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国际海洋运输货物保 课件(共36张PPT)《国际物流学》(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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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国际海洋运输货物保 课件(共36张PPT)《国际物流学》(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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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6张PPT)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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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海洋运输货物保险
保险保障的范围
基本险
附加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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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海洋运输货物保险
一、保险保障的范围
(一)风险
风险是国际货物运输中货物损失的起因,风险不同,造成的损失也不同。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保障的风险包括海上风险与外来风险。
国际海洋运输货物保险
一、保险保障的范围
(一)风险 1.海上风险
海上风险:又称海难,一般是指船舶在海上航行时发生的或随附海上运输所发生的风险,包括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
(1)自然灾害。自然灾害是指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界破坏力量所引起的灾害,如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火山爆发、浪击入海等
(2)意外事故。意外事故是指由突然的、难以预料的原因造成的事故,如船舶搁浅、触礁、沉没、碰撞、火灾、爆炸和失踪等
国际海洋运输货物保险
一、保险保障的范围
(一)风险 2.外来风险
外来风险:指由海上风险以外的其他外来原因引起的风险。外来风险可分为一般外来风险和特殊外来风险。
(1)一般外来风险:指由一般外来原因造成的风险,如雨淋、短量、偷窃、玷污、渗漏、破碎、受潮、受热、串味、锈损和钩损等
(2)特殊外来风险:指除一般外来风险以外的其他外来因素导致的风险,往往是与政治、军事、社会动荡、国家政策法令和行政措施等有关的风险。常见的特殊外来风险有战争风险、罢工风险和拒收风险等
国际海洋运输货物保险
一、保险保障的范围
(二)损失 1.海上损失
海上损失:指因被保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遭遇海上风险而造成的损失。按各国保险业的习惯,海上损失也包括与海运相连接的陆路或内河运输中所产生的损失。
国际海洋运输货物保险
一、保险保障的范围
(二)损失 1.海上损失
1)全部损失:简称“全损”,是指整批或不可分割的一批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全部遭受损失。全部损失可分为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
(1)实际全损。货物发生保险事故后灭失,或者被严重损坏而完全失去原有的形体、效用,或者不能再归被保险人所拥有的,为实际全损。例如,载货船舶失踪,在一段时间后仍没有消息,该船舶及其所载货物可视为实际全损。被保险货物在遭受实际全损时,被保险人可按其投保金额获得保险人对全部损失的赔偿
(2)推定全损。货物发生保险事故后,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为避免发生实际全损所需支付的费用与继续将货物运抵目的地的费用之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为推定全损
课堂互动
有一台精密仪器价值15 000美元,船舶在航行途中触礁,船身剧烈震动而使仪器受损。事后经专家检验,修复费用为16 000美元,如拆为零件销售,可卖2 000美元。
请问:该仪器遭受的损失属于哪种损失?
国际海洋运输货物保险
一、保险保障的范围
国际海洋运输货物保险
一、保险保障的范围
(二)损失 1.海上损失
2)部分损失:指被保险货物没有达到全损程度的损失。按照损失的性质划分,部分损失可分为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
(1)共同海损: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采取合理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
国际海洋运输货物保险
一、保险保障的范围
(二)损失 1.海上损失
构成共同海损,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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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海损的损失必须是共同海损措施的直接、合理的后果
导致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真实存在的、危及船舶与货物共同安全的危险
共同海损的措施必须是为了解除船货的共同危险,人为地、有意地采取的合理措施
共同海损的牺牲必须是特殊的,费用必须是额外支付的
共同海损行为最终必须是有效的
国际海洋运输货物保险
一、保险保障的范围
(二)损失 1.海上损失
2)部分损失:指被保险货物没有达到全损程度的损失。按照损失的性质划分,部分损失可分为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
(1)共同海损: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采取合理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
(2)单独海损:指除共同海损以外的,仅由各受损者单独负担的部分损失。也就是被保险货物在遭遇海上风险损失后,其损失未达到全损程度,而且该损失应由受损方单独承担的部分损失
同步案例
船舶起火造成的损失
某船舶从天津新港驶往新加坡,在航行途中,货舱起火,大火蔓延至机舱。船长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决定采取紧急措施,往舱中灌水灭火。火被扑灭后,船舶主机受损,导致船舶无法继续航行,于是船长决定雇用拖轮将船舶拖回新港修理,检修后重新驶往新加坡。其中的损失与费用如下:① 1 000箱货物被火烧毁;② 600箱货物由于灌水受到损失;③ 船舶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烧坏;④ 拖轮费用;⑤ 额外增加的燃料,船长和船员工资。
经分析认为,1 000箱货物被火烧毁,属于单独海损;600箱货物由于灌水受到损失,属于共同海损;船舶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烧坏,属于单独海损;拖轮费用、额外增加的燃料、船长和船员工资都属于共同海损。
国际海洋运输货物保险
一、保险保障的范围
(二)损失 2.外来风险的损失
外来风险的损失是指海上风险以外的其他外来风险所造成的损失。
外来风险的损失:指在运输途中,由偷窃、短量、钩损、碰损、雨淋、玷污等一般外来风险所致的损失。
特殊外来风险的损失:指由战争、罢工、交货不到、拒收等特殊外来风险造成的损失。
国际海洋运输货物保险
一、保险保障的范围
(三)费用
1.施救费用:指被保险货物遭遇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雇佣人员和保险单受让人为采取各种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保险人应对施救费用负赔偿责任
2.救助费用:指被保险货物遭遇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以外的第三方采取救助措施并获得成功,由被救方向第三方支付的报酬。保险人对救助费用也要负赔偿责任
国际海洋运输货物保险
二、基本险
(一)承保范围 1.平安险
(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当被保险人要求赔付推定全损时,须将受损货物及其权利委付给保险人
(2)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3)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等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4)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国际海洋运输货物保险
二、基本险
(一)承保范围 1.平安险
(5)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范围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6)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和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
(7)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8)运输契约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根据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
同步案例
有关平安险的纠纷
2019年2月6日,某纺织品进出口公司与大连某海运公司签订了运输1 000件丝绸衬衫到马赛的协议。合同签订后,纺织品进出口公司又向保险公司就该批货物的运输投保了平安险。2月20日,该批货物装船完毕后起航。2月25日,装载该批货物的船舶在海上突遇罕见大风暴,船体严重受损,于2月26日沉没。3月20日,纺织品进出口公司向保险公司就该批货物索赔,保险公司以该批货物由自然灾害造成损失为由拒绝赔偿。于是,纺织品进出口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保险公司赔偿。
法院经审理认为,保险公司应负赔偿责任。纺织品进出口公司投保的是平安险,被保险货物因船舶沉没而全部灭失,发生了实际全损,故保险公司应负赔偿责任。
国际海洋运输货物保险
二、基本险
(一)承保范围 2.水渍险
承保范围:除包括上述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还包括被保险货物由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水渍险的承保范围包括海上风险(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和部分损失(单独海损和共同海损),并不是仅对货物遭受海水水渍的损失负责,也不是仅对单独海损负责。
国际海洋运输货物保险
二、基本险
(一)承保范围 3.一切险
承保范围:除包括上述平安险和水渍险的各项责任外,还包括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虽然一切险的承保范围较平安险、水渍险更广,但保险人并不是对任何风险所致的损失都负赔偿责任。对于一些不可避免的、必然发生的风险所造成的损失,如货物的内在缺陷和自然损耗所致损失,以及运输延迟、战争和罢工等所致损失,保险人均不负赔偿责任。
国际海洋运输货物保险
二、基本险
(二)责任起讫
责任起讫
也称保险期间,是指保险人承担责任的时限。在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中,保险责任起讫除了指具体的开始与终止日期外,还指保险责任在什么情况下开始与终止。同国际保险市场的习惯做法一样,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基本险的责任起讫一般采用“仓至仓”原则
国际海洋运输货物保险
二、基本险
(二)责任起讫 1.正常运输情况下的责任起讫
正常运输:指载货船舶按照正常的航程、航线行驶并停靠港口,包括途中的正常延误和正常转船。其过程自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起运地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到货物到达保险单所载目的地收货人仓库或储存处所为止。
在实际业务中,被保险货物卸离海轮后,在运往保险单所载目的地收货人仓库之前,往往需要在目的港存放一段时间。为满足被保险人的需要,保险人在这段时间内仍然提供保险保障,但最长不超过60天。若在60天内货物已进入收货人仓库,则保险责任在货物进入仓库时终止;若在60天内货物被转运到非保险单所载目的地,则保险责任在货物开始转运时终止;若满60天货物仍未进入收货人仓库,则保险责任即告终止。
课堂互动
一批被保险货物从发货人仓库起运,先用汽车运输,然后用火车运输,最后在装运港装船,投保人已对这批货物投保一切险。请判断在下列情况中,保险人是否负赔偿责任,并说明理由:
(1)正当装载该批货物的汽车卸货于铁路仓库,等待将货物装上火车之时,铁路仓库失火导致货物被毁。
(2)货物在中途被运往打包厂加工、整理,打包厂失火导致货物被毁。
国际海洋运输货物保险
二、基本险
国际海洋运输货物保险
二、基本险
(二)责任起讫 2.非正常运输情况下的责任起讫
非正常运输:指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被保险人无法控制的运输延迟、绕道、被迫卸货、重新装载、转载,或承运人行使运输合同赋予的权利所做的运输变更或终止运输合同,致使被保险货物被运到非保险单所载目的地。
在海洋运输过程中,如果出现被保险人不能控制的意外情况,保险责任的终止将按以下原则确定:
(1)如被保险货物在非保险单所载目的地出售,则保险责任至交货时为止。但不论任何情况,均以被保险货物在目的港全部卸离海轮后满60天为止。
(2)如被保险货物在上述60天期限内继续运往保险单所载原目的地或其他目的地,则保险责任仍按正常运输的规定终止。
国际海洋运输货物保险
三、附加险
货物在海洋运输过程中可能遭受的风险和损失,除了基本险所承保的由自然灾害与意外事故所造成的风险和损失之外,还包括其他外来原因所引起的风险和损失。为了满足投保人的需要,保险人在基本险条款之外又制订了各种附加险条款。
附加险是对基本险的补充,不能单独投保,必须在投保主险(基本险的一种)的基础上加保。按照承保风险的不同,附加险可分为一般附加险、特别附加险和特殊附加险。
国际海洋运输货物保险
三、附加险
(一)一般附加险
一般附加险所承保的是由一般外来风险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由于一般附加险已包括在一切险中,因此投保人若已投保一切险,则无须加保此险别。一般附加险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偷窃、提货不着险:承保在保险有效期内,被保险货物被窃取以及货物抵达目的地后整件提货不着的损失
(2)淡水雨淋险:承保被保险货物因淡水、雨水所致的损失
国际海洋运输货物保险
三、附加险
(一)一般附加险
(3)短量险:承保被保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外包装破裂、散装货物数量和实际重量短缺的损失。如果是包装货物,必须以包装是否出现破裂、脱线等异常情况为依据,判断是否由于外来原因造成短量;如果是散装货物,则往往以装船重量和卸船重量的差额作为短量的依据
(4)混杂、玷污险:承保被保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混杂、玷污所致的损失
(5)渗漏险:承保被保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容器损坏而引起的渗漏损失,或用液体储藏的货物因液体渗漏而引起的货物腐败等损失
国际海洋运输货物保险
三、附加险
(一)一般附加险
(6)碰损、破碎险:承保被保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震动、碰撞、受压造成的破碎和碰撞损失。碰损主要是指金属、木材和相关制品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震动、受压、撞击等造成货物本身凹瘪、脱瓷、脱漆、破裂和断裂等。破碎主要是指易碎货物,如玻璃、玻璃制品、陶瓷制品、大理石、玉制工艺品等,在运输过程中由震动、挤压、撞击、颠簸等外来原因造成的破碎
(7)串味险:承保被保险食物、中药材、化妆品原料等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受其他物品的影响而引起的串味损失。如果这种串味损失与配载不当直接有关,则船方负有责任,保险人可向其追偿
(8)受热受潮险:承保被保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气温突然变化或船上通风设备失灵致使船舱内水汽凝结、发潮或发热所造成的损失
国际海洋运输货物保险
三、附加险
(一)一般附加险
(9)钩损险:承保被保险货物在装卸过程中因遭受钩损而引起的损失,以及对包装进行修补或调换所支付的费用。在实际业务中,袋装水泥、粮食、纸张等货物均可能遭受此类损失,一般应加保钩损险
(10)包装破裂险:承保被保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搬运或装卸不慎、包装破裂所造成的损失,以及为继续安全运输而对包装进行修补或调换所支付的费用
(11)锈损险:承对被保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锈损所造成的损失。需要注意的是,这种锈损必须在保险期内发生,若货物在装船时就已锈损,则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国际海洋运输货物保险
三、附加险
(二)特别附加险
特别附加险所承保的风险往往与政治、国家行政措施、政策法令、航运贸易习惯等因素相关。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中承保的特别附加险主要有以下几种:
(1)交货不到险:承保被保险货物装上船后,不论任何原因,从预计抵达目的地日期开始满6个月后仍未运到目的地交货的损失
(2)进口关税险:承保被保险货物由于遭遇保险事故而发生损失,但被保险人仍需按完好货物价值缴纳进口关税所造成的损失
(3)舱面险:承保载于舱面的被保险货物因遭受保险事故而致的损失,以及被抛弃或被风浪冲击落水的损失
(4)拒收险:承保被保险货物在进口时由于各种原因,被进口国政府和有关部门(如海关)拒绝进口或没收所造成的损失
国际海洋运输货物保险
三、附加险
(二)特别附加险
(5)黄曲霉素险:承保在保险责任有效期内,在进口港或进口地经当地卫生部门检验,证明被保险货物中黄曲霉素的含量超过进口国对该毒素的限制标准,因而被拒绝进口、没收或强制改变用途的损失
(6)出口货物到香港(包括九龙在内)或澳门存仓火险责任扩展条款:专门用于售往港澳地区且在该地银行办理押汇的运输货物。它承保被保险货物抵达中国香港或澳门卸离运输工具后,直接存放于保险单载明的过户银行指定的仓库时发生火险造成的损失。这一险别的保险期间是从被保险货物运至过户银行指定的仓库时开始,到过户银行解除货物所有权或运输责任终止时计算满30天为止
国际海洋运输货物保险
三、附加险
海洋运输货物战争险(ocean marine cargo war risks clause)的承保范围包括:
(三)特殊附加险 1.海洋运输货物战争险
② 由上述原因所引起的捕获、拘留、扣留、禁制、扣押所造成的运输货物的损失
① 直接由战争、类似战争行为和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或海盗行为所造成的运输货物的损失
④ 由本险责任范围所引起的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③ 各种常规武器,包括水雷、鱼雷、炸弹等所造成的运输货物的损失
对于承保风险所引起的被保险货物的间接损失,保险人概不赔偿。
国际海洋运输货物保险
三、附加险
(三)特殊附加险 1.海洋运输货物战争险
战争险的保险责任起讫以“水上危险”为限,即自被保险货物装上保险单所载装运港的海轮或驳船时开始,到被保险货物卸离保险单所载目的港的海轮或驳船时为止。
如果被保险货物不卸离海轮或驳船,则保险责任以海轮到达目的港的当日午夜起算满15天为限;如果被保险货物需在中途港转船,不论货物在当地卸载与否,保险责任都以海轮到达该港或卸货地点的当日午夜起算满15天为限。只有在此期限内装上续运海轮,保险责任才继续有效。
国际海洋运输货物保险
三、附加险
海洋运输货物战争险的附加费用险:主要承保由于战争险后果所引起的附加费用。因战争而导致航程中断,引起卸货、存仓或转运等额外支出的费用并不属于战争险的承保范围,如果投保人希望保险人对这些附加费用也予以赔偿,可再加保战争险的附加费用险,它实际上是对战争险责任范围的扩展。
具体责任范围:包括发生战争险责任范围内的风险引起的航程中断或挫折,以及由于承运人行使运输合同中有关战争险条款规定所赋予的权利,把货物卸在保险单所载港口以外的港口,因而产生的应由被保险人负责的那部分附加的合理费用。这些费用包括卸货费用、存仓费用、转运费用、关税和保险费等。
(三)特殊附加险 2.海洋运输货物战争险的附加费用险
国际海洋运输货物保险
三、附加险
货物运输罢工险:承保被保险货物由于罢工者、被迫停工工人或参加工潮、暴动、民众斗争的人员的行为,或任何人的恶意行为所造成的直接损失,以及上述行为所引起的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货物运输罢工险所承保的损失都必须是直接损失。
货物运输罢工险对保险责任起讫的规定也采用“仓至仓”原则,即保险人对被保险货物从卖方仓库到买方仓库的整个运输期间负责。按照国际保险市场的习惯做法,投保人如已对被保险货物投保海洋运输货物战争险,在加保货物运输罢工险时,一般不再加收保险费。若投保人仅要求加保货物运输罢工险,则应按海洋运输货物战争险费率支付保险费。
(三)特殊附加险 3.货物运输罢工险
课堂互动
若投保人已对货物投保货物运输罢工险,请判断在下列情况中,保险人是否负赔偿责任,并说明理由:
(1)由于罢工,缺少劳动力搬运货物,致使货物堆积在码头被雨水淋湿而产生损失。
(2)因港口工人罢工,无法在原定港口卸货,改运其他港口卸货使得运输费用增加。
国际海洋运输货物保险
三、附加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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