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课件(共41张PPT)-《税务会计》同步教学(人民邮电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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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课件(共41张PPT)-《税务会计》同步教学(人民邮电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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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1张PPT)
个人所得税会计
第8章
学习目标
EARNING GOALS
L
1 了解个人所得税的税制要素
2 理解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的计算、记录与申报
3 掌握非法人企业个人所得税的计算、记录与申报
目录
ONTENTS
C
第1节 个人所得税税制要素
第2节 个人所得税的确认计量
第3节 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第4节 个人所得税的缴纳与申报
第3节 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一、企业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企业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应按规定扣缴职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预扣个人所得税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账户,贷记“应交税费——应交预扣个人所得税”等账户。
(一)支付工资、薪金预扣预缴所得税
第3节 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一、企业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例8-6】A公司工程师彭诚1月份工资收入额25 000元,当月专项扣除额(“三险一金”)5 500元,专项附加扣除额4 000元,无其他扣除额。公司预扣预缴彭诚当月应交个人所得税和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当月应纳税所得额=25 000-5 500-4 000-5 000
=10 500(元)
当月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10 500×3%=315(元)
第3节 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一、企业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实际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金 25 000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19 185
其他应付款 5 500
应交税费——应交预扣个人所得税 315
财务会计反映当月应付职工薪酬时:
借:生产成本等 25 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金 25 000
第3节 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一、企业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承包、承租人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是按合同(协议)规定取得一定所得的,其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适用3%~45%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应交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1)
第3节 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一、企业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承包、承租人按合同(协议)的规定只向发包、出租方缴纳一定费用,后企业经营成果归其所有的,承包、承租人取得的所得,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项目,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
(2)
第3节 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一、企业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第一种情况的会计处理方法同工薪所得扣缴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第二种情况,应由承包、承租人自行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发包、出租方不做扣缴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第3节 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一、企业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例8-7】4月1日,李某与原所在事业单位签订承包合同经营招待所,合同规定承包期为一年,李某全年上交费用100 000元,年终招待所实现利润400 000元。李某应交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承包经营利润-上交承包费-费用扣减额=400 000-100 000-5 000×12=240 000(元)
应交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40 000×20%-10 500=37 500(元)
第3节 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一、企业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发包、出租方在收到李某缴来承包(租)费时,做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100 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00 000
接上
第3节 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二、居民企业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本年经营所得”明细账户核算企业本年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扣除成本费用后的余额。如果收入大于应扣除的成本费用总额,即为本年经营所得,在不存在税前弥补亏损的情况下,即为本年经营所得,应由“本年应税所得——本年经营所得”账户转入“留存利润”账户。
(一)账户设置
第3节 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二、居民企业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如果计算出的结果为经营亏损,则应将本年发生的经营亏损由“本年经营所得”明细账户转入“应弥补的亏损”明细账户。
接上
第3节 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二、居民企业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应弥补的亏损”明细账户,核算企业发生的、可由生产经营活动所得税前弥补的亏损。发生亏损时,亏损由“本年经营所得”明细账户转入本明细账户。
(二)本年应税所得的会计处理
第3节 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二、居民企业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亏损,可以由以后年度的生产经营所得在税前弥补,但延续弥补期不得超过五年。超过弥补期的亏损,不能再以生产经营所得税前弥补,应从“本年应税所得——应弥补的亏损”账户转入“留存利润”账户,减少企业的留存利润。
第3节 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二、居民企业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年末,企业计算本年经营所得,应将“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账户的余额转入“本年应税所得——本年经营所得”账户的贷方;将“主营业务成本”“销售费用”“税金及附加”账户余额转入“本年应税所得——本年经营所得”账户的借方。
第3节 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二、居民企业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营业外收支”账户余额如在借方,转入“本年应税所得——本年经营所得”账户的借方;如在贷方,转入“本年应税所得——本年经营所得”账户的贷方。
第3节 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二、居民企业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经营亏损,应由“本年经营所得”明细账户转入“应弥补的亏损”明细账户。亏损被弥补时,由“应弥补的亏损”明细账户转入“本年经营所得”明细账户;超过弥补期的亏损,由“应弥补的亏损”明细账户转入“留存利润”账户。
(三)应弥补亏损的会计处理
第3节 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二、居民企业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例8-8】某个人独资企业某年营业收入518 000元,营业成本380 000元,销售费用70 000元,税金及附加30 000元,没有其他项目。
结转本年的收入和成本费用时做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收入 518 000
贷:本年应税所得——本年经营所得 518 000
第3节 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二、居民企业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借:本年应税所得——本年经营所得
480 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380 000
销售费用 70 000
税金及附加 30 000
第3节 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二、居民企业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该企业本年应纳税所得额=518 000-380 000-
70 000-30 000-5 000×12=-22 000(元)
转入“应弥补的亏损”明细账户,做会计分录如下。
借:本年应税所得——应弥补的亏损 22 000
贷:本年应税所得——本年经营所得 22 000
第3节 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二、居民企业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企业应设置“留存利润”账户核算非法人企业的留存利润。年度终了,计算有本年经营所得,应将本年经营所得扣除可在税前弥补的以期年度亏损后的余额转入该账户的贷方。
(四)留存利润的会计处理
第3节 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二、居民企业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同时,计算确定本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计入该账户的借方,然后将税后列支费用及超过弥补期的经营亏损转入该账户的借方。该账户贷方金额减去借方金额后的余额,为留存利润额。
接上
第3节 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二、居民企业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营业外收支”账户余额如在借方,转入“本年应税所得——本年经营所得”账户的借方;如在贷方,转入“本年应税所得——本年经营所得”账户的贷方。
第3节 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二、居民企业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例8-9】某合伙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为550 000元,可在税前扣除的成本费用为345 000元,税后列支费用为30 000元,超过弥补期而转入本账户的以前年度亏损为20 000元。以前年度留存利润为零。
转入经营所得:
借:本年应税所得——本年经营所得 205 000
贷:留存利润(550 000-345 000) 205 000
第3节 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二、居民企业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计算应交个人所得税:
应交个人所得税=205 000×20%-10 500=
30 500(元)
借:留存利润 30 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30 500
转入税后列支费用:
借:留存利润 30 000
贷:税后列支费用 30 000
第3节 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二、居民企业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转入超过弥补期的亏损:
借:留存利润 20 000
贷:本年应税所得——应弥补亏损 20 000
留存利润=205 000-30 500-30 000-20 000=
124 500(元)
第3节 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二、居民企业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1.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按年计算、分月预交、年度终了后汇算清缴。企业应在“应交税费”账户下设置“应交个人所得税”明细账户,核算企业预交和应交的个人所得税,以及记录年终汇算清缴个人所得税的补交和退回情况。
(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第3节 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二、居民企业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企业按月预交个人所得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账户,贷记“库存现金”等账户;年度终了,计算出全年实际应交的个人所得税,借记“留存利润”账户,贷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账户。“应交个人所得税”明细账户的贷方金额大于借方金额的差额,为预交数小于应交数的差额。
第3节 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二、居民企业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补交的个人所得税,记入“应交个人所得税”明细账户的借方;收到的退回的多交的个人所得税,记入“应交个人所得税”明细账户的贷方,如果多交的所得税不是被退回,而是用来抵顶以后期间的个人所得税,多交的个人所得税金额就作为下一年度的预交个人所得税金额。
第3节 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二、居民企业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例8-10】某个体企业经过主管税务机关核定,按照上年度实际应交个人所得税税额,确定本年各月应预交税额。假设上年应交个人所得税为60 000元。
本年各月应预交个人所得税=60 000÷12=5 000(元)
(1)每月预交个人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5 000
贷:库存现金 5 000
第3节 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二、居民企业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2)年终,汇算清缴全年个人所得税,确定本年度生产经营活动应交个人所得税为80 000元。
借:留存利润 8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80 000
全年1月~12月已经预交个人所得税60 000元
(5 000×12),记入“应交个人所得税”明细账户的借方,贷方与借方差额20 000元(80 000-60 000)为应补交的个人所得税。
第3节 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二、居民企业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3)补交个人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20 000
贷:库存现金 20 000
(4)如果汇算清缴确定的全年应交个人所得税为50 000元,则会计分录如下:
借:留存利润 5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50 000
第3节 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二、居民企业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5)已预交个人所得税60 000元,应交数为50 000元,应交数比已预交数少10 000元,该差额由主管税务机关按规定退回。企业收到退税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现金库存 1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10 000
如果将企业多交的10 000元抵顶下年的个人所得税,只需将该余额转入下一年度即可。
第3节 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二、居民企业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2.企业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企业预扣预缴从业人员的个人所得税,应在“应交税费”账户下单独设置的“应交预扣个人所得税”明细账户中进行核算。应代扣的金额,记入该账户的贷方;实际上交时,将上交金额记入该账户的借方。
第3节 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二、居民企业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例8-11】自然人王某和A有限责任公司各出资50%设立一家合伙企业——B酒楼,合伙协议约定按出资比例分配利润。某年度,B酒楼账面利润总额为100万元,经纳税调整后的生产经营所得为140万元。
(六)合伙企业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第3节 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二、居民企业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王某年应交个人所得税179 500元(700 000 ×
35%-65 500),假设该年度王某每季度预缴个人所得税4.2万元,还应补缴个人所得税11 500元。年终,B酒楼向王某、A有限责任公司各分配利润40
万元。
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接上
第3节 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二、居民企业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1)每季计提应预缴个人所得税时:
借:其他应收款——王某 42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预扣个人所得税
42 000
(2)每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预扣个人所得税
42 000
贷:银行存款 42 000
第3节 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二、居民企业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3)年终汇算清缴,补缴个人所得税11 500元时:
借:其他应收款——王某 11 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预扣个人所得税
11 500
(4)缴纳应补缴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预扣个人所得税
11 500
贷:银行存款 11 500
第3节 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二、居民企业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A有限责任公司当年从B酒楼取得的应税所得额70万元,应被并入该公司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5)年终B酒楼向王某、A有限责任公司分配利润时: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800 000
贷:应付利润——王某 400 000
——A有限责任公司 400 000
第3节 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二、居民企业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6)向王某、A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利润时:
借:应付利润——王某 400 000
——A有限责任公司 400 000
贷:其他应收款——王某 179 500
银行存款 620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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