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规章制度文书-4 须知、制度 课件(共23张PPT)《新编应用写作教程》同步教学(高教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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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规章制度文书-4 须知、制度 课件(共23张PPT)《新编应用写作教程》同步教学(高教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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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3张PPT)
第六节 须 知
学习目标
1.弄清须知的概念、特点及分类。
2.掌握须知的内容要素与写作要点。
须 知
须知是告诉人们办理某项事务、参与某项活动、参观某个展览或从事某项工作时必须知道的事项的告知性文书,大多具有一定的警示性。
一、须知的特点
1.发布形式的特殊性。须知大多张贴在有关场所的醒目位置 ,使人们很容易看到,以便于人们遵照执行。
2.使用的广泛性。须知的作者和适用范围都比较宽泛,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因业务需要都可以使用须知告知业务对象他们应该知道和必须遵守的具体事项。
3.提示性。须知的主要作用是告知人们有关规定或提示人们注意有关事项,具有提示性和警示性。
4.指导性。须知所写的内容有相当一部分是人们办理某事或参加某个活动等需要注意的事项,对于人们具有方向性的指导意义。
二、须知的分类
须知的使用范围广泛,相对来说种类也就比较多。常见的须知主要有以下几类:
1.办理须知。这类须知是就办理某项事务应该注意的问题进行详细、具体地说明的,其中包括办理的程序、办理的手续、办理的方法等,其作用主要在于指导和提示。
2.参观须知。这类须知主要说明参观需要注意的事项和必须遵守的规定,其作用主要在于提示和警示。
3.活动须知。这类须知主要就参加活动的条件、活动前应做的准备、活动中应注意的问题等进行详细说明,目的主要在于提示和指导。
4.购物须知。这类须知主要是就购物中应该注意的事项进行说明的,其目的主要是指导和提示注意。
一、须知的写作要点
须知一般由两部分内容构成:一是标题,二是正文。
(一)标题
须知的标题有三种写法:第一种是由须知的适用对象、须知内容和文种三部分构成,如《新生报到须知》;第二种是由适用对象和文种两部分构成,如《参观者须知》;第三种是由须知内容和文种两部分构成,如《购房须知》、《投稿须知》。
【写作指导】
(二)正文
须知的正文一般就办理某事、参加某个活动或参观某个展览应当知道的事项、应当注意的问题或者应当遵守的规定进行详细、具体地说明,使当事者心中有数。
从写作目的的角度看,须知的写作与发布,或在于提示,或在于指导,或在于警示,或兼而有之,写作时应当以实际需要而定。
须知的正文一般采用条文式的结构方法,或由重到轻,或按照办理、参观的先后顺序,依次排列下来。
1.须知的写作应该就事论事,把相关事宜交代清楚即可。
2.语言通俗易懂,交代清楚、明白,使当事人能够准确理解和把握。
3.条理清楚,简明扼要,使当事者易于记住要点。
二、须知写作的要求
第七节 制 度
学习目标
1.了解制度的作用及特点。
2.掌握制度的内容要素与写作要点。
制度的概念
制度是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加强管理和严格组织纪律而制定的要求有关人员明确办事程序、遵守办理纪律的规章,常常兼有办事规程或行为准则双重属性。
制度的作用及其适用范围
制度的确立,使办事有头绪,处理问题有章法。在现代管理中,制度是实现程序规范化、职责明确化、质量最优化和管理科学化的重要保证。
制度的使用范围十分广泛,机关、企事业单位,不论工作、生活、学习,凡是要求有关人员明确办事程序、遵守办理纪律的,都可以使用制度这一文种。
制度的分类
根据内容来划分,制度可分两种:一种是岗位性制度。这类制度就某一岗位上的岗位职责、工作要求、工作纪律等做出明确的规定。一种是法规性制度。这类制度是对某方面工作制定的带有法规性质的规定。
制度的特点
1.规范性。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关于办事程序和行为要求方面的,这就决定了制度具有规范性的特点——既是做事规范,又是做人的标准和要求。
2. 指导性。制度既然规定了做事的程序、做事的要求,即具体规定了有关人员应该做什么,应该怎么做,这就对有关人员如何开展工作具有指导作用。
3.约束性。制度不仅规定了有关人员应该干什么,应该怎么干,而且明确规定了不能干什么,以及违反本制度规定应该受到的惩罚等,对于特定人群具有一定的约束力。
4.程序性。制度的制定必须以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一定的程序来制定。与此同时,制度本身也有程序性,为人们的工作和活动提供可供遵循的依据。
5.灵活性。制度涉及的对象及层面可大可小,十分灵活,大到一个机关、单位的整体工作,小到门禁、图书借阅,都可以制订相应的制度。
制度的写作要点
制度的内容包括标题、正文和签署几个部分。
(一)标题
制度的标题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由适用对象+文种构成;另一种是由单位名称+适用对象+文种构成。
(二)正文
制度的正文主要有三种结构形式:
1.引言-条文-结语式
这一结构的特点是先写一段用来阐述制定制度的根据、目的、意义、适用范围等内容的引言,接着将有关规定一一分条列出,最后写一段结语,强调有关执行的事项。
2.单一条文式
这种写法的特点是将全部内容全部分条列项——包括开头部分的根据、目的、意义,主体部分的种种规定,结尾部分的执行要求等,然后按照一定的逻辑顺序逐条罗列。
3.复合条文式
这种写法一般用于涉及问题较多、内容较复杂的制度,其特点是将全文分为多层序码,按照各层内容的内部逻辑关系条理清晰、层次清楚地进行排列。如《民事调解工作制度》采用的就是这一结构形式。
(三)签署
制度一般不需签署的内容;确有必要签署时,可在标题下方正中加括号注明制发单位名称和日期,也可以在正文之下,相当于公文落款的地方注明。
制度的写作要求
1.所订制度内容不能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相抵触;要明确权限,不能越权制定制度。
2.制定制度应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讨论,反复修改,使制度的各项规定更符合实际。
3.制度的条与条、款与款之间应考虑主次顺序和逻辑联系,做到条理清晰。
4.制度的内容要明确具体,符合部门工作实际,便于遵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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