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资源税法 课件(共23张PPT)-《税法》同步教学(同济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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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资源税法 课件(共23张PPT)-《税法》同步教学(同济大学出版社)

资源简介

(共23张PPT)
资源类税法
目录 /CONTENTS
01
资源税法
02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
03
耕地占用税法
01 资源税法
资源税的定义
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开发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资源数量征收的一种税。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以下简称《资源税法》), 该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01 资源税法
资源税的纳税人、税目和税率
资源税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开发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
开采海洋或陆上油气资源的中外合作油气田,在2011年11月1日前已签订的合同继续缴纳矿区使用费,不缴纳资源税;合同期满后,依法缴纳资源税。
进口矿产品和盐的单位和个人,不属于资源税的纳税人。对出口应税产品不免征或退还已纳资源税。
单位和个人以应税产品投资、分配、抵债、赠予、以物易物等视同销售,应按规定计算缴纳资源税。
01 资源税法
资源税的纳税人、税目和税率
资源税税目和税率
01 资源税法
资源税的纳税人、税目和税率
资源税税目和税率
01 资源税法
资源税的纳税人、税目和税率
资源税税目和税率
01 资源税法
资源税的纳税人、税目和税率
资源税税目和税率
01 资源税法
资源税的纳税人、税目和税率
资源税税目和税率
01 资源税法
资源税的纳税人、税目和税率
资源税税目和税率
对同一种应税产品,征税对象为精矿的,纳税人销售原矿时,应将原矿销售额换算为精矿销售额缴纳资源税;征税对象为原矿的,纳税人销售自采原矿加工的精矿,应将精矿销售额折算为原矿销售额缴纳资源税。换算比或折算率原则上应通过原矿售价、精矿售价和选矿比计算,也可通过原矿销售额、加工环节平均成本和润计算。
金矿以标准金锭为征税对象,纳税人销售金原矿、金精矿的,应比照上述规定将 其销售额换算为金锭销售额缴纳资源税。
换算比或折算率应按简便可行、公平合理的原则,由省级财税部门确定,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小贴士
资源税从价定率计征的,以销售额为计税依据。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资源税应纳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为销售应税矿产品而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资源税销售额的基本原则性规定与增值税的大体一致。
纳税人开采应税矿产品,由其关联单位对外销售的,按其关联单位的销售额征收资源税。
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应税产品直接出口的,按照其离岸价格(不含增值税)计算销售额征收资源税。
01 资源税法
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从价定率计征
资源税从量定额计征的,以销售数量为计税依据。资源税应纳税额的具体计算公式为
资源税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销售数量(课税数量)的具体规定如下:
(1)销售数量包括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实际销售数量和视同销售的自用数量。
(2)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销售数量的,以应税产品的产量或者主管税务机关 确定的折算比例换算成的数量为计征资源税的销售数量。
01 资源税法
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2.从量定额计征
销售数量(课税数量)的具体规定如下:
(3)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品原矿,无法准确掌握纳税人移送使用原矿数量的,可以将其精 矿按照选矿比折算成原矿数量,以此作为课税数量。其计算公式为
选矿比=精矿数量÷耗用原矿数量
(4)纳税人以自产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按照固体盐税额征税,以加工的固体盐数量为课税数量。纳税人以外购的液体盐加工成固体盐,其加工固体盐所耗用液体盐的已纳税额准予抵扣。
01 资源税法
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2.从量定额计征
纳税人以外购原矿与自采原矿混合为原矿销售,或者以外购选矿产品与自产选 矿产品混合为选矿产品销售的,在计算应税产品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时,直接扣减外 购原矿或者外购选矿产品的购进金额或者购进数量。 纳税人以外购原矿与自采原矿混合洗选加工为选矿产品销售的,在计算应税产 品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时,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扣减:
不能按照上述方法计算扣减的,按照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合理方法计算扣减。
小贴士
01 资源税法
资源税的税收优惠
1.免征资源税的情形
(1)开采原油以及在油田范围内运输原油的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油、天然气,免征资源税。
(2)煤炭开采企业因安全生产需要抽采的煤成(层)气,免征资源税。
01 资源税法
资源税的税收优惠
2.减征资源税的情形
(1)从低丰度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减征20%资源税。
(2)高含硫天然气、三次采油和从深水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减征30%资源税。
(3)稠油、高凝油,减征40%资源税。
(4)从衰竭期矿山开采的矿产品,减征30%资源税。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有利于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保护环境等情形可以规定免征或者减征资源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01 资源税法
资源税的税收优惠
3.出口应税产品不退(免)资源税的规定
我国资源税仅对在中国境内开采或生产应税的产品征收,进口的矿产品和盐不征收资源税。
由于对进口应税产品不征收资源税,因此,对出口的应税产品不免征或退还已纳资源税。
01 资源税法
资源税的征收管理
(一) 资源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日;自用应税产品的,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移送应税产品的当日。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支付首笔货款或首次开具支付货款凭据的当天。
01 资源税法
资源税的征收管理
(二) 资源税的纳税期限
资源税按月或者按季申报缴纳;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
纳税人按月或者按季申报缴纳的,应当自月度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 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按次申报缴纳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
01 资源税法
资源税的征收管理
(三) 资源税的纳税环节与纳税地点
1.资源税的纳税环节
资源税在应税产品的销售或自用环节计算缴纳。纳税人以自采原矿加工精矿产品的, 在原矿移送使用时不缴纳资源税,在精矿销售或自用时缴纳资源税。
纳税人以自采原矿直接加工为非应税产品或者以自采原矿加工的精矿连续生产非应税产品的,在原矿或者精矿移送环节计算缴纳资源税。
01 资源税法
资源税的征收管理
(三) 资源税的纳税环节与纳税地点
1.资源税的纳税环节
以应税产品投资、分配、抵债、赠予、以物易物等,在应税产品所有权转移时计算缴纳资源税。
纳税人以自采原矿加工金锭的,在金锭销售或自用时缴纳资源税。纳税人销售自采原矿或者自采原矿加工的金精矿、粗金的,在原矿或者金精矿、粗金销售时缴纳资源税,在移送使用时不缴纳资源税。
01 资源税法
资源税的征收管理
(三) 资源税的纳税环节与纳税地点
2.资源税的纳税地点
纳税人应缴纳的资源税,应当向应税产品的开采或者生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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