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19张PPT)第一章税 法 概 述税法常识税法要素目录0103税法原则税收法律关系02041.了解税法的概念、特点、效力和分类;2.掌握税法的基本原则;3.掌握税的适用原则;4.掌握税法的要素;5.了解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知识目标第一章 税法概述技能目标1. 能够熟练运用税法基本原理解决实际工作中的涉税问题;2.能够正确理解税法原则的基本内涵并将其应用于实际工作中。第一章 税法概述04税收法律关系一、 税收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点(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概念税收法律关系是税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税收法律关系是法律关系的一种具体形式,因此具有法律关系的一般特征。(二)税收法律关系的特点1. 主体的一方只能是国家在税收法律关系中,国家不仅以立法者与执法者的姿态参与税收法律关系的运行与调整,而且直接以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身份出现。这样,构成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一方可以是任何负有纳税义务的法人和自然人,但是另一方只能是国家。2. 体现国家单方面的意志税收法律关系只体现国家单方面的意志,不体现纳税人一方主体的意志。税收法律关系的成立、变更、消灭不以主体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为要件。3. 权利义务关系具有不对等性税法作为一种义务性法规,其规定的权利义务是不对等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对等性的根源在于税收是国家无偿占有纳税人的财产或收益,必须采用强制手段才能达到目的。4. 具有财产所有权或支配权单向转移的性质在税收法律关系中,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缴纳税款,就意味着将自己拥有或支配的一部分财产无偿地交给国家,成为政府的财政收入,国家不再直接返还给纳税人。二、 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一)征税主体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即征收主体,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中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双方当事人,一方为税务机关,另一方为纳税人。税务机关是指参加税收法律关系,享有国家税收征管权力和履行国家税收征管职能,依法对纳税主体进行税收征收管理的当事人。国家是真正的征税主体。但是,国家总是通过法律授权的方式赋予具体的国家职能机关来代其行使征税权力,因此,税务机关通过获得授权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征税主体。税务机关的职权与职责如下:税收行政立法权税务违法处理权字内容税收征收权代位权和撤销权税收检查权税务管理权1.税务机关的职权2.税务机关的职权(1)税务机关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或少征税款或擅自决定税收优惠。(2)(3)(4)税务机关应当将征收的税款和罚款、滞纳金按时足额并依照预算级次入库,不得截留和挪用。税务机关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征税,依法确定有关税收征收管理的事项。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减税、免税等税收优惠,对纳税人的咨询、请求和申诉做出答复处理或报请上级机关处理。(5)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经营状况负有保密义务。(6)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的手续费,且不得强行要求非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7)税务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实施和解除税收保全措施,如因税务机关的原因致使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税务机关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例1-9下列职权中不属于税务机关职权的是()。A.税收检查权B.税收行政立法权C.代位权和撤销权D.税收法律立法权在本例中,税收法律立法权,属于国家权力机关的职权,税务机关没有制定税收法律的权力,所以选择 D选项。二、 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二)纳税主体纳税主体就是通常所称的纳税人,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对于纳税主体有许多不同的划分方法。按照纳税主体在民法中身份的不同,可以分为自然人、法人、非法人单位;根据征税权行使范围的不同,可以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等。不同种类的纳税主体,在税收法律关系中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也不尽相同。根据《税收征管法》,可将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归纳如下:1.纳税人的权利(1)依法提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权利。。(2)(3)(4)依法请求税务机关退回多征税款的权利。依法提起税务行政复议和税务行政诉讼的权利。依法对税务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的权利。(5)因税务机关的行为违法或不当,致使纳税人合法权益遭受损害时要求赔偿的权利。(6)向税务机关咨询税法及纳税程序的权利。(7)要求税务机关为其保密的权利。(8)对税务机关做出的决定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1) 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注销税务登记。(2) 依法进行账簿、凭证管理。(3) 按期进行纳税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税款。(4) 向税务机关提供生产销售情况和其他资料,主动接受并配合税务机关的税务检查。(5) 执行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按照规定缴纳滞纳金和罚款。2.纳税人的义务例1-10在税收法律关系中,纳税人享有的权利与承担的义务不尽相同,下列行为中属于纳税人权利的是()。A.按期进行纳税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税款B.依法进行账簿、凭证管理C.依法注销税务登记D.向税务机关咨询税法及纳税程序在本例中,A、B、C选项均是纳税人的义务,只有选项D属于权利,所以选择D选项。二、 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三) 其他税务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在税收法律关系中,除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两个主要的法律关系主体之外,还有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以及银行、工商等,税法中也相应规定了他们的权利与义务。但由于他们不是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因此,税法中规定的权利与义务通常并不完整,并且由于其所具有的强制性特征,税法更大程度上强调了主体的义务。知识拓展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是由权利主体(国家税务机关、海关和财政机关)和义务主体(纳税人,包括扣缴义务人)构成的,两者是统一体,缺一不可。“属地原则”是指法律管辖的地域范围,一般是指一个国家主权所管辖的范围,包括领土、领海和领空。“属人原则”是指法律管辖人的范围,一般是指一个国家的公民或者具有该国国籍的人。三、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一) 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是指在税收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形成权利义务关系。由于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应以引起纳税义务成立的法律事实为基础和标志。而纳税义务产生的标志应当是纳税主体进行的课税行为,如销售货物、取得应税收入等,不应当是征税主体或其他主体的行为。三、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二)税收法律关系的变更税收法律关系的变更是指某一法律事实的发生,使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和客体发生变化。引起税收法律关系变更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1) 由于纳税人自身的组织状况发生变化。(2) 由于纳税人的经营或财产情况发生变化。(3) 由于税务机关组织结构或管理方式的变化。(4) 由于税法的修订或调整。(5)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破坏。三、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三) 税收法律关系的消灭税收法律关系的消灭是指这一法律关系的终止,即其主体间权利义务关系的终止。税收法律关系消灭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二是纳税义务因超过期限而消灭。三是纳税义务的免除,即纳税人符合免税条件,并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纳税义务免除,税收法律关系消灭。四是某些税法的废止。五是纳税主体的消失。没有纳税主体,纳税无法进行,税收法律关系因此而消灭。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