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18张PPT)
第十一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
知识目标:
明确税务登记的种类和方法;
熟悉税务检查的内容、税务机关和相对人的权利与义务及违反税收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能力目标:
掌握账簿设置、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的内容、方法;
能依法准确处理好税收征纳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案例导入
我国制定《税收征管法》的历史背景
我国现行的《税收征管法》颁布于1992年9月4日,由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通过,历经1995年、200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两次修订。 1992年之前,我国在税收征管方面没有一部统一的法律,有关税收征管的规范主要体现于1986年4月21日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条例》),另一部分则散见于各税种法的具体条款中。
第一节 概述
一、税收征管的概念
二、征管法的适用范围
三、征管法的执行主体:
(1)税务行政执法主体—税务机关
(2)税务行政管理相对人—纳税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其他有关单位
第二节 税务管理
一、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并据此对纳税人实施税务管理的一种法定制度。
一、税务登记
1、税务登记的种类
(1)开业登记
(2)变更登记
(3)注销登记
2、税务登记证的管理
(1)税务登记证的使用
(2)税务登记证的核查
一、税务登记
(1)税务登记证的使用
税务登记证有正本、副本,正本、副本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正本由纳税人保存,副本供纳税人办理有关税务事宜时使用。
除按照规定不需要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开立银行账户;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领购发票;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办理停业、歇业;其他有关税务事项。
(2)税务登记证的核查
①税务机关对已核发的税务登记证件,实行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
②税务登记证每年验审一次
③税务登记证件一般每三年换证一次
二、账簿、凭证的管理
账簿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连续地记录其各种经济业务的账册或簿籍。凭证是纳税人用来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并据以登记账簿的书面证明。
1、账簿、凭证管理
(1)账簿和凭证的设置
(2)账簿和凭证的备案
(3)账簿和凭证的保管
二、账簿、凭证的管理
2、发票管理
(1)发票的概念
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书面证明。
(2)发票的印制
税务机关对发票印制实行统一的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指定的企业印制。
二、账簿、凭证的管理
(3)发票的领购
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
(4)发票的开具、使用、取得
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
(5)发票的保管
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丢失和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
二、账簿、凭证的管理
三、纳税申报
纳税申报是纳税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和内容,向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纳税事项书面报告的法律行为。纳税申报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界定纳税人法律责任的主要依据,是税务机关税收管理信息的主要来源和税务管理的重要制度。
1、纳税申报的对象
《征管法》规定,纳税申报的对象为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三、纳税申报
2、纳税申报的内容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纳税申报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税种、税目,应纳税项目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项目,适用税率或者单位税额,计税依据、抵扣项目,扣除项目及标准,应退税项目及税额,应减免税项目及税额,应纳税额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额,税款所属期限,延期缴纳税款、欠税、滞纳金等。
3、纳税申报的期限
申报期限有两种:一种是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的;另一种是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原则规定,结合纳税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及其所应缴纳的税种等相关问题予以确定的。两种期限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纳税申报的方式
(1)直接申报
(2)邮寄申报
(3)数据电文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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