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税目与税率 课件(共18张PPT)-《税法》同步教学(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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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税目与税率 课件(共18张PPT)-《税法》同步教学(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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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8张PPT)
第三章
消 费 税 法
消费税法概述
税目与税率


01
03
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消费税应纳
税额的计算
02
04
消费税征收管理
05
1.了解消费税的特点;
2.掌握消费税的计税方法;
3.掌握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4.熟悉消费税法征收管理的相关内容。
知识目标
第三章 消费税法
技能目标
1.能够熟练运用消费税法的规定解决实际工作中的涉税问题;
2.能够熟练进行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以及纳税申报工作。
第三章 消费税法
03
税目与税率
一、税目
凡是以烟叶为原料加工生产的产品,不论使用何种辅料,均属于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卷烟(进口卷烟、白包卷烟、手工卷烟和未经国务院批准纳入计划的企业及个人生产的卷烟)、雪茄烟和烟丝。
凡是符合下述条件的,不再征收消费税;不符合下述条件的则征收消费税:
(1) 回购企业在委托联营企业加工卷烟时,除提供给联营企业所需加工卷烟牌号外,还须同时提供税务机关已公示的消费税计税价格。联营企业必须按照已公示的调拨价格申报缴税。
(2) 回购企业将联营企业加工卷烟回购后再销售的卷烟,其销售收入应与自产卷烟的销售收入分开核算,以备税务机关检查;如不分开核算,则一并计入自产卷烟销售收入征收消费税。
(一) 烟
一、税目
酒是酒精度在1度以上的各种酒类饮料。酒类包括白酒、黄酒、啤酒和其他酒。
对饮食业、商业、娱乐业举办的啤酒屋(啤酒坊)利用啤酒生产设备生产的啤酒,应当征收消费税。果啤属于啤酒,应当征收消费税。
(二) 酒
(三) 高档化妆品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
一、税目
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包括:凡以金、银、白金、宝石、珍珠、钻石、翡翠、珊瑚、玛瑙等高贵稀有物质以及其他金属、人造宝石等制作的各种纯金银首饰及镶嵌首饰和经采掘、打磨、加工的各种珠宝玉石。对出国人员免税商店销售的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
(四) 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五) 鞭炮、焰火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各种鞭炮、焰火。通常分为13类,即喷花类、旋转类、旋转升空类、火箭类、吐珠类、线香类、小礼花类、烟雾类、造型玩具类、爆竹类、摩擦炮类、组合烟花类、礼花弹类。
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不按本税目征收。
一、税目
汽车是指由动力驱动,具有四个或四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承载的车辆。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含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含)的、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和货物的各类乘用车和含驾驶员座位在内的座位数在10~23座(含23座)的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和货物的各类中轻型商用客车。
电动汽车不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车身长度大于7米(含),并且座位在10~23座(含)以下的商用客车,不属于中轻型商用客车征税范围,不征收消费税。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不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不征收消费税。
(六) 小汽车
一、税目
本税目包括轻便摩托车和摩托车两种。对最大设计车速不超过50千米/小时,发动机汽缸总工作容量不超过50毫升的三轮摩托车不征收消费税。
(七) 摩托车
(八) 成品油
本税目包括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燃料油七个子目。汽油、柴油的征收范围仍按原规定执行。
木制一次性筷子又称卫生筷子,是指以木材为原料经过锯段、浸泡、旋切、刨切、烘干、筛选、打磨、倒角、包装等环节加工而成的各类一次性使用的筷子。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各种规格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九) 木制一次性筷子
一、税目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各类规格的实木地板、实木指接地板、实木复合地板及用于装饰墙壁、天棚的侧端面为榫、槽的实木装饰板。未经涂饰的素板也属于本税目征税范围。
(十) 实木地板
(十一) 游艇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艇身长度大于8米(含)小于90米(含),内置发动机,可以在水上移动,一般为私人或团体购置,主要用于水上运动和休闲娱乐等非谋利活动的各类机动艇。
一、税目
高尔夫球及球具是指从事高尔夫球运动所需的各种专用装备,包括高尔夫球、高尔夫球杆及高尔夫球包(袋)等。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高尔夫球、高尔夫球杆、高尔夫球包(袋)。高尔夫球杆的杆头、杆身和握把属于本税目的征收范围。
(十二) 高尔夫球及球具
(十三) 高档手表
高档手表是指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每只在10 000元(含)以上的各类手表。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符合以上标准的各类手表。
一、税目
自2015年2月1日起,对电池(铅蓄电池除外)征收消费税;对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又称“氢镍蓄电池”或“镍氢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全钒液流电池免征消费税。2015年12月31日前对铅蓄电池缓征消费税;自2016年1月1日起,对铅蓄电池按4%税率征收消费税。
(十四) 电池
(十五) 涂料
涂料是指涂于物体表面能形成具有保护、装饰或特殊性能的固态涂膜的一类液体或固体材料总称。自2015年2月1日起,对涂料征收消费税,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低于420克/升(含)的涂料免征消费税。
知识拓展
消费税税目选择征收的基本原理是什么?
消费税是在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有选择地再征收一道消费税。选择的应税消费品主要是过度消费对环境造成破坏(如成品油、涂料、木制一次性筷子等)、对人身健康有害(如烟、酒等),或者奢侈品(如超豪华小汽车),国家不鼓励的消费品(如摩托车)等。
消费税和增值税有如下关系:
① 消费税为价内税,增值税为价外税。
② 除委托加工代收代缴消费税外,销售应税消费品时计算征收的消费税包含在销售价款里面,构成增值税的销售额的一个部分。
③ 当采取“含税销售额”方式销售时,如零售环节,首先应该把“含税销售额”按照增值税的换算公式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再以“不含税销售额”为计税依据计算征收消费税。
二、税率
消费税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形式,以适应不同应税消费品的实际情况。消费税根据不同的税目或子目确定相应的税率或单位税额。消费税税目、税率(税额)如表3-1所示。
二、税率
二、税率
二、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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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消费税的税目税率设计调整的基本思路:随着国家经济形势的发展,国家会结合实际情况对税目税率适时进行适度调整,以抑制奢靡消费或促进环境保护等。例如,对超豪华小汽车加征10%的消费税,对低挥发性的环保涂料免征消费税,对航空煤油暂缓征收消费税,根据国际原油价格的变化对汽油适度调整消费税税率等。具体政策以国家税务主管部门最新发布的法规或规章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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