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四 关税纳税实务 课件(共29张PPT)-《纳税实务》同步教学(人民邮电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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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四 关税纳税实务 课件(共29张PPT)-《纳税实务》同步教学(人民邮电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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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9张PPT)
项目四 关税纳税实务
项目四 关税纳税实务
学习目标
项目引入
相关知识
项目实施
项目小结
学习目标
【知识目标】
掌握关税的构成要素
掌握关税的完税价格
了解关税的减免税优惠
【能力目标】
会正确计算进(出)口关税的应纳税额
会正确处理关税的纳税申报事宜
天华外贸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4月发生的进出口业务如下。
(1)从法国进口化妆品一批,支付境外的买价220万元,支付境外的经纪费4万元,支付运抵我国海关地前的运输费20万元,保险费和装卸费11万元,支付海关地再运往该企业的运输费用8万元,装卸费和保险费共计3万元,关税税率为10%。
(2)出口一批天然石墨,共计100吨,海关核定的离岸价格为110万元,关税税率为10%。
任务:① 计算该公司进口关税应纳税额。
② 计算该公司出口关税应纳税额。
一、解读关税法规
(一)关税的征税范围
关税的征税对象,是进出我国国境或关境的货物和物品。
物品包括入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各种运输工具上服务人员携带进口的自用物品、个人邮递物品、馈赠物品及其他方式入境的个人物品。
指贸易性商品 。
(二)关税的纳税义务人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
进境物品的所有人,是关税的纳税义务人。
指依法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并发生进出口业务的法人或其他社会团体。
包括入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的持有人;各种运输工具上服务人员入境时携带自用物品的持有人;馈赠物品以及其他方式入境个人物品的所有人;进口个人邮件的收件人 。
(三)关税的税则、税目、税率
1.关税税则、税目
关税税则又称海关税则。它是一国对进出口商品计征关税的规章和对进出口的应税与免税商品加以系统分类的一览表。海关凭以征收关税,是关税政策的具体体现。关税税则一般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海关课征关税的规章条例及说明;另一部分是关税税目税率表。
2.关税税率
(1) 进口货物关税税率。进口关税设普通税率、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关税配额税率等。对进口货物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实行暂定税率。
(2) 出口货物税率。我国对绝大部分出口货物不征收出口关税,只对少数产品征收出口关税。
4.关税减免
(1)法定减免。
(2)特定减免税。
(3)临时减免税。
【试一试】
下列项目中,可以免征关税的是( )。
A.关税税额在人民币100元以下的一票货物
B.广告品和货样
C.外国企业无偿赠送的物资
D.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饮食用品
答案:D
二、关税计算
关税的计税依据是关税的完税价格或者货物数量,完税价格是由海关确定或估计的纳税义务人用以缴纳关税税款的进出口货物的价格。进出口货物关税,以从价计征、从量计征或者国家规定的其他方式征收。
从价计征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完税价格 关税税率
从量计征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货物数量 单位税额
(一)进口关税的计算
1.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确定
进口关税完税价格是进口关税的计税基础。
(一) 以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完税价格。
(二) 进口货物海关估价方法。
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成交价格以及该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为基础审查确定。
进口货物的价格不符合成交价格条件或者成交价格不能确定的,海关应当依次以相同货物成交价格法、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法、倒扣价格法、计算价格法以及其他合理方法确定的价格为基础,估定完税价格。
(2)进口货物关税完税价格中运输费、保险费及相关费用的计算
(1) 以一般陆运、海运、空运方式进口的货物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进口货物的运费无法确定或未实际发生,海关应当按照该货物进口同期运输行业公布的运费率(额)计算运费;按照“货价加运费”两者总额的0.3%计算保险费。
(2) 以其他方式进口的货物。
3.应纳税额的计算
进口货物的应纳关税税额是由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和税率确定的,其计算公式为:
进口货物的关税=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进口关税税率
【例5-1】 某企业进口商品一批,支付境外的买价215万元,支付境外的经纪费5万元,支付运抵我国海关地前的运输费18万元,保险费和装卸费12万元,支付海关地再运往该企业的运输费用6万元,装卸费和保险费共计2万元,关税税率为10%。计算该企业在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关税。
解: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成交价格以及该货物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等组成。海关地再运往该企业的各项费用不得计算在内。
应纳关税=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税率=(215+5+18+12) 10%=25(万元)
(二)出口关税的计算
1.出口关税完税价格的确定
(1) 以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完税价格。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以及该货物运至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前的运输费、保险费及其相关费用为基础审查确定。但出口关税不计入完税价格。其计算公式为
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离岸价格÷(1+出口关税税率)
离岸价格不包含离境口岸至境外口岸之间的运输、保险费。
(2) 出口货物海关估价方法。 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不能确定时,完税价格由海关依次使用下列方法估定:
①与该货物同时或者大约同时向同一国家或地区销售出口的相同商品的成交价格;
②与该货物同时或者大约同时向同一国家或地区销售出口的类似商品的成交价格;
③根据境内生产相同或类似商品的成本、储运和保险费用、利润及其他杂费计算所得的价格;
④按照合理方法估定的价格。
2.出口货物关税完税价格中运输费、保险费及相关费用的计算
出口货物的销售价格若包含离境口岸至境外口岸之间的运输、保险费,该运输、保险费应当扣除。
3.应纳税额的计算
出口货物关税税额是由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和税率确定的,其计算公式为:
出口货物的关税=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出口关税税率
【例5-2】 某外贸企业出口产品一批,离岸价格为220万元,关税税率为10%,请计算出口关税。
解:完税价格=220÷(1+10%)=200(万元)
应纳关税=200 10%=20(万元)
三、关税纳税申报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进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除海关特准的外,应当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向货物的进出境地海关申报。进出口货物转关运输的,按照海关总署的规定执行。
进口货物到达前,纳税义务人经海关核准可以先行申报。具体办法由海关总署另行规定。
(二)纳税期限
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税款。纳税义务人未按期缴纳税款的,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纳税义务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在国家税收政策调整的情形下,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海关总署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三)纳税地点
为方便纳税人,经申请和海关同意,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人可以在设有海关的指定地(启运地)办理海关申报、纳税手续。
一、计算进口关税应纳税额
关税完税价格=220+4+20+11=255(万元
应纳进口关税税额=255 10%=25.5(万元)
二、计算出口关税应纳税额
关税完税价格=110÷(1+10%)=100(万元)
应纳出口关税税额=100 10%=10(万元)
本项目由三大部分组成,在明确了知识目标和能力目标的基础上,采取任务驱动法进行。第一部分项目引入(提出任务);第二部分相关知识(完成任务需要掌握的理论知识);第三部分项目实施(完成任务)。
在项目引入部分,以天华外贸公司2016年4月的进出口业务作为项目引入,提出了两大任务:①计算该企业进口关税应纳税额,②计算该企业出口关税应纳税额。
在相关知识部分,介绍了完成上述任务需要掌握的理论知识。第一,解读关税法规,包括关税的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 、税则、税目、税率、减免税优惠。第二,计算关税应纳税额,包括进口关税的计算和出口关税的计算。第三,关税的纳税申报,包括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纳税地点。
在项目实施部分,在掌握了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很好地完成了第一部分提出的两大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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