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国际船舶代理 课件(共26张PPT)《国际物流学》(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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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国际船舶代理 课件(共26张PPT)《国际物流学》(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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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6张PPT)
国际物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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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船舶代理
国际船舶代理的概念
国际船舶代理关系的形式
有关国际船舶代理企业的规定
主要的国际船舶代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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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船舶代理
国际船舶代理
指船舶代理人接受船舶所有人(船公司)、船舶经营人、承租人或货主的委托,在授权范围内代表委托人(被代理人)办理与在港船舶有关的业务、提供有关的服务或进行与在港船舶有关的其他经济法律行为的代理行为
一、国际船舶代理的概念
国际船舶代理
二、国际船舶代理关系的形式
(一)长期代理
长期代理:指船公司根据营运需要,在本公司船舶经常挂靠的港口选择合适的船舶代理人,与之签订代理协议或向其签发授权委托书,由其负责照管到港的属于船公司所有的全部船舶的代理关系形式。
长期代理关系一经建立,只要没有发生规定的可终止长期代理关系的事项,代理关系就可以一直维持下去。可终止长期代理关系的事项通常有:
① 两国之间的关系恶化,不宜继续维持长期代理关系
② 委托方企业倒闭,不可能与其继续维持长期代理关系
③ 委托方长期无船来港,没有必要与其继续维持长期代理关系
建立长期代理关系可以简化委托和财务往来结算的手续。就班轮运输而言,船舶经常往返于固定航线的固定挂靠港口之间,建立长期代理关系可以简化相关手续。
国际船舶代理
二、国际船舶代理关系的形式
(二)航次代理
航次代理(agency on trip basis):指对某一船舶以一个航次为限所建立的船舶代理关系。凡与船舶代理人无长期代理关系的船公司所派船舶,或因船员急病就医、船舶避难、添加燃料、临时修理等原因专程来港的外国籍船舶,均须逐航次办理委托手续,建立航次代理关系。
船公司按航次向船舶代理人委托航次代理时,应在船舶抵港前,以书面形式向船舶到达港的船舶代理人提出委托,并在船舶抵港前的一定时间内,将船舶规范、有关的运输合同和货运单证寄给船舶代理人。船舶代理人接到书面委托,查明船舶国籍,明确船舶来港任务,审核船舶规范、运输合同、货运单证等是否齐全后,如接受委托,经索汇备用金,航次代理关系即告成立。
国际船舶代理
二、国际船舶代理关系的形式
(三)第二委托方代理
委托方一般是指提出委托,并负责结算船舶港口费用的一方。对于同一船舶要求代办有关业务的其他委托人,均称为第二委托方。
船舶代理的委托方和第二委托方既可能是船公司,也可能是承租人、货主或其他有关方。一般船舶代理关系中只有一个委托方,但可以同时有一个或几个第二委托方。确定委托方和第二委托方,不仅要看由谁委托代理,港口费用由谁负担,还要看由谁负责结算。例如,有的航次租船合同规定,船舶代理人由租船人委托,费用也由租船人结算,在这种情况下,租船人就是委托方。如果船公司也要求船舶代理人办理业务,则船公司就是第二委托方。
国际船舶代理
二、国际船舶代理关系的形式
(四)监护代理关系
委托方除委托船舶代理人外,还委托另外一方对船舶代理人的业务进行监护,这种关系称为监护代理关系。
国际船舶代理
三、有关国际船舶代理企业的规定
(一)备案
经营国际船舶代理业务的企业,应当在开业后 30 日内向交通运输部报备企业名称、注册地、联系方式等信息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交通运输部定期在其政府网站或者授权发布的网站发布国际船舶代理业务经营者名称。
从事国际船舶代理业务的企业变更企业信息或者不再从事国际船舶代理经营活动的,应当在信息变更或者停止经营活动的15日内,向交通运输部备案。
国际船舶代理
三、有关国际船舶代理企业的规定
(二)经营范围
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者接受船舶所有人或者船舶承租人、船舶经营人的委托,可以经营下列业务:
(1)办理船舶进出港口手续,联系安排引航、靠泊和装卸
(2)代签提单、运输合同,代办接受订舱业务
(3)办理船舶、集装箱以及货物的报关手续
(4)承揽货物、组织货载,办理货物、集装箱的托运和中转
(5)代收运费,代办结算
(6)组织客源,办理有关海上旅客运输业务
(7)其他相关业务
国际船舶代理
四、主要的国际船舶代理业务
(一)船舶进出港口手续 1.船舶进港手续
(1)有关检疫的手续
② 灭鼠。在港船舶的灭鼠工作,包括定期灭鼠和强制性灭鼠消毒
① 卫生检疫。船长申报船上有无霍乱、鼠疫、伤寒和回归热等检疫传染病的患者或死者,悬挂检疫信号,在检疫锚地待泊接受检疫
④ 进出口动植物检疫。为了防止因动植物的进出口而使病菌或害虫传入国内或向国外传播,各国都规定必须经过检疫才能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手续
③ 预防接种
国际船舶代理
四、主要的国际船舶代理业务
(一)船舶进出港口手续 1.船舶进港手续
(2)海关法规规定的船舶进港须办理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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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准予装卸货物的手续
填报、交验和提交有关单证
不在港装卸货物的进港船舶须办理的手续
缴纳船舶吨税手续
在海关办公时间以外的时间装卸货物时须办理的手续
国际船舶代理
四、主要的国际船舶代理业务
(一)船舶进出港口手续 1.船舶进港手续
(3)边防机关、海上保安机关和港口当局要求进港船舶办理的手续。
② 指定锚地
① 入港申请
④ 缴纳港务费
③ 使用系船设备的申请
国际船舶代理
四、主要的国际船舶代理业务
(一)船舶进出港口手续 2.船舶出港手续
船舶出港手续比较简便,除向海关、海上保安机关和港口当局提出出港申请,并向海关交验缴纳吨税的收据或免交吨税的证明外,在货物装船完毕后,还要编制出口货物舱单,经船长签字,据以向海关办理船舶出口报关,经海关同意后即可起航出港。
国际船舶代理
四、主要的国际船舶代理业务
(二)出口货运业务 1.货物承运
船舶代理人可以接受船公司的委托,在装运港代表船公司办理货物承运业务;可以接受货主的委托,代办货物订舱和托运业务;可以接受船公司和货主的委托,代表船公司办理货物承运业务,也代表货主办理货物订舱和托运业务。
船舶代理人代表船公司办理货物承运业务时,其工作内容与船公司自行办理承运业务的内容相同。船舶代理人代表货主办理货物订舱和托运业务时,其工作内容也与货主自行办理时的工作内容相同。但船舶代理人在既代表船公司办理货物承运业务,又代表货主办理货物订舱和托运业务时,因出口货物的价格条件不同,其工作内容也有所不同。
在CIF或CFR条件下,船舶代理人既代表船公司办理货物承运业务,又代表货主办理货物订舱和托运业务时,如果船舶代理人同时代理几家船公司的船舶,会出现船舶代理人所掌握的货载应该按照什么样的配载原则分配给这些船舶的问题。在FOB条件下,买方可能委托装运港的船舶代理人代订舱位装运货物,也可能自行安排船舶来港装运货物。
国际船舶代理
四、主要的国际船舶代理业务
(二)出口货运业务 2.国际海上联运货物的中转
从国外港口运抵本港口又转往其他国家港口,并由承运人签发了联运提单的货物,称为国际海上联运货物。运输国际海上联运货物时,在中转港需要办理一系列手续,完成一系列作业。而在中转港接受委托,代办这些手续和作业,则是船舶代理人经常办理的业务之一。
不过,从货物安全运输和承运人责任的角度考虑,危险货物、超限货物、鲜活货物和散装货物等,以及承运人已签发直达提单,因承运人或收货人的决定而改变目的港的货物,不能由船舶代理人代办中转手续。委托方没有在载运联运货物的船舶抵港前的一定时间内提出委托并明确费用的负担或分摊情况时,船舶代理人也不能接受委托。
国际船舶代理
四、主要的国际船舶代理业务
(二)出口货运业务 3.协助编制积载计划
编制积载计划是船公司的职责,而船舶代理人的义务则是向船公司提供待装船货物的资料,督促并协助其及时编制积载计划,再由船舶代理人分送港口有关部门安排装船作业,以免延误货物进栈、落驳和装船。
协助编制积载计划时,船舶代理人的任务是根据装货单留底联编制装货清单,向来港装货船舶提供货物的种类、积载因数和舱容系数,超限货物、成套设备和畸形包装货物的外形尺寸和重量,危险货物说明书,特殊货物的装载要求,以及下一港口的货载情况等资料。
国际船舶代理
四、主要的国际船舶代理业务
(二)出口货运业务 4.缮制各种货运单证
缮制货运单证要做到整洁、正确和及时。整洁是指签发的各种单证应该字迹清晰,未加涂改,计量或计费单位明确,按照规定分别以大写或小写书写清楚。正确是指单证内容完整无误和运输安排正确合理。及时是指根据在港进行各项作业的进度,适时地缮制、分送各种货运单证,避免因单证缮制不及时而出现作业中断的情况。
对于随船单证,应做到随船带走;对于邮寄单证,应区别远近,在船舶离港后的一定时间内寄出。邮寄单证时必须详列清单,并要求对方退回收讫回执,以分清责任。
国际船舶代理
四、主要的国际船舶代理业务
(二)出口货运业务 5.代计代收运费
船舶代理人接受各船公司的委托,根据各船公司的费率表,为各船公司代计代收运费。由于各船公司的费率常会发生局部调整,附加费的计收或撤销也常有变动,所以船舶代理人对各船公司的费率表加强管理是非常重要的。
船舶代理人要指定专人进行运费计算、审核和计收工作,随时注意费率表的撤换、货物费率和等级的更正或补充、附加费和货物名称的增减,并且确切地理解费率表的各项条款及规定,及时做好修改和记录。
国际船舶代理
四、主要的国际船舶代理业务
(三)进口货运业务 1.收受载货运费清单
目的港的船舶代理人在船舶到港前,需要根据载货运费清单编制进口载货清单,为到港船舶和货物先行安排泊位和仓库,并通知收货人准备提货。
目的港的船舶代理人在收到载货运费清单后,还要参照进口货物积载计划,按货物装运港逐港、逐票核对,核查是否有漏寄的情况。如发现漏寄,应及时向船公司或漏寄港的船舶代理人索取。
与此同时,目的港的船舶代理人还应按提单副本逐票核对载货运费清单中所列货物的名称、件数、标志、收货人等内容。如果发现错误,则应向船公司或装运港的船舶代理人咨询。
国际船舶代理
四、主要的国际船舶代理业务
(三)进口货运业务 2.收受积载计划
进口货物积载计划必须在船舶到港前寄达目的港的船舶代理人,以便安排卸货和供理货人员理货时参考。一般来说,航线较长的进口货物积载计划应由船公司或装运港的船舶代理人寄来,而航线较短的进口货物积载计划则可由船公司或装运港的船舶代理人用电报通知。
国际船舶代理
四、主要的国际船舶代理业务
(三)进口货运业务 3.催提
一般规定,船舶到达目的港将货物卸下后,在合理的时间内如无人认领,承运人可以合理处置该货物而不承担任何责任,全部风险和费用由货主承担。但从承运人信誉和货物安全的角度考虑,为收货人尽快提取货物创造条件,仍是承运人不容推卸的责任。因此,承运人的船舶代理人在船舶抵达目的港之前,应事先通知收货人做好准备,以免货物抵达目的港后在码头仓库积压,影响港口的正常作业。
船舶代理人可用函件、电话进行催提。如用电话催提,必须做好记录,以备查看。对于鲜活货物,因港口无保管条件或不便存放时,应随时用电话通知收货人在船边提货。
国际船舶代理
四、主要的国际船舶代理业务
(三)进口货运业务 4.签发提货单
收货人在一份正本提单上背书后,付清运费(到付运费)和其他应付费用,换取由目的港的船舶代理人签发的提货单,向海关办理货物进口手续后,即可凭提货单在码头仓库提取货物。
目的港的船舶代理人在签发提货单时,首先要核对提单与载货清单,经核对无误后在载货清单中所列该提单的项目后做上记号,表示该票货物已办理提货手续,然后收回提单,签发提货单。
国际船舶代理
四、主要的国际船舶代理业务
(三)进口货运业务 5.进口货物理赔
收货人提取货物时,如发现货物灭失或损坏,既可直接向船公司索赔,也可通过目的港的船舶代理人向船公司索赔。
通常,对于索赔金额较大的索赔案件,船公司可以自行理赔;而对于索赔金额较小的索赔案件,船公司可以委托目的港的船舶代理人代办理赔。船公司委托船舶代理人代办理赔工作,一般都只是在一定限额内授权船舶代理人代办。如果船舶代理人得到这种授权,则可在规定的限额内理赔结案,事后再将处理结果转告船公司。
国际船舶代理
四、主要的国际船舶代理业务
(四)供应采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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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供应船员伙食
安排供应船用燃油、淡水
安排供应船舶物料、垫料、备件
安排船长借支
应船长要求联系安排清舱、洗舱等工作
国际船舶代理
四、主要的国际船舶代理业务
(五)其他服务工作
(2)办理船员登陆或出入境手续
(1)安排船员遣返
(4)联系安排船员的其他事宜
(3)安排船员就医、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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