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国际物流报关报检概述 课件(共26张PPT)《国际物流学》(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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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国际物流报关报检概述 课件(共26张PPT)《国际物流学》(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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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6张PPT)
国际物流报关报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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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物流报关报检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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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
海关通关制度
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
企业报关报检资质
国际物流报关报检概述
一、海关
(一)海关的性质
1.海关是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务院的直属机构,从属于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海关代表国家依法独立行使行政管理权
2.海关是国家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海关履行国家行政制度的监督职能,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具体的行政规章和行政措施,对特定领域的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3.海关的监督管理是国家行政执法活动,海关通过法律赋予的权力,对特定范围内的社会经济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并对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以保证这些社会经济活动按照国家的法律规范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是国家的进出关境监督管理机关。”
国际物流报关报检概述
一、海关
(二)海关的基本任务
3.缉私:海关负责组织、协调、管理查缉走私工作。”缉私是指海关依照法律赋予的权力,在海关监管场所和海关附近的沿海沿边规定地区,为发现、制止、打击、综合治理走私活动而进行的调查和惩处活动
1.监管:指海关运用国家赋予的权力,通过一系列管理制度与管理程序,依法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的进出境活动所实施的行政管理
4.统计:实际进出境并引起境内物质存量增加或者减少的货物,进出境物品超过自用、合理数量的,列入海关统计
2.征税:海关征税工作包括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
国际物流报关报检概述
二、海关通关制度
(一)通关的概念
通关:指进出境运输工具的负责人、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物品的所有人向海关申请办理进出口手续,海关对其呈交的单证和申请的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和物品依法进行审核、查验、征缴税费、批准进境或者出境的全过程。从海关监管的相对人的角度看,通关就是接受海关监管、依法进行报关的具体过程。
《海关法》第八条规定:“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必须通过设立海关的地点进境或者出境。在特殊情况下,需要经过未设立海关的地点临时进境或者出境的,必须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关批准,并依照《海关法》规定办理海关手续。”
国际物流报关报检概述
二、海关通关制度
(二)通关程序
1.前期阶段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货物进出境之前,要向海关办理货物备案手续
3.后续阶段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货物进出境储存、加工、装配、使用后,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海关办理货物核销、销案、申请解除监管等手续
2.进出境阶段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货物进出境时,要向海关办理进出口申报、货物查验、缴纳税费、提取或装运货物等手续
国际物流报关报检概述
二、海关通关制度
(三)货物监管
进口货物自进境起到办结海关手续止,出口货物自向海关申报起到出境止,过境、转运和通运货物自进境起到出境止,应当接受海关监管。
海关监管货物包括进出口货物,过境、转运和通运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以及暂时进出口货物、保税货物和其他尚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进出境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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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
(一)出入境检验检疫的概念
出入境检验检疫:指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际惯例等的要求,对出入境货物、运输工具、人员等进行检验检疫和认证,并签发官方检验检疫证明的监督管理工作。
在我国国家机构改革后,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职责和队伍由原来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划入海关总署。海关总署主管检验检疫的职能部门包括卫生检疫司、动植物检疫司、商品检验司和进出口食品安全局。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跨国检验认证机构,是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承担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机构,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都设有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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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
(二)出入境检验检疫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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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农、林、牧、渔业生产
保护人体健康
是国家主权的体现
是国家监督管理职能的体现
促进对外贸易的顺利进行和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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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
(三)出入境检验检疫的内容 1.检验
1)进出口商品检验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的进出口商品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的其他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对法定检验以外的进出口商品实施抽查检验。
2)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旧机电产品检验
国家对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价值较高,涉及人身财产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的高风险进口旧机电产品,实行装运前检验制度。进口时,收货人应当提供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或者检验机构出具的装运前检验证书;到货后,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实施检验。
进口废物原料的国外供应商、国内收货人在签订对外贸易合同前,应当取得海关总署或者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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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
(三)出入境检验检疫的内容 2.检疫
1)进出境动植物检疫
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和有关条例对下列各物实施检疫:
① 进境、出境、过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
② 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装载容器、包装物、铺垫材料
③ 来自动植物疫区的运输工具
④ 进境拆解的废旧船舶
⑤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际条约规定或者贸易合同约定应当实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的其他货物、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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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
(三)出入境检验检疫的内容 2.检疫
对象 检疫内容 处理措施
动物 有无疫病的临床症状 发现疑似感染传染病或者已死亡的动物时,在货主或者押运人的配合下查明情况,立即处理。动物的铺垫材料、剩余饲料和排泄物等,由货主或其代理人在检疫人员的监督下,做除害处理
动物产品 有无腐败变质现象,容器、包装物是否完好 发现散包、容器破裂的,由货主或其代理人负责整理完好,方可卸离运输工具。根据情况,对运输工具的有关部位及装载动物产品的容器、外表包装物、铺垫材料、被污染场地等进行消毒处理。需要实施实验室检疫的,按照规定采取样品。对易滋生植物害虫或者混藏杂草种子的动物产品,同时实施植物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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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
(三)出入境检验检疫的内容 2.检疫
对象 检疫内容 处理措施
植物、植物产品 货物和包装物有无病虫害 发现病虫害并有扩散可能时,及时对该批货物、运输工具和装卸现场采取必要的防疫措施。对来自动物传染病疫区或者易带动物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病原体并用作动物饲料的植物产品,同时实施动物检疫
其他检疫物 包装物是否完好,是否被病虫害污染 发现包装物破损或者被病虫害污染时,做除害处理
国际物流报关报检概述
三、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
(三)出入境检验检疫的内容 2.检疫
2)卫生检疫
对象 处理措施
入境的交通工具和人员 在最先到达的国境口岸的指定地点进行检疫。除引航员外,未经国境卫生检疫机关许可,任何人不准上下交通工具,不准装卸行李、货物、邮包等
出境的交通工具和人员 在最后离开的国境口岸进行检疫
因故停泊、降落在中国境内非口岸地点的国外船舶、航空器 除紧急情况外,未经国境卫生检疫机关或者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许可,任何人不准上下船舶、航空器,不准装卸行李、货物、邮包等
未染有检疫传染病的或者已实施卫生处理的交通工具 签发入境检疫证或者出境检疫证
检疫传染病染疫人 将其隔离,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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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
(三)出入境检验检疫的内容 2.检疫
2)卫生检疫
对象 处理措施
检疫传染病染疫嫌疑人 将其留验,留验期限根据该传染病的潜伏期确定
接受入境检疫的交通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① 来自检疫传染病疫区的;② 被检疫传染病污染的;③ 发现有与人类健康有关的啮齿动物或者病媒昆虫的 实施消毒、除鼠、除虫或者其他卫生处理。如果外国交通工具的负责人拒绝接受卫生处理,除有特殊情况外,准许该交通工具在国境卫生检疫机关的监督下,立即离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
来自疫区的、被检疫传染病污染的或者可能成为检疫传染病传播媒介的行李、货物、邮包等 进行卫生检查,实施消毒、除鼠、除虫或者其他卫生处理
入境、出境的尸体、骸骨 经卫生检查合格后,方准运进或者运出
国际物流报关报检概述
三、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
(三)出入境检验检疫的内容 3.强制性质量认证
1)进口商品认证管理
国家对涉及人类健康、动植物生命和健康,以及环境保护和公共安全的进口商品,实行强制性认证制度,即CCC认证(又称3C认证)。
2)出口商品质量许可
国家对重要出口商品,如机械、电子、轻工、机电、玩具、医疗器械、煤炭类商品,实行质量许可制度。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单独或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共同发放出口商品质量许可证,未获得质量许可证的商品不准出口。
国际物流报关报检概述
三、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
(三)出入境检验检疫的内容 4.鉴定
1)货物装载和残损鉴定
使用船舶、集装箱等装运出口易腐烂变质的食品和冷冻品时,应在装运前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清洁、卫生、冷藏、密固等适载检验,检验合格后,才可出口装运。
对外贸易关系人及仲裁、司法等机构,对海运进口商品可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办理监视、载损鉴定、监视卸载等残损鉴定工作。
2)外商投资财产价值鉴定
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可对外商投资财产的品种、质量、数量、价值和损失进行鉴定,发放价值鉴定证书,供企业到所在地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手续。
国际物流报关报检概述
三、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
(三)出入境检验检疫的内容 4.鉴定
3)产地证管理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是签发一般原产地证书的官方机构,也是我国政府授权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的唯一机构。
4)涉外检验检疫、鉴定、认证机构审核认可和监督
对于拟设立的涉外检验检疫、鉴定、认证机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应审查其资格信誉、技术力量、装备设施和业务范围,审查通过后出具资格审定意见书,在其取得营业执照后为其办理资格证书。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还应对这些机构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或实行备案管理。
国际物流报关报检概述
四、企业报关报检资质
(一)报关单位
报关单位:指依法在海关注册登记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和报关企业。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指依法直接进口或者出口货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报关企业:指按照规定经海关准予注册登记,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以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名义或者自己的名义,向海关办理代理报关业务,从事报关服务的境内企业法人。
进出口货物报关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有些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由于经济、时间、地点等方面的原因不能或者不愿自行办理报关手续,便产生了委托报关的需要。报关企业正是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提供报关服务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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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企业报关报检资质
(二)报检企业
报检企业:报检行为的主体,指依法在检验检疫机构注册登记,取得报检资格或经检验检疫机构批准取得报检权的境内法人或者组织。
自理报检企业:指向海关办理本企业报检业务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出口货物的生产、加工单位办理报检业务的,应按照有关自理报检企业报检的规定进行。
代理报检企业:指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委托人)委托,为委托人向海关办理报检业务的境内企业。
国际物流报关报检概述
四、企业报关报检资质
(三)企业注册登记或者备案 1.企业报关报检资质合并
(1)将检验检疫自理报检企业备案与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合并为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企业备案后同时取得报关和报检资质
(2)将检验检疫代理报检企业备案与海关报关企业(包括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双重身份企业)注册登记或者报关企业分支机构备案,合并为海关报关企业注册登记和报关企业分支机构备案。企业注册登记或者企业分支机构备案后,同时取得报关和报检资质
(3)将检验检疫报检人员备案与海关报关人员备案,合并为报关人员备案。报关人员备案后同时取得报关和报检资质
国际物流报关报检概述
四、企业报关报检资质
(三)企业注册登记或者备案 2.企业注册登记或者备案业务办理流程
1)注册登记或者备案申请
企业在互联网上办理注册登记或者备案的,应当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以下简称“单一窗口”)“企业资质”子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并向海关提交申请。企业申请提交成功后,可以到其所在地海关任一业务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除在“单一窗口”办理注册登记或者备案申请外,企业还可以携带书面申请材料到业务现场申请办理相关业务。
国际物流报关报检概述
四、企业报关报检资质
(三)企业注册登记或者备案 2.企业注册登记或者备案业务办理流程
2)提交申请材料
(1)申请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者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回执、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复印件。
(2)申请报关企业(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双重身份企业)注册登记:提交注册登记许可申请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关服务营业场所所有权证明或者使用权证明。
(3)申请报关企业分支机构备案:提交报关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关服务营业场所所有权证明或者使用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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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企业报关报检资质
(三)企业注册登记或者备案 2.企业注册登记或者备案业务办理流程
3)海关审核
海关在收取企业申请材料后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予以注册登记或者备案;审核不通过的,应当一次性告知企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海关将审核结果通过“单一窗口”反馈给企业,企业登录“单一窗口”可以查询注册登记或者备案办理结果。
4)发放证书
海关向注册登记或者备案企业同时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和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
2020年3月20日,顺发公司获得进出口经营权,注册成为一家外贸公司。3月22日,顺发公司对外签订了一份出口合同。为了提高办事效率,第二天,公司派职员李华去海关办理货物出口报关手续,结果遭到海关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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