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土地增值税的计算与申报 课件(共24张PPT)《税务会计》同步教学(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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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土地增值税的计算与申报 课件(共24张PPT)《税务会计》同步教学(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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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4张PPT)
学习情境七 资源税的会计核算
2
模块二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算与申报
3
4
1
模块一 资源税的基础认知
模块三 土地增值税的计算与申报
模块四 耕地占用税的计算与申报
知识目标:
1.熟悉各种资源税税目的划分及单位税额;
2.熟悉各种资源税销售数量的确定;
3.掌握各种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4.掌握各种资源税的会计处理方法和申报。
资源税的会计核算
能力目标:
1.会进行各种资源税税额的计算;
2.能进行各种资源税的纳税申报。
资源税的会计核算
情境导航:
刚入职的会计员小张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对于企业涉及的主体税种的相关知识已经有所了解。为了进一步拓宽知识面,使其全面了解企业的税务知识,公司的税务师又让他参与代理本市一家矿产企业的资源税的申报工作,小张了解到资源税是该企业经常缴纳的税种之一。因此,他需要对资源税的基本知识进行学习。?
请问: 小张应该了解资源税的哪些有关知识,才能顺利进行资源税的纳税申报工作?
资源税的会计核算
一、土地增值税概述
模块三 土地增值税的计算与申报
(一)土地增值税的概念
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并取得增值性收入的单位和个人所征收的一种税。
模块三 土地增值税的计算与申报
世界各国对土地征税的概况
土地属于不动产,对土地课税是一种古老的税收形式,也是当代各国普遍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有些国家和地区将土地单列出来征收,如土地税、地价税、未开发土地税、黄地税、城市土地税、土地登记税、土地转让税、土地增值税、土地租金税、土地发展税等。有些国家和地区鉴于土地与地面的房屋、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密不可分性,对土地征税往往未予单独列名,而统称为房地产税、不动产税、财产税等。



一、土地增值税概述
模块三 土地增值税的计算与申报
(二) 土地增值税纳税的纳税义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规定,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是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的一切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既包括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国内其他单位和个人,又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国机构、华侨、港澳台同胞及外国公民等。
模块三 土地增值税的计算与申报
(三)土地增值税纳税的征税对象
土地增值税的征税对象是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所取得的增值额。
1.征税对象的一般规定
(1)土地增值税只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课税,转让非国有土地和出让国有土地的行为均不征税。
(2)土地增值税既对转让土地使用权课税,也对转让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的产权征税。
(3)土地增值税只对有偿转让的房地产征税,对继承、赠与等方式无偿转让的房地产不予征税。
模块三 土地增值税的计算与申报
2.征税对象的若干具体规定
征税对象的若干具体规定如下。
(1)以出售方式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和附着物的,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2)以继承、赠与方式转让地产的,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3)房地产的出租、抵押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但抵押期满发生房地产权属转让的,应列入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4)房地产的交换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但个人之间交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的,经税务机关核实,免征土地增值税。
模块三 土地增值税的计算与申报
(5)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暂免征土地增值税。对投资、联营企业将上述房地产再转让的,应列入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6)对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业中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7)企业清产核资时,对房地产进行重新评估并使其升值,但房地产权属未发生转移,土地使用权人也未获得收入,因此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模块三 土地增值税的计算与申报
(四)土地增值税纳税的税率
土地增值税采用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如表7-4所示。
模块三 土地增值税的计算与申报
(五)土地增值税的减免
土地增值税的减免规定如下。
(1)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之和20%的,予以免税,其中普通标准住宅是指按所在地一般民用住宅标准建造的居住用住宅。
(2)因国家建设需要而被政府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
(3)个人因工作调动或改善居住条件而转让原自用住房,经税务机关核准,凡居住满5年或满5年以上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居住满3年未满5年的,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居住未满3年的,按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
模块三 土地增值税的计算与申报
依据增值率确定适用税率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应纳税额的相关公式为:
增值额=收入额-扣除项目金额
增值率=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
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二、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模块三 土地增值税的计算与申报
(一) 转让土地使用权和出售新建房及配套设施应纳税额的计算
1.收入总额
2.确定扣除项目
3.依据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模块三 土地增值税的计算与申报
(二)出售旧房应纳税额的计算
1.确定扣除项目
对于转让旧房的,按房屋及建筑的评估价格,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以及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作为扣除项目金额计征土地增值税。
(1)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2)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
(3)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
模块三 土地增值税的计算与申报
(二)出售旧房应纳税额的计算?
2.计算增值率?
增值率的计算公式为:?
增值率=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100%?
3.计算应纳税额?
如果纳税人转让房地产的成交价格低于房地产评估价格,并且没有正当的理由,或者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或者提供的扣除项目金额不真实,主管税务机关将按照房地产评估价格(指经过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的、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根据相同地段、同类房地产综合评定的价格)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
三、 土地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模块三 土地增值税的计算与申报
(一)会计科目的设置
为了核算企业土地增值税的计算与缴纳情况,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土地增值税”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同时,企业负担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应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在“营业税金及附加”“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列支。
模块三 土地增值税的计算与申报
(二)具体会计处理
1.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纳土地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2.兼营房地产业务的企业应纳土地增值税的账务处?
3.非从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纳土地增值税的账务处?
4.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企业应纳土地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四、土地增值税的申报与缴纳
模块三 土地增值税的计算与申报
(一) 申报纳税程序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应自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房地产开发公司纳税人应在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发生纳税义务后7日内或在税务机关核定的期限内,按照税法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同时提供下列证件和资料。
(1)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书。
(2)土地转让、房产买卖合同。
(3)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资料。
(4)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房地产评估报告。
模块三 土地增值税的计算与申报
(二) 纳税时间和缴纳方法
一般来说,其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1)以一次交割、付清价款方式转让房地产的,登记手续前数日一次性缴纳全部土地增值税。
(2)以分期收款方式转让房地产的,然后在每次收到价款时,按收到价款的数额乘以这个比例来确定每次应纳税额,并规定其应在每次收款后数日内缴纳土地增值税。
(3)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的,纳税人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由于涉及成本确定或其他原因,无法据实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可以预征土地增值税。
模块三 土地增值税的计算与申报
(三) 纳税地点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税务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土地增值税。房地产所在地是指房地产的坐落地。纳税人转让的房地产坐落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地区的,应按房地产所在地分别申报纳税。纳税地点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纳税人是法人
2.纳税人是自然人
模块三 土地增值税的计算与申报
(四)纳税申报表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如表7-5所示。
模块三 土地增值税的计算与申报
模块三 土地增值税的计算与申报
土地增值税的征收有哪些目的?其对我国的经济发展有哪些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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