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课件(共47张PPT)-《税法》同步教学(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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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课件(共47张PPT)-《税法》同步教学(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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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7张PPT)
学习情景二 增值税法
模块一
增值税基础认知
模块二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模块三
增值税的税收优惠
模块四
增值税的征收管理
知识目标
了解增值税的性质和计税原理;
掌握增值税法的基本要素;
了解增值税的税收优惠;
掌握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与管理。
能力目标
能够计算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能够计算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学习情景二 增值税法
增值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增值税征收与缴纳之间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现行增值税法的基本规范,是在2008年11月5日经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08年11月10日以国务院令第538号公布,于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增值税暂行条例》,后经2016年2月和2017年11月两次修订)。与此同时,2011年10月2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重新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该实施细则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2016年5月1日起,我国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全面取代了营业税。
学习情景二 增值税法
模块二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
计税依据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
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销售额。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模块二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般规定
1.
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其销售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纳税人应在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确定后1年内不得变更。
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凡价外费用,无论其会计制度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模块二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 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2)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
(3)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模块二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① 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② 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③ 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4) 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模块二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特殊规定
2.
(1)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即将销项税额从销售额中剔除出去,以不含税的销售额为计税依据: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2) 视同销售货物行为。销售货物应具备的条件包括:①有偿或取得相应的经济利益;②必须转让货物所有权。视同销售行为是指不具备销售货物条件,但按照现行税收法律规定应当缴纳增值税的行为。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无论会计上是否做销售处理,在税法上都视同销售货物:
模块二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① 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② 销售代销货物;
③ 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④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⑤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模块二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⑥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⑦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上述第④项所称的“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是指企业内部设置的职工使用的食堂、浴室、理发室、宿舍、幼儿园等福利设施及设备、物品等,或者以福利、奖励、津贴等形式发放给职工个人的物品。
模块二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3) 混合销售行为。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这里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模块二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4) 兼营行为。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按照以下方法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
① 兼有不同税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税率。
模块二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② 兼有不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征收率。
③ 兼有不同税率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税率。
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免税、减税。
模块二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5) 纳税人有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① 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② 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模块二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③ 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税额,因为消费税是价内税,是销售价格的组成部分。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税额
或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成本”包括两种情况: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目前是10%,但属于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的成本利润率为消费税法中规定的成本利润率。
模块二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6) 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对纳税人与销售货物无关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无论退还与否,均不征增值税。
(7) 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是指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未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注明折扣额,而仅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的,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
模块二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8) 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对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可以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以旧换新”是指纳税人在销售自己货物时,有偿收回旧货物的行为。
① 一般商品。计算增值税时,按新货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减除旧货收购价格。
模块二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某商城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5月发生以下业务:采取“以旧换新”方式向消费者以新冰箱换旧冰箱,售新冰箱2 000台,新冰箱零售价0.226万元,旧冰箱每台作价0.02万元,每台冰箱取得差价款0.206万元。计算应缴纳的增值税。
应缴纳的增值税=2000×0.226÷(1+13%)×13%=52(万元)
② 金银首饰。税法规定,对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可以按照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
【例2-3】
模块二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某首饰商城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5月发生以下业务:采取“以旧换新”方式向消费者销售金项链2 000条,新项链每条零售价0.25万元,旧项链每条作价0.22万元,每条项链取得差价款0.03万元。计算应缴纳的增值税。
应缴纳的增值税=2 000×0.03÷(1+13%)×13%=6.9(万元)
【例2-4】
模块二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9) 纳税人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货物,其销售额就是货物的销售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还本销售是指纳税人在销售货物到一定期限后,由销售方一次或分次退还给购货方全部或部分价款。
模块二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0) 纳税人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销售,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按规定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注意应分别开具合法票据,否则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11) 油气田企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提供生产性劳务,应当在劳务发生地按3%预征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在劳务发生地预缴的税款可从其应纳增值税中抵减。
模块二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
计税方法
我国增值税采取税基扣除法。税基扣除法是指以一定时期内发生的销售收入额,乘以相适用的税率计算出当期全部销项税额,用销项税额减去同期外购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时已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即增值税的进项税额),余额作为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在采用扣税法的情况下,销售额、税率、当期外购项目已纳税额都是已知的,既计算简便,又能体现出增值税的中性或税不重征的特点。该方法的实行必须配备规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制度,以及相应的增值税抵扣制度。
模块二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增值额×税率
=(产出-投入)×税率
=销售额×税率-同期外购项目已纳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模块二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
计算过程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1.
(1) 销项税额的确定。销项税额是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销项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税率
模块二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2) 进项税额的确定。进项税额是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时所支付或者负担的税收,并且在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时允许抵扣的增值税额。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农产品销售发票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进项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模块二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① 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② 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的合法海关完税凭证,是计算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唯一依据,其价格差额部分以及从境外供应商取得的退还或返还的资金,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准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以下几项。
模块二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③ 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买价包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规定缴纳的烟叶税。
④ 混合销售行为依法应当缴纳增值税的,该混合销售行为所涉及的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所用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符合法律规定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模块二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以下几项。
①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但是发生兼用于上述不允许抵扣项目情况的,该进项税额准予全部抵扣。另外,纳税人购进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无论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还是兼用于上述不允许抵扣项目,均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模块二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以下几项。
①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但是发生兼用于上述不允许抵扣项目情况的,该进项税额准予全部抵扣。另外,纳税人购进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无论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还是兼用于上述不允许抵扣项目,均可以抵扣进项税额。②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模块二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③ 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④ 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⑤ 上述第①项至第④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⑥ 小规模纳税人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但是,一般纳税人取得由税务所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将专用发票上填写的税额作为进项税额计算抵扣。
模块二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⑦ 进口货物,在海关计算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额(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时,不得抵扣发生在中国境外的各种税金(包括销项税额)。
⑧ 因进货退出或者折让而收回的进项税额,应从发生进货退出或者折让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⑨ 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模块二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般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者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发生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情形(免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除外),应当将该项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从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无法确定该项进项税额的,按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
模块二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① 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② 除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及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规定外,纳税人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
模块二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自行车,出厂不含税单价为每辆280元。2019年3月留抵税额3 000元,4月该厂购销情况如下:
向当地百货大楼销售800辆,百货大楼当月付清货款后,厂家给予了8%的销售折扣,开具红字发票入账;
向外地特约经销点销售500辆,并支付运输单位8 000元,收到的运费发票上注明运费7 000元,装卸费1 000元;
销售本厂自用1年的小轿车一辆,售价120 000元,发生运费1 000元;
【例2-5】
模块二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当期发出包装物收取押金50 000元,逾期仍未收回的包装物押金60 000元;
购进自行车零部件、原材料、取得的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金额140 000元,注明税款18 200元;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自行车零件支付90 000元,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专用发票;
本厂直接组织收购废旧自行车,支出收购金额60 000元。
假定应该认证的发票均经过了认证,要求计算:
该自行车厂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该自行车厂销售自行车的销项税额;
该自行车厂包装物押金的销项税额;
模块二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该自行车厂销售使用过小轿车的应纳税额;
当期该厂应纳增值税税额的合计数。
解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7 000×9%+18 200+90 000/(1+3%) ×3%=630+18 200+2 621.36=21 451.36元
该自行车厂销售自行车的销项税额=(800×280+500×280)×13%=47 320元
销售800辆自行车给予8%的销售折扣,未开具符合规定的发票,折扣额不得抵减。
该自行车厂包装物押金的销项税额=60 000/(1+13%)×13%= 6 902.65元。
模块二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逾期未收回包装物押金应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再并人销售额中。
该自行车厂销售使用过小轿车的应纳税额=120 000/(1+4%)×4%/2=2 307. 69元
当期该厂应纳增值税的合计数=47 320+6 902. 65+2 307. 69-21 451. 36-3 000=32 078. 98元
模块二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3) 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计算。
① 对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的,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计算公式: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模块二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② 对纳税人销售的旧货,按简易办法依据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旧货: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③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模块二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模块二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模块二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某生产小电器的企业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0年6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材料一批用于生产,取得增值税发票,注明价款100 000元,增值税13 000元;外购一台生产设备,取得增值税发票,注明价款30 000元,增值税3900元。
(2)委托外贸企业进口一批塑料材料,关税完税价格15 000元,关税税率6%,支付了相关税费将材料运回企业。
(3)销售50件自产A型小电器,价税合并取得收人123 600元。
(4)将2件A型小电器赠送客户试用。
【例2-6】
模块二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5)将使用过的一批旧包装物出售,价税合计取得收入2 472元。
(6)将使用过的一台旧设备出售,原价40 000元,售价15 450元。
要求计算:
(1)该企业进口塑料材料应纳的增值税;
(2)该企业出售旧包装物应纳的增值税;
(3)该企业出售旧设备应纳的增值税;
(4)该企业当月应纳的增值税合计数(不含进口环节税金)。
模块二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5)将使用过的一批旧包装物出售,价税合计取得收入2 472元。
(6)将使用过的一台旧设备出售,原价40 000元,售价15 450元。
要求计算:
(1)该企业进口塑料材料应纳的增值税;
(2)该企业出售旧包装物应纳的增值税;
(3)该企业出售旧设备应纳的增值税;
(4)该企业当月应纳的增值税合计数(不含进口环节税金)。
模块二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该企业进口塑料材料应纳的增值税=15 000×(1+6%)×13%= 2 067(元)。小规模纳税人进口货物要按规定税率计税。
(2)该企业出售旧包装物应纳的增值税=2 472÷(1+3%)×3%=72(元)。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3)该企业出售旧设备应纳的增值税=15 450÷(1+3%)×2%=300(元)。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4)该企业当月应纳的增值税合计数(不含进口环节税金)= 123 600÷ (1+3%)÷50×(50+2)×3%+72+300=4 116(元)
模块二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
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任何税额,即在计算进口环节的应纳增值税税额时,不得抵扣发生在我国境外的各种税金。组成计税价格和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模块二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般贸易项下,关税的完税价格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到岸价作为完税价格。所谓成交价格是一般贸易项下进口货物的买方为购买该项货物向卖方实际支付或应当支付的价格,到岸价包括货价加上货物运抵我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和其他劳务费等费用构成的一种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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