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36张PPT)国际货物运输保险221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概述1保险的基本原则办理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流程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概述保险是一种经济补偿制度,从法律角度看,它是一种补偿性契约行为,即投保人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则对被保险人将来可能遭受的承保范围内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按保险标的划分,保险可分为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人身保险四类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概述一、保险的基本原则(一)保险利益原则保险利益:又称可保利益,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认可的经济利益。保险利益原则是指在订立或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中,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的规定。如果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则保险合同无效。就货物运输保险而言,体现在运输货物上的利益主要是货物本身的价值,也包括与此相关的费用,如运费、保险费、关税和预期利润等。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同其他保险一样,要求被保险人必须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但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又不像一些保险那样要求被保险人必须在投保时具有保险利益,它仅要求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必须具有保险利益。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概述一、保险的基本原则(二)最大诚信原则最大诚信原则指当事人真诚地向对方充分而准确地告知有关风险和保险标的的所有重要事实,不允许存在任何欺骗、隐瞒行为。当事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合同有效期内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都要遵循该原则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概述一、保险的基本原则(二)最大诚信原则 1.告知告知也称披露、陈述,是指在保险合同订立前、订立时和合同有效期内,当事人应实事求是、毫无保留地向对方做出口头或书面陈述。32451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及时通知保险人在保险合同订立前,根据保险人所提问题,如实回答已知或应知的与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事实在保险合同订立后,若保险标的的危险增加,应及时通知保险人当保险标的转移或保险合同有关事项变动时,应及时通知保险人,经保险人确认后,方可变更合同并保证合同的效力有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应将重复保险的有关情况通知保险人同步案例保险人应履行特别提示说明义务A 集团为其所属的“成路 58”轮向艾姆林公司投保船东保障与赔偿保险,艾姆林公司对“成路58”轮在营运过程中发生的货物短少、灭失、损坏负责赔偿。同年7月,“成路 58”轮从营口鲅鱼圈装载的散装颗粒尿素运抵泰国高世昌港,卸货时,收货人马哈旺公司发现尿素大面积结块,于是向 A 集团索赔,并向泰国法院申请扣押“成路58”轮。事故发生后,A集团立即向艾姆林公司发出出险通知,并一再要求艾姆林公司及时出具保函以释放船舶,但艾姆林公司未提供保函,并在之后以A 集团未及时支付保险费为由单方解除了保险合同。经多方努力,“成路 58”轮最终被泰国法院释放,A集团认为其在船舶被扣押期间遭受的经济损失应由艾姆林公司负责赔偿。法院经审理认为,A 集团与艾姆林公司之间关于“成路 58”轮的保险合同成立且合法、有效,涉案货损事故发生于保险责任期间。艾姆林公司作为保险人,未对免责条款予以提示与说明,违反其与A集团达成的共同提供放船保函的承诺。此外,艾姆林公司擅自解除保险合同,致使“成路 58”轮被扣押长达一年时间,因此应对 A 集团遭受的经济损失予以赔偿。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概述一、保险的基本原则(二)最大诚信原则 2.保证保证:指保险人和投保人在保险合同中约定,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担保对某种特定事项的作为与不作为,或担保某种特定事项的真实性。保险合同保证义务的履行主体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该严格遵守保险条款,一旦违反保险条款导致合同另一方受损,受害方有权请求赔偿,并解除合同。明示保证:指必须在保险合同的参考文件中载明的保证,如开航保证、护航保证、国籍保证等。如果被保险人违反了明示保证,保险人就可依据情况加收保险费而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默示保证:指在保险合同中没有文字记载,但是双方当事人在订约时都清楚的保证。默示保证不通过文字来说明,而是根据有关的法律、惯例和行业习惯来决定。明示保证与默示保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被保险人具有同等的约束力。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概述一、保险的基本原则(二)最大诚信原则 3.弃权与禁止反言弃权:指保险合同的其中一方当事人放弃自己在保险合同中可以主张的某种权利,通常是指保险人放弃合同解除权与抗辩权。禁止反言:也称禁止抗辩,是指保险合同的其中一方当事人既然已经放弃自己在合同中的某种权利,将来就不得再向他方主张这种权利。无论是保险人还是投保人弃权,将来均不得重新主张其放弃的权利。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概述一、保险的基本原则(三)近因原则近因:指导致损失的最直接、最有效、起决定作用的原因。近因原则:指保险人是否承担风险责任,是以保险风险产生的原因是否是风险损失发生的近因为要件的原则,即只要保险的风险因素不是损失的近因,保险人就不承担造成风险损失的责任。1.单一原因造成的损失若保险标的的损失由单一原因所致,则该原因即为近因。若该原因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则保险人应负赔偿责任;若该原因属于责任免除范围内的原因,则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概述一、保险的基本原则(三)近因原则2.同时发生的多种原因造成的损失若多种原因同时发生且均为保险标的损失的近因,则存在三种可能:① 所有原因均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保险人承担全部责任② 所有原因均属于责任免除范围内的原因,保险人对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③ 这些原因不全是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此时应严格区分对能够区分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的,保险人只负担保险责任范围内所致损失的赔偿责任。但在保险实务中,很多损失是难以区分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的,保险人有时倾向于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有时倾向于与被保险人协商解决,按比例分摊损失。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概述一、保险的基本原则(三)近因原则3.连续发生的多种原因造成的损失若多种原因是连续发生的,前后之间互为因果,且这些原因均为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则保险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只有部分原因是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则可以分为两种情况:① 若前因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后因属于责任免除范围内的原因,且后因是前因的必然结果,则保险人对损失负全部责任。② 若前因属于责任免除范围内的原因,后因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且后因是前因的必然结果,则保险人对损失不负责任。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概述一、保险的基本原则(三)近因原则4.间断发生的多种原因造成的损失在连续发生的原因中,若有一种新的、独立的原因介入并导致损失,且能确定其是近因,那么,若该原因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则保险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反之,则保险人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但若在该原因出现之前就存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导致的损失,那么,对于之前发生的损失,保险人应按约定赔偿。同步案例“多因一果”导致的保险事故K公司为其所有的“鸿达158”轮向保险公司投保沿海内河船舶一切险,并附加投保“船东对船员责任险”。同年9月,“鸿达158”轮逆向经过沈海高速公路温州飞云江大桥下行通航孔时触碰防撞墩而沉没,两名船员落水后死亡,当时除船长(死亡者之一)外,其余船员均无适任证书。随后,K公司向保险公司提出保险理赔要求。保险公司向K公司赔偿死亡船长的责任保险金70万元,但对船舶损失和另一名船员的死亡拒绝理赔。K公司遂起诉至法院。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鸿达 158”轮保险事故发生的原因为船员不适任,船舶超载,且开航时船舶不适航。根据保险条款,保险公司无须对船舶不适航引起的船舶损失负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未对保险特别约定条款中“船员须持有船员服务证”向K公司做出说明。同步案例“多因一果”导致的保险事故因此,一审法院判定保险公司应支付K公司“船东对船员责任险”保险金70万元并驳回K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当事人均不服该判决并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涉案事故的直接原因为船长的驾驶过失,属于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范围,船舶超载和船员不适任属于间接原因和损失扩大的原因;对于船舶不适航导致的损失,保险公司有权在保险责任中做出相应的扣减。二审法院最终判定保险公司对涉案船舶损失承担 70%的保险责任,并维持一审判决的其他判项。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概述一、保险的基本原则(四)补偿原则除人身保险合同外的各种保险合同都是补偿性合同,所有补偿性合同都是建立在补偿基础之上的。补偿原则:又称损失补偿原则,是指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被保险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获得保险赔偿,用于弥补被保险人的损失,但被保险人不能因损失而获得额外的利益。补偿原则是保险理赔的重要原则,可以限制被保险人利用保险获取非保险利益的保险金。当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人在向被保险人理赔时主要考虑以下限制条件。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概述一、保险的基本原则(四)补偿原则1.以实际损失为限:被保险人遭受损失后,不论其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为多少,其所能获得的保险赔偿都以保险标的的实际损失为限2.以保险金额为限: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或者赔付保险金的最高限额。保险金额是保险人收取保险费的基础和依据,也是其赔偿的最高限额3.以保险利益为限:保险赔偿是以被保险人的保险利益为条件的,因此,当被保险人的保险利益减少时,应以被保险人实际具有的保险利益为限。如果在发生风险时,被保险人已经丧失了保险利益,则保险人不予赔偿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概述一、保险的基本原则(五)代位追偿权原则当保险标的发生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而这一保险事故又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以外的第三方承担责任时,为了防止被保险人在获得保险赔偿后再从第三方获得赔偿,在保险补偿原则的基础上又产生了代位追偿权原则。其目的就是限制被保险人获得双重赔偿。代位追偿权原则:指保险人在赔偿被保险人之后,被保险人应把保险标的损失的权利转让给保险人,由保险人取代被保险人的地位,并以被保险人的名义向第三方追偿。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一般都是定值保险,若保险人已按保险金额赔偿,则保险人行使代位追偿权所得赔偿与被保险人无关,即使追偿所得超过原赔偿金额,超过部分依旧归保险人所有。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概述一、保险的基本原则(五)代位追偿权原则保险人享有代位追偿权的条件① 保险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受损失的保险标的都在保险责任范围内② 保险事故是由第三方的责任引起的③ 保险人按合同规定对被保险人进行了赔偿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概述一、保险的基本原则课堂互动我国卖方以CIF条件向美国J公司出口2 000包坯布,并按合同规定加成10%投保一切险。在运输途中,舱内一废弃水管漏水,导致该批坯布中的60包浸有水渍。由于卖方已为坯布投保了一切险,因此J公司凭保险单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随后,保险公司通过调查,发现船方在运输过程中存在过失。请问:在上述情况下,保险公司是否享有代位追偿权?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概述二、办理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流程(一)选择险别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险别较多,包括主险和附加险,附加险又可以分为一般附加险、特别附加险和特殊附加险。保险人承担的保险责任是以险别为依据的,在不同的险别下,保险人承担的责任范围不同,被保险人在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可能获得的补偿不同,保险费也不同。因此,投保人投保时应选择适当的险别,这样既能获得充分的保险保障,又能节省保险费支出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概述二、办理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流程(一)选择险别32451装卸过程中的损耗情况货物的性质和特点。不同性质和特点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可能遭受的损失不同,损失的程度也会有所差别货物的包装情况,特别是一些易损货物的包装,对货物致损的影响很大货物的运输情况,包括运输方式、运输工具、运输线路等,这些对货物可能遭受的风险和损失有很大影响目的地的政治局势。目的地政局不稳时,应当投保战争险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概述(二)确定保险金额投保人在投保货物运输保险时,应向保险人申报保险金额。保险金额是根据保险价值来确定的。保险价值一般包括保险费、运费、货价和预期利润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货物的保险价值,是保险责任开始时货物在起运地的发票价格或者非贸易商品在起运地的实际价值以及运费和保险费的总和。《海商法》第二百二十条规定,保险金额由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约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在国际贸易中,凡是按CIF或CIP条件达成的合同,通常都会规定保险金额,一般还在发票金额的基础上增加一定的百分比(投保加成率),也就是投保加成。二、办理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流程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概述(二)确定保险金额若合同对此未做规定,按《2020通则》的规定,卖方有义务按CIF或CIP价格的总值另加10%作为保险金额。若买方要求按较高的金额投保,而且保险人和卖方均接受,那么由此而增加的保险费在原则上应由买方承担。保险金额的计算公式如下:保险金额=CIF(或CIP)价格×(1+投保加成率)若买方报的是CFR或CPT价格,却要求卖方代为办理货运保险,或要求改报CIF或CIP价格,则应先把CFR或CPT价格转换为CIF或CIP价格,然后计算保险金额。我国国际贸易合同多采用FOB或FCA条件,为方便计算、简化手续,一些企业与保险人订立预约保险合同,共同议定平均费率和平均保险费率。保险金额的计算公式如下:保险金额=FOB(或FCA)价格×(1+平均费率+平均保险费率)二、办理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流程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概述(三)办理投保和支付保险费确定保险金额之后,投保人应向保险人办理投保并支付保险费。保险费是投保人办理保险事宜时支付给保险人的费用。它是保险人经营业务的基本收入,也是被保险人获得损失赔偿的前提。保险费是由货物的保险费率决定的,而保险费率是按照不同货物、不同运输工具和保险险别,由保险人参照国际费率水平制订的。保险费的计算公式如下: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如果按CIF或CIP价格加成投保,上述公式可改为:保险费=CIF(或CIP)价格×(1+投保加成率)×保险费率二、办理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流程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概述课堂示例【例7-1】 一批货物由大连出口至某国,CIF总金额为50 000美元,投保一切险(保险费率为0.6%)和战争险(保险费率为0.03%),投保加成率为10%。请计算投保人应支付的保险费。【解】投保人应支付的保险费为:50 000×(1+10%)×(0.6%+0.03%)=346.50美元二、办理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流程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概述(四)取得保险单据保险单据是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订立保险合同的证明文件,它表明了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也是保险人的承保证明。投保人取得保险单据,即表示货物可获得保障。当被保险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单据是保险索赔和理赔的主要依据。在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中,一般有以下几种保险单据:(1)保险单:是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订立保险合同的正式书面证明。保险单背面一般印有货物运输保险条款,即基本险别条款的内容。除此之外,还要列明保险人的责任范围,保险人与投保人各自的权利、义务等方面的条款。二、办理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流程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概述(四)取得保险单据货物运输保险单CARGO TRANSPORTATION INSURANCE POLICY发票号(Invoice No.): 保险单号(Policy No.):合同号(Contract No.): 信用证号(L/C No.):被保险人:Insured: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投保人的要求,由投保人向本公司缴付约定的保险费,按照本保险单承保险别和背面所载条款与上列特款承保下述货物运输保险,特立本保险单。THIS POLICY OF INSURANCE WITNESS THAT THE PEOPLE’S INSURANCE COMPANY OF CHINA (HEREINAFTER CALLED “THE COMPANY”)AT THE REQUEST OF THE INSURED AND IN CONSIDERATION OF THE AGREED PREMIUM PAID TO THE COMPANY BY THE INSURED, UNDERTAKES TO INSURE THE UN-DERMENTIONED GOODS IN TRANSPORTATION SUBJECT TO THE CONDITIONS OF THIS POLICY AS PER THE CLAUSES PRINTED OVERLEAF AND OTHER SPECIAL CLAUSES ATTACHED HEREON.二、办理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流程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概述(四)取得保险单据唛头Marks & Numbers 数量Quantity 货物名称Description of Goods 保险金额Amount Insured总保险金额:Total Amount Insured:保险费: 开航日期: 装载运输工具:Premium: Date of Commencement: Per Conveyance S.S.:自 经 至From Via TO承保险别:Conditions: 二、办理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流程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概述(四)取得保险单据所保货物,如发生保险单下可能引起索赔的损失或损坏,应立即通知本公司下述代理人查勘,如有索赔,应向本公司提交保险单正本(本保险单共有1份正本)及有关文件。IN THE EVENT OF LOSS OR DAMAGE WHICH MAY RESULT IN A CLAIM UNDER THIS POLICY,IMMEDIATE NOTICE MUST BE GIVEN TO THE COMPANY’S AGENT AS MENTIONED HEREUNDER CLAIMS,IF ANY,ONE OF THE ORIGINAL POLICY WHICH HAS BEEN ISSUED IN ONE ORIGINAL TOGETHER WITH THE RELEVANT DOCUMENTS SHALL BE SURRENDERED TO THE COMPANY.赔款偿付地点:Claim Payable At:出单日期: 授权签名:Issuing Date: Authorized Signature:地址(ADDR.): 电话(TEL):邮编(POST CODE): 传真(FAX):二、办理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流程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概述(四)取得保险单据(2)保险凭证:也称小保单,是保险合同的一种书面证明。保险凭证上不列明保险条款,它实际上是一种简化了的保险单,与保险单具有同等效力。凡是保险凭证上没有列明的事项,均以同类保险单为准。我国在货物运输保险中,普遍使用保险凭证。(3)预约保险单:即在进口贸易中,投保人(一般为买方)与保险人之间订立的总合同。订立这种合同不但可以简化保险手续,还可以使货物一经装运即可获得保障。(4)联合凭证:又称承保证明,是一种比保险凭证更简洁的保险单据。保险人将险别、保险金额和保险编号加注在进出口商开具的出口货物发票上,并正式签章,即可作为已经办理保险手续的证据。二、办理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流程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概述(四)取得保险单据(5)保险声明:是保险人与投保人事先约定在一定时期内对指定范围内的货物进行统一承保的协议。预约保险单项下的货物一经装船,投保人就应立即以保险声明的形式,将该批货物的名称、数量、船名、航次、开航日期、起讫港口、保险金额等通知保险人。(6)批单:是在对保险合同进行修改时,由保险人出具的一种凭证。批单应粘贴在保险单上并加盖骑缝章,作为保险单不可分割的一部分。(7)暂保单:是在保险单发出之前,保险人出具给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一种临时凭证。其内容比较简单,表明投保人已经办理保险手续,并等待保险人出具正式保险单。二、办理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流程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概述(五)保险索赔保险索赔:被保险货物在保险责任有效期内发生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被保险人可按照保险单的有关规定向保险人提出赔偿要求。索赔时,被保险人对被保险货物必须具有保险利益。1.发出损失通知当被保险人得知或发现被保险货物遭到损失时,应立即向保险人发出损失通知。保险人在接到损失通知后,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一方面,对货物提出施救意见并及时进行施救,避免损失扩大;另一方面,尽快对货物损失进行检验,核定损失原因,确定损失责任,以免因时间过长而导致货物损失原因难以查清、责任无法确定等问题。被保险人没有及时发出损失通知,保险人有权拒绝理赔。二、办理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流程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概述(五)保险索赔2.申请检验被保险人在向保险人发出损失通知的同时,也应向其申请货物检验,而不能自行请他人检验。货物检验对查清损失原因、确定责任归属非常重要,被保险人应及时申请检验,确定损失的原因,明确损失的责任。如果检验不及时,不仅会使保险人难以确定货损是否发生在保险有效期内,而且可能会造成损失原因无法查明,从而影响责任的确定。特别是当被保险人在货物运抵目的地仓库后才发现货损时,更应尽快地向保险人申请检验,以确定货损是否在运抵目的地仓库前即保险期限内发生的。二、办理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流程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概述(五)保险索赔3.采取合理的施救、整理措施被保险货物受损后,被保险人应立即对受损货物采取必要且合理的施救、整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被保险人收到保险人发出的有关采取防止或者减少损失的合理措施的特别通知时,应当按照保险人的要求处理。由于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可由保险人负担,但要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4.提交索赔单证被保险人在被保险货物的损失经过检验后,应立即向保险人提出赔偿要求。索赔时,通常要提供检验报告及其他单证,包括保险单正本、提单、发票、装箱单、磅码单、货损货差证明、检验报告和索赔清单。二、办理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流程感谢您的聆听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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