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企业纳税工作流程 课件(共35张PPT)-《纳税实务》同步教学(人民邮电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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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企业纳税工作流程 课件(共35张PPT)-《纳税实务》同步教学(人民邮电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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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5张PPT)
项目一
企业纳税工作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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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一 企业纳税工作概述
任务导入
重庆正阳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经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6年2月25日批准成立,组织机构代码为366225446000000;法定代表人:陈翔,身份证号码510223197302133148;财务负责人:刘进,身份证号码510212197801202506;办税人:唐杨,身份证号码510202198206021379;注册资本及从业人员人数:注册资本2500万元,其中自然人陈翔投资2000万元,重庆赛迪有限责任公司投资500万元,从业人数1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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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一 企业纳税工作概述
任务导入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机械产品制造与销售;经营期限:长期;开户银行及账号:中国银行九龙园区分理处,0002213233;企业地址:重庆市九龙园区华龙大道999号;电话及邮编:电话68460000,邮编400052;公司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低值易耗品摊销采用五五摊销法。当年2月26日,公司安排办税人员唐杨去办理以下涉税适宜:
任务:办理该企业涉税信息补充登记表。
任务三
企业纳税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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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一 企业纳税工作概述
3.1 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又称纳税登记,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税法规定,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法定制度,也是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定手续。它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实施税收管理的首要环节和基础工作,是征纳双方法律关系成立的依据和证明,也是纳税人必须依法履行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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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一 企业纳税工作概述
一、税务登记申请人
企业及其在外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都应当办理税务登记(统称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
前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除外,也应当办理税务登记(统称为非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依照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依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国家机关除外),应当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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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一 企业纳税工作概述
二、税务登记主管机关
县以上(含本级,下同)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是税务登记的主管税务机关,负责税务登记的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税务登记证验证、换证以及非正常户处理、报验登记等有关事项。
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实施属地管理,采取联合登记或分别登记的方式办理税务登记。有条件的城市,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可以按照“各区分散受理、全市集中处理”的原则办理税务登记。
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联合办理税务登记的,应当对同一纳税人发放同一份加盖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印章的税务登记证。 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之间对纳税人税务登记的主管税务机关发生争议的,由其上一级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共同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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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一 企业纳税工作概述
三、“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是指按照“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模式,将原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登记制度。
纳税人在取得登记机关发放的“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后,办理涉税事宜时,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涉税信息的补录。在完成补充信息采集后,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代替税务登记证使用。除以上情形外,其他税务登记按照原有法律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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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一 企业纳税工作概述
(一)受理部门
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或行政审批大厅(场所),具体地址可在各地税务机关官网查询,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查询。
(二)办理期限
1.纳税人办理时限
新设立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请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后,第一次进行纳税申报或领购发票之前或同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或行政审批大厅)办理有关涉税信息的补录。
2.税务机关办理时限
报送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的,受理后即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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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一 企业纳税工作概述
(一)报送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
(3)社保登记表。
(4)生产、经营地址证明。若为自有房产,则需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购房发票等房产原值或评估值证明复印件;若为租赁的场所,则需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租赁发票复印件,出租人房产证复印件等文件。
(5)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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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一 企业纳税工作概述
(四)基本流程
(1)纳税人提出涉税信息补充采集申请。纳税人首次办理涉税事宜时,应当如实填写“纳税人首次办税补充补充信息表”,如表1-1所示。
(2)纳税人报送相关资料。
(3)税务机关受理申请并审核。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资料和信息,在系统中录入补充信息。采集完毕后打印补充信息,交纳税人签章确认。纳税人无法当场签章确认的,将打印的补充信息交纳税人,提示纳税人在下次办理涉税事宜时返还已签章确认的补充信息。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纳税人名称
核算方式 请选择对应项目打“√” □ 独立核算 □非独立核算 从业人数 其中外籍人数
适用会计制度 请选择对应项目打“√” □ 企业会计制度 □ 企业会计准则 □ 小企业会计准则 □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生产经营地 省(市/自治区) 市(地区/盟/自治州) 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 乡(民族乡/镇/街道) 村(路/社区) 号
办税人员 身份证件种类 身份证件号码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财务负责人 身份证件种类 身份证件号码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税务代理人信息
纳税人识别号 名称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业务情况
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种 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业务内容


经办人签章: 年 月 日 纳税人公章: 年 月 日
国标行业(主) 主行业明细行业
国标行业(附) 国标行业(附)明细行业


纳税人所处街乡 隶属关系 国地管户类型
国税主管税务局 国税主管税务所 (科、分局)
地税主管税务局 地税主管税务所 (科、分局)
经办人 信息采集日期
表1-1 纳税人首次办税补充信息表
【填表说明】
(1)本表由已办理“一照一码”的纳税人在首次办理涉税事项时,或者纳税人与本表相关的内容发生变更时使用。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资料填写本表,并打印交纳税人确认。当纳税人本表相关内容发生变化时,仅填报变化栏目即可。
(2)“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栏仅在纳税人信息发生变化时填写。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栏填写纳税人办理“一照一码”证照时由工商机关赋予的社会信用代码。
(4)“纳税人名称”栏填写纳税人办理“一照一码”证照时的名称。
(5)“核算方式”栏选择纳税人会计核算方式,分为独立核算、非独立核算。
(6)“适用会计制度”栏选择纳税人适用的会计制度,即在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选择其一。
(7)“国标行业(主)”“主行业明细行业”“国标行业(附)”“国标行业(附)明细行业”栏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 4754-2011)进行填写。
(8)本表一式一份,税务机关留存;纳税人如需留存,需自行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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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纳税申报
纳税申报是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后,依照税法的规定,就有关纳税事项向税务机关提交书面报告的制度。纳税申报是纳税人必须履行的一项法定手续,也是税收征管体系中的重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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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一 企业纳税工作概述
一、申报对象
一切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以及负有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并且按照税务机关有关要求报送涉税资料,办理纳税申报。
(1)从事生产、经营负有纳税义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
(2)临时取得应税收入或发生应税行为,以及其他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3)享受减免税待遇,在减免税期间的纳税人。
(4)扣缴义务人也应按照税法规定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报告表。
值得说明的是,纳税人在法定纳税期限内,无论有无应税收入以及其他应税项目,均应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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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方式
(一)按纳税申报表及有关资料送达的方式划分
按纳税申报表及有关资料送达的方式划分,纳税申报方式可分为直接办理、邮寄办理、数据电文办理。
1.直接办理方式
直接办理方式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采用直接到税务机关的方式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报告表。
2.邮寄办理方式
邮寄办理方式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采用邮局寄送的方式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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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一 企业纳税工作概述
二、申报方式
3.数据电文办理方式
数据电文办理方式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采用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电报、电传或传真等方法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报告表。
采用数据电文进行申报的,应当于季度终了15日内将电子数据书面报送(邮寄)税务机关;或者按税务机关的要求保存,必要时按税务机关的要求出具。税务机关收到的纳税人数据电文与报送的书面不一致时,应以书面为准,数据电文以税务机关收到申报数据的时间为实际申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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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一 企业纳税工作概述
二、申报方式
上述三种申报方式中,直接办理方式是目前我国各地普遍采用的申报方式,邮寄办理、数据电文办理方式仅在小部分地区试行。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逐步增强,税收征管改革不断推进,邮寄办理和数据电文办理方式将会成为我国纳税申报方式中的主导方式。
(二)按纳税申报办理的主体不同划分
这种划分方式下,纳税申报方式分为自行申报和代理申报。
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方式由纳税人选定.须经税务机关认定批准,申报方式一经确定.一般在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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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一 企业纳税工作概述
三、申报期限
申报期限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或税务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申报应纳或者应解税款的期限。
四、延期申报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或税务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确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报告书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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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一 企业纳税工作概述
(一)延期申报的条件
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特殊困难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人不能按期申报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主观以外的客观情况造成的。这里的特殊困难是指不可抗力,如风、火、水、地震等自然灾害和财务会计处理上的困难。
2.经税务机关核准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需延期申报,必须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后,方可延期申报。当不可抗力消除后,纳税人应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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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一 企业纳税工作概述
(一)延期申报的条件
3.在核准延长的期限内办理申报
延期申报的期限一般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困难程度核准,通常最长不超过3个月。纳税人在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或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
4.延期申报必须预缴税款
核准延期申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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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一 企业纳税工作概述
(二)延期申报管理程序
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申请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出申请,填写延期申报申请审批表。
2.税务机关核准
受理环节主要应审阅纳税人填写的表格是否符合要求,报送的资料是否齐全、税款是否须缴。对符合条件的,制发核准延期申报通知书,并制作批准延期申报清册,相关资料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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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一 企业纳税工作概述
3.3 税收执法
税法的实施即税法的执行。它包括税收执法和守法两个方面:一方面要求税务机关和 务人员正确运用税收法律,并对违法者实施制裁;另一方面要求税务机关、税务人员、公 民、法人、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严格遵守税收法律。
由于税法具有多层次的特点,所以,相关部门在税收执法过程中,对其适用性或法律效力的判断,一般按以下原则掌握:一是层次高的法律优于层次低的法律;二是同一层次的法律中,特别法优于普通法;三是国际法优于国内法;四是实体法从旧,程序法从新。所谓遵守税法是指税务机关、税务人员都必须遵守税法的规定,严格依法办事。遵守税法是保证税法得以顺利实施的重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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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一 企业纳税工作概述
一、税务机构设置
根据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及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需要,现行税务机构设置是中央政府设立国家税务总局(正部级),省及省以下税务机构分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两个系统, 另由海关总署及下属机构负责关税征收管理和受托征收进出口增值税、消费税等税收。
国家税务总局对国家税务局系统实行机构、编制、干部、经费的垂直管理,协同省级人民政府对省级地方税务局实行双重领导。
国家税务局系统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区、地级市、自治州、盟国家税务局,县、县级市、旗国家税务局,征收分局、税务所。征收分局、税务所是县级国家税务局的派出机构,前者一般按照行政区划、经济区划或者行业设置,后者一般按照经济区划或者行政区划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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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一 企业纳税工作概述
一、税务机构设置
省级国家税务局是国家税务总局直属的行政机构,是本地区主管国家税收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局长、副局长均由国家税务总局任命。
地方税务局系统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地区、地级市、自治州、盟地方税务局,县、县级市、旗地方税务局,征收分局、税务所。省以下地方税务局实行上级税务机关和同级政府双重领导、以上级税务机关垂直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即地区(市)、县(市)地方税务局的机构设置、干部管理、人员编制和经费开支均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垂直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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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一 企业纳税工作概述
一、税务机构设置
省级地方税务局是省级人民政府所属的主管本地区地方税收工作的职能部门,实行地方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双重领导,以地方政府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
国家税务总局对省级地方税务局的领导主要体现在税收政策、业务的指导和协调,对国家统一的税收制度、政策的监督,以及组织经验交流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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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税款征收管理权限划分
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财政分税制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现行税制下的税收执法管理权限的划分大致如下。
(1)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按税种划分中央和地方的收入。将维护国家权益、实施宏观调控所必需的税种划为中央税;将同国民经济发展直接相关的主要税种划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将适合地方征管的税种划为地方税,并充实地方税税种,增加地方税收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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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一 企业纳税工作概述
二、税款征收管理权限划分
(2)根据按收入归属划分税收管理权限的原则,对中央税,其税收管理权由国务院及其税务主管部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掌握,由中央税务机构负责征收;对地方税,其管理权由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税务主管部门掌握,由地方税务机构负责征收;对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原则上由中央税务机构负责征收,共享税中地方分享的部分,由中央税务机构直接划入地方金库。在实践中,由于税收制度在不断完善,所以税收的征收管理权限也在不断完善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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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划分
目前,我国的税收分别由税务、海关等系统负责征收管理。
国家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和管理的税种有: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央企业缴纳的所得税,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地方银行、非银行金融企业缴纳的所得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所得税、资源税,部分企业的企业所得税,证券交易税(开征之前为对证券交易征收的印花税)。
地方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和管理的税种有: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包括上述由国家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管理的部分),部分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 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
海关系统负责征收和管理的项目有:关税,船舶吨税,同时负责代征进出口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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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一 企业纳税工作概述
综合练习
一、判断题
(1)纳税义务人包括法人和自然人。
(2)依法纳税是每个企业和公民应尽的义务。
(3)有权制定税法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国务院。
(4)税率能体现国家征税的尺度和深度。
(5)企业办税人员必须熟悉和掌握税法知识,而不需要会计知识。
(6)纳税人如果在纳税申报期内没有收入,可以不办理纳税申报。
(7)享有减税、免税待遇的纳税人,在减免期间不须办理纳税申报。
(8)当课税对象未达到起征点时,不用征税;当课税对象达到起征点时,对课税对象全额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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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一 企业纳税工作概述
(9)当课税对象低于免征额时,不用征税;当课税对象高于免征额时,则从课税对象总额减去免征额后,对余额部分征税。
(10)纳税环节是指税法规定的商品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缴纳税款的环节。商品从生产到消费要经过许多流转环节,在税收上只能选择其中一个环节规定为缴纳税款的环节。
(11)税法上的起征点是指对征税对象达到一定数额才开始征税的界限,征税对象的数额没有达到规定数额的不征税。
二、单项选择题
(1)税法的本质是( )。
A.正确处理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因税收而产生的税收法律关系和社会关系
B.保证征税机关的权利
C.一种分配关系
D.为纳税人和征税单位履行义务给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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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一 企业纳税工作概述
(2)下列关于征税对象、税目、税基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征税对象又叫课税对象,决定着某一种税的基本征税范围,也决定了各个不同税种的名称
B.税基又叫计税依据,是据以计算征税对象应纳税款的直接数量依据。它解决对征税对象课税的计算问题,是对课税对象的量的规定
C.税目是在税法中对征税对象分类规定的具体的征税项目,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是对课税对象质的界定
D.我国对所有的税种都设置了税目
(3)从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来看,( )是税收法律关系中最实质的东西,也是税法的灵魂。
A.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 B.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
C.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 D.税收法律关系中的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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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一 企业纳税工作概述
(4)在税法的构成要素中,衡量税负轻重与否的重要标志是( )。
A.税目 B.征税对象 C.税率 D.纳税期限
(5)在税法的构成要素中,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是( )。
A.征税对象 B.税目 C.税率 D.纳税环节
(6)下列税种中,不属于资源税类的是( )。
A.印花税 B.资源税 C.土地增值税 D.城镇土地使用税
(7)纳税义务人,又称为( )。
A.纳税主体 B.征税主体 C.纳税客体 D.征税客体
(8)( )是指税法规定的对应纳税额全部免征。
A.免税 B.减税 C.减率 D.减额
(9)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也就是税制要素中的( )。
A.纳税人 B.计税依据 C.课税对象 D.税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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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一 企业纳税工作概述
10.最能反映征税的深度,并直接关系到国家财政收入的多少与纳税人税负的高低的税制要素是( )。
A.征税对象 B.税率 C.税收减免 D.纳税环节
(11)我国税收法律关系权利主体中,纳税义务人的确定原则是( )。
A.国籍原则 B.属地原则 C.属人原则 D.属地兼属人原则
(12)《个人所得税法》在税法不同类型和级次中属于( )。
A.实体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税收法律
B.程序法,国务院制定的税收行政法规
C.基本法,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的税收部门规章
D.普通法,全国人大或人大常委会授权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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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多项选择题
(1)从形式上看,税收最显著的特征是( )。
A.强制性 B.无偿性 C.有偿性 D.固定性
(2)我国现行税率的形式主要有:( )
A.比例税率 B.定额税率 C.超额累进税率 D.超率累进税率
(3)下列关于我国税法分类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流转税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和印花税 B.土地增值税属于资源税类
C.烟叶税属于特定目的税类 D.房产税属于财产税类
(4)下列属于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有( )。
A.国家各级税务机关 B.海关
C.民政机关 D.履行纳税义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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