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课件(共45张PPT)-《税法》同步教学(同济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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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课件(共45张PPT)-《税法》同步教学(同济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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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5张PPT)
个人所得税法
目录 /CONTENTS
01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与征税范围
02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03
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04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02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 综合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02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 经营所得适用税率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02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 其他所得适用税率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125号)规 定,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02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 每次收入的确定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个人所得税法》对非居民个人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纳 税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偶然所得,都按每次取得的收入计算征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每次”的界定做了明确规定。
02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 每次收入的确定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按次纳税的,“每次”按照以下方法确定:
(1)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的连续性收入的,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2)财产租赁所得,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3)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4)偶然所得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02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 不同情况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1.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其中,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
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以居民个人一个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 得额为限额;一个纳税年度扣除不完的,不得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02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 不同情况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1.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1)专项扣除。其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 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2)专项附加扣除。其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 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02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 不同情况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1.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2)专项附加扣除。
子女 教育支出 纳税人年满3岁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 000元的
继续 教育支出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4年);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 600元定额扣除
02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 不同情况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1.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2)专项附加扣除。
大病医疗支出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 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 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也按本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 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02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 不同情况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1.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2)专项附加扣除。
住房租金支出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 500元;
除上述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 100元;
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年每月800元
02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 不同情况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1.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2)专项附加扣除。
赡养老人支出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袓父母)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 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 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 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02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 不同情况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1.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3)其他扣除。
其包括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符合国 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以及国务院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
02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 不同情况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1.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3)其他扣除。
常见的其他费用扣除规定如下:
①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 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 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02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 不同情况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1.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3)其他扣除。
常见的其他费用扣除规定如下:
② 自2017年7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单位统一 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应分别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 人购买,按上述限额予以扣除。
02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 不同情况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1.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3)其他扣除。
常见的其他费用扣除规定如下:
③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可以从其应纳税额中抵免已在中国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抵免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人中国境外所得依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④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02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 不同情况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2.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5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02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 不同情况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3.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60000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在 办理汇算清缴时减除。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纳税资料,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 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
02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 不同情况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3.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成本、费用是指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和分配计入成本的间接费 用以及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损失是指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02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 不同情况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4.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 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5.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02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 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不同情况个人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1.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工资、薪金年收入+(劳务报酬年收入+特许权使用费年收入)
×80%+ 稿酬收入×80%×70%-60000-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
-依法确定的 其他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补缴税额
=应纳税额-已预扣预缴税额
02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 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不同情况个人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2.综合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1)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02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 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不同情况个人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累计预扣法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税款时,以纳税人在本单位截 至当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 人所得税预扣率表,计算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再减除累计减免税额和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其余额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余额为负值时,暂不退税。纳税年度终了后余额仍为负 值时,由纳税人通过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02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 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不同情况个人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2.综合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1)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其具体计算公式为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 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式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02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 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不同情况个人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2.综合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1)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自2021年1月1日起:
一、 对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本年度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即,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在其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应当按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在《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相应纳税人的备注栏注明“上年各月均有申报且全年收入不超过6万元”字样。
二、 对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小贴士
02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 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不同情况个人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2.综合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2)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预扣预 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① 预扣预缴的方法。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 用费所得时,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其个人所得税。
02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 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不同情况个人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2.综合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①预扣预缴的方法
A.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
B.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按800元计算;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20%计算。
C.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02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 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不同情况个人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2.综合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② 具体计算。
A.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税额的计算。
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其预扣预缴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预扣预缴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800)×20%
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其预扣预缴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预扣预缴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02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 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不同情况个人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2.综合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② 具体计算。
A.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税额的计算。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40%的超额累进预扣率
02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 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不同情况个人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2.综合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② 具体计算。
B.稿酬所得预扣预缴税额的计算。
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其预扣预缴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预扣预缴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每次收入额-800)×70%×20%
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其预扣预缴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预扣预缴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每次收入额×(1-20%)×70%×20%
02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 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不同情况个人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2.综合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② 具体计算。
C.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预扣预缴税额的计算。
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其预扣预缴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预扣预缴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每次收入额-800)×20%
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其预扣预缴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预扣预缴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每次收入额×(1-20%)×20%
02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 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 纳税额的计算
不同情况个人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5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其中,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 入减除20%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
02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 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 纳税额的计算
不同情况个人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具体的计算公式为
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每月收入额-50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非居民个人的劳务报酬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每次收入×(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02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 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 纳税额的计算
不同情况个人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具体的计算公式为
非居民个人的稿酬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每次收入×(1-20%)×7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02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 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不同情况个人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及以前年度亏损)×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02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四)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不同情况个人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0%,相应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每次收入额×适用税率
02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五) 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不同情况个人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财产租赁所得一般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 所得额。财产租赁所得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财产租赁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但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居民住房取得的所得,自2001年1月1日起暂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02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五) 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不同情况个人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1)每次(月)收入不足4000元的,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适用税率
(2)每次(月)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的计公式为
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 (1-20%)×适用税率
个人出租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计算房屋出租所得可扣除的 税费不包括本次出租缴纳的增值税。个人将承租房屋转租的租金收入属于个人所得 税应税所得,应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转租房屋的,其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及增值税税额在计算转租所得时予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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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六) 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不同情况个人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财产转让所得按照一次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 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税费)×20%
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其转让受赠房屋的收入减除原捐赠人取得该房屋的实际购置成本以及赠予和转让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受赠 人的应纳税所得额来计征其个人所得税。
个人转让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其取得房屋时所支付价款中 包含的增值税计入财产原值,计算转让所得时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转让缴纳的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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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偶然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不同情况个人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偶然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每次收入额×20%
02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八) 全年一次性奖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不同情况个人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居民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相关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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