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 认知税务检查 课件(共52张PPT)-《税务会计》同步教学(人民邮电版)

资源下载
  1. 二一教育资源

9.1 认知税务检查 课件(共52张PPT)-《税务会计》同步教学(人民邮电版)

资源简介

(共52张PPT)
模块一 认知税务检查
模块二 账务调整
学习内容
9.1 认知税务检查
税务会计应定期对纳税期内的生产经营情况、会计处理情况以及税款的计算和缴纳情况进行审查。
税务部门为核实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也会对纳税人应交税金的计算和缴纳情况进行审查。
税务检查的形式包括纳税人自查和税务机关审查两种形式。
一、了解税务检查的含义
国家税务机关或税务会计根据国家税法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进行审查和监督,以保证纳税人充分履行纳税义务的一种管理活动。
税务检查主体:税务机关审查
重要基础:税务会计自查
代理人: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税务检查的对象:纳税人所从事的经济活动和各种应税行为,以及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同时包括代扣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等履行相关义务的情况。
税务检查的目的:贯彻执行国家各项税收政策法令,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同时也通过这项工作使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税务检查的依据:税法和会计准则。在纳税问题上会计准则与税法发生冲突时,以税法为准。
二、熟悉税务检查的范围
(1)检查纳税人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检查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
(2)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货物存放地,检查纳税人应纳税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检查扣缴义务人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经营情况。
(3)责成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文件、证明材料和有关资料。
(4)询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问题和情况。
(5)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检查纳税人托运、邮寄应纳税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有关单据、凭证和有关资料。
(6)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账户。税务机关在调查税收违法案件时,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税务机关查询所获得的资料,不得用于税收以外的用途。
三、理解税务检查的要求
(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接受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的税务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瞒。
(2)依法进行税务检查时,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向税务机关如实反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当事人的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及证明材料。
(3)税务机关调查税务违法案件时,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
(4)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件,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税务登记的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可以责令其纠正,并按照实际情况征收税款。
四、熟悉税务检查的形式
纳税人自查
税务机关审查
五、理解税务检查的基本方法
(一)按照检查的范围和详略的不同:
详查法:对被查期内的全部凭证、账册、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进行全面、系统、细致地检查的一种方法。
抽查法:对被查期内的凭证、账册和报表抽出部分有目的地进行重点检查的一种方法。
(二)按照查账的顺序的不同
顺查法:依照会计核算的顺序,从检查会计凭证开始,由凭证到账簿进而到报表的一种检查方法。
逆查法:与顺查法的检查顺序相反,是逆会计核算程序从检查报表开始到账册而后在凭证中落实检查内容的一种方法。
(三)按检查线索之间的相互关系的不同
联系查法:对相关资料有联系的双方,如账证之间、账账之间、账表之间、工程成本和生产成本之间,进行相互对照检查的一种方法。
侧面查法:根据平时掌握的征管、信访资料和职工群众反映的情况,对有关账簿记录进行核查的一种检查方法。
(四)按发现问题的方法不同
比较分析法:根据企业的会计报表与账面的数据,同企业的有关计划指标、历史资料或同类企业的相关数据进行对比,观察其经济活动的增减变化是否合理,从不合理中发现疑点,为税务检查提供线索的一种方法。
控制计算法:根据事物之间存在的相互制约、相辅相成的必然联系,用科学测定的数据,来验证账面记录或申报纳税资料是否正确的一种查账方法。
六、熟悉税务检查的基本内容
(一)资产负债表的审查分析
1.检查资金总体情况,并对资产类、负债类以及所有者权益类等指标分析资金的使用和分布是否合理,经营状况和偿还能力何,观察企业的筹资能力和经营状况的发展趋势。
2.着重检查分析与纳税有关的项目,通过对项目纵向或横向比较分析,从数额升降变动的异常现象中发现问题。
1.“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付账款”项目的审查
如果发现应收、应付等结算款项在结算期发生突升突降的剧烈变化,应注意“应付账款”和“预收账款”中,有无隐匿已经实现的产品销售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情况发生。对坏账损失实行备抵的,应将“坏账准备”项目的金额同企业应收账款余额相比,看其是否超过了规定的坏账准备提取比例。
2.各项存货项目的审查
各项存货项目反映企业期末结存、在途和在加工过程中的各种存货的实际成本,包括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自制各种存货的实际成本。存货项目的发生额与税收关系极为密切。
3.“应交税费”项目的审查
“应交税费”项目反映企业应缴未缴的各种税金。通过本项目的审查,可以了解企业应缴各税的发生、解缴情况,分析是否有逾期欠缴以及欠缴原因,协同企业合理安排资金,督促企业按期缴纳入库。
4.“长期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项目的审查
审查时,如果发生期初期末数额突增突减现象,应结合有关明细账户审查设立的项目是否符合制度规定,有无不属于项目规定范围的假借名义的立项;审查发生额是否与摊销项目经济内容一致,有无不属于成本费用列支范围的其他项目的挤入;审查摊销额是否均衡,有无任意调节成本费用的现象。
5.固定资产的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净值”、“固定资产清理”等相关项目的审查。
(1)“固定资产”项目。通过固定资产原价增减变化的分析,主要审查增加固定资产形成过程中成本费用的开支和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减少固定资产的退出手续、结算清理和费用列支情况;还应审查企业有无擅自提高固定资产的原价的情况。
(2)“累计折旧”项目。它反映企业各种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是根据“累计折旧”账户的期末余额填列的。通过本项目的分析比较,主要审查折旧的计算依据、方式和规定,审定已提折旧额。
(3)“固定资产清理”项目。本项目反映企业因毁损、报废等原因转入清理但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净值,以及固定资产清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清理费用和变价收入等各项金额的差额。审查时,应结合资产处置损益的审查,审定固定资产清理的净收益或净损失。
6.“在建工程”项目的审查
本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各项未完工程的实际支出,包括交付安装的设备价值、未完建筑安装工程耗用的材料、工资和费用支出、工程用料结存、预付出包工程的价款、已经建筑安装完毕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建筑安装工程成本等。它的各项支出属于固定资产原值的组成部分,不属于生产成本列支的范围,必须严格分清费用列支渠道。审查时,可根据实际开工的工程项目和工程进度与“在建工程”明细账户的金额、各工程项目成本核算资料的比较分析,来捕捉审查的重点项目,并可从这一侧面入手,进而考核生产成本的正确性。
(二)利润表的审查分析
1.营业收入的审查
审查时,应分别对销售数量和销售单价进行审查。对销售数量的审查,应结合当时的产销情况,看企业有无将销售产品收入不通过“营业收入”账户核算,漏报销售数量的情况;对销售价格的审查,可根据销售发票及相关账表中的销售价格进行审查,查明有无隐匿销售收入的问题。
2.营业成本的审查
审查销售成本的主要方法是审查期末库存产品成本是否正确,因为销售成本结转的不实必然导致库存产品数量和成本不实。审查时,可将核实后的期末结存数量按产品平均单位成本计算出期末应保留的库存产品成本,并与账面数相核对,如大于账面数,则说明可能存在多转销售成本的问题,则需要进一步审核。
3.期间费用的审查
对销售费用的审查,一般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必须是销售业务有关的费用;二是必须是费用性质的,不属于购置固定资产或门市部的翻建装潢或奖金分配性质;三是必须符合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项目,一般应根据账户的发生额分析比较和分费用项目进行审查。特别应注意费用的具体项目是否有突增和突降的情况发生。
4.税金及附加的审查
一是查核账面已实现销售收入计缴销售税金的正确性;二是查核列支税金的组成内容。审查时,可通过计算“平均单位税金”数额与上年数额进行比较,如果有较大差异且税率和产品结构没有变动,则说明税金计算可能有错误,应进一步查明原因。
5.利润构成的审查
(1)“营业利润”应审查利润表中的计算是否正确,与计划和历史比较是否异常。审查时,可将本期的销售利润率与上期、上年同期的销售利润率进行比较,如变化较大,而企业生产经营规模并无多大变化,就有可能存在收入、成本计算不实在的问题,应做进一步审查。
(2)“投资收益”审查时,应根据“投资收益”账户发生额分项进行审查。
(3)“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审查时,应对其具体内容逐项进行严格审查,特别要注意营业外收支的合法性。如果营业外收入项目金额过大,就要注意是否有将应列入“营业收入”的收入直接列为营业外收入,导致漏报销售税金。对营业外支出项目,则应重点审查是否严格按国家规定的项目、范围和标准列支,有无将不应列营业外支出的费用列作营业外支出。
(4)“利润总额”除分析其有无突增或突减的变化外,还可以根据需要运用资本利润率、销售利润率和成本费用利润率等来分析考察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利润的变化情况,为进一步审查找出线索。
(三)现金流量表的审查分析
分析审查现金流量表可以为判断企业是否可能发生欠税等行为提供依据。
(四)序时账的审查分析
1.审查序时账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应检查账簿有无缺页、造假、更改数字的现象,是否按照经济业务发生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登记。对于记账日期与会计凭证不符或顺序颠倒的账目,应当查明凭证是否合法。
2.审查序时账内容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审阅摘要说明和对应账户,分析资金的来源和去向、经济业务内容及账务处理是否合理合法。对借方和贷方中数字较大的经济业务要认真审查,查明有无转移销售收入、转移利润或挪用公款等问题。审查库存现金与现金日记账是否一致,看有无以白条抵库的问题。
3.审查银行存款账的发生额和余额是否与总账及银行对账单相符
将银行对账单的收入方与银行存款账户收入方核对,审查企业当期的收入是否全部入账。审查企业有几个存款户头,查明账外存款的来源及用途,有无私设“小金库”的情况。
(五)总分类账的审查分析
(1)将各账户期初、期末余额分别与前期、本期会计报表进行核对,看数字是否相符,以验证报表有关金额和项目是否正确。特别是对涉及税收的有关账户,更应认真审查核对。
(2)将本期各账户发生额和余额与上期进行比较,看有无突增或突减变化和异常情况,从中发现疑点,为深入审查提供方向、重点。
(3)将总分类账本期发生额和期末余额所辖明细分类账金额相加之和逐一核对,看记账内容、方向和数额是否相符。
(4)分析各个账户之间的对应关系,发现问题,找出疑点。应注意在总分类账中,资产类或费用类、成本类账户是否有贷方余额,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或收入类账户是否有借方余额,如有这种情况,应认真查明原因。
(六)明细分类账的审查
(1)审查明细分类账记载的经济业务内容是否真实和合法。一般可逐项查看摘要栏,注意可疑的事项和突出的数据,并记录下来,以便进一步审查会计凭证,核实问题。
(2)审查各账户年初余额与上年年末余额,每月月初余额与上月月末余额是否一致。注意企业可能利用年初立新账、月初转账的机会,采取合并或分设账户的办法,随意增减账户结存余额,弄虚作假进行偷税。审查时,对结算往来类、负债类及所有者权益类账户要特别注意。
(3)审查账户余额是否合理,有无异常现象。在会计核算中,除个别账户外,每个账户的余额应在哪一方,都是有规律的。如资产类账户的余额应在借方,负债类和所有者权益类的账户余额应在贷方,如果出现反常余额,就应引起注意,查看是否是核算错误或弄虚作假造成的。
(4)审查以数量和金额核算的实物明细分类账,看有无红字余额,对原材料、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在账页上分别设置收入、发出、结存的数量和金额进行明细核算。审查时,要查看摘要栏的记录,看收入栏和发出栏的单价是否接近,采用加权平均计价方法的,发出栏与结存栏的单价是否一致,如出现相差悬殊的情况,则应抽查复核,简述计算、验证。
(七)原始凭证的审查
1.外来原始凭证的审查
(1)审查凭证的合法性。看是否符合政策、法令和财务制度规定,有无违反规定和乱支乱用等违法现象。
(2)审查凭证的真实性。查看经济内容是否真实,数据、文字有无伪造、涂改、重复、大头小尾,各联次之间的数额是否相符等情况。
(3)审查凭证的完整性。各项指标是否完整,名称、商品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和日期的填写是否清晰,计算是否正确。
(4)审查凭证手续是否完备。有无经办人员、验收人员、批准人员和填制单位的签字盖章,审批手续是否健全。
(5)对多联式发票,要注意是否系报销联,防止用其他联作为报销发票。
2.自制原始凭证的审查
(1)审查自制原始凭证的种类、格式、使用是否符合有关主管机关和财务制度的规定,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有无利用白条代替凭证的现象。例如,在对收款凭证要注意其印刷、保管、审批手续是否严密,号码是否连接。如发现缺本、审批手续不全的,应进一步查明原因。
(2)审查自制原始凭证的内容是否真实,处理是否符合规定,有无瞒报产量、扩大开支、虚报损耗、隐匿财产等现象。
(3)审查原始凭证手续是否完备,应备附件是否齐全,如差旅费报销单位与所附车船票、住宿单位核对,内容、金额、张数是否相符。
(4)审查自制支出凭证的报销金额是否遵守制度规定的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
(八)记账凭证的审查
(1)记账凭证是否附有原始凭证,两者的内容是否一致。
(2)会计账户及其对应关系是否正确。
(3)会计记录所反映的经济内容是否完整,处理是否及时。
(九)账户侧重点的审查
一是指与税收的征纳有着密切联系的重点账户;
二是根据账户的性质,按其账户结构与纳税关系密切的方面来确定借、贷、余三方,以其中某一方或几方为审查的侧重点;
三是因为纳税义务的发生,既反映在这一账户的这一方,又反映在那一账户的那一方,所以应从与纳税关系密切的重点账户的相关账户中确定审查的重点账户。
1.侧重审查借方发生额的账户
(1)“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工程施工”、“研发支出”账户。
审查时,主要查核有无将不符合开支范围和标准或违反财经纪律的支出计入成本费用,有无将应属下期产品成本负担的成本费用提前由本期产品负担等情况。
(2)“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其他业务成本”“营业外支出”账户。审查时,应划清期间费用和产品费用的界限,有无不属期间费用的支出,有无扩大其他业务成本和营业外支出的情况。
(3)“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审查时,注意有无不实的财产损溢,尤其注意有无涉及贪污、盗窃,因保管不善而人为造成的毁损、短缺、私占、私运财产物资,未经认真查处就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该账户贷方转出数是否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了审批手续。
(4)“在建工程”账户。审查时,主要通过工程费用支出的审查,进一步考证生产成本的正确性,有无发生的基本建设支出挤占生产成本的情况。
2.侧重审查贷方发生额的账户
“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等账户。审查时,既要查核这些账户的账面记录,看这类账户的贷方发生额与企业申报数是否相符,还要通过“库存商品”、“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账户,查核应转未转、漏记的营业收入。
3.侧重审查余额的账户
(1)“原材料”、“库存商品”、“贵金属”账户。审查时,应将账面结存数量与盘存数量核对,看是否相符。如发现账实不符或账面出现红字余额必须进一步审查,这种情况往往意味着多转材料成本或产品销售成本。
(2)“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预付账款”账户。在通常情况下,这些账户一般不直接反映纳税义务的发生和履行情况,这样就往往被企业用来隐瞒已经实现的销售收入,从而逃避税收负担。审查时,应按有关明细账户,查明其经济内容和隐瞒收入情况。同时,对应付款项的核销或转销,应查阅有关批准手续和文件。此外,还应根据其余额的大小和增减变化的情况以及账龄时间的长短,逐笔逐项进行审查,查明有无将某些收入、收益长期挂在这类账户上。
4.借方、贷方、余额3方面均需审查的账户
(1)“长期待摊费用”及各项准备金账户。待摊费用审查时,主要看其借方发生额是否符合成本开支范围,划清本期和下期的成本界限;贷方发生额摊销是否均衡、合理,有无出现红字的反常现象。各项准备金审查时,主要看其贷方发生额是否属于规定的项目并归本期成本负担,预提标准是否符合规定;借方支付的费用项目是否与预提项目一致,有无乱支情况;余额应在贷方。如果余额过大并长期累存,就应注意有无只提不支或随意多提重提等问题。
(2)“应交税费”账户。审查时,应注意贷方发生额是否有漏提、少提、多提的情况;借方发生额与相应的贷方发生额是否相等;余额是缴纳期末到还是逾期未交。如果发现余额逐月增加,则应查明是欠缴,还是多提。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