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党政机关公文概述 课件(共75张PPT)《应用文写作简明教程(第三版)》同步教学(高等教育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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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75张PPT)
第二章 党政机关公文
第一节 党政机关公文概述
基本教学内容
一、党政机关公文的含义
二、党政机关公文的特征
三、党政机关公文的作用
四、党政机关公文的种类
五、党政机关公文的行文规则
六、党政机关公文的格式
教学重点、难点:党政机关公文的格式
一、党政机关公文的含义
广义公文就是各种法定的社会组织在处理公务过程中形成并使用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
几乎包含了除私务方面以外的应用文。
一、党政机关公文的含义
狭义的公文是指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即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于2012年4月16日联合印发发布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所规定的15种公文。
二、党政机关公文的特征
公务活动是形成公文的前提条件
作者的法定性
读者的特定性
作用的权威性
效用的现实性
体式的规范性
制作的程序性
三、党政机关公文的作用
1、法规约束作用
2、沟通和交流的作用
3、依据凭证作用
4、宣传教育作用
四、党政机关公文的种类
2012年《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决议 决定 命令(令) 公报 公告
通告 意见 通知 通报 报告 请示
批复 议案 函 纪要
增加了:
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在实际工作中行政机关还是这15种类,决议与公报在政府及行政机关层面几乎不用。
四、党政机关公文的种类
◆ 按行文方向来划分
分为下行文、上行文、平行文和广行文。
◆ 按缓急程度来划分
紧急公文应当分别标注“特急”、“加急”,电报应当分别标注“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 按保密级别来划分
分为绝密、机密和秘密
四、党政机关公文的种类
◆ 按特点、作用来划分
▼ 领导指导性公文:命令、意见、决议、决定、 通知、通报、批复、纪要
▼ 呈报性公文:议案、请示、报告、意见
▼ 公布性公文:公告、通告、公报
▼ 商洽性公文:函
(一)下行文
命令
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1.公布令《广东省人民政府令》
2.行政令《国务院关于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实行戒严的命令》
3.嘉奖令《国务院对胜利粉碎劫机事件的民航杨继海机组的嘉奖令》
(一)下行文
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1.决策性决定《关于追认叶欣同志为革命烈士的决定》
2.奖惩性决定《关于对某某等四名同志违规执法的处分决定》
3.变更性决定《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的决定》
(一)下行文
通知
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1.批转通知
2.转发通知
3.传达通知
4.任免通知
(一)下行文
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1、表彰性通报
2、批评性通报
3、传达性通报
(一)下行文
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
1、批复类
2、函复类
(一)下行文
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1、上行意见
2、下行意见
3、平行意见
(一)下行文
纪要
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1、情况型会议纪要
2、决议型会议纪要
3、消息型会议纪要
(二)上行文
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1、汇报工作
2、反映情况
3、答复询问
(二)上行文
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事项 。
1、请求批准
2、请求指示
(三)平行文

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1、商洽函
2、询问函
3、请求批准函
4、答复函
(三)平行文
议案
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1、以政府名义提出的议案
2、以政府首脑名义提出的议案
(四)广行文
公告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1、宣布重要事项的公告
2、宣布法定事项的公告
(四)广行文
通告
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1、公布应当遵守的事项
2、公布应当周知的事项
(四)广行文
公报
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五、党政机关公文的行文规则
指行文时必须遵守的规定。
(一 )行文应当确有必要,讲求实效,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 )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行文,特殊情况需要越级行文的,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的机关。
五、党政机关公文的行文规则
(三)向上级机关行文,应当遵循以下规则:
1. 原则上主送一个上级机关,根据需要同时抄送其他相关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不抄送下级机关。
2. 党委、政府的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应当经本级党委、政府同意或者授权,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直接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五、党政机关公文的行文规则
3. 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如需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请示,应当提出倾向性意见后上报。不得原文转报上级机关。
4. 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
五、党政机关公文的行文规则
5. 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事项外,不得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公文,也不得以本机关负责人名义向上级机关报送公文。
6. 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一个上级机关行文,必要时应当抄送另一个上级机关。
(四)向下级机关行文,应当遵循以下规则:
1. 主送受理机关,根据需要抄送相关机关。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发文机关的直接上级机关。
2. 党委、政府的办公厅(室)根据本级党委、政府授权,可以向下级党委、政府行文,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向下级党委、政府发布指令性公文或者在公文中向下级党委、政府提出指令性要求。需经政府审批的具体事项,经政府同意可由政府职能部门行文,文中需注明已经政府同意。
五、党政机关公文的行文规则
3. 党委、政府的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可以向下级党委、政府的相关部门行文。
4.涉及多个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部门之间未协商一致的,不得向下行文;擅自行文的,上级机关应当责令其纠正或者撤销。
5.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必要时抄送该下级机关的另一个上级机关。
五、党政机关公文的行文规则
(五)同级党政机关、党政机关与其他同级机关必要时可以联合行文。属于党委、政府各自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不得联合行文。党委、政府的部门依据职权可以相互行文。部门内设机构除办公厅(室)外不得对外正式行文。
六、公文格式
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
六、公文格式
(一)份号。公文印制份数的顺序号。涉密公文应当标注份号。
(二)密级和保密期限。公文的秘密等级和保密的期限。涉密公文应当根据涉密程度分别标注“绝密”“机密”“秘密”和保密期限。
(三)紧急程度。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限要求。根据紧急程度,紧急公文应当分别标注“特急”、“加急”,电报应当分别标注“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六、公文格式
(四)发文机关标志。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也可以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时,发文机关标志可以并用联合发文机关名称,也可以单独用主办机关名称。
(五)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联合行文时,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六、公文格式
(六)签发人。上行文应当标注签发人姓名。
(七)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
(八)主送机关。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
(九)正文。公文的主体,用来表述公文的内容。
六、公文格式
(十)附件说明。公文附件的顺序号和名称。
(十一)发文机关署名。署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十二)成文日期。署会议通过或者发文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联合行文时,署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
六、公文格式
(十三)印章。公文中有发文机关署名的,应当加盖发文机关印章,并与署名机关相符。有特定发文机关标志的普发性公文和电报可以不加盖印章。
(十四)附注。公文印发传达范围等需要说明的事项。
(十五)附件。公文正文的说明、补充或者参考资料。
六、公文格式
(十六)抄送机关。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者知晓公文内容的其他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
(十七)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公文的送印机关和送印日期。
(十八)页码。公文页数顺序号。
行政公文的格式
根据《党政机关 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第三章 第十条,公文的版式按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执行。
公文格式的范畴:
1.公文的组成要素,以及这些要素在页面上的标注位置;
2.承载公文的介质,主要包括纸张的开本、规格、印刷、装订等要求;
3.公文数据的表现形式,包括文字、数字、外文字符、计量单位和标点符号等的使用规范。
公文格式的种类:
根据公文载体的不同,分为
文件格式、信函格式、电报格式、命令格式、纪要格式等
文件格式 信函格式
命令格式 纪要格式
公文格式的基本要求:
1.公文用纸:一般使用纸张定量为60g/㎡~80g/㎡的胶版印刷纸或复印纸。纸张白度80%~90%,横向耐折度≥15次,不透明度≥85%,pH值为7.5~9.5。
2.纸张大小:A4型纸:210mm×297mm
3.版面:公文用纸天头(上白边)为37mm,公文用纸订口(左白边)为28mm,版心尺寸为156×225mm。
4.字体:如无特殊说明,公文各要素一般用3号仿宋体字。特定情况可作适当调
5.行数和字数: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并撑满版心。特定情况可作适当调整。
6.公文应当双面印刷。
7.公文应当左侧装订。
公文的通用格式
版头: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
主体: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
版记: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
一件完整的公文由三部分组成
一般用6位阿拉伯数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1行。份号用黑色标注
一般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份号之下;保密期限中的数字用阿拉伯数字。
紧急公文应当根据
紧急程度分别标明“特急”、“加急”。
电报格式的公文紧急程度分为四级,从急到缓依次为: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发文机关标志主要有两种形式:
一是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后加“文件”二字;
二是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
联合上报公文一般不单独使用主办机关名称。因为联合上行文需要将所有联署机关签发人的姓名都标出,如果发文机关名称只用主办机关,这样与签发人的标注就不相匹配。
联合行文机关过多时,必须保证公文首页显示正文。
由发文机关代字、 年份和发文顺序号三个要素组成。
发文字号编排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2行位置,居中排布。年份、发文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年份用全称4位,用六角括号〔 〕括入;发文顺序号不编虚位,不加第字。
上行文发文字号标识在发文机关之下居左空1字。
上报的公文需标识签发人姓名。这时发文字号标识在发文机关之下居左空1字,签发人姓名平行居右空1字。签发人用3号仿宋体字,签发人姓名用3号楷体字标注。
联合行文时有多个签发人,签发人姓名按发文机关的顺序排列从左到右、自上而下依次均匀顺排,一般每行排2个姓名,回行时与上一行第一个签发人姓名对齐,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应与发文字号处在同一行并使红色分隔丝与之的距离为4mm。
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应当准确、扼要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4个以上(含4个)机关联合行文时,标题中发文机关名称可简略。公文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公文标题一般用2号小标宋字体,编排于红色分隔线下空2行的位置,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
主送机关:是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主送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
公文正文:是公文的主体和核心所在,用来表述公文的内容,公文首页须显示正文。
一般公文的首个盖章页应当同时显示正文、发文机关署名和印章。
正文中标题字号的使用:文种结构层次依次可以用“一、” “(一)” “1.” “(1)” 标注,一般一级标题用黑体字,二级标题用楷体,三级和四级和正文一样用3号仿宋。
附件说明:是公文附件的顺序号和名称。
公文正文中的一些内容,如图表、名单、规定等,如穿插在公文正文中,往往隔断公文前后的联系而造成阅读上的不便,需将其从公文正文中抽出来作为公文的附件单独表述,即附件。
公文附件是正文内容的组成部分,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在正文下空1行左空2字位置编排“附件”二字,后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
如有顺序号,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注,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
发文机关署名:
应当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特殊情况如议案、命令(令)等文种需要由机关负责人署名的,应当写明职务。
单一机关行文时,发文机关署名在成文日期之上、以成文日期为准居中编排。
联合行文时,应将各发文机关署名按发文机关顺序排列在相应位置,并使印章加盖其上。
不加盖印章的公文,单一机关行文时,在正文下空1行右空2字编排发文机关署名,在发文机关署名下1行编排成文日期,成文日期首字比发文机关署名首字右移2 字;
成文日期:是公文的生效时间,是党政机关公文生效的重要标志。
成文日期在公文正文或附件说明的右下方右空4字编排,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年份应标全称,月、日不编虚位。
不加盖印章的公文,在发文机关署名下1行编排成文日期,首字比发文机关署名右移2字。
印章:印章是公文生效的标志,是鉴定公文真伪最重要的依据之一。上行文,一定要加盖印章。有特定发文机关标志的普发性公文可以不加盖印章。
纪要不加盖印章。
单一机关行文时,印章端正、居中下压成文日期,使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居印章中心偏下位置,印章顶端应上距正文一行之内。不得出现空白印章。
联合上行文,发文机关只署名主办机关时,可以只加盖主办机关印章。联合下行文时,所有联署机关均须加盖印章。
联合行文时,应将各发文机关署名按发文机关顺序整齐排列在相应位置,并使印章加盖其上,最后一个印章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印章之间排列整齐、互不相交相切,每排印章两端不得超出版心,每排最多放三个印章。
附注: 一般是对公文的发放范围、使用时需注意的事项加以说明
请示件应当在附注的位置上标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如有附注居左空2字加圆括号编排在成文日期下1行。
版记
版记应置于公文最后一面,版记的最后一个要素置于最后一行。这样是为了方便阅文和查询。
版记中的分隔线与版心等宽,首条分隔线和末条分隔线用粗线,中间的分隔线用细线。
首条分隔线位于版记中第一个要素之上,末条分隔线与公文最后一面的版心下边缘重合。
如有抄送机关,一般用4号仿宋体字,编排在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之上一行,左右各空一字编排。“抄送”二字后加全角冒号和抄送机关名称,回行时与冒号后的首字对齐,最后一个抄送机关名称后标句号。
如需把主送机关移至版记,除将抄送二字改为主送外,编排方法同抄送机关。既有抄送机关又有主送机关时,应当将主送机关置于抄送机关上一行,之间不加分隔线。
抄送机关:是指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者知晓公文内容的其他机关,可以是上级、平级、下级及不相隶属机关。
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一般用4号仿宋体字,编排在末条分隔线之上,印发机关左空一字,印发日期右空一字,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年份应标全称,月、日不编虚位(即不编01),后加“印发”二字。
版记中如有其他要素,应当将其与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用一条细分隔线隔开。
印发机关是指公文的印制主管部门,一般是各党政机关办公厅(室)或文秘部门。发文机关没有专门的办公厅(室)的,发文机关就是印发机关。
版记
一般用4号半角宋体阿拉伯数字,编排在公文版心下边缘之下,数字左右各放一条一字线;一字线上距版心下边缘7mm。单页码居右空一字,双页码居左空一字。公文的版记页前有空白页的,空白页和版记页均不编排页码。
公文的附件与正文一起装订时,页码应当连续编排。。
小 结(新旧不同之处)
一、版头部分:
1.密级、紧急程度从右标注变左标注;“急件”改为“加急”;
2.所有文件格式的红头“上留白”(至版心)由25mm扩大至35mm; 取消上行文“上留白” (至版心) 80mm的特殊格式;
3.发文机关标志“文件”二字可加可不加;
4.联合上行文签发人每行排一人改为排二人。
二、主体部分:
1.成文日期由汉字改为阿拉伯数字;
2.落款处增加发文机关署名;
3.特定发文机关标志的普发性公文和电报可以不加盖印章。
三、版记部分:
1.取消主题词;
2.版记中的文字从3号字改为4号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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