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96张PPT)项目二 增值税纳税实务项目二 增值税纳税实务学习目标项目引入相关知识项目实施项目小结学习目标【知识目标】 掌握增值税的构成要素 掌握增值税的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 了解增值税的税收优惠【能力目标】 会正确计算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纳税额 会正确处理增值税的纳税申报事宜长江实业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法人代表:李四。纳税人识别号:142325000000123。地址及电话:吕梁市北京路88号,2828215。开户银行及账户:吕梁市工商银行16030058363803366。主要产品:电视机。主要原材料:电子零件。下面就长江实业公司2018年6月份发生的涉税业务如何计算增值税作出说明。(1)购买原材料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60张,情况见表2-1。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认证,并在本期全部申报抵扣进项税额。表2-1 本期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认证情况表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发票代码 发票号码 开票日期 金 额 税 额 销货方纳税人 识别号 认证日期1400002000 00019018 20180301 1 000.00 160.00 142325000000000 201803281400001300 00019144 20180302 1 500.00 240.00 142725000000000 201803281400001300 00019145 20180304 3 000.00 480.00 142326000000000 20180328… … … … … … …1400160000 00919238 20180312 5 000.00 800.00 142225000000000 201803281400000000 00025366 20180326 200 000.00 32 000.00 142325000000000 201803281400162000 00025468 20180327 1 900.00 304.00 142202300000000 20180328小计 — — 2 900 000.00 464 000.00 — —(2)本期有20 000元的库存材料用于由于管理不善发生非正常损失,其所负担的税款为3 200元。(3)本期销售产品并开具防伪税控系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0张,情况见表2-2,其中号码00700203、00700226等3张发票因发票形式不符合要求而作废,号码为00700218的发票为红字发票;销售产品并开具普通发票170张,合计金额2 000 000元;销售产品但未开具发票的金额为320 000元。表2-2 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表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发 票 代 码 发 票 号 码 开 票 日 期 购货方纳税人识别号 金 额 税 额1400000020 00700201 20180302 142311111100000 4 000.00 640.001400000020 00700205 20180303 142311020000000 70 000.00 11 200.001400000020 00700215 20180304 142325000000001 2 000.00 320.001400000020 00700216 20180306 142325000000210 200 000.00 32 000.001400000020 00700219 20180307 142522000000010 100 000.00 16 000.001400000020 00700220 20180315 142621000000123 1 000.00 160.00… … … … … …1400000020 00700203 20180325 142327000000124 3 000.00 480.001400000020 00700211 20180326 142622000000145 5 000.00 800.001400000020 00700226 20180326 142322000123412 100 000.00 16 000.001400000020 00700218 20180320 142125000123020 50 000.00 8 000.00合计 — — — 1 500 000.00 240 000.00任务:① 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税额。② 正确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解读增值税法规二、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三、出口货物退(免)税四、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与管理五、增值税纳税申报相关知识一、解读增值税法规(一)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行为),以及进口货物的行为,均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1.销售货物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有偿,是指从购买方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2.销售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是指有偿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是指有偿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3.销售服务销售服务是指提供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1)交通运输服务,是指利用运输工具将货物或者旅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业务活动,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2)邮政服务,是指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提供邮件寄递、邮政汇兑和机要通信等邮政基本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和其他邮政服务。(3)电信服务,是指利用有线、无线的电磁系统或者光电系统等各种通信网络资源,提供语音通话服务,传送、发射、接收或者应用图像、短信等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业务活动,包括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4)建筑服务,是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修缮、装饰,线路、管道、设备、设施等的安装以及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活动,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5)金融服务,是指经营金融保险的业务活动,包括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6)现代服务,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和其他现代服务。4.销售无形资产销售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无形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5.销售不动产销售不动产是指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业务活动。不动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建筑物包括住宅、商业营业用房、办公楼等可供居住、工作或者进行其他活动的建造物。构筑物包括道路、桥梁、隧道、水坝等建造物。6.进口货物进口货物是指将货物从我国境外移送至我国境内的行为。凡进入我国海关境内的货物,应于进口报关时向海关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7. 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2)销售代销货物。(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4)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5)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8)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9)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10)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试一试】根据增值税规定,下列行为应视同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的有( )。A.将外购的服装作为春节福利发给企业员工B.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卷烟用于赠送客户C.将新研发的玩具交付某商场代为销售D.将外购的矿泉水捐赠给灾区答案:BCD8.非增值税应税行为(1)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属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的用于公益事业的服务。(2)存款利息。(3)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4)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5)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6)行政单位收取的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7)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8)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二)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行为),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增值税暂行条例》将纳税人按其经营规模大小及会计核算健全程度不同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标准 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 会计 核算 其 他小规模纳税人 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健全或 不健全其他个人;其他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以上。 健全 符合条件的非企业性单位和个体经营者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扣缴义务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和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三)增值税的税率与征收率纳税人 税率 适用范围一般纳税人 16% 销售货物、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适用低税率和零税率之外10% 销售或进口下列货物① 粮食、食用植物油。② 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③ 图书、报纸、杂志。④ 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⑤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包括初级农产品、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二甲醚、食用盐等。1.增值税税率纳税人 税率 适用范围一般纳税人 10% 提供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基础电信服务、建筑服务、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6%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增值电信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除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和不动产租赁服务外)、生活服务、销售无形资产(除转让土地使用权)零税率 根据根据财税〔2016〕36 号文件,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2.增值税征收率3%征收率 ①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的应税行为除适用5%征收率以外的情形,全部适用3%征收率。②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③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④ 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⑤ 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⑥ 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⑦ 一般纳税人发生下列销售服务(P36)、无形资产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3%的征收率计征增值税。⑧…⑨…5%征收率 ① 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 年4 月30 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② 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 年4 月30 日前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③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和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5%征收率 ④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自建的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⑤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⑥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⑦ 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其他个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试一试】下列各项中,适用10%税率的是( )。A.销售农机B.销售农机配件C.加工农机的加工费收入D.加工农机配件的加工费收入答案:A(四)增值税的税收优惠(1)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免税项目:①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②避孕药品和用具;③古旧图书;④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⑤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⑥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⑦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2)起征点。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增值税的起征点适用范围限于个人。个人销售额未达到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具体规定如下。① 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 000~20 000元。② 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 000~20 000元。③ 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3)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4)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依照条例的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5)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规定的免征增值税项目。二、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一)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 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1.销项税额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或应税劳务收入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销项税额的计算公式为:销项税额=销售额 适用税率(1)销售额的一般规定。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时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是指随同发生的应税行为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各种性质的费用,但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下列项目不包括在销售额内。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2) 含税销售额的换算。增值税是价外税,应采用不含销项税的销售额按照使用税率计税。将含税销售额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的计算公式为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3) 特殊销售方式下销售额的确定。①折扣销售折扣、折让 税务处理折扣销售 (商业折扣) 关键看销售额与折扣额是否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①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如果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财务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②这里的折扣仅限于货物价格折扣,如果是实物折扣应按视同销售中“无偿赠送”处理,实物款额不能从原销售额中减除。销售折扣 (现金折扣) 发生在销货之后,属于一种融资行为,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销售折让 也发生在销货之后,作为已售产品出现品种、质量问题而给予购买方的补偿,是原销售额的减少,折让额可以从销售中减除。②以旧换新。③还本销售。销售额就是货物的销售价格,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④ 以物易物。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按规定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试一试】下列各项中,可以作为销售额计算增值税的是( )。A.以物易物销售方式,换出货物的销售价格减除换入货物价格后的净额B.还本销售方式,销售价格减除还本支出的净额C.以旧换新销售方式,销售价格扣减旧货物收购价格的净额D.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折扣销售的净额答案:D⑤ 包装物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时间在一年以内,又未过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额,“逾期”是指按合同约定实际逾期或以一年为期限;对收取一年以上的押金,无论是否退还均并入销售额征税。在将包装物押金并入销售额征税时,需要先将该押金换算为不含税价,再并入销售额征税。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对销售啤酒、黄酒所收取的押金,按上述一般押金的规定处理。包装物押金不同于包装物租金,包装物租金在销货时作为价外费用并入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4) 视同销售按下列顺序确定其销售额:①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②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③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成本 (1+成本利润率)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税额。成本利润率为10%。但征收消费税的按消费税的有关规定计算。(5)金融业特殊行为销售额确定。① 贷款服务,以提供贷款服务取得的全部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② 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以提供直接收费金融服务收取的手续费、佣金、酬金、管理费、服务费、经手费、开户费、过户费、结算费、转托管费等各类费用为销售额。③ 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④ 经纪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⑤ 融资租赁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6)销售额确定的其他特殊规定。① 航空运输企业的销售额,不包括代收的机场建设费和代售其他航空运输企业客票而代收转付的价款。② 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客运场站服务,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承运方运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③ 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④ 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⑤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⑥ 税法规定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价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有效凭证。否则,不得扣除。2.进项税额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下,销售方收取的销项税额,就是购买方支付的进项税额。(1) 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① 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税额。② 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③ 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0%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2%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④ 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2)固定资产或不动产在建工程进项税额抵扣办法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2016年5 月1 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 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 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融资租入的不动产以及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其进项税额不适用上述分2 年抵扣的规定。(2)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①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②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③ 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④ 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⑤ 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⑥ 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⑦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试一试】下列购进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是( )。A.企业购入生产用电B.企业购入生产用煤C.企业购入办公用品D.企业购入集体福利用品答案:D3.应纳税额的计算举例【例2-1】 某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于17%的税率,2018年6月发生以下业务:(1)零售各种服装,取得含税销售额580万元。(2)将零售价为2.32万元的儿童服装作为六一儿童节礼物无偿捐赠给某贫困山区小学。(3)当月购入服装,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税金为36万元。(4)购进设备一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为10万元。(5)由于管理不善,上月购入的账面价值为5万元的衣服被盗。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税额。解析:儿童服装无偿捐赠作视同销售处理;管理不善造成的非正常损失,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1)进项税额=36+10×16%=37.6(万元)(2)销项税额=(580+2.32)÷(1+16%)×16%=80.32(万元)(3)进项税额转出额=5×16%=0.80(万元)(4)当月应纳增值税税额=80.32 37.6+0.80=43.52(万元)【例2-2】某小机电制造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6月发生经济业务如下。(1)购进一批原材料,取得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100万元,增值税为16万元。取得运输普通发票注明的运费2万元,保管费0.2万元,装卸费0.2万元。(2)接受其他企业投资转入材料一批,取得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50万元,增值税8万元。(3)购进低值易耗品,取得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5万元,增值税为0.8万元。(4)销售产品一批,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00万元,另外收取包装物租金2.32万元。(5)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产品,新产品含税售价为9.28万元,旧产品作价2万元。(6)因仓库管理不善,上月购进的一批工具被盗,该批工具的采购成本为10万元。已知:该企业取得运输发票和专用发票均符合规定,并已认证;购进和销售产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6%。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税额。解析:购进材料的进项税额允许抵扣,支付的运费、保管费和装卸费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接受投资的材料的进项税额和购进低值易耗品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包装物租金属于价外费用,应当换算为不含税价计算销项税额;以旧换新应当按照新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购进工具因管理不善被盗,按照规定应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1)进项税额=16+8+0.8=24.8(万元)(2)销项税额=300×16%+2.32÷(1+16%)×16%+9.28÷(1+16%)×16%=49.6(万元)(3)进项税额转出=10×16%=1.6(万元)(4)应纳增值税税额=49.6-24.8+1.6=26.4(万元)(二)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1.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按简易方法计算,即按销售额和规定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同时,销售货物也不得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 征收率2.含税销售额的换算由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自行开具的发票是普通发票,发票上列示的是含税销售额,因此,在计税时需要将其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换算公式为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3.应纳税额的计算举例【例2-3】 某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主要从事汽车修理和装潢业务。2016年4月提供汽车修理业务取得收入21 000元,销售汽车装饰用品取得收入15 000元;购进的修理用配件被盗,账面成本10 000元,计算该企业应纳增值税。解析:小规模纳税人取得的收入是含税的,需换算成不含税销售额;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所以也不存在进项税额转出之说。应纳增值税=(21 000+15 000)÷(1+3%) 3%=1 048.54(元)(三)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1.进口货物的纳税人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办理报关手续的单位和个人,为进口货物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2.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发生在我国境外的任何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和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 税率如果进口货物属于消费税应税消费品,其组成计税价格中还要包括进口环节已纳消费税税额。3.进口货物应纳税额计算举例【例2-4】 某商场2018年6月进口货物一批,海关核定的关税的完税价格为90万元,货物报关后,该商场按照规定缴纳了关税10万元,并取得了海关开具的完税凭证。货物增值税税率为16%,已知该货物不属于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计算货物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解析: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非应税消费品的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组成计税价格=90+10=100(万元)进口环节应纳增值税=100 16%=16(万元)三、出口货物退(免)税(一)出口货物退(免)税适用范围1.出口企业出口货物 出口企业,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指向海关报关后实际离境并销售给境外单位或个人的货物,分为自营出口货物和委托出口货物。2.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视同出口货物 (1)出口企业对外援助、对外承包、境外投资的出口货物。……(7)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销售给特殊区域内生产企业生产耗用且不向海关报关而输入特殊区域的水(包括蒸汽)、电力、燃气。3.出口企业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指对进境复出口货物或从事国际运输的运输工具进行的加工修理修配。(二)增值税退(免)税办法(1)免抵退税办法 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和视同自产货物及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列名的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抵减应纳增值税额(不包括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政策的应纳增值税额),未抵减完的部分予以退还。(2)免退税办法 不具有生产能力的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货物劳务,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予以退还。(三)出口货物退税率的确定(1)除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决定而明确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外,出口货物的退税率为其适用税率。(2)退税率的特殊规定。(3)适用不同退税率的货物劳务,应分开报关、核算并申报退(免)税,未分开报关、核算或划分不清的,从低适用退税率。(四)出口退税的计算1.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出口货物劳务的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按出口货物劳务的出口发票(外销发票)、其他普通发票或购进出口货物劳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确定。2.增值税免抵退税和免退税的计算(1)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免抵退税,参考P51公式 。(2)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免退税,参考P51公式 。3.退税率低于适用税率退税率低于适用税率的,相应计算出的差额部分的税款计入出口货物劳务成本。4.出口企业出口企业既有适用增值税免抵退项目,也有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项目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和先征后退项目不参与出口项目免抵退税计算。出口企业应分别核算增值税免抵退项目和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项目,并分别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和免抵退税政策。5.出口退税计算举例【例2-5】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6%,退税税率为10%。2018年6月的有关经营业务为: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2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32万元通过认证。上月末留抵税款3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收款116万元存入银行,本月出口货物的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万元。要求:试计算该企业当期的“免、抵、退”税额。解析:(1)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00×(16%-10%)=12(万元)(2)当期应纳税额=100×16%-(32-12)-3=16-20-3=-7(万元)(3)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200×10%=20(万元)(4)当期应退税额=7(万元)(5)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20-7=13(万元)【例2-6】某进出口公司2018年6月购进牛仔布委托加工成服装出口,取得牛仔布增值税发票一张,注明计税金额10 000元;取得服装加工费计税金额2 000元,受托方将原料成本并入加工修理修配费用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假设退税税率为16%,计算该企业应退税额。解:应退税额=10 000×16%+2 000×16%=1 920(元)(五)出口货物和劳务增值税免税政策1.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规定的货物(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2)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3)软件产品。(4)含黄金、铂金成分的货物,钻石及其饰品。(5)国家计划内出口的卷烟。(6)已使用过的设备。(7)非出口企业委托出口的货物。(8)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9)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10)以旅游购物贸易方式报关出口的货物。2.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视同出口的下列货物劳务(1)国家批准设立的免税店销售的免税货物。(2)特殊区域内的企业为境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3)同一特殊区域、不同特殊区域内的企业之间销售特殊区域内的货物。四、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与管理(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规定1.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联次发票联 作为购买方核算采购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记账凭证抵扣联 作为购买方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留存备查的凭证记账联 作为销售方核算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记账凭证2.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使用范围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领购、开具专用发票: (1) 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数据及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2)有《税收征管法》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 (3) 有下列行为之一,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私自印制专用发票;向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买取专用发票;借用他人专用发票;未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和专用设备;未按规定申请办理防伪税控系统变更发行;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范围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发生应税行为,应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一般纳税人发生下列情形不得开具专用发票:(1)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的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的。(2)销售应税行为适用免税项目的。(3)向消费者个人销售应税行为的。(4)小规模纳税人应税行为的(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4.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要求(1)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2)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4)按照规定的时限开具。5.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时限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限即为一般纳税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般纳税人必须按规定时限开具专用发票,不得提前或滞后。对已开具专用发票的销售货物,要及时足额计入当期销售额计税。凡开具了专用发票,其销售额未按规定计入销售账户核算的,一律按偷税论处。6.税款认证抵扣用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相符(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应作为购买方的记账凭证,不得退还销售方。认证,指税务机关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对专用发票所列数据的识别、确认。认证相符,指纳税人识别号无误,专用发票所列密文解译后与明文一致。(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1.关于被盗、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2.关于对代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3.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五、增值税纳税申报(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1)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有下列几种情况。①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②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③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④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⑤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2)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3)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的,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4)纳税人发生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的,为货物移送的当天,或劳务、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5)纳税人进口货物,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6)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试一试】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是( )。A.销售方收到第一笔货款的当天B.销售方收到剩余货款的当天C.销售方发出货物的当天D.购买方收到货物的当天答案:C(二)纳税期限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三)纳税地点固定业户 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并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非固定业户 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进口货物 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扣缴义务 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四)纳税申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按照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如实填写并报送《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附表。一、计算本月应纳增值税税额当期申请抵扣进项税额=464 000(元)进项税额转出额=3 200(元)应抵扣进项税额合计=464 000-3 200=460 800(元)当期应税销售额=1 500 000+2 000 000÷(1+16%)+320 000÷(1+16%)=3 500 000(元)销项税额=3 500 000×16%=560 000(元)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560 000-460 800=99 200(元)二、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长江实业公司本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见课本P68表2-10,附表省略。本项目由三大部分组成,在明确了知识目标和能力目标的基础上,采取任务驱动法进行。第一部分项目引入(提出任务);第二部分相关知识(完成任务需要掌握的理论知识);第三部分项目实施(完成任务)。在项目引入部分,以长江实业公司2018年6月的纳税资料作为项目引入,提出了两大任务:①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税额,②正确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在相关知识部分,介绍了完成上述任务需要掌握的理论知识。第一,解读增值税法规,包括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征税范围、税率、税收优惠。第二,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包括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第三,出口货物退(免)税。第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与管理。第五,增值税的纳税申报,包括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纳税申报。在项目实施部分,在掌握了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很好地完成了第一部分提出的两大任务。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