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增值税基础认知 课件(共83张PPT)-《税法》同步教学(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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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增值税基础认知 课件(共83张PPT)-《税法》同步教学(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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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83张PPT)
学习情景二 增值税法
模块一
增值税基础认知
模块二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模块三
增值税的税收优惠
模块四
增值税的征收管理
知识目标
了解增值税的性质和计税原理;
掌握增值税法的基本要素;
了解增值税的税收优惠;
掌握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与管理。
能力目标
能够计算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能够计算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学习情景二 增值税法
增值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增值税征收与缴纳之间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现行增值税法的基本规范,是在2008年11月5日经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08年11月10日以国务院令第538号公布,于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增值税暂行条例》,后经2016年2月和2017年11月两次修订)。与此同时,2011年10月2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重新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该实施细则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2016年5月1日起,我国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全面取代了营业税。
学习情景二 增值税法
模块一 增值税基础认知
增值税的类型
一、
根据抵扣项目的不同,增值税可分为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与消费型增值税。
(1) 生产型增值税。生产型增值税是指在计算应纳增值税额时,既不能减去固定资产额,也不能减去折旧的增值税。其税基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既包括消费资料,也包括生产资料。由于扣除范围小且税基大,所以在同等税率下可以取得较多财政收入,或以较低税率取得同等财政收入。
模块一 增值税基础认知
(2) 收入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是指在计算应纳增值税额时,只允许在当期销项税额中扣除折旧部分所含税金。其税基相当于国民收入,且小于生产型增值税税基。
(3) 消费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是指在计算应纳增值税额时,对纳税人购入固定资产的已纳税款,允许一次性地从当期销项税额中全部扣除,从而使纳税人用于生产应税产品的全部外购生产资料均不负担税款。其税基仅为国民收入中的消费资料。由于对固定资产允许抵扣,可以彻底避免重复征税,降低资本密集型产业的生产成本。
模块一 增值税基础认知
按对外购固定资产价款处理方式的不同进行划分,增值税的类型有()。
A. 生产型增值税 B. 收入型增值税
C. 消费型增值税 D. 积累型增值税
【答案】ABC
【解析】考核增值税类型的划分,增值税按照对外购固定资产处理方式的不同可划分为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和消费型增值税。
【例2-1】
模块一 增值税基础认知
增值税的性质和计税原理
二、
(一)
增值税的性质
(1) 都是以全部流转额为计税销售额。
(2) 税负都具有转嫁性。
增值税以增值额为课税对象,以销售额或营业额为计税依据,同时实行税款抵扣的计税方式,这一计税方式决定了增值税是属于流转税性质的税种。作为流转税,增值税同对特定消费品征收的消费税有着很多共同点。
(3) 按产品或行业实行比例税率。
模块一 增值税基础认知
(一)
增值税的计税原理
增值税的计税原理是通过增值税的计税方法体现出来的。增值税的计税方法是以每一生产环节上发生的货物或劳务的销售额为计税依据,然后按规定税率计算出货物或劳务的整体税负,同时通过税款抵扣方式将外购项目在以前环节已纳的税款予以扣除,从而完全避免了重复征税。该原理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模块一 增值税基础认知
(1) 按全部销售额计算税款,但只对货物或劳务价值中新增价值部分征税。
(2) 实行税款抵扣制度,对以前环节已纳税款予以扣除。
(3) 税款随着货物销售逐环节转移,最终消费者是全部税款的承担者,但政府并不直接向消费者征税,而是在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分段征收,各环节的纳税人并不承担增值税税款。
模块一 增值税基础认知
增值税法的基本要素
三、
(一)
增值税的纳税主体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进口货物、销售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销售服务(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依法缴纳增值税。按照纳税人的经营规模和会计核算健全程度不同,可将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可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可以用扣税法抵扣发票上注明的已纳增值税额;而小规模纳税人则不能进行税款抵扣。
模块一 增值税基础认知
小规模纳税人
1.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应纳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收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4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有以下标准:
模块一 增值税基础认知
(1) 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 税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 50%以上。
模块一 增值税基础认知
(2) 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50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
(3) 对提供应税服务的,年应税销售额在50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
(4)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除个体经营者以外)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5) 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模块一 增值税基础认知
一般纳税人
2.
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规定,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有下列几种情况:
(1)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下列情形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①按照政策规定,可以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及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标准的其他个人。
模块一 增值税基础认知
(2)增值税纳税人的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对提出申请并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①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② 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模块一 增值税基础认知
(二)
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销售货物
1.
销售货物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中国境内是指所销售货物的起运地或所在地在中国境内。货物是指除土地、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等不动产外的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模块一 增值税基础认知
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2.
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税劳务)是指有偿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包括在内。“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单位员工、雇员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属于应税劳务。
模块一 增值税基础认知
进口货物
3.
进口货物是指申报进入我国海关境内的货物。进口货物无论是否转移货物的所有权,也无论是否有偿,均应征收增值税。
模块一 增值税基础认知
销售无形资产
4.
销售无形资产是指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技术包括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
自然资源使用权包括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其他自然资源使用权。
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包括基础设施资产经营权、分销权、代理权、会员权、席位权、网络游戏虚拟道具、域名、名称权、肖像权、冠名权、转会费等。
模块一 增值税基础认知
销售不动产
5.
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业务活动。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
建筑物包括住宅、商业营业用房、办公楼等可供居住、工作或者进行其他活动的建造物。
构筑物包括道路、桥梁、隧道、水坝等建造物。
转让建筑物有限产权或者永久使用权的,转让在建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所有权的,以及在转让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一并转让其所占土地的使用权的,按照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
模块一 增值税基础认知
销售服务
6.
销售服务是指有偿提供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
模块一 增值税基础认知
1)交通运输服务
交通运输服务是指利用运输工具将货物或者旅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业务活动,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
(1) 陆路运输服务。陆路运输服务是指通过陆路(地上或者地下)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包括铁路运输服务和其他陆路运输服务。
① 铁路运输服务是指通过铁路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
模块一 增值税基础认知
② 其他陆路运输服务是指铁路运输以外的陆路运输业务活动,包括公路运输、缆车运输、索道运输、地铁运输、城市轻轨运输等。
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按照陆路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模块一 增值税基础认知
(2) 水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是指通过江、河、湖、川等天然、人工水道或者海洋航道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
水路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属于水路运输服务。
程租业务,是指运输企业为租船人完成某一特定航次的运输任务并收取租赁费的业务。
期租业务,是指运输企业将配备有操作人员的船舶承租给他人使用一定期限,承租期内听候承租方调遣,不论是否经营,均按天向承租方收取租赁费,发生的固定费用均由船东负担的业务。
模块一 增值税基础认知
(3) 航空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是指通过空中航线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
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属于航空运输服务。
湿租业务是指航空运输企业将配备有机组人员的飞机承租给他人使用一定期限,承租期内听候承租方调遣,不论是否经营,均按一定标准向承租方收取租赁费,发生的固定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的业务。
航天运输服务,按照航空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航天运输服务,是指利用火箭等载体将卫星、空间探测器等空间飞行器发射到空间轨道的业务活动。
模块一 增值税基础认知
(4) 管道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是指通过管道设施输送气体、液体、固体物质的运输业务活动。
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是指经营者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收取运费并承担承运人责任,然后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运输服务的经营活动。
模块一 增值税基础认知
2)邮政服务
邮政服务是指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提供邮件寄递、邮政汇兑和机要通信等邮政基本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和其他邮政服务。
(1) 邮政普遍服务。邮政普遍服务是指函件、包裹等邮件寄递,以及邮票发行、报刊发行和邮政汇兑等业务活动。
(2) 邮政特殊服务。邮政特殊服务是指义务兵平常信函、机要通信、盲人读物和革命烈士遗物的寄递等业务活动。
模块一 增值税基础认知
(3) 其他邮政服务。其他邮政服务是指邮册等邮品销售、邮政代理等业务活动。
模块一 增值税基础认知
3)电信服务
电信服务是指利用有线、无线的电磁系统或者光电系统等各种通信网络资源,提供语音通话服务,传送、发射、接收或者应用图像、短信等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业务活动,包括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
模块一 增值税基础认知
(1) 基础电信服务。基础电信服务是指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提供语音通话服务的业务活动,以及出租或者出售带宽、波长等网络元素的业务活动。
(2) 增值电信服务。增值电信服务,是指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有线电视网络,提供短信和彩信服务、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传输及应用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等业务活动。
卫星电视信号落地转接服务,按照增值电信服务缴纳增值税。
模块一 增值税基础认知
4)建筑服务
建筑服务是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修缮、装饰,线路、管道、设备、设施等的安装以及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活动,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
(1) 工程服务。工程服务是指新建、改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工程作业,包括与建筑物相连的各种设备或者支柱、操作平台的安装或者装设工程作业,以及各种窑炉和金属结构工程作业。
模块一 增值税基础认知
(2) 安装服务。安装服务是指生产设备、动力设备、起重设备、运输设备、传动设备、医疗实验设备以及其他各种设备、设施的装配、安置工程作业,包括与被安装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栏杆的装设工程作业,以及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程作业。
固定电话、有线电视、宽带、水、电、燃气、暖气等经营者向用户收取的安装费、初装费、开户费、扩容费以及类似收费,按照安装服务缴纳增值税。
模块一 增值税基础认知
(3) 修缮服务。修缮服务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补、加固、养护、改善,使之恢复原来的使用价值或者延长其使用期限的工程作业。
(4) 装饰服务。装饰服务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饰装修,使之美观或者具有特定用途的工程作业。
(5) 其他建筑服务。其他建筑服务是指上列工程作业之外的各种工程作业服务,如钻井(打井)、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平整土地、园林绿化、疏浚(不包括航道疏浚)、建筑物平移、搭脚手架、爆破、矿山穿孔、表面附着物(包括岩层、土层、沙层等)剥离和清理等工程作业。
模块一 增值税基础认知
5)金融服务
金融服务是指经营金融保险的业务活动。包括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
(1) 贷款服务。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
(2) 直接收费金融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是指为货币资金融通及其他金融业务提供相关服务并且收取费用的业务活动。
模块一 增值税基础认知
(3) 保险服务。保险服务,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包括人身保险服务和财产保险服务。
(4) 金融商品转让。金融商品转让是指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权的业务活动。
模块一 增值税基础认知
6)现代服务
现代服务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和其他现代服务。
(1) 研发和技术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包括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工程勘察勘探服务、专业技术服务。
① 研发服务,也称技术开发服务,是指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进行研究与试验开发的业务活动。
模块一 增值税基础认知
② 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是指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果支付节能服务公司投入及其合理报酬的业务活动。
③ 工程勘察勘探服务是指在采矿、工程施工前后,对地形、地质构造、地下资源蕴藏情况进行实地调查的业务活动。
④ 专业技术服务是指气象服务、地震服务、海洋服务、测绘服务、城市规划、环境与生态监测服务等专项技术服务。
模块一 增值税基础认知
(2) 信息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是指利用计算机、通信网络等技术对信息进行生产、收集、处理、加工、存储、运输、检索和利用,并提供信息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和信息系统增值服务。
① 软件服务是指提供软件开发服务、软件维护服务、软件测试服务的业务活动。
② 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是指提供集成电路和电子电路产品设计、测试及相关技术支持服务的业务活动。
模块一 增值税基础认知
③ 信息系统服务是指提供信息系统集成、网络管理、网站内容维护、桌面管理与维护、信息系统应用、基础信息技术管理平台整合、信息技术基础设施管理、数据中心、托管中心、信息安全服务、在线杀毒、虚拟主机等业务活动。包括网站对非自有的网络游戏提供的网络运营服务。
模块一 增值税基础认知
④ 业务流程管理服务是指依托信息技术提供的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经济管理、审计管理、税务管理、物流信息管理、经营信息管理和呼叫中心等服务的活动。
⑤ 信息系统增值服务是指利用信息系统资源为用户附加提供的信息技术服务。包括数据处理、分析和整合、数据库管理、数据备份、数据存储、容灾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等。
模块一 增值税基础认知
(3) 文化创意服务。文化创意服务包括设计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和会议展览服务。
① 设计服务是指把计划、规划、设想通过文字、语言、图画、声音、视觉等形式传递出来的业务活动,包括工业设计、内部管理设计、业务运作设计、供应链设计、造型设计、服装设计、环境设计、平面设计、包装设计、动漫设计、网游设计、展示设计、网站设计、机械设计、工程设计、广告设计、创意策划、文印晒图等。
模块一 增值税基础认知
② 知识产权服务是指处理知识产权事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对专利、商标、著作权、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登记、鉴定、评估、认证、检索服务。
③ 广告服务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互联网等各种形式为客户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者通告、声明等委托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广告代理和广告的发布、播映、宣传、展示等。
④ 会议展览服务是指为商品流通、促销、展示、经贸洽谈、民间交流、企业沟通、国际往来等举办或者组织安排的各类展览和会议的业务活动。
模块一 增值税基础认知
(4) 物流辅助服务。物流辅助服务包括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装卸搬运服务、仓储服务和收派服务。
① 航空服务包括航空地面服务和通用航空服务。航空地面服务是指航空公司、飞机场、民航管理局、航站等向在境内航行或者在境内机场停留的境内外飞机或者其他飞行器提供的导航等劳务性地面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旅客安全检查服务、停机坪管理服务、机场候机厅管理服务、飞机清洗消毒服务、空中飞行管理服务、飞机起降服务、飞行通讯服务、地面信号服务、飞机安全服务、飞机跑道管理服务、空中交通管理服务等。
模块一 增值税基础认知
② 港口码头服务是指港务船舶调度服务、船舶通讯服务、航道管理服务、航道疏浚服务、灯塔管理服务、航标管理服务、船舶引航服务、理货服务、系解缆服务、停泊和移泊服务、海上船舶溢油清除服务、水上交通管理服务、船只专业清洗消毒检测服务和防止船只漏油服务等为船只提供服务的业务活动。
港口设施经营人收取的港口设施保安费按照港口码头服务缴纳增值税。
模块一 增值税基础认知
③ 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是指货运客运场站提供货物配载服务、运输组织服务、中转换乘服务、车辆调度服务、票务服务、货物打包整理、铁路线路使用服务、加挂铁路客车服务、铁路行包专列发送服务、铁路到达和中转服务、铁路车辆编解服务、车辆挂运服务、铁路接触网服务、铁路机车牵引服务等业务活动。
④ 打捞救助服务是指提供船舶人员救助、船舶财产救助、水上救助和沉船沉物打捞服务的业务活动。
模块一 增值税基础认知
⑥ 仓储服务是指利用仓库、货场或者其他场所代客贮放、保管货物的业务活动。
⑦ 收派服务是指接受寄件人委托,在承诺的时限内完成函件和包裹的收件、分拣、派送服务的业务活动。
⑤ 装卸搬运服务是指使用装卸搬运工具或者人力、畜力将货物在运输工具之间、装卸现场之间或者运输工具与装卸现场之间进行装卸和搬运的业务活动。
模块一 增值税基础认知
(5) 租赁服务。租赁服务包括融资租赁服务和经营租赁服务。
① 融资租赁服务,是指具有融资性质和所有权转移特点的租赁活动。即出租人根据承租人所要求的规格、型号、性能等条件购入有形动产或者不动产租赁给承租人,合同期内租赁物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承租人只拥有使用权,合同期满付清租金后,承租人有权按照残值购入租赁物,以拥有其所有权。不论出租人是否将租赁物销售给承租人,均属于融资租赁。
融资性售后回租不按照本税目缴纳增值税。
模块一 增值税基础认知
② 经营租赁服务是指在约定时间内将有形动产或者不动产转让他人使用且租赁物所有权不变更的业务活动。
将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或者飞机、车辆等有形动产的广告位出租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用于发布广告,按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模块一 增值税基础认知
车辆停放服务、道路通行服务(包括过路费、过桥费、过闸费等)等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水路运输的光租业务、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属于经营租赁。
光租业务,是指运输企业将船舶在约定的时间内出租给他人使用,不配备操作人员,不承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只收取固定租赁费的业务活动。
干租业务,是指航空运输企业将飞机在约定的时间内出租给他人使用,不配备机组人员,不承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只收取固定租赁费的业务活动。
模块一 增值税基础认知
(6) 鉴证咨询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包括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和咨询服务。
① 认证服务,是指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利用检测、检验、计量等技术,证明产品、服务、管理体系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相关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或者标准的业务活动。
② 鉴证服务,是指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受托对相关事项进行鉴证,发表具有证明力的意见的业务活动。包括会计鉴证、税务鉴证、法律鉴证、职业技能鉴定、工程造价鉴证、工程监理、资产评估、环境评估、房地产土地评估、建筑图纸审核、医疗事故鉴定等。
模块一 增值税基础认知
③ 咨询服务,是指提供信息、建议、策划、顾问等服务的活动。包括金融、软件、技术、财务、税收、法律、内部管理、业务运作、流程管理、健康等方面的咨询。
翻译服务和市场调查服务按照咨询服务缴纳增值税。
模块一 增值税基础认知
(7) 广播影视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服务、发行服务和播映(含放映,下同)服务。
① 广播影视节目(作品)制作服务,是指进行专题(特别节目)、专栏、综艺、体育、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电影等广播影视节目和作品制作的服务。具体包括与广播影视节目和作品相关的策划、采编、拍摄、录音、音视频文字图片素材制作、场景布置、后期的剪辑、翻译(编译)、字幕制作、片头、片尾、片花制作、特效制作、影片修复、编目和确权等业务活动。
模块一 增值税基础认知
② 广播影视节目(作品)发行服务,是指以分账、买断、委托等方式,向影院、电台、电视台、网站等单位和个人发行广播影视节目(作品)以及转让体育赛事等活动的报道及播映权的业务活动。
③ 广播影视节目(作品)播映服务,是指在影院、剧院、录像厅及其他场所播映广播影视节目(作品),以及通过电台、电视台、卫星通信、互联网、有线电视等无线或者有线装置播映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业务活动。
模块一 增值税基础认知
(8) 商务辅助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包括企业管理服务、经纪代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安全保护服务。
① 企业管理服务,是指提供总部管理、投资与资产管理、市场管理、物业管理、日常综合管理等服务的业务活动。
② 经纪代理服务,是指各类经纪、中介、代理服务。包括金融代理、知识产权代理、货物运输代理、代理报关、法律代理、房地产中介、职业中介、婚姻中介、代理记账、拍卖等。
模块一 增值税基础认知
③ 人力资源服务,是指提供公共就业、劳务派遣、人才委托招聘、劳动力外包等服务的业务活动。
④ 安全保护服务,是指提供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等的业务活动。包括场所住宅保安、特种保安、安全系统监控以及其他安保服务。
(9) 其他现代服务。其他现代服务是指除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和商务辅助服务以外的现代服务。
模块一 增值税基础认知
7)生活服务
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1) 文化体育服务。文化体育服务,包括文化服务和体育服务。
① 文化服务是指为满足社会公众文化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种服务,包括文艺创作、文物及非物质遗产保护,组织举办宗教活动、科技活动、文化活动,提供游览场所。
② 体育服务是指组织举办体育比赛、体育表演、体育活动,以及提供体育训练、体育指导、体育管理的业务活动。
模块一 增值税基础认知
(2) 教育医疗服务。教育医疗服务,包括教育服务和医疗服务。
① 教育服务是指提供学历教育服务、非学历教育服务、教育辅助服务的业务活动。
② 医疗服务是指提供医学检查、诊断、治疗、康复、预防、保健、接生、计划生育、防疫服务等方面的服务,以及与这些服务有关的提供药品、医用材料器具、救护车、病房住宿和伙食的业务。
模块一 增值税基础认知
(3) 旅游娱乐服务。旅游娱乐服务包括旅游服务和娱乐服务。
① 旅游服务是指根据旅游者的要求,组织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餐饮、购物、文娱、商务等服务的业务活动。
② 娱乐服务是指为娱乐活动同时提供场所和服务的业务,具体包括歌厅、舞厅、夜总会、酒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包括射击、狩猎、跑马、游戏机、蹦极、卡丁车、热气球、动力伞、射箭、飞镖)。
模块一 增值税基础认知
(4) 餐饮住宿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包括餐饮服务和住宿服务。
① 餐饮服务是指通过同时提供饮食和饮食场所的方式为消费者提供饮食消费服务的业务活动。
② 住宿服务是指提供住宿场所及配套服务等的活动,包括宾馆、旅馆、旅社、度假村和其他经营性住宿场所提供的住宿服务。
模块一 增值税基础认知
(5) 居民日常服务。居民日常服务是指主要为满足居民个人及其家庭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服务,包括市容市政管理、家政、婚庆、养老、殡葬、照料和护理、救助救济、美容美发、按摩、桑拿、氧吧、足疗、沐浴、洗染、摄影扩印等服务。
(6) 其他生活服务。其他生活服务是指除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和居民日常服务之外的生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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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增值税的税率
在我国,增值税实行比例税率。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一般纳税人适用基本税率、低税率或零税率,小规模纳税人和采用简易办法征税的一般纳税人适用征收率。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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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税率
1.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低税率适用范围外,一律为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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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税率
2.
低税率又称特别税率或轻税率,其作用是通过税法以保证消费者对基本生活必需品的消费。目前,我国的低税率包括以下几种。
(1) 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税率为9%;除上述货物外,一般纳税人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不含转让补充耕地指标),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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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纳税人提供增值电信服务、金融服务、不动产租赁服务和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以外的现代服务、生活服务、销售无形资产(含转让补充耕地指标,不含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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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不适用9%低税率的是()。
A. 冷气 B. 饲料
C. 铜矿砂 D. 居民用蜂窝煤
【答案】C
【解析】铜矿砂适用13%的税率。
【例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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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税率
3.
零税率即税率为零,是退税的一种情况,是指对销售货物或劳务的全部税额给予免除,不仅免除本环节的应纳税额,还可以免除其投入物中所包含的税金。纳税人应当依法补缴已退的税款。零税率仅适用于法律不限制或不禁止的报关出口的货物,以及输往海关管理的保税工厂、保税仓库和保税区的货物。国务院另有规定的货物,不适用零税率。
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应税服务,税率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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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增值税的征收率
增值税征收率是指对特定的货物或特定的纳税人销售的货物、应税劳务在某一生产流通环节应纳税额与销售额的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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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率3%
1.
增值税的征收率
二、
(1) 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办法征税,适用3%的征收率,包括“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如交通运输业、邮政业、建筑业、金融业、现在服务业、生活服务业小规模纳税人,均按3%征收率计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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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的,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计算公式: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应纳税额=销售额×2%


对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减按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2) 对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征收率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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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对纳税人销售的旧货,按简易办法依据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固定资产或经营旧货,税务处理如表2-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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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① 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② 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③ 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黏土实心砖、瓦)。
④ 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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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自来水。
⑥ 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⑦ 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
⑧ 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⑨ 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的免税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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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营改增”试点一般纳税人下列应税行为,可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税。
①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班车,是指按同定路线、固定时间运营并在固定站点停靠的运送旅客的陆路运输服务。
② 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包括动漫品牌、形象或并内容的授权及再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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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筹、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
④ 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
⑤ 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
⑥ 建筑服务。
⑦ 公路经营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减按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是指相关施工许可证明上注明的合同开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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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率5%
2.
“营改增”纳税人(包括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动产以及不动产经营租赁部分业务依照5%的征收率计征增值税。
(1)一般纳税人适用5%征收率的情况。
① 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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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③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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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⑤ 公路经营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减按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是指相关施工许可证明上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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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5%的情况。
①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和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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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自建的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③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
④ 其他个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其购买的住房),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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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⑥ 其他个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⑦ 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⑧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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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率与征收率的区别
税率与征收率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概念不同。增值税税率是税额与一定数量征税对象之间的比例,是计算应纳税额的尺度。税率高低直接关系到国家的财政收入和纳税人的负担水平。增值税征收率是指在纳税人因财务会计核算制度不健全,不能提供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和计税依据等资料的条件下,对特定的货物或特定的纳税人销售货物、应税劳务在某一生产流通环节应纳税额与销售额的比率,不能体现货物或劳务的整体税收负担水平。
资料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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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适用范围不同。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的税率为13%或9%,提供应税劳务的税率为13%或6%、9%,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办法计算增值税时的征收率为3%或5%,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的征收率为3%。
三是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方法不同。适用增值税税率的纳税人的应纳增值税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增值税税率)-进项税额。适用征收率的纳税人的应纳增值税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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