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八 财产税纳税实务 课件(共54张PPT)-《纳税实务》同步教学(人民邮电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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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八 财产税纳税实务 课件(共54张PPT)-《纳税实务》同步教学(人民邮电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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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4张PPT)
项目八 财产税纳税实务
项目八 财产税纳税实务
学习目标
项目引入
相关知识
项目实施
项目小结
学习目标
【知识目标】
掌握房产税的构成要素
掌握车船税的构成要素
掌握契税的构成要素
了解房产税的减免税优惠
了解车船税的减免税优惠
了解契税的减免税优惠
【能力目标】
会正确计算房产税的应纳税额并填写纳税申报表
会正确计算车船税的应纳税额并填写纳税申报表
会正确计算契税的应纳税额并填写纳税申报表
鲁中医药公司2017年度年初有厂房5栋,房产原值3 000万元;办公楼一栋,房产原值800万元;载重吨位为8吨的汽车两辆,原值合计60万元;5辆大客车,2辆小汽车,原值合计90万元。2015全年度房产和车船均没有发生增减变动。该省规定,房产按照原值30%作为扣税额,房产税和车船税按年计征,车船税税率:载货汽车整备质量每吨40元;大客车每辆240元;小汽车每辆120元。
任务:①计算2017年度该公司应纳房产税和车船税。
②正确填写房产税和车船税纳税申报表。
一、房产税
1.房产税概述
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依据房产价格或房产租金收入向房产所有人或经营人征收的一种税。
1.征税范围
征税范围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
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贮藏物质的场所。
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
商品房,在出售前,不
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
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
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
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为在
城市、县城、建制镇和
工矿区的房产。房产税
的征税范围不包括农村。
2.纳税义务人
(1)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4)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5)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试一试】
下列关于房产税纳税人的表述,是否正确。( )
张某将个人拥有产权的房屋出典给李某,则李某为该房屋房产税的纳税人。
答案:正确
3.税率
我国现行房产税采用的是比例税率。由于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分为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两种形式,所以房产税的税率也有两种:一种是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征的,税率为1.2%;另一种是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4.减免税优惠
①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② 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③ 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④ 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2012年1月1日起,我国在上海、重庆两地进行房产税试点改革。
⑤ 经财政部批准的免税房产。
(二)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计税依据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房产的余值或房产的租金收入。房产的余值是房产的原值一次性减除10%~30%后的剩余价值,各地扣除比例由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2.应纳税额的计算
房产税分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两种形式。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称为从价计征;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称为从租计征。
(1)从价计征。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 (1 扣除比例) l.2%
【例8-1】 某企业2015年度自有生产用房原值5 000万元,账面已提折旧1 000万元。已知房产税税率为1.2%,当地政府规定计算房产余值的扣除比例为30%。计算该企业2015年度应缴纳的房产税税额。
解:应缴纳的房产税=5 000 (1 30%) 1.2%=42(万元)
(2)从租计征。
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租金收入 12%(或4%)
【例8-2】 某公司出租房屋10间,年租金收入为100 000元,适用税率为12%。计算其应纳房产税税额。
解:应纳税额=100 000 12%=12 000(元)
(三)房产税的纳税申报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行为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 从生产经营之月起
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 从建成之次月起
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 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
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 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
纳税人购置存量房 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
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 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
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 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
【试一试】
甲公司委托某施工企业建造一幢办公楼。工程于2015年12月完工,2016年1月办妥(竣工)验收手续,4月付清全部价款。甲公司此幢办公楼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 )。
A.2016年12月 B.2016年1月
C.2016年2月 D.2016年4月
答案:C
2.纳税期限
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3.纳税地点
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纳税。
4.申报缴纳
房产税纳税义务人应该按照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如实填写并报送《房产税纳税申报表》,该申报表的内容及格式见课本表8-1。
二、车船税
(一)车船税概述
车船税是指对在中国境内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依法征收的一种税。
1.征税范围
车船税的征税范围,包括依法在公安、交通、农业等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具体可分车辆和船舶两大类。
指依靠燃油、电力等能源作为动力运行的机动车辆 。
船舶包括机动船舶和非机动驳船。这里所说的机动船舶,是指依靠燃料等能源作为动力运行的船舶,如客轮、货船等;非机动驳船,是指没有动力装置,由拖轮拉着或推着运行的船舶。
(2)纳税义务人。
车船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指依法应当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
指对车船具有管理使用权,不具有所有权的单位。
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缴纳车船税的,使用人应当代为缴纳车船税。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依法代收代缴车船税,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依法代收代缴车船税时,纳税人不得拒绝。
3.税率
车船税采用幅度定额税率,具体见下表。
4.减免税优惠
(1)捕捞、养殖渔船。
(2)军队、武警专用的车船。
(3)警用车船
(4)依照我国有关法律和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
(5)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对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以及有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减税、免税的,可以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
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辆包括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免征车船税,其他混合动力汽车按照同类车辆适用税额减半征税。
(6)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对公共交通车船,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定期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
(二)车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计税依据
(1)乘用车、商用客车和摩托车,以每辆为计税依据。
(2)商用货车、专用作业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按整备质量每吨为计税依据。
(3)机动船舶、非机动驳船、拖船,按净吨位每吨为计税依据。
(4)游艇,按艇身长度每米为计税依据。
【试一试】
根据车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商用货车计税依据的是( )。
A.每辆 B.整备质量每吨
C.净吨位每吨 D.购置价格
答案:B
2.应纳税额的计算
(1)乘用车、客车和摩托车的应纳税额=计税单位数量 适用年基准税额
(2)货车、专用作业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的应纳税额=整备质量吨位数 适用年基准税额
(3)船舶的应纳税额=净吨位数 适用年基准税额
(4)拖船和非机动驳船的应纳税额=净吨位数 适用年基准税额 50%
(5)游艇的应纳税额=艇身长度 适用年基准税额
(6)购置的新车船,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自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起按月计算。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年基准应纳税额÷12 应纳税月份数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完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灭失的,纳税人可以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证明,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抢、报废、灭失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已办理退税的被盗抢车船,失而复得的,纳税人应当从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的当月起计算缴纳车船税。
【例8-3】 2015年某公司拥有3辆载客汽车,4辆载货汽车,其整备质量分别为3吨、4吨、2.5吨、2吨。当地车船税的年税额为:载客汽车每辆100元,载货汽车整备质量每吨50元。计算2015年该公司应纳车船税税额。
解:应纳车船税税额=3 100+(3+4+2.5+2) 50=875(元)
(三)车船税的纳税申报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车船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中记载日期的“当月”。
2.纳税期限
车船税按年申报缴纳。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具体申报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3.纳税地点
车船税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具体纳税地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使用的车船,纳税地点为车船的登记地。
4.纳税申报
车船税纳税义务人应该按照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如实填写并报送《车船税纳税申报表》,该申报表的内容及格式见课本表8-3。
三、契税
(一)契税概述
契税是指国家在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按照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合同(契约),以及所确定价格的一定比例,向权属承受人征收的一种税。
1.征税范围
契税以在我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作为征税对象。土地、房屋权属未发生转移的,不征收契税。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2)土地使用权转让。
(3)房屋买卖。
(4)房屋赠与。
(5)房屋交换。
【试一试】
根据契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缴纳契税的是( )。
A.承包者获得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 B.企业受让土地使用权
C.企业将厂房抵押给银行
D.个人承租居民住宅
答案:B
2.纳税义务人
契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承受单位和个人。契税由权属的承受人缴纳。
指以受让、购买、受赠、交换等方式取得的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
3.税率
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4.减免税优惠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
(2)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
(3)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
(4)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是否减免。
(5)纳税人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并用于农、林、牧、渔生产的,免征契税。
(6)经外交部确认,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以及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双边和多边条约或协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联合国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外交人员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2)契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计税依据
按照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形式、定价方法的不同,契税的计税依据确定如下。
①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以成交价格作为计税依据。成交价格是指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价格,包括承受者应交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其他经济利益。
② 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③ 土地使用权、房屋交换,以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为计税依据。计税依据只考虑其价格的差额,交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契税;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之间相互交换,也应按照上述办法确定计税依据。
④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应补交的契税,以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土地收益作为计税
2.应纳税额的计算
契税应纳税额依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适用税率和税法规定的计税依据计算征收。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 税率
【 例8-4】 林某有面积为140平方米的住宅一套,价值96万元。黄某有面积为120平方米的住宅一套,价值72万元。两人进行房屋交换,差价部分黄某以现金补偿林某。已知契税适用税率为3%,计算黄某应缴纳的契税税额。
解析: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交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货币的一方缴纳契税。
黄某应缴纳的契税=(96 72) 3%=0.72(万元)
(3)契税的纳税申报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2)纳税期限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3)纳税地点 契税实行属地征收管理。纳税人发生契税纳税义务时,应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税收机关申报纳税。
(4)纳税申报 契税纳税义务人应该按照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如实填写并报送《契税纳税申报表》,该申报表的内容及格式见课本P203表8-4。
一、计算应纳税额
1.房产税应纳税额
应纳房产税=(3 000+800) (1 30%) 1.2%=31.92(万元)
2.车船税应纳税额
载重汽车应纳税额=8 2 40=640(元)
载客汽车应纳税额=240 5=1 200(元)
小汽车应纳税额=120 2=240(元)
应纳车船税合计=640+1 200+240=2 080(元)
二、填写纳税申报表
鲁中医药公司2017年度房产税纳税申报表见课本表8-5,车船税纳税申报表见课本表8-6。
本项目由三大部分组成,在明确了知识目标和能力目标的基础上,采取任务驱动法进行。第一部分项目引入(提出任务);第二部分相关知识(完成任务需要掌握的理论知识);第三部分项目实施(完成任务)。
在项目引入部分,以鲁中医药公司2017年度的房产税和车船税的纳税资料作为项目引入,提出了两个任务:①计算该公司应纳的房产税和车船税税额,②填写房产税和车船税纳税申报表。。
在相关知识部分,介绍了完成上述任务需要掌握的理论知识。第一,房产税,包括房产税概述、应纳税额的计算、纳税申报。第二,车船税,包括车船税概述、应纳税额的计算、纳税申报。第三,契税,包括契税概述、应纳税额的计算、纳税申报。
在项目实施部分,在掌握了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很好地完成了第一部分提出的两个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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