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 印花税的会计核算 课件(共41张PPT)-《税务会计》同步教学(人民邮电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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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印花税的会计核算 课件(共41张PPT)-《税务会计》同步教学(人民邮电版)

资源简介

(共41张PPT)
模块一 印花税的会计核算
模块二 环境保护税的会计核算
学习内容
模块三 烟叶税的会计核算
模块四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会计核算
8.1 印花税的会计核算
印花税是一个很古老的税种,公元1624年,荷兰政府发生经济危机,财政困难。当时执掌政权的统治者摩里斯(Maurs)为了解决财政上的需要,拟提出要用增加税收的办法来解决支出的困难,但又怕人民反对,便要求政府的大臣们出谋献策。于是便设计出了“印花税”。
“拔最多的鹅毛,听最少的鹅叫”
中国最早的印花税票民国时期的印花税票新中国最早的印花税票现在的印花税票现在的印花税票现在的印花税票贴有印花税票的凭证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使用、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行为税。
一、印花税核算的会计主体
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是应税凭证,包括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
应纳税凭证的具体范围有以下五大类:
(1)各类经济技术合同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印花税的征税项目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借款合同财产租赁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技术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权利许可证照营业账簿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的纳税人是在境内书立、使用、领受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立合同人、立据人、立账簿人、领受人和使用人。
(1)立合同人,指对合同直接负有权利义务关系的当事人。当事人的代理人有代理纳税的义务。
(2)立据人,指书立产权转移书据的单位和个人。
(3)立账簿人,指开立并使用营业账簿的单位和个人。
(4)领受人,指领取并持有权利许可证照的单位和个人。
(5)在国外书立或领受在国内使用的应税凭证,以使用人为纳税人。
※从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将原来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对双方当事人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调整为单边征税,即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的出让方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为千分之一,对受让方不再征税。
对应税凭证凡由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共同书立的,其当事人各方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人。
依法需缴纳印花税的纳税人为印花税核算的会计主体。
二、印花税核算的会计期间和缴纳方式
(一)纳税期限
经济合同和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在合同正式签订时贴花
各种产权转移书据,在书据立具时贴花
各种营业账簿,在账簿正式启用时贴花
各种权利许可证照,在证照领受时贴花
(二)税款的缴纳方式
自行贴花:自行计算、自行购花、自行贴花、自行注销。
汇贴或汇缴:税额超过500元时,向税务机关申请用填开完税证或缴款书的办法纳税,不再贴花。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方式的纳税人应事先告知税务机关,缴纳方式一经选定,1年内不得改变。
委托代征
三、印花税核算的会计科目
可以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
借记“税金及附加”、“固定资产清理”、“无形资产”、“其他业务成本”等
贷记“银行存款”
四、印花税的税率
税 目 税 率
借款合同 0.05‰
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技术合同 0.3‰
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产权转移书据 0.5‰
记载资金的营业账簿 0.25‰
(2018.5.1起)
财产租赁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财产保险合同 1‰
(2005.1.24起)
股权转让书据 1‰
权利、许可证照 每件5元
税收优惠:
(1)对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免税;
(2)对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送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免税;
(3)对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免税;
(4)对无息、贴息贷款合同免税;
(5)对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免税;
五、印花税应纳税额的会计核算
对计税依据:
(1)购销合同,计税依据为合同记载的购销金额。以物易物方式签订的购销合同,包括购、销双重行为,计税依据为合同所载的购、销金额合计数。
【例】甲公司与乙公司分别签订了两份合同:一是以货换货合同,甲公司的货物价值200万元,乙公司的货物价值150万元;二是采购合同,甲公司购买乙公司50万元货物,但因故合同未能兑现。甲公司应缴纳印花税为多少?
分析:以物易物合同应按购销金额合计计税贴花,应税合同在签订时产生纳税义务,无论合同是否兑现,均应贴花。
应纳印花税=(200+150+50)×0.3‰=1200(元)
(2)加工承揽合同,计税依据为加工或承揽收入。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原材料金额与加工费在合同中分别列明的,原材料和辅料按购销合同计税,加工费按加工承揽合同计税,二者合计为应纳税额;原材料金额与加工费没有分别列明的,统一按加工承揽合同计税。由委托方提供原材料的,按加工费和辅料金额依加工承揽合同计税,原材料不交印花税。
【例】某公司受托加工制作广告牌,双方签订的加工承揽合同中分别注明加工费40000元,委托方提供价值60000元的主要材料,受托方提供价值2000元的辅助材料。该公司此项合同应缴纳印花税( )。
A.20元 B.21元 C.38元 D.39元
B
例2: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加工合同,甲公司提供价值130万元的原材料并收取加工费25万元,在合同中分别列明。甲公司应纳印花税275元。( )
答案:×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计税依据为勘察、设计收取的费用。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计税依据为承包金额,不得剔除任何费用。施工单位将自己承包的建设项目分包或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所签订的分包合同或转包合同,应以新的分包合同或转包合同所载金额为计税依据。
【例】某建筑公司与甲企业签订一份建筑承包合同,合同金额6000万元(含相关费用50万元)。施工期间,该建筑公司又将其中价值800万元的安装工程转包给乙企业,并签订转包合同。该建筑公司此项业务应缴纳印花税为多少?
该建筑公司此项业务应缴纳印花税
=(6000+800)×0.3‰=2.04(万元)
(5)财产租赁合同,计税依据为租赁金额。
【例】A公司向B汽车运输公司租入5辆载重汽车,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5辆载重汽车的总价值为240万元,租期3个月,租金为12.8万元。则A公司应缴纳印花税额( )。
A.32元 B.128元 C.600元 D.2400
解析:财产租赁合同不按财产价值计征印花税,而是按租金计征印花税。
应纳印花税=128000×1‰=128元。
(6)货物运输合同,计税依据为取得的运输费收入,不包括所运货物的金额、装卸费和保险费等。
(7)仓储保管合同,计税依据为仓储保管的费用。
【例】某厂与某运输单位签订一项运输合同,合同载明运输费用为20000元,仓储保管费用为3000元。则双方应纳税额分别为?
应纳税额=20000×0.5‰+3000×1‰=13元
如上述合同未分别列明两项费用的金额,只载明运费和保管费共23000元。
则双方应纳税额分别为:
应纳税额=23000×1‰=23元
(8)借款合同,计税依据为借款金额,即借款本金。特殊情况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① 对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的融资租赁业务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应按合同所载租金总额,暂按借款合同计税。
② 抵押借款合同按借款合同贴花;在借款方无力偿还借款而将抵押财产转移给贷款方时,应再就双方书立的产权书据,按产权转移书据计税贴花。
(9)财产保险合同,计税依据为支付(收取)的保险费金额,不包括所保财产的金额。
(10)技术合同,计税依据为合同所载的价款、报酬或使用费。对技术开发合同,合同中所注明的研究开发经费可以从计税依据中扣除。
(11)产权转移书据,计税依据为书据中所载的金额。购买、继承、赠与所书立的股权转让书据,均以书立时证券市场当日实际成交价格为依据。
(12)资金账簿,从2018年5月1日起,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两项合计金额为计税依据。凡“资金账簿”在次年度的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未增加的,对其不再计算贴花。(注意:注册资本认缴制下,未收到股东实缴资本,如果借记其他应收款 ,贷记实收资本,纳税时,因 “实收资本”增加,会造成提前缴纳印花税。)
(13)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也就是说“免征≠不申报”。
(14)权利许可证照,计税依据为应税凭证件数。
许可证照应纳印花税=件数×5元
【例】2018年10月广州中天公司签订房屋出租合同数份,共计所载金额30 000元:企业的营业账簿中,“实收资本”科目载有资金500万元;此外,领受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各一件。
房屋出租合同所载金额应纳税额=30 000×1‰
=30(元)
营业账簿中“实收资本”所载资金应纳税额
=5 000 000×0.25‰=1 250(元)
非资金账簿、领受权利许可证照应纳税额
=4×5 =20(元)
该公司本月共计应纳印花税额
=30+1 250+20=1 300(元)
借:其他业务成本 30
税金及附加 1 270
贷:银行存款 1 300
六、印花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制
《印花税纳税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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