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熟悉物流运输保险 课件(共29张PPT)《物流运输管理实务》 (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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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熟悉物流运输保险 课件(共29张PPT)《物流运输管理实务》 (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

资源简介

(共29张PPT)
任务一 熟悉物流运输合同
任务二 熟悉物流运输保险
项目十 物流运输合同与保险
任务二 熟悉物流运输保险
物流运输保险的概念
物流运输保险的特点
物流运输保险的分类
物流运输保险的索赔
任务导入
2020年12月23日,诵达物流公司(被保险人)从广州向长沙运输一批电脑,并向中国A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保险人)投保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险的综合险。货物运达目的地仓库后,工作人员在卸货过程中发现部分货物外包装有变形和破损现象,且内装货物受损。被保险人获知情况后,立刻向保险人报告出险。
保险人调查后发现,运输车辆途经某地一座引桥底时,曾发生车顶碰撞桥底的事故。保险人认为受损货物位于车厢顶部,上方无重物挤压且周围其他货物完好无损,运输过程中货物间的挤压不足以导致内装货物受损的后果,此后果应为车厢顶层货物遭受外界猛烈撞击所致。最后,保险人以货物实际损失金额赔偿被保险人。
一、物流运输保险的概念
保险是一种经济补偿制度,从法律角度看,它是一种补偿性契约行为,即投保人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则对被保险人将来可能遭受的承保范围内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按保险标的划分,保险可分为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人身保险四类。物流运输保险属于财产保险的范畴,是指以运输过程中的货物作为保险标的,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规定的承保范围,对被保险人在运输中的货物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引起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二、物流运输保险的特点
(一)保险标的的流动性
物流运输保险的保险标的是运输过程中的货物,通常是具有商品性质的动产。
(二)保障对象的多变性
承保的货物在运输保险期限内可能被多次转卖,保险利益也会随之转移。因此,保障对象不一定是保单上注明的被保险人,而是保单持有人。
(三)保险利益的特殊性
物流运输保险通常采用“不论灭失与否条款”,即投保人事先不知情,也没有任何隐瞒,即使在保险合同订立之前或订立之时,保险标的已经灭失,事后发现承保风险造成保险标的灭时,保险人也需要给予赔偿。
(四)承保风险的广泛性
物流运输保险承保的风险包括陆上、海上和空中风险,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风险,动态和静态风险等。
(五)承保价值的定值性
一般而言,货物的保险金额由保险双方按约定确定,不随货物价格的变动而变动。
(六)保险合同的可转让性
物流运输保险合同通常随着保险标的、保险利益的转移而转移,无须通知保险人,也无须征得保险人的同意。保单可以用背书或其他习惯方式加以转让。
三、物流运输保险的分类
(一)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保险
1
责任范围
因火灾、爆炸、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洪水、地震、海啸、地陷、崖崩、滑坡、泥石流
所造成的损失。
1
因运输工具发生碰撞、搁浅、触礁、倾覆、沉没、出轨或隧道、码头坍塌所造成的损失。
2
在装货、卸货或换装时,因遭受不属于包装不善或装卸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所造成的损失。
3
1)基本险的责任范围
按国家规定或一般惯例应分摊的共同海损的费用。
4
在发生上述灾害或事故时,因纷乱而造成的货物散失和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
的费用。
5
货物因受震动、碰撞、挤压而破碎、弯曲、凹瘪、折断、开裂的损失,或货物因包装破裂
而散失的损失。
1
液体货物因受震动、碰撞或挤压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损坏而渗漏的损失,或用液体
保藏的货物因液体渗漏而造成货物腐烂、变质的损失。
2
遭受盗窃或整件提货不着的损失。
3
2)综合险的责任范围
符合安全运输规定但遭受雨淋所致的损失。
4
2
除外责任
由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货物损失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1)战争、扣押、罢工、哄抢和暴动。
(2)核爆炸、核辐射和放射性污染。
(3)被保险货物本身的缺陷或自然损耗,以及包装不善。
(4)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
(5)全程是公路货物运输的,盗窃和整件提货不着的损失。
(6)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课堂互动
若投保人已对货物投保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保险的基本险,请判断在下列情况中,保险人是否负赔偿责任,并说明理由:
(1)发生交通事故,致使部分货物损毁。
(2)路途较远,汽车司机在途中休息时,部分货物被盗。
(3)在运输过程中,货物因自身特性自燃,造成部分货物损毁。
3
责任起讫
保险责任自签发保险凭证和被保险货物运离起运地发货人的最后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起,至该保险凭证上注明的目的地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终止。但被保险货物运达目的地后,如果收货人未及时提货,则保险责任的终止期以收货人接到到货通知单后的15天为限(以邮戳日期为准)。
4
保险金额
保险价值为货物的实际价值,按货物的实际价值或货物的实际价值加运杂费确定。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参照保险价值自行确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人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
5
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义务
投保人的义务主要包括:
(1)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回答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的问题。
(2)在保险人签发保险凭证的同时,按照保险费率一次缴清应付的保险费。
被保险人的义务主要包括:
(1)严格遵守国家及交通运输部门关于安全运输的各项规定,接受并协助保险人对被保险货物进行的查验、防损工作,货物包装必须符合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
(2)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被保险人应立即通知保险人并迅速采取施救和保护措施,防止或减少货物损失。
5
赔偿事项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必须提供下列有关单证:
(1)保险凭证、运单(货票)、提货单、发票。
(2)承运部门签发的货运记录、普通记录、交接验收记录、鉴定书。
(3)收货单位的入库记录、检验报告、损失清单和救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费用的单据。
保险人在收到被保险人的赔偿申请和有关单证后,应根据保险责任范围迅速核定应否赔偿。对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人与被保险人达成协议后,应在10天内赔付。
(二)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
1
责任范围
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的责任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因火灾、爆炸、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崖崩所造成的损失。
(2)因飞机碰撞、倾覆、坠落、失踪(在三个月以上),在危难中发生卸载以及遭遇恶劣气候或其他事故发生抛弃行为所造成的损失。
(3)因受震动、碰撞或压力造成货物破碎、弯曲、凹瘪、折断、开裂的损失。
(4)因包装破裂致使货物散失的损失。
(5)凡属液体、半流体或者需用液体保藏的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因受震动、碰撞或压力致使所装容器(包括封口)损坏发生渗漏而造成的损失,或需用液体保藏的货物因液体渗漏而致使货物腐烂的损失。
(6)遭受偷盗或者提货不着的损失。
(7)在装货、卸货和港内地面运输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
2
除外责任
由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货物损失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1)战争、扣押、罢工、哄抢和暴动。
(2)核爆炸、核辐射和放射性污染。
(3)被保险货物本身的缺陷或自然损耗,以及包装不善。
(4)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
(5)市价跌落、运输延迟。
(6)发货人的责任。
(7)被保险人或投保人的故意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
3
责任起讫
保险责任自被保险货物经承运人收讫并签发保险凭证时起,至该保险凭证上的目的地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终止。但保险货物运达目的地后,如果收货人未及时提货,则保险责任的终止期以收货人接到到货通知单后的15天为限(以邮戳日期为准)。
4
其他事项
在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中,保险金额、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义务、赔偿处理的相关规定与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保险中的有关规定大体相同。
(三)集装箱保险
1
责任范围
集装箱保险分为全损险和综合险,被保险集装箱发生损失时,保险人按承保险别负责赔偿。全损险的责任范围只包括集装箱的全部损失。综合险的责任范围包括集装箱的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以及由下列原因造成的集装箱的机器部分损失:
(1)运输船舶的沉没、触礁、搁浅、碰撞(包括同冰碰撞)。
(2)陆上或空中运输工具的碰撞、倾覆及其他意外事故。
(3)外来的火灾、爆炸。
不论是承保全损险还是综合险,保险人对被保险人采取的有效抢救措施和防止损失扩大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也负责补偿,但补偿金额以不超过集装箱的保险金额为限。
2
除外责任
由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货物损失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1)集装箱不符合国际标准,集装箱的内在缺陷和特性,工人罢工,运输延迟。
(2)正常磨损和修理。
(3)集装箱所有人所在国家的政府进行拘留、扣押、没收或征用。
(4)战争、敌对行为或武装冲突,及由战争、敌对行为或武装冲突引起的拘留、扣押、没收或封锁。
(5)各种常规武器,包括水雷、鱼雷或炸弹。
(6)原子弹、氢弹等核武器。
3
责任起讫
集装箱保险属于定期保险,其起止时间以保单规定为准。
4
损失处理
被保险集装箱发生损失时,被保险人应立即通知保险人并采取一切措施减少损失。如损失应由其他受托人或任何第三方负责时,应办好向这些责任方追偿的一切手续。
(四)国内邮(包)件保险
1
责任范围
国内邮(包)件保险的责任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因火灾、爆炸、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震、地陷、崖崩、突发性滑坡、泥石流所造成的损失。
(2)运输工具搁浅、触礁、沉没、碰撞、倾覆、出轨、坠落、失踪(三个月以上)或桥梁、隧道、码头坍塌所造成的损失。
(3)因受震动、碰撞、挤压造成保险标的破碎、弯曲、凹瘪、折断、开裂的损失。
(4)因包装破裂致使保险标的散失的损失。
(5)符合安全运输规定但遭受水蚀、污损或鼠咬所致的损失。
(6)遭受有明显现场痕迹的盗窃或因邮递人员的过失造成的整件取件不着的损失。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2
除外责任
由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货物损失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1)邮政机构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
(2)寄件人的疏忽、过失、故意行为,或寄件人违反限量寄递规定寄递。
(3)收件人的故意行为。
(4)邮(包)件无法投递。
(5)战争、敌对行为、武装冲突、罢工、暴动、盗抢。
(6)核爆炸、核辐射和放射性污染。
(7)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对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1)保险标的本身缺陷、自然损耗以及市价跌落的损失。
(2)保险标的因邮递延迟导致的损失或费用。
(3)保险标的因包装不善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4)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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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起讫
保险责任自保险标的经邮政机构收讫并签发保险单时起,至保险标的被递交给保险单载明的收件人时终止。采用按址投递方式的,若保险单载明的寄达地邮政机构未能及时送递保险标的,则保险责任在保险标的到达该邮政机构满10后终止;采用用户领取方式的,若保险单载明的收件人未能及时收取保险标的,则保险责任在保险单载明的寄达地邮政机构向收件人签发通知单30天后终止。
四、物流运输保险的索赔
(一)发出损失通知
当被保险人得知或发现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应立即向保险人发出损失通知,并填写出险通知书。保险人在接到损失通知后,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一方面,对货物提出施救意见并及时进行施救,避免损失扩大;另一方面,尽快对货物损失进行检验,核定损失原因,确定损失责任,以免因时间过长而出现货物损失原因难以查清、责任无法确定等问题。被保险人没有及时发出损失通知的,保险人有权拒绝理赔。
(二)申请检验
被保险人在向保险人发出损失通知的同时,也应向其申请货物检验,而不能自行请他人检验。货物检验对查清损失原因、确定责任归属非常重要,被保险人应及时申请检验,确定损失的原因,明确损失的责任。特别是当被保险人在货物运达目的地仓库后才发现货损时,更应尽快地向保险人申请检验,以确定货损是否在运达目的地仓库前即保险期限内发生的。
拓展阅读
一般来说,保险人检验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了解被保险货物的基本情况,详细了解出险地点、时间、经过和原因,核查损失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2)对受损货物进行清点,确定损失范围、数量和程度并拍照取证,做好记录,编写检验报告,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技术人员鉴定。
保险人检验的工作内容
(三)采取合理的施救、整理措施
被保险货物受损后,被保险人应立即对受损货物采取必要且合理的施救、整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被保险人收到保险人发出的有关采取防止或减少损失的合理措施的通知时,应当按照保险人的要求处理。由于采取防止或减少损失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可由保险人负担,但要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四)提交索赔单证
被保险人在被保险货物的损失经过检验后,应立即向保险人提出赔偿要求。索赔时,要提供检验报告、保险凭证、运单、发票、货损货差证明和索赔清单等。如果属于第三方责任,必须填写权益转让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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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运输保险是按定值保险的方式来承保的,在计算赔偿金额时不受市场价格的影响。当货物发生全部损失时,其赔偿金额按保险金额扣除残值后计算。当货物发生部分损失时,应首先确定是足额投保还是不足额投保。对足额投保的,在保险金额限度内按实际损失赔偿;对不足额投保的,按投保比例计算赔偿金额。
1.计算公式
具体而言,物流运输保险的损失主要有数量损失、质量损失,或既有数量也有质量损失。
(1)数量损失。数量损失是指一批货物中有一定数量的货物出现损失,其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赔偿金额=保险金额×受损货物数量/承保总数量
(2)质量损失。质量损失是指部分货物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失,其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赔偿金额=保险金额×(货物完好价值 受损后的货物价值)/货物完好价值
计算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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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既有数量损失也有质量损失。受损货物中既有数量损失又有质量损失的,其赔偿金额是上述两项赔偿金额的总和。
2.注意事项
在计算赔偿金额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保险人对货物损失的赔偿金额以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支付的直接、间接的合理费用应分别计算,并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2)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如果根据法律规定或有关约定,应当由承运人或第三方负责赔偿一部分或全部损失时,被保险人应首先向承运人或第三方索赔。被保险人也可向保险人提出赔偿要求,然后签发权益转让书给保险人,并协助其追偿。
(3)保险货物遭受损失后的残值,应折价归被保险人,并在赔偿金额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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