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消费税法规解析 课件(共26张PPT)-《纳税实务》同步教学(人民邮电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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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消费税法规解析 课件(共26张PPT)-《纳税实务》同步教学(人民邮电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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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6张PPT)
项目三
 消费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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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三 消费税实务
【学习目标】
通过对消费税实务的学习,读者应熟悉消费税法律知识,掌握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消费税的纳税申报及会计核算,掌握消费税实务操作技能。
【能力目标】
能够进行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能够进行消费税的会计处理;能够编制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重点难点】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应纳税额计算及会计核算;消费税的纳税申报。
任务一
消费税法规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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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三 消费税实务
【任务导入】
甲白酒生产企业(简称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尚未实行购进农产品的核定征收),2017年1月发生如下业务。
1.购进业务
向农民购进玉米,收购凭证上注明收购价30万元,支付乙公司运费,取得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运费1.86万元。
2.委托加工业务
将本月购进玉米的50%运往丙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其加工酒精,支付不含税运费0.3万元、加工费3.2万元,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丙企业无同类酒精的销售价格。甲企业当月收回酒精。
3.白酒销售业务
白酒销售业务如表3-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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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三 消费税实务
【任务导入】
表3-1 甲企业白酒销售业务
注:甲企业与白酒销售公司为关联企业,税务机关核定的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160元/斤。以上价格均为不含税价。
销售方 购货方 数量(斤) 单价(元/斤) 金额(万元)
甲企业 白酒销售公司 12 000 140 168
酒店 9 600 200 192
合计 — 21 600 — 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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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三 消费税实务
【任务导入】
4.其他业务
(1)甲企业本月会计账户“其他应付款——白酒包装物押金”贷方金额10.53万元,“营业外收入——逾期白酒包装物押金”贷方金额4.68万元。
(2)当月举办展销会,将自产白酒100斤用于广告促销活动;另特制100斤新品白酒赠送给来宾,该批白酒成本50 000元,没有同类白酒的销售价格,该白酒的成本利润率为10%。
当月取得的相关票据符合税法规定,并在当月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抵扣。注意,白酒消费税税率20%,0.5元/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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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三 消费税实务
【任务导入】
【任务要求】
(1)根据以上业务编制会计分录并填制记账凭证。
(2)根据以上业务,回答以下问题。
① 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多少万元?
② 针对甲企业购货对象的差別,财务经理建议不直接向酒店销售白酒,而是按照统一的出厂价140元/斤销售给销售公司,再由销售公司按照210元/斤再销售给酒店。该建议可以使甲企业少缴纳消费税多少万元?
③ 甲企业赠送给来宾特制新品白酒应纳消费税多少元?
④ 关于甲企业收取包装物押金如何进正确的纳税处理?
⑤ 甲企业将自产白酒用于广告促销活动正确的纳税处理是什么?
⑥ 填制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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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三 消费税实务
1.1 消费税的含义及特点
一、消费税的含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消费税是对我困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在特定环节征收的一种税。简单地说,消费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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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三 消费税实务
二、消费税的特点
一般来说,消费税的征税对象主要是与居民消费相关的最终消费品和消费行为。与其他税种比较,消费税具有征税项目具有选择性、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征收方法具有多样性、税收调节具有特殊性、税费具有转嫁性等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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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三 消费税实务
1.2 纳税人
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消费税的纳税人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 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加了国务院确定的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单位”是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其他企业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起运地或所在地在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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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三 消费税实务
1.2 纳税人
具体来说,消费税纳税人包括: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自2009年1月1日起,国务院确定的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其中,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于委托方提货时代扣代缴(受托方为个体经营者除外);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由自产自用单位和个人在移送使用时缴纳消费税。
工业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下列行为视为应税消费品的生产行为,按规定征收消费税:将外购的消费税非应税产品以消费税应税产品对外销售;将外购的消费税低税率应税产品以高税率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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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三 消费税实务
1.2 纳税人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尽管其产制地不在我国境内,但在我国境内销售或消费,为了平衡进口应税消费品与本国应税消费品的税负,必须由从事进口应税消费品的进口人或其代理人按照规定缴纳消费税。个人携带或者邮寄入境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连同关税一并计征,由携带入境者或者收件人缴纳消费税。
【例3-1·多选题】下列关于消费税纳税人的说法,正确的有( )。
A.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是消费者
B.委托加工化妆品的纳税人是受托加工企业
C.携带卷烟入境的纳税人是携带者
D.邮寄入境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人是收件人
E.批发卷烟的纳税人是生产企业
【答案】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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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三 消费税实务
1.3 征税范围
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条例规定的消费品。具体包括以下五类:
第一类: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身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 品,如烟、酒、鞭炮、焰火等。
第二类:非生活必需品,如化妆品、贵重首饰、珠宝玉石等。
第三类: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摩托车、小汽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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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三 消费税实务
第四类: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稀缺资源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油品。
第五类:税基宽广、消费普遍、征税后不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并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消费品,如汽车轮胎。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可以根据国家的政策和经济情况及消费结构的变化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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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三 消费税实务
1.4 税目及税率
一、税目
现行的消费税税目共有15个,具体征收范围如下:
(一)烟
该税目征收对象是以烟叶为原料加工生产的特殊消费品。卷烟是指将各种烟叶切成烟丝并按照一定的配方辅之以糖、酒、香料加工而成的产品。
(二)酒及酒精
【例3-2·多选题】下列消费品,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有( )。
A.果木酒 B.药酒 C.调味料酒 D.黄酒
E.复制酒
【答案】AB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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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三 消费税实务
1.4 税目及税率
一、税目
(三)高档化妆品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
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和高档护肤类化妆品是指生产(进口)环节销售(完税)价格(不含增值税)在10元/毫升(克)或15元/片(张)及以上的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和护肤类化妆品。
舞台、戏剧、影视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卸装油、油彩,不属于本税目的征收范围。
【例3-3·多选题】依据消费税的有关规定,下列消费品中属于化妆品税目的有( )。
A.高档香水、香水精 B.高档护肤类化妆品
C.指甲油、蓝眼油 D.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卸妆油
E.香皂、洗发水
【答案】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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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三 消费税实务
1.4 税目及税率
一、税目
(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各种金银珠宝首饰和经采掘、打磨、加工的各种珠宝玉石。
(五)鞭炮、焰火
鞭炮、焰火的征收范围包括各种鞭炮、焰火。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引线,不按本税目征收。
(六)成品油
本税目包括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燃料油7个子目。
(七)摩托车
摩托车的征收范围如下。
(1)轻便摩托车。最大设计车速不超过50km/h、发动机汽缸总工作容积不超过50ml的两轮机动车。
(2)摩托车。最大设计车速超过50km/h、发动机汽缸总工作容积超过50ml、空车重量不超过400kg(带驾驶室的正三轮车及特种车的空车重量不受此限)的两轮和三轮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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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税目及税率
一、税目
(八)小汽车
汽车是指由动力驱动,具有4个或4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承载的车辆。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含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含)的,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和货物的各类乘用车,含驾驶员座位在内的座位数在10座~23座(含23座)的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和货物的各类中轻型商用客车。
用排气量小于1.5升(含)的乘用车底盘(车架)改装、改制的车辆属于乘用车征收范围。用排气量大于1.5升的乘用车底盘(车架)或用中轻型商用客车底盘(车架)改装、改制的车辆属于中轻型商用客车征收范围。
对于购进乘用车或中轻型商用客车整车改装生产的汽车,应按规定征收消费税。
含驾驶员人数(额定载客)为区间值的(如8人~10人和17人~26人)小汽车,按其区间值下限人数确定征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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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三 消费税实务
1.4 税目及税率
一、税目
车身长度大于7米(含),并且座位在10座~23座(含)以下的商用客车,不属于中轻型商用客车征税范围,不征收消费税。
电动汽车不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
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不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不征收消费税。根据国税函〔2008〕452号文件规定,企业购进货车或厢式货车改装生产的商务车、卫星通信车等专用汽车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不征收消费税。
(九)高尔夫球及球具
高尔夫球及球具是指从事高尔夫球运动所需的各种专用装备,包括高尔夫球、高尔夫球杆及高尔夫球包(袋)等。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高尔夫球、高尔夫球杆、高尔夫球包(袋)。高尔夫球杆的杆头、杆身和握把属于本税目的征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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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三 消费税实务
1.4 税目及税率
一、税目
(十)高档手表
高档手表是指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每只在10 000元(含)以上的各类手表。
(十一)游艇
游艇是指长度大于8米小于90米,船体由玻璃钢、钢、铝合金、塑料等多种材料制作,可以在水上移动的水上浮载体。按照动力划分,游艇分为无动力艇、帆艇和机动艇。
(十二)木制一次性筷子
木制一次性筷子又称卫生筷子,是指以木材为原料经过锯段、浸泡、旋切、刨切、烘干、筛选、打磨、倒角、包装等环节加工而成的各类一次性使用的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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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税目及税率
一、税目
(十三)实木地板
实木地板是指以木材为原料,经锯割、干燥、抛光、截断、开榫、涂漆等工序加工而成的块状或条状的地面装饰材料。实木地板按生产工艺的不同,可分为独板(块)实木地板、实木指接地板、实木复合地板三类;按表面处理状态的不同,可分为未涂饰地板(白坯板、素板)和漆饰地板两类。
(十四)电池
电池是一种将化学能、光能等直接转换为电能的装置,一般由电极、电解质、容器、极端,以及隔离层组成的基本功能单元等构成。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原电池、蓄电池、燃料电池、太阳能电池和其他电池。
(十五)涂料
涂料是指涂于物体表面能形成具有保护、装饰或特殊性能的固态涂膜的一类液体或固体材料之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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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三 消费税实务
1.4 税目及税率
一、税目
【例3-4·单选题】下列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是( )。
A.调味料酒 B.鞭炮引线 C.卫星通信车 D.宝石坯 【答案】D
【例3-5·单选题】下列产品中,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是( )。
A.轮胎 B.卡丁车 C.电池 D.酒精 【答案】C
【例3-6·单选题】依据消费税的有关规定,下列行为中应缴纳消费税的是( )。
A.进口卷烟 B.进口服装 C.零售化妆品 D.零售白酒 【答案】A
【例3-7·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应同时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的有( )。
A.批发环节销售的卷烟 B.零售环节销售的金基合金首饰
C.生产环节销售的普通护肤护发品 D.进口的小汽车 【答案】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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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税率
消费税的税率,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比例税率;另一种是定额税率,即单位税额。消费税税率形式的选择,主要是根据课税对象的具体情况来确定的,对一些供求基本平衡,价格差异不大,计量单位规范的消费品,选择计税简便的定额税率,如黄酒、啤酒、成品油等;对一些供求矛盾突出、价格差异较大,计量单位不规范的消费品,选择税价联动的比例税率,如烟、白酒、化妆品、鞭炮、焰火、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摩托车、小汽车等。具体如表3-2所示。
一般情况下,对一种消费品只选择一种税率形式,但为了更有效地保全消费税税基,对一些应税消费品如卷烟、白酒,则采用了定额税率和比例税率双重征收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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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三 消费税实务
二、税率
表3-2 消费税税目税率表
  1.卷烟
   (1)甲类卷烟(调拨价70元(不含增值税)/条以上(含70元)) 56%加0.003元/支(生产环节)
   (2)乙类卷烟(调拨价70元(不含增值税)/条以下) 36%加0.003元/支(生产环节)

   (3)商业批发 11%(批发环节)

  2.雪茄烟 36%(生产环节)
  3.烟丝 30%(生产环节)
二、酒及酒精
  1.白酒 20%加0.5元/500克(或者500毫升)
  2.黄酒 240元/吨
  3.啤酒
   (1)甲类啤酒 250元/吨
   (2)乙类啤酒 220元/吨
  4.其他酒 10%
  5.酒精 5%
三、高档化妆品 15%
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1.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 5%
  2.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 10%
五、鞭炮、焰火 15%
六、成品油
  1.汽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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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三 消费税实务
二、税率
续表
税目 税率
   (1)含铅汽油 1.52元/升
   (2)无铅汽油 1.52元/升
  2.柴油 1.20元/升
  3.航空煤油 1.20元/升
  4.石脑油 1.52元/升
  5.溶剂油 1.52元/升
  6.润滑油 1.52元/升
  7.燃料油 1.20元/升
七、摩托车
  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250毫升(含250毫升)以下的 3%
  2.气缸容量在250毫升以上的 10%
八、小汽车
  1.乘用车
   (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 1%
   (2)气缸容量在1.0升以上至1.5升(含1.5升)的 3%
   (3)气缸容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2.0升)的 5%
   (4)气缸容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2.5升)的 9%
   (5)气缸容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3.0升)的 12%
   (6)气缸容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 25%
   (7)气缸容量在4.0升以上的 40%
  2.中轻型商用客车 5%
九、高尔夫球及球具 10%
十、高档手表 20%
十一、游艇 10%
十二、木制一次性筷子 5%
十三、实木地板 5%
十四、铅蓄电池 4%(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和全钒液流电池 免征
十五、涂料 4%
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VOC)含量低于420克/升(含) 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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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三 消费税实务
(二)税率
存在下列情况时,应按适用税率中最高税率征税。
(1)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即生产销售两种税率以上的应税消费品时,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或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的,按最高税率征税。
(2)纳税人将应税消费品与非应税消费品以及适用税率不同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根据组合产制品的销售金额按应税消费品中适用最高税率的消费品税率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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