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企业所得税的申报与缴纳 课件(共14张PPT)-《税务会计》同步教学(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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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企业所得税的申报与缴纳 课件(共14张PPT)-《税务会计》同步教学(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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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4张PPT)
学习情境四企业所得税的会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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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块二 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与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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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块一 企业所得税的基础认知
模块三 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模块四 企业所得税的申报与缴纳
知识目标:
1.掌握企业所得税的基本政策和计算方法;
2.熟悉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政策;
3.掌握企业所得税的会计核算和运用;
4.掌握所得税的纳税申报。
企业所得税的会计核算
能力目标:
1.能分清所得税的核算范围;
2.能进行所得税的账务处理;
3.能正确进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
企业所得税的会计核算
情境导航:
刚从大学毕业的小刘应聘到一家公司担任会计。入职第一天,小刘便跟着老会计做期末结账工作。当他看到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两个科目时有些茫然,印象中从来没用过这两个科目。他立即向老会计虚心请教,老会计跟他解释后,他觉得还是不太明白,于是决定去查阅相关资料。在找资料的时候,小刘却无从下手,最后决定还是先复习大学里学过的企业所得税知识。?
请问: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这两个科目在什么情况下使用?
企业所得税的会计核算
一、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地点
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企业登记注册地是指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登记注册的住所地。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应当统一核算应纳税所得额,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模块四 企业所得税的申报与缴纳
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期限
模块四 企业所得税的申报与缴纳
企业所得税按年计征,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的中间开业,或者由于合并、关闭等原因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企业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三、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时间
模块四 企业所得税的申报与缴纳
企业所得税按月或按季预缴的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以人民币计算。所得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计算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并缴纳税款。
四、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资料
模块四 企业所得税的申报与缴纳
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应当向税务部门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具体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额+境外应税所得弥补境内亏损-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应纳税额=应纳所得税额-减免所得税额-抵免所得税额? 实际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额+境外所得应纳所得税额-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税额
本年应补(退)的所得税额=实际应纳所得税额-本年累计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
五、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模块四 企业所得税的申报与缴纳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如表4-1所示。
模块四 企业所得税的申报与缴纳
六、企业所得税的源泉扣缴与征收管理
模块四 企业所得税的申报与缴纳
(一)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
(1)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
(2)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的工程作业和劳动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指定工程价格或者劳务费的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1. 扣缴义务人
模块四 企业所得税的申报与缴纳
企业所得税法对非居民企业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的,应当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依照规定应当扣缴的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未依法扣缴或者无法履行扣缴义务的,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纳税人未依法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从该纳税人在中国境内其他收入项目的支付人应付的款项中,追缴该纳税人的应缴税款。
2. 扣缴方法
模块四 企业所得税的申报与缴纳
(二)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自2009年1月1日起,国家对2009年以后新增企业的所得税征管范围进行调整。从2009年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以2008年为基年,2008年年底之前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自管理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不做调整。另外,中国境内的单位和个人向非居民企业支付《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的,该项所得应扣缴的企业所得税征管,分别由支付该所得的境内单位和个人的所得税主管国家税务总局或地方税务局负责。
模块四 企业所得税的申报与缴纳
通过学习,你是否已掌握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的流程?是否能够正确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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