除必要的生活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成本、费用、损失后的余额。
1.收入的形式
2.费用扣除的方法
五、 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项目五
(二) 个人所得项目的具体扣除标准
五、 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项目五
(二) 个人所得项目的具体扣除标准
五、 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项目五
(二) 个人所得项目的具体扣除标准
项目五


5-7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定额与定率相结合的方法扣除费用的有( )。
A. 劳务报酬所得 B.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C. 经营所得 D. 财产转让所得
项目五


5-8
下列各项中,以取得的收入为应纳税所得额直接计征个人所得税的有( )。
A. 稿酬所得 B. 偶然所得
C. 股息所得 D.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 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项目五
(三) 个人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的扣除
对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公益事业和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1. 限额扣除
五、 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项目五
(三) 个人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的扣除
(1) 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进行的下列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在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2. 全额扣除
五、 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项目五
(三) 个人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的扣除
(2) 个人的所得(不含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用于对非关联的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研究开发经费的资助,可以全额在下月(工资、薪金所得)或下次(按次计征的所得)或当年(按年计征的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不足抵扣的,不得结转抵扣。
2. 全额扣除
五、 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项目五
(三) 个人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的扣除
(3)从 2000 年开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陆续放宽公益救济性捐赠限额,出台了全额税前扣除的规定,允许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政府部门,对符合规定的捐赠准予在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2. 全额扣除
项目五


5-9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个人通过境内非营利社会团体进行的下列捐赠中,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准予税前全额扣除的有()。
A. 向贫困地区的捐赠
B. 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
C. 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
D. 向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的捐赠
项目五


5-10
李某 3 月在家福乐商场举行的有奖销售活动中获得奖金 3 000 元,
领奖时发生交通费 60 元、食宿费 150 元(均由李某个人承担)。在颁奖现场李某直接向幼儿园捐款 500 元。已知偶然所得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 20%。李某中奖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为( )元。
A. 0 B. 1 600
C. 1 800 D. 600
五、 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项目五
(四) 每“次”收入的确定
(1)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2)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3)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五、 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项目五
(四) 每“次”收入的确定
(4)偶然所得,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5)非居民个人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项目五


5-11
张某为一家报社财经专栏撰稿,该稿件以连载形式刊登,8月刊登3次,9月刊登2次,每次收入600元。报社代扣代缴张某个人所得税的下列方法中,正确的是()。
A. 以每月支付金额为一次计算缴纳
B. 按每次支付金额 600 元分别计算缴纳
C. 以连载完成后支付的总金额为一次计算缴纳
D. 以达到扣除标准的累计支付金额为一次计算缴纳
六、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项目五
(一) 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01
OPTION
02
OPTION
综合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计算
综合所得年终汇算清缴个人所得税计算
项目五


5-12
六、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项目五
(二) 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每月收入额-5 0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六、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项目五
(三)非居民个人的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非居民个人的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每次收入×(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六、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项目五
(四) 非居民个人的稿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非居民个人的稿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每次收入×(1-20%)×70%×适用税率-速算 扣除数
六、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项目五
(五)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及损失)×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六、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项目五
(六)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1)每次(月)收入不足4 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适用税率
六、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项目五
(六)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2)每次(月)收入在4 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800元为限)]×(1-20%)×适用税率
财产租赁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但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取得的所得,自2001年1月1日起暂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项目五


5-13
李某 2020 年 9 月 1 日按市场价出租其闲置的住房一套,每月取得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为 4 500 元,缴纳其他税费 200 元。
要求:计算李某 9 月出租房屋应纳个人所得税。
【答案】应纳个人所得税 =(4 500-200-800)×10%=350(元)
六、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项目五
(七)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
项目五


5-14
王某从2020年4月1日将一套居住了两年的普通住房出售,原值12万元,售价30万元,售房中发生费用1万元。请计算王某出售房屋应纳个人所得税。
【答案】应纳个人所得税=(30-12-1)×20%=3.4(万元)
六、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项目五
(八)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每次收入额×适用税率
项目五


5-15
中国公民张某于 2020 年 10 月起以 10 万元的资金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某境内上市公司的股票 100 000 股。2021 年 2 月,该上市公司宣布实施每股 0.5 元的分红决定。
要求:计算张某的股息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答案】股息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100 000×0.5×20%×50%=5 000(元)
六、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项目五
(九)偶然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偶然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每次收入额×20%
七、 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
项目五
(一) 免税项目
01
02
03
04
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七、 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
项目五
(一) 免税项目
05
06
07
08
保险赔款。
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七、 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
项目五
(一) 免税项目
09
10
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七、 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
项目五
(二) 减税项目
01
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对残疾人个人取得的劳动所得适用减税规定,具体所得项目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和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 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
项目五
(二) 减税项目
02
03
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七、 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
项目五
(三) 暂免征税项目
01
02
03
04
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
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境外出差补贴。
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
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七、 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
项目五
(三) 暂免征税项目
05
06
07
08
符合条件的外籍专家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
个人办理代扣代缴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
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
七、 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
项目五
(三) 暂免征税项目
09
10
11
对个人购买福利彩票、赈灾彩票、体育彩票,一次中奖收入在1万元以下的(含1万元)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国有企业职工,因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宣告破产,从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金融机构实际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七、 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
项目五
(三) 暂免征税项目
12
13
14
个人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以及具备《失业保险条例》中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中规定的情形。
项目五


5-16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个人所得中,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是()。
A. 劳动分红
B. 出版科普读物的稿酬所得
C. 年终奖金
D. 转让自用6年的唯一家庭生活用房所得
项目五


5-17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所得中,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
A. 保险赔款
B. 军人转业费
C. 退休工资
D. 劳动分红
八、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项目五
1.全员全额扣缴纳税申报
(1) 扣缴义务人:支付所得的单位和个人。
(2) 代扣代缴税款的手续费:所扣缴税款的2%。
2. 自行纳税申报
纳税义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按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一) 纳税申报
八、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项目五
(1) 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包括下列情形:
(一) 纳税申报
八、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项目五
(1) 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包括下列情形:
(一) 纳税申报
八、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项目五
(2) 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
(3)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4)取得境外所得。
(5)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
(6)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7)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纳税人可以采用远程办税端、邮寄等方式申报,也可以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一) 纳税申报
八、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项目五
(二) 个人所得税缴纳方法及纳税期限
1.综合所得
2.经营所得
4.有关纳税期限的其他规定
3.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
项目五


5-18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纳税人应当自行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
A. 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
B. 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C. 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D. 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
九、 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表格的填制
项目五
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表格有以下几种,如课本161页表5-6至表5-7所示。
任务二 个人所得税的会计核算
一、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会计核算
项目五
对采用自行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除实行查账核实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外,一般不需进行会计核算。实行查账核实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损失后,按适用税率计算得出。其会计核算应通过“留存收益”和“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账户。在计算应交个人所得税时,借记“留存收益”账户,贷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账户;实际上缴税款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
二、 代扣代缴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会计核算
项目五
单位对支付给职工的工资、薪金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等账户,贷记“应交税费——代扣个人所得税”账户;税款实际代缴入库时,借记“应交税费——代扣个人所得税”账户,贷记“银行存款”等账户;取得代扣代缴手续费时,应记入“营业外收入”账户;缴纳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及相应的滞纳金或罚款时,应记入“营业外支出”账户。
(一) 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 代扣代缴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会计核算
项目五
(二) 支付其他所得的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支付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应借记“应付债券”“应付股利”“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财务费用”等账户,贷记“应交税费——代扣个人所得税”账户;税款实际代缴入库时,借记“应交税费——代扣个人所得税”账户,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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