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印花税法 课件(共45张PPT) -《税法》同步教学(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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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印花税法 课件(共45张PPT) -《税法》同步教学(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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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5张PPT)
学习情景九 行为税法
模块一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模块二
教育费附加
模块三
印花税法
模块四
车辆购置税法
模块五
环境保护税法
知识目标
掌握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适用税率、计税依据;
熟悉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计税依据的一般规定及特殊规定;
掌握教育费附加的纳税人、适用税率和计税依据;
了解印花税的纳税人、征税范围和纳税申报;
了解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征税范围和税率。
能力目标
掌握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掌握印花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掌握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学习情景九 行为税法
行为税收是政府为特定的社会经济政策目的和意图而设计征收的税种。这类税收主要体现国家保护有限资源、调节经济结构的目的,或者是出于财政目的,为政府筹集财政资金。
行为税收具有以下特征:首先,基于各种经济目的和财政目的的行为税,大都选择某些特定的征税对象和特定的调节区域,具有税源分散的特点;其次,行为税政策性强、调节范围明确;再次,由于行为税具有特定的调节目的,在客观经济条件发生改变时,行为税往往需要修改或停征,因而稳定性较差。我国目前开征的行为税主要有印花税和车辆购置税。
学习情景九 行为税法
模块三 印 花 税 法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使用、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印花税法是指国家制定的调整印花税征收与缴纳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
我国曾于1950年公布《印花税暂行条例》,经1953年和1956年两次修订后,缩小了征收范围。1958年税制改革时,将其并入工商统一税,不再单独征收。1988年8月6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同年10月1日起恢复征收印花税。
模块三 印 花 税 法
印花税的基本要素
一、
(一)
纳税人
印花税的纳税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使用、领受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法律所列举凭证”是指在中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的凭证。这些凭证无论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书立,均应依照条例规定贴花。“单位和个人”是指国内各类企业、事业、机关、团体、部队以及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外资企业、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及其在华机构等单位和个人。
模块三 印 花 税 法
(1) 各类合同以立合同人为纳税人。立合同人指合同的当事人。当事人是指对凭证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但不包括担保人、证人、鉴定人。
(2) 营业账簿以立账簿人为纳税人。立账账簿人是指设立并使用营业账簿的单位和个人。
(3) 产权转移书据以立据人为纳税人。
(4) 权利、许可证照以领受人为纳税人。领受人是指领取或接受有该项凭证的单位和个人。
模块三 印 花 税 法
对合同书据等凡是由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共同书立的凭证,其当事人各方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人,就其各自所持凭证金额纳税。
现行税收制度规定,对合同、书据等应税凭证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均为印花税的纳税人。为了确保纳税人按时完税,国家又规定,除上述纳税人以外,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有代理缴纳印花税的义务。未贴或少贴印花税票的书据持有人,应按规定负责补贴印花税票。
模块三 印 花 税 法
根据印花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印花税纳税人的是()。
A.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
B. 合同的担保人
C. 合同的代理人
D. 合同的鉴定人
【答案】A
【解析】签订合同的各方当事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人,但不包括合同的担保人、证人和鉴定人。
【例9-4】
模块三 印 花 税 法
(二)
征税范围
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
模块三 印 花 税 法
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1.
(1) 购销合同。购销合同是指供方(卖方)同需方(买方)根据协商一致的意见,由供方将一产品交付给需方,需方接受产品并按规定支付价款的合同。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以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
模块三 印 花 税 法
购销合同缴纳印花税的规定
各出版单位与发行单位(不包括订阅单位和个人)之间订立的图书、报纸、期刊及音像制品的征订凭证按此税目贴花,但出版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工业、商业、物资、外贸等部门经销和调拨商品物资使用的调拨单、要货成交单或其他名称凭证,凡属于明确双方供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应按购销合同税目缴纳印花税。不是代替合同使用,而是属于部门内执行计划使用的,则不贴花。对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电网与电网之间签订的购售电合同按购销合同征收印花税。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资料卡
模块三 印 花 税 法
(2) 加工承揽合同。加工承揽合同是指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方给付报酬的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
(3)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是指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包括总包合同、分包合同和转包合同。
模块三 印 花 税 法
(4) 财产租赁合同。财产租赁合同是指出租方当事人将特定的财产交给承租方使用,承租方支付租金,并在租赁使用完毕后返还原租赁物的有关双方权利义务的合同。租方当事人将特定的财产交给承租方使用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不包括企业与主管部门签订的租赁承包经营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暂按“借款合同”税目及适用税率贴花。企业、个人出租门店、柜台等所签订的合同也按“财产租赁合同”税目贴花。
模块三 印 花 税 法
(5) 货物运输合同。货物运输合同是指托运方和承运方,为了完成一定的货物运输任务,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合同。货物运输合同包括民用航空、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为便于缴纳和管理,实际操作则以运费结算凭证视同货运合同纳税。
(6) 仓储保管合同。仓储保管合同是指根据双方当事人约定,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仓储保管合同包括仓储、保管合同或作为合同使用的仓单、栈单(或称入库单等)。有些凭证使用不规范,不便计税的,可就其结算单据作为计税贴花的凭证。
模块三 印 花 税 法
(7) 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是指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借款合同包括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其他金融组织是指除中国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以外,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领取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的单位,如信托投资公司、农村信用社等。
(8) 财产保险。财产保险是指投保人和保险人以财产或利益为保险标的,投保人向保险人交纳保险费,在保险事故发生造成所保财产或利益损失时,保险人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或在约定期限届满时,由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的合同。财产保险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
模块三 印 花 税 法
(9) 技术合同。技术合同是指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
(10) 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是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协议、契约、合约、单据、确认书及其他各种名称的凭证。凡不书立合同而以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对单据贴花。对商店、门市部的零星加工修理业务开具的修理单,不贴印花。在代理业务中,代理单位与委托单位之间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不属于应税凭证,不贴印花。
模块三 印 花 税 法
产权转移书据
2.
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是指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对商品房销售合同也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股份制企业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市交易、继承、赠与所立交割凭单或所立股权转让书据不属于本税目,而属于财政部确认应纳印花税的其他凭证。
模块三 印 花 税 法
营业账簿
3.
营业账簿是指单位或者个人记载生产、经营活动的财务会计核算账簿。营业账簿按其反映内容的不同分为记载资金的账簿和其他账簿。记载资金的账簿是指反映生产经营单位资本金数额增减变化的账簿;其他账簿是指除上述账簿以外的有关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内容的账簿,包括日记账和各明细分类账。
模块三 印 花 税 法
金融系统营业账簿,要结合金融系统财务会计核算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凡银行用以反映资金存贷经营活动、记载经营资金增减变化、核算经营成果的账簿,如各种日记账、明细账和总账都属于营业账簿,应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银行根据业务管理需要设置的各种登记簿,如空白重要凭证登记簿、有价单证登记簿、现金收付登记簿等,其记载的内容与资金活动无关,仅用于内部备查,属于非营业账簿,均不征收印花税。
模块三 印 花 税 法
权利、许可证照
4.
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模块三 印 花 税 法
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5.
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主要是股权转让书据,包括上市股票和企业内部发行的股票买卖、继承、赠与等转让书据。
对不同形式或名称的凭证,只要性质属应税凭证,均应按照缴纳印花税。对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按规定征收印花税。
模块三 印 花 税 法
(三)
税目与税率
印花税税目实行正列举法,即列入税目的征税,未列入税目的不征税。印花税共有13个税目。
印花税税率设计遵循税负从轻、共同负担的原则,设有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形式。
印花税的税目和税率如表9-1所示。
模块三 印 花 税 法
模块三 印 花 税 法
模块三 印 花 税 法
模块三 印 花 税 法
印花税适用的比例税率不包括()。
A. 0.05‰ B. 0.3‰ C. 0.5‰ D. 0.1‰
【答案】D
【解析】印花税的比例税率分为4个档次,分别是0.05‰、0.3‰、0.5‰和1‰。
【例9-5】
模块三 印 花 税 法
(一)
计税依据
印花税的计算
二、
印花税以应纳税凭证所记载的金额、费用、收入额或者凭证的件数为计税依据。
(1) 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以凭证所载金额为计税依据,具体包括购销金额、加工或承揽收入、收取费用、承包金额、租赁金额、运输费用、仓储保管费用、借款金额、保险费收入等;
(2) 营业账簿中记载资金的账簿,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为计税依据;
(3) 权利、许可证照和营业账簿中的其他账簿,以凭证的件数为计税依据。
模块三 印 花 税 法
上述凭证以“金额”、“收入”、“费用”作为计税依据的,应当全额计税,不得作任何扣除。同一凭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率的,如分别载有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如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应纳税凭证所载金额为外国货币的,应当按照凭证书立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对外币的基准汇价(或者按照有关规定套算得出的汇价)折合成人民币,然后计算应纳印花税税额。印花税应纳税额不足0.1元的,免税。应纳税额在0.1元以上的,其尾数不满0.05元的不计,满0.05元的按照0.1元计算缴纳。
模块三 印 花 税 法
下列关于印花税计税依据的表述中,符合印花税条例规定的是()。
A. 对采用易货方式进行商品交易签订的合同,应以易货差价为计税依据
B. 货物运输合同的计税依据是运输费用总额,含装卸费和保险费
C.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计税依据是承包总额
D. 对于由委托方提供辅助材料的加工合同,无论加工费和辅助材料金额是否分开记载,均以其合计数为计税依据
【例9-6】
模块三 印 花 税 法
【答案】C
【解析】对采用易货方式进行商品交易签订的合同,应以全部金额计税贴花;货物运输合同的计税依据是运输费用总额,不含装卸费和保险费;对于由委托方提供主要材料或原料,受托方只提供辅助材料的加.工合同,无论加工费和辅助材料金额是否分开记载,均以辅助材料与加工费的合计数,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对委托方提供的主要材料或原料金额不计税贴花。
模块三 印 花 税 法
(二)
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凭证记载的金额(或者费用、收入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额=纳税凭证的件数×适用税额
模块三 印 花 税 法
某企业签订一份货物运输合同,运费金额15 000元,其中含装卸费300元,保险费1 200元。本次运输货物金额为60 000元,应缴纳印花税()元。
A. 6.8 B. 6.75 C. 6.5 D. 7
【答案】A
【解析】货物运输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取得的运输费金额(即运费收入),不包括所运货物的金额、装卸费和保险费等。应纳税额=(15 000-300-1 200)×0.5‰=6.75元。应纳税额不足1角的,免纳印花税;1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5分的不计,满5分的按1角计算。
【例9-7】
模块三 印 花 税 法
印花税的税收优惠
三、
印花税的优惠设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对已缴纳印花税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免税,但以副本或者抄本视同正本使用的,则应另行贴花。
(2) 对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免税。所谓社会福利单位,是指扶养孤老伤残的社会福利单位。
(3) 对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免税。
模块三 印 花 税 法
(4) 对无息、贴息贷款合同免税。无息、贴息贷款合同,是指我国的各专业银行按照国家金融政策发放的无息贷款,以及由各专业银行发放并按有关规定由财政部门或中国人民银行给予贴息的贷款项目所签订的贷款合同。
(5) 对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免税。该类合同是就具有援助性质的优惠贷款而成立的政府间协议,对其免税有利于引进和利用外资,以推动我国经济与社会的快速发展。
模块三 印 花 税 法
(6) 对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签订的用于生活居住的租赁合同免税。
(7) 对农牧业保险合同免税。对该类合同免税,是为了支持农村保险事业的发展,减轻农牧业生产的负担。
(8) 对特殊货运凭证免税。这类凭证有军事物资运输凭证、抢险救灾物资运输凭证和新建铁路的工程临管线运输凭证。
模块三 印 花 税 法
(9) 企业改制过程中有关印花税的减免。企业改制前签订但尚未履行完的各类应税合同,改制后需要变更执行主体的,对仅改变执行主体、其余条款未作变动且改制前已贴花的,不再贴花。企业因改制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予贴花。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模块三 印 花 税 法
(一)
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
印花税的征收管理
四、
印花税应在凭证的书立或领受时即贴花完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是指在合同的签订时、书据的立据时、账簿的启用时和证照的领受时贴花。如果应税合同在外国签订的,应在国内(使用)时贴花。
模块三 印 花 税 法
(二)
纳税办法
印花税根据税额的大小、贴花次数以及税收征管的需要,分别采用以下三种纳税办法。
模块三 印 花 税 法
自行贴花
1.
纳税人在书立、领受应税凭证,发生纳税义务行为时,按照应税凭证的性质和适用的税目税率自行计算应纳税款,自行到当地税务机关或印花税票代售点购买印花税票,然后自行将税票粘贴在应税凭证上,并当即注销或划销。已贴花的各类应税凭证,凡修改后所载金额增加的,应补贴印花。纳税人贴花注销后的纳税凭证,应按国家规定的期限(完税凭证应保存10年)妥善保存,以备检查。凡多贴印花税票者,不得申请退税或者抵用。
模块三 印 花 税 法
汇贴或汇缴
2.
(1) 对有些一次贴花数额较大的凭证,即一份凭证应纳税额超过500元的,纳税人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填写缴款书或完税证明并纳税,然后将其中一联粘贴在凭证上或者由税务机关在凭证上加注完税标记代替贴花。
(2) 对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要频繁贴花的,纳税人可选择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
模块三 印 花 税 法
核定征收
3.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的,地税机关可以核定其印花税计税依据:
(1) 未按规定建立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或未如实登记和完整保存应税凭证的;
(2) 拒不提供应税凭证或不如实提供应税凭证致使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
(3) 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办法的,未按地方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报送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报告,经地方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报告,逾期仍不报告的或者地方税务机关在检查中发现纳税人有未按规定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的。
模块三 印 花 税 法
委托代征
4.
税务机关委托经由发放或者办理应税凭证的单位代为征收印花税税款。
模块三 印 花 税 法
(三)
纳税监督
发放权利、许可证照和办理凭证的鉴证、公证及其他有关事项的单位(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房地产管理部门、技术部门等),负有监督纳税人依法纳税的义务。上述单位在向纳税人发放权利许可证照或办理有关合同登记、管理事项时,有义务对纳税人的以下纳税事项进行监督:
(1) 应纳税凭证是否已粘贴印花;
(2) 粘贴的印花是否足额;
(3) 粘贴的印花是否按规定注销。
对未完成以上纳税手续的,有关单位应监督纳税人当场贴花。
模块三 印 花 税 法
(四)
纳税申报
鉴于印花税具有税负轻、涉及面广、纳税资料不易掌握等情况,目前部分省市已要求纳税人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自行计算出应纳税额的基础上,按期向税务机关填报印花税纳税申报表,办理印花税的纳税申报手续,并制定了具体的操作程序。对不能或不便于如实提供应税合同、凭证等纳税资料的,可以采取核定征收的计税办法。
模块三 印 花 税 法
(五)
印花税票的代售
印花税票是缴纳印花税的完税凭证,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监制。其票面金额以人民币为单位,分为壹角、贰角、伍角、壹元、贰元、伍元、拾元、伍拾元、壹佰元等九种。
印花税票为有价证券。为方便纳税人购花,税务机关可以委托发放或办理应税凭证数量较大、发生额频繁的单位或者经销其他有价证券的单位办理印花税票的代售业务,并按代售金额付给5%的手续费。代售手续费支付来源从实征印花税款中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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