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40张PPT)第十章 行为目的税法知识目标 了解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车辆购置税的税收征收管理的有关规定及税收优惠。 理解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人、税率及计税依据。 掌握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车辆购置税的应纳税额的计算。 明确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车辆购置税的纳税环节、期限与地点以及纳税申报。能力目标 能够解释并把握各类行为目的税的含义、特点以及税目、税率。 能够应用各类行为目的税的核算公式进行应纳税额的计算。案例导入城市维护建设税稽查案例分析某羊毛衫厂系乡办企业,厂址设在市区,注册资金50万元,在职职工人数35人,经营范围主要是羊毛衫、服装,经营方式为制衣、加工。2010年销售收入350万元,销售税金20万元,利润总额25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00万元,所有者权益150万元。2011年10月,经税务稽查人员对该企业“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账户检查发现,该账户有贷方余额1.2万元,企业账面反映2011年1月到9月已缴销售税金15万元,已缴城建税1 500元,当年计提的城建税已申报缴纳,上述余额系2006年结转的余额。进一步核对企业2006年有关收入账户与凭证,核实企业2010年应缴销售税金20万元,按7%的税率计提城建税应为1.4万元,但该企业只按1%的税率申报,实际缴纳城建税2 000元。据企业有关人员反映,企业2006年按规定提取7%的城建税后,感到按7%缴纳城建税吃亏,故先按1%税率申报,其余部分挂在账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的规定,该乡办企业应适用7%的税率计缴城建税。经计算,2010年1月至2011年9月,该企业因错用税率少缴城建税2.1万元,其中2010年度少缴1.2万元,2011年1月至9月少缴9 000元,应予以补缴。第一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简称“城建税”,是以对从事工商经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简称“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与其他税种相比较,具有以下特点。(1)税款专款专用。城建税专款专用,用来保证城市的公共事业和公共设施的维护和建设,是一种具有受益税性质的税种。(2)属于一种附加税。(3)根据城建规模设计税率。(4)征收范围较广。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在我国现行税制中属于主体税种,占全部税收收入的70%左右,其征税范围基本上涵盖了我国境内所有经营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一、征税范围和纳税人1.征税范围原则上讲,只要是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纳税人,都要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2.纳税人城建税纳税义务人,是指负有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三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和行政企业、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2010年10月18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的通知》(国发[2010]35号),决定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以下统称外资企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二、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城建税实行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即按纳税人所在城市、县城或镇等不同的行政区域分别规定不同的比例税率。即:(1)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 (2)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3)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县属镇的,税率为1%。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适用税率,应当按纳税人所在地的规定税率执行。对下列两种情况,可按缴纳“三税”所在地的规定税率就地缴纳城建税:第一种情况:由受托方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其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的城建税按受托方所在地适用税率执行。第二种情况:流动经营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在经营地缴纳“三税”的,其城建税的缴纳按经营地适用税率执行。三、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税额的计算1.计税依据城建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三税”税额为计税依据。纳税人违反“三税”有关税法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违法行为的经济制裁,不作为城建税的计税依据,但纳税人在被查补“三税”和被处以罚款时,应同时对其偷漏的城建税进行补税、征收滞纳金和罚款。因为城建税以“三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如果要免征或减征“三税”,也就要同时免征或者减征城建税。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自2005年1月1日起,经国家税务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2.应纳税额的计算城市维护建设税是根据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决定的,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 + 消费税 + 营业税额) × 适用税率【课堂训练10.1】 某市某企业某月实际缴纳增值税5 180元,消费税2 060元,营业税510元,则该企业当月城市建设维护税的应纳税额为多少?解析:应纳税额 = (5 180 + 2 060 + 510) × 7% = 542.5(元)【课堂训练10.2】 下列各项中,符合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规定的有( )。A.偷逃营业税而被查补的税款B.偷逃消费税而加收的滞纳金C.出口货物免抵的增值税税额D.出口产品征收的消费税税额解析:ACD四、城市维护建设税税收优惠城建税原则上不单独减免,但由于其具有附加税性质,因此,当主税发生减免时,城建税也相应发生税收减免。具体规定如下。(1)城建税按减免后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计征,即随“三税”的减免而减免。(2)对于因减免税而需进行“三税”退库的,城建税也可同时退库。但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建税(3)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不征收城建税。(4)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一律不予退还。五、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管理1.纳税环节城建税的纳税环节,是指城建税法规定的纳税人应当缴纳城建税的环节。实际就是纳税人缴纳“三税”的环节。纳税人只要发生“三税”的纳税义务,就要在同样的环节,分别计算缴纳城建税。2.纳税地点城建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三税”同时缴纳。所以,纳税人缴纳“三税”的地点,就是该纳税人缴纳城建税的地点。但是,属于下列情况的,纳税地点为:(1)代征代扣“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其城建税的纳税地点在代征代扣地。(2)跨省开采的油田,下属生产单位与核算单位不在一个省内的,其生产的原油,在油井所在地缴纳增值税,其应纳税款由核算单位按照各油井的产量和规定税率,计算汇拨各油井缴纳。所以,各油井应纳的城建税,应由核算单位计算,随同增值税一并汇拨油井所在地,由油井在缴纳增值税的同时,一并缴纳城建税。(3)对管道局输油部分的收入,由取得收入的各管道局于所在地缴纳营业税。所以,其应纳城建税,也应由取得收入的各管道局于所在地缴纳营业税时一并缴纳。(4)对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应随同“三税”在经营地按适用税率缴纳。3.纳税期限由于城建税是由纳税人在缴纳“三税”时同时缴纳的,所以其纳税期限分别与“三税”的纳税期限一致。根据增值税法和消费税法规定,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均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或者1个月;根据营业税法规定,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日或者1个月。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第二节 印花税印花税是以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应税凭证的行为为征收对象而征收的一种税。印花税因其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的方法缴纳税款而得名。印花税有如下几个特点。(1)税负从轻。印花税税率一般为万分之几或千分之几,最低比例税率为应税凭证所载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定额税率是每件应税凭证5元。(2)征税范围广泛。凡是在我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的凭证,无论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书立,均应依照税法规定贴花纳税。这些凭证包括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及权利、许可证照以及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3)纳税人自行完税。印花税的纳税方法完全不同于其他税种,它采取纳税人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自行购买印花税票、自行贴花、自行在每枚印花税票的骑缝处盖戳或划销的纳税方法。(4)多缴不退不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凡多贴印花税票者,不得申请退税或抵用。这和其他税款多缴税款可以申请退税或抵税的规定也不相同。一、印花税的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这里所说的单位和个人,是指国内各类企业、事业、机关、团体、部队以及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外资企业、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及其在华机构等单位和个人。按照书立、使用、领受应税凭证的不同情形,纳税义务人分别确定为:立合同人、立据人、立账簿人、领受人和使用人。1.立合同人立合同人是指合同的当事人。所谓当事人,是指对合同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但不包括担保人、证人、鉴定人。2.立据人产权转移书据的纳税人是立据人。3.立账簿人营业账簿的纳税人是立账簿人。立账簿人是指设立并使用营业账簿的单位和个人。4.领受人权利、许可证照的纳税人是领受人。领受人是指领取或接受并持有某项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如某企业注册一商标专用权,则该企业就是注册商标证书这一凭证的纳税人。5.使用人对于在境外书立、领受而在国内使用的应税凭证,其纳税人是使用人。6.各种电子应税凭证的签订人电子应税凭证的签订人,即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种应税凭证的当事人。【提示】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课堂训练10.3】下列属于印花税纳税人的有( )A.借款合同的担保人B.发放商标注册证的国家商标局C.在国外书立,在国内使用技术合同的单位D.签订加工承揽合同的两家中外合资企业解析:CD二、印花税的征税范围印花税的税目是指印花税明确规定的应当纳税的项目。它具体划分了印花税的征税范围。印花税共有13个税目。(1)购销合同(2)加工承揽合同。(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4)建设工程承包合同。(5)财产租赁合同。(6)货物运输合同。(7)仓储保管合同。( 8)借款合同。。(9)财产保险合同,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10)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以及作为合同使用的单据。(11)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12)营业账簿,是指单位或者个人记载生产经营活动的财务会计核算账簿。( 13)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等。【课堂训练10.4】下列各项中,应当征收印花税的项目有( )。A.产品加工合同B.法律咨询合同C.技术开发合同D.出版印刷合同解析:ACD【课堂训练10.5】 下列各项中,应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征收印花税的有( )。A.商品房销售合同 B.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C.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 D.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解析:ABD三、印花税的税率印花税的税率有两种形式,即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见教材233页)根据国务院的专门规定,股份制企业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因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股权转让书据,应当按照书据书立时证券市场当日实际成交价格计算的金额,由出让方按照1‰的税率缴纳印花税。四、印花税应纳税额的计算1.印花税计税依据的一般规定(1)购销合同的计税依据为购销金额。如果是以物易物方式签订的购销合同,计税金额为合同所载明的购、销金额合计数。(2)加工承揽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加工或承揽收入。(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勘察、设计收取的费用。(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计税依据为承包金额。(5)财产租赁合同的计税依据为租赁金额。(6)货物运输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取得的运输费金额(即运费收入),不包括所运货物的金额、装卸费和保险费等。四、印花税应纳税额的计算1.印花税计税依据的一般规定(7)仓储保管合同的计税依据为收取的仓储保管费用。(8)借款合同的计算依据为借款金额。(9)财产保险合同的计税依据为支付(收取)的保险费,不包括所保财产的金额。(10)技术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载的价款、报酬或使用费。(11)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所载金额。(12)营业账簿税目中记载资金的账簿的计税依据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13)权利、许可证照的计税依据为应税凭证件数。2.印花税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1)上述凭证以“金额”、“收入”、“费用”作为计税依据的,应当全额计税,不得作任何扣除。(2)有些合同在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如财产租赁合同,只是规定了月(天)租金标准而无租赁期限的,对这类合同,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5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3)应税合同在签订时纳税义务即已产生,应计算应纳税额并贴花。所以不论合同是否兑现或是否按期兑现,均应贴花。(4)对有经营收入的事业单位,凡属由国家财政拨付事业经费实行差额预算管理的单位,其记载经营业务的账簿,按其他账簿定额贴;凡属经费来源实行自收自支的单位,其营业账簿应对记载资金的账簿和其他账簿分别计算应纳税额。2.印花税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5)施工单位将自己承包的建设项目,分包或者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所签订的分包合同或者转包合同,应按新的分包合同或者转包合同所载金额计算应纳税额。(6)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总额贴花后,以后年度资金总额比已贴花资金总额增加的,增加部分应按规定贴花。(7)同一凭证,因载有2个或者2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如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如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8)应纳税额不足一角的,免纳印花税。(9)应纳税凭证所载金额为外国货币的,纳税人应按照凭证书立当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计算应纳税额。3.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 应税凭证计税金额(或应税凭证件数) × 适用税率(税额)【课堂训练10.6】 某企业与货运公司签订运输合同,载明运输费用8万元(其中含装卸费0.5万元),请问货运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为多少?【课堂训练10.7】 某钢铁公司与机械进出口公司签订购买价值2 000万元设备合同,为购买此设备向商业银行签订借款2 000万元的借款合同。后因购销合同作废,改签融资租赁合同,租赁费1 000万元。根据上述情况,该厂一共应缴纳多少印花税?【课堂训练10.8】 某交通运输企业2010年12月签订以下合同:①与某银行签订融资租赁合同购置新车15辆,合同载明租赁期限为3年,每年支付租金100万元;②与某客户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合同载明货物价值500万元,运输费用65万元(含装卸费5万元,货物保险费10万元);③与某运输企业签订租赁合同,合同载明将本企业闲置的总价值300万元的10辆货车出租,每辆车月租金4 000元,租期未定;④与某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合同载明为本企业的50辆车上第三方责任险,每辆车每年支付保险费4 000元。请问该企业当月应缴纳的印花税是多少?五、印花税的税收优惠(1)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免税。(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免税。这里所说的社会福利单位,是指抚养孤老伤残的社会福利单位。(3)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免税。(4)无息、贴息贷款合同免税。(5)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免税。(6)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签订的用于生活居住的租赁合同免税。(7)农牧业保险合同免税。(8)特殊货运合同凭证免税。包括:军事物资、抢险救灾物资、新建铁路的工程临管线运输合同。【课堂训练10.9】 下列各项中,免征或不征印花税的有( )A.合同的副本或者抄本作正本使用B.会计咨询合同C.财政贴息贷款合同D.未列明金额的购销合同解析:BC六、印花税的征收管理1.纳税方法(1)自行贴花纳税办法。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以下简称贴花)的缴纳办法。(2)汇贴或汇缴办法。为简化贴花手续,应纳税额较大或者贴花次数频繁的,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采取以缴款书代替贴花或者按期汇总缴纳的办法。一份凭证应纳税额超过500元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填写缴款书或者完税凭证,将其中一联粘贴在凭证上或者由税务机关在凭证上加注完税标记代替贴花。这就是汇贴办法。(3)委托代征办法。六、印花税的征收管理2.纳税环节书立或者领受应税凭证时贴花。3.纳税地点就地纳税。4.纳税申报印花税纳税人应按照《印花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印花税纳税申报,并如实填写《印花税纳税申报表》。第三节 车辆购置税车辆购置税是以在中国境内购置规定的车辆为课税对象,在特定的环节向车辆购置者征收的一种税。车辆购置税的特点有以下几个方面。(1)征税范围单一。车辆购置税是对购置的特定车辆为征税对象,而不是对所有财产征税,范围窄,是一种特定财产税。(2)征收环节单一。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课征制。(3)征收税率单一。车辆购置税只确定一个统一比例税率,税率具有不随课税对象数额变动的特点,计税简便、负担稳定。(4)征收方法单一。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计征,以价格为计税依据,课税与价值直接发生关系,价值高者多征税,价值低者少征税。(5)征税具有特定目的。车辆购置税具有专门用途,由中央财政根据国家交通建设投资计划,统筹安排。(6)价外征收,税负不发生转嫁。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中不包含车辆购置税额。车辆购置税是附加在价格之外的,且纳税人即为负税人,税负不发生转嫁。一、车辆购置税的征税范围车辆购置税以列举的车辆为征税对象,未列举的车辆不纳税。其征税范围包括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二、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各种形式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部队等,以及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所谓“购置”是指购买使用行为、进口使用行为、自产自用行为、受赠使用行为、获奖使用行为以及以拍卖、抵债、走私、罚没等方式取得并使用的行为,这些均属于车辆购置税的应税行为。【课堂训练10.10】 下列行为中,属于车辆购置税应税行为的有( )。A.销售应税车辆的行为B.购买使用应税车辆的行为C.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D.获奖使用应税车辆的行为E.进口使用应税车辆的行为解析:BCDE三、车辆购置税的税率车辆购置税实行统一比例税率,税率为10%四、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的计算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 计税价格 × 税率其中: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课堂训练10.11】 排量为2.4升的丰田凯美瑞,价格为234 000元,计算其应纳车辆购置税税额。解析:计税价格 = 234 000/(1 + 17%) = 200 000(元)增值税税额 = 200 000 × 17% = 34 000(元)应纳车购税 = (234 000 34 000) × 10% = 20 000(元)即:应纳车购税 = [234 000/(1 + 17%)] × 10% = 20 000(元)关于计税价格的几点具体规定如下1.购买自用应税车辆计税依据为纳税人购买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1)购买者随购买车辆支付的工具件和零部件价款应作为购车价款的一部分,并入计税价格中征收车辆购置税。(2)代收款项应区别征税。凡使用代收单位(受托方)票据收取的款项,应视作代收单位价外收费,购买者支付的价费款,应并入计税价格中一并征税。凡使用委托方票据收取,受托方只履行代收义务和收取代收手续费的款项,应按其他税收政策规定征税。(3)支付的车辆装饰费,应作为价外费用计入计税价格计税。(4)购买者支付的控购费,不应计入计税价格计税。计税价格 = (含税销售价格 + 价外费用)÷(1 + 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课堂训练10.12】 2010年5月,陈某从某汽车4S店购买一辆帕萨特轿车供自己使用,支付含增值税车价款210 000元,另支付购买工具件和零配件价款2 000元,车辆装饰费2 500元。该汽车4S店对车价款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对其他价款和费用开具普通销售发票。则陈某应纳车辆购置税( )元A.17 948.72B.18 119.66C.18 333.33D.21 450【课堂训练10.13】 某汽车贸易公司2010年6月进口11辆小轿车,海关审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25万元/辆,当月销售8辆,取得含税销售收入240万元;2辆企业自用,1辆用于抵偿债务,合同约定的含税价格为30万元。则该公司应纳车辆购置税( )万元。(小轿车关税税率为28%,消费税税率为9%。)A.7.03B.5C.7.5D.10.55【课堂训练10.14】 某汽车制造厂2009年9月将自产轿车10辆向某汽车租赁公司进行投资,双方协议投资作价120 000元/辆,将自产轿车3辆转作本企业固定资产,将自产轿车4辆奖励给对企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员工。该企业生产的上述轿车售价为180 000元/辆(不含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对同类轿车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为150 000元/辆。该汽车制造厂应纳车辆购置税( )元。A.45 000B.54 000C.252 000D.306 000五、车辆购置税的税收优惠(1)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车辆免税。(2)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免税。(3)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税。(4)防汛部门和森林消防等部门购置的由指定厂家生产的指定型号的用于指挥、检查、调度、报汛(警)、联络的专用车辆。(5)回国服务的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1辆个人自用国产小汽车。(6)长期来华定居专家1辆自用小汽车。六、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车辆购置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1.纳税申报2.纳税环节与纳税期限3.纳税地点4.缴款方法的选择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