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消费税征收管理 课件(共18张PPT)-《税法》同步教学(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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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消费税征收管理 课件(共18张PPT)-《税法》同步教学(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

资源简介

(共18张PPT)
第三章
消 费 税 法
消费税法概述
税目与税率


01
03
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消费税应纳
税额的计算
02
04
消费税征收管理
05
1.了解消费税的特点;
2.掌握消费税的计税方法;
3.掌握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4.熟悉消费税法征收管理的相关内容。
知识目标
第三章 消费税法
技能目标
1.能够熟练运用消费税法的规定解决实际工作中的涉税问题;
2.能够熟练进行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以及纳税申报工作。
第三章 消费税法
05
消费税征收管理
一、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免)税
1. 出口退税率的规定
出口的货物是应税消费品时,退还消费税按该应税消费品所适用的消费税税率计算。企业应将不同消费税税率的出口应税消费品分开核算和申报,凡划分不清适用税率的,一律从低适用税率计算应退消费税税额。
2. 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免)税政策
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免)消费税在政策上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 出口免税并退税。出口免税并退税政策适用于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口以及外贸企业受其他外贸企业委托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外贸企业只有受其他外贸企业委托,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才可办理退税;外贸企业受其他企业(主要是非生产性的商贸企业)委托,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是不予退(免)税的。
一、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免)税
(2) 出口免税但不退税。出口免税但不退税政策适用于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性企业自营出口或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的应税消费品,依据其实际出口数量免征消费税,不予办理退还消费税。这里,免征消费税是指对生产性企业按其实际出口数量免征生产环节的消费税。不予办理退还消费税,是指因已免征生产环节的消费税,该应税消费品出口时,已不含有消费税,所以也无须再办理退还消费税了。
(3) 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政策适用于除生产企业、外贸企业外的其他企业,具体是指一般商贸企业,这类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一律不予退(免)税。
一、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免)税
3. 出口应税消费品退税额的计算
外贸企业从生产企业购进货物直接出口或受其他外贸企业委托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的应退消费税税款,分两种情况处理:
(1) 属于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应依照外贸企业从工厂购进货物时征收消费税的价格计算应退消费税税款,其计算公式为:
应退消费税税款=出口货物的工厂销售额×税率
(2) 属于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应依货物购进和报关出口的数量计算应退消费税税款,其计算公式为:
应退消费税税款=出口数量×单位税额
一、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免)税
4. 出口应税消费品办理退(免)税后的管理
外贸企业从生产企业购进货物直接出口或受其他外贸企业委托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的应退消费税税款,分两种情况处理:
(1) 属于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应依照外贸企业从工厂购进货物时征收消费税的价格计算应退消费税税款,其计算公式为:
应退消费税税款=出口货物的工厂销售额×税率
(2) 属于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应依货物购进和报关出口的数量计算应退消费税税款,其计算公式为:
应退消费税税款=出口数量×单位税额
例3-12
某外贸公司2019年3月从生产企业购入高档化妆品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8万元,增值税2.34万元,支付购高档化妆品的运输费用3万元,当月该批高档化妆品全部出口取得销售收入30万元。该外贸公司出口高档化妆品应退的消费税为:
应退消费税税款=出口货物的工厂销售额×税率=18×15%=27(万元)
二、 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销售时纳税,进口消费品应当于应税消费品报关进口环节纳税,但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在零售环节纳税。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以货款结算方式或行为发生时间分别确定。
(1)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
① 纳税人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② 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③ 纳税人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④ 纳税人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二、 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的当天。生产企业将自产石脑油用于本企业连续生产汽油等应税消费品的,不缴纳消费税;用于连续生产乙烯等非应税消费品或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缴纳消费税。
(3) 纳税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4) 纳税人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三、 消费税纳税期限
按照《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以1个季度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至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如果纳税人不能按照规定的纳税期限依法纳税,将按《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四、 消费税的纳税地点
(1)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家另有规定的外,应当向纳税人核算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体经营者外,由受托方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代收代缴消费税税款。
(3)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4) 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或委托外县(市)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的,于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回纳税人核算地或销售所在地缴纳消费税。
(5) 纳税人的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在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分支机构所在地缴纳消费税。
(6)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如因质量等原因由购买方退回时,经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退还已征收的消费税税款,但不能自行直接抵减应纳税额。
五、 消费税纳税申报
(一) 烟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五、 消费税纳税申报
(二) 酒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五、 消费税纳税申报
(三) 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五、 消费税纳税申报
(四) 小汽车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五、 消费税纳税申报
(五) 其他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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