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税收法律关系 课件(共20张PPT)-《税法》同步教学(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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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税收法律关系 课件(共20张PPT)-《税法》同步教学(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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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0张PPT)
学习情景一 税法基础认知
模块一
税收基础
模块二
税收法律关系
模块三
税法构成要素
知识目标
了解税法的效力和原则;
掌握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
掌握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消灭;
掌握税法的构成要素。
能力目标
能够准确地辨认各种税收法律制度和规范的空间效力和时间效力;
能够将不同税种归类为相应的种类。
学习情景一 税法基础认知
学习情景一 税法基础认知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随着国际经济一体化的深入发展和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国的税收制度也在不断改革和完善。税收在促进经济增长、调节收入分配、实现效率与公平双重目标方面所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人们与税收的关系越来越密不可分。研究税收基础理论、掌握税收的实务处理方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模块二 税收法律关系
税收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点
一、
税收法律关系是指由税法所调整而形成的,发生在税收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税收法律关系的特点包括以下几点。
(1) 税收法律关系中固有一方主体是国家或国家及其征税机关。
(2) 具体税收法律关系是一种财产所有权或支配权的单向移转关系。
(3) 税收法律关系中双方主体享有的权利性质不同,义务关系不对等。
(4) 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以发生了税法规定的行为为前提。
模块二 税收法律关系
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
二、
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即征纳主体,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中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双方当事人,一方为税务机关,另一方为纳税人。
模块二 税收法律关系
(一)
税务机关
税务机关是指参加税收法律关系,享有国家税收征管权力和履行国家税收征管职能,依法对纳税主体进行税收征收管理的当事人。国家是真正的征税主体。但是,国家总是通过法律授权的方式赋予具体的国家职能机关来代其行使征税权力,因此,税务机关通过获得授权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征税主体。
模块二 税收法律关系
税务机关的职权
1.
税务机关的职权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 税务管理权。税务管理权包括有权办理税务登记、审核纳税申报、管理有关发票事宜等。
(2) 税收征收权。税收征收权是税务机关最基本的权利,包括有权依法征收税款和在法定权限范围内依法自行确定税收征管方式或时间、地点等。
(3) 税收检查权。税收检查权包括有权对纳税人的财务会计核算、发票使用和其他纳税情况,对纳税人的应税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进行查验登记等。
模块二 税收法律关系
(4) 税务违法处理权。税务违法处理权包括有权对违反税法的纳税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以及对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移送有权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5) 税收行政立法权。被授权的税务机关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依照一定程序制定税收行政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作出行政解释等。
(6) 代位权和撤销权。《税收征收管理法》为了保证税务机关及时、足额追回由于债务关系造成的、过去难以征收的税款,赋予税务机关可以在特定情况下依法行使代位权和撤销权。
模块二 税收法律关系
税务机关的职责
2.
税务机关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 税务机关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或少征税款或擅自决定税收优惠。
(2) 税务机关应当将征收的税款和罚款、滞纳金按时足额并依照预算级次入库,不得截留和挪用。
(3) 税务机关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征税,依法确定有关税收征收管理的事项。
模块二 税收法律关系
(4) 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减税、免税等税收优惠,对纳税人的咨询、请求和申诉作出答复处理或报请上级机关处理。
(5) 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经营状况负有保密义务。
(6) 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的手续费,且不得强行要求非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
(7) 税务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实施和解除税收保全措施,如因税务机关的原因致使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税务机关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模块二 税收法律关系
(二)
纳税人
纳税主体就是通常所称的纳税人,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对于纳税主体有许多不同的划分方法。按照纳税主体在民法中身份的不同,可以分为自然人、法人、非法人单位;根据征税权行使范围的不同,可以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等。不同种类的纳税主体,在税收法律关系中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也不尽相同。
模块二 税收法律关系
纳税人的权利
1.
纳税人的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 依法提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权利。
(2) 依法请求税务机关退回多征税款的权利。
(3) 依法提起税务行政复议和税务行政诉讼的权利。
(4) 依法对税务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5) 因税务机关的行为违法或不当,致使纳税人合法权益遭受损害时要求赔偿的权利。
(6) 向税务机关咨询税法及纳税程序的权利。
(7) 要求税务机关为其保密的权利。
(8) 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决定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模块二 税收法律关系
纳税人的义务
2.
纳税人的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 依法办理变更或注销税务登记。
(2) 依法进行账簿、凭证管理。
(3) 按期进行纳税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税款。
(4) 向税务机关提供生产销售情况和其他资料,主动接受并配合税务机关的税务检查。
(5) 执行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按照规定缴纳滞纳金和罚款。
模块二 税收法律关系
(三)
其他税务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在税收法律关系中,除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两个主要的法律关系主体之外,还有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以及银行、工商等,税法中也相应规定了他们的权利与义务。但由于他们不是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所以税法中规定的权利与义务通常并不完整,并且由于所具有的强制性特征,税法更大程度上强调了主体的义务。
模块二 税收法律关系
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消灭
三、
与其他社会关系一样,税收法律关系也处于不断发展变化之中。其具体发展过程可以概括为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模块二 税收法律关系
(一)
产生
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是指在税收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形成权利义务关系。由于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应以引起纳税义务成立的法律事实为基础和标志。而纳税义务产生的标志应当是纳税主体进行的应当课税的行为,如销售货物、取得应税收入等,不应当是征税主体或其他主体的行为。国家颁布新税法、出现新的纳税主体都可能引发新的纳税行为出现,但其本身并不直接产生纳税义务,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只能以纳税主体应税行为的出现为标志。
模块二 税收法律关系
(二)
变更
(1) 由于纳税人自身的组织状况发生变化。
(2) 由于纳税人的经营或财产情况发生变化。
(3) 由于税务机关组织结构或管理方式的变化。
(4) 由于税法的修订或调整。
税收法律关系的变更是指由于某一法律事实的发生,使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和客体发生变化。引起税收法律关系变更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5)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破坏。
模块二 税收法律关系
(三)
消灭
税收法律关系的消灭是指这一法律关系的终止,即其主体间权利义务关系的终止。税收法律关系消灭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这是最常见的税收法律关系消灭原因,它包括纳税人依法如期履行纳税义务和税务机关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使纳税义务强制地履行这两类情况。
(2) 纳税义务因超过期限而消灭。我国税法规定,未征、少征税款的一般追缴期限为三年。超过三年,除法定的特殊情况外,即使纳税人没有履行纳税义务,税务机关也不能再追缴税款,税收法律关系因而消灭。
模块二 税收法律关系
(3) 纳税义务的免除,即纳税人符合免税条件,并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纳税义务免除,税收法律关系消灭。
(4) 某些税法废止。例如,1994年我国实行税制改革后,原有的“烧油特别税”废止,因此产生的税收法律关系归于消灭。
(5) 纳税主体的消失。没有纳税主体,纳税无法进行,税收法律关系因此而消灭。
模块二 税收法律关系
下列关于税收法律关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 税法是引起法律关系的前提条件,税法可以产生具体的税收法律关系
B. 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并不平等,双方的权利义务也不对等
C. 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各级国家税务机关是税收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主体之一
D. 税收法律关系总体上与其他法律关系一样,都是由权利主体和权利客体两方面构成
【答案】B
【例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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