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一般销售税金的核算 课件(共22张PPT)-《税务会计》同步教学(人民邮电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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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一般销售税金的核算 课件(共22张PPT)-《税务会计》同步教学(人民邮电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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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一般销售税金的核算
一、应纳税额的计算
从价征收: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
全部价款+价外费用(不含增值税)
从量定额征收: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生产、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数量
复合: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销售额×税率。
二、计税销售数量的确定
生产、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数量
标准换算:
① 啤酒 1t=988L ② 黄酒 1t=962L
③ 汽油 1t=1 388L ④ 柴油 1t=1 176L
⑤ 石脑油 1t=1 385L ⑥ 溶剂油 1t=1 282L
⑦ 润滑油 1t=1 126L ⑧ 燃料油 1t=1 015L
⑨ 航空煤油1t=1 246L
3
生产
批发
零售
消费
消费税
增值税
增值税
生产
批发
三、消费税征税环节
增值税
消费税实行单环节一次征收,除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改在零售环节征税、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超豪华小汽车在零售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以外,其他消费品只在生产、委托加工或进口环节征税,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不再征收消费税。
四、直接销售应税消费品的核算
【例】爱迪化妆品厂当月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高档化妆品3 000套,不含增值税出厂价1200元/套,实际生产成本为800元/套,款项均已通过银行收讫。
(1)销售实现,确认收入。
借:银行存款 4 06 8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 600 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6 800.00
(2)计算应缴纳的消费税。
应纳消费税税额=3 600 000×15%=540 000(元)
借:税金及附加 540 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540 000.00
(3)结转已销产品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2 400 000.00
贷:库存商品 2 400 000.00
(4)实际缴纳消费税税款。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540 000.00
贷:银行存款 540 000.00
五、分期收款销售应税消费品的核算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收款日期的当天。
不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销售
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销售
【例 】华光酒厂5月初采用赊销方式销售粮食白酒5吨,不含增值税售价60 000元/吨,实际生产成本为44 000元/吨。合同约定款项在5月底和6月底分两次等额收回,商品已发出,但由于对方财务状况发生了问题,款项收回的可能性不太确认,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而在5月底和6月底,对方公司最后都如期支付了款项。
(1)5月初发出商品
借:发出商品 220 000.00
贷:库存商品 220 000.00
(2)5月底收到一半货款
借:银行存款 169 5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50 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9 500.00
(3)结转已销产品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110 000.00
贷:发出商品 110 000.00
(4)核算应缴纳的消费税
应纳消费税=2.5×2 000×0.5+150 000×20%
=32 500(元)
借:税金及附加 32 5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32 500.00
七、预收账款销售应税消费品的核算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例】物华汽车制造厂采用预收货款方式销售某型号轿车(消费税税率9%),2月份收到阳光汽贸公司预付货款2 486 000元。该厂按合同约定,已于6月份发出该批轿车,实际生产成本为1 760 000元。
(1)2月份收到预收款
借:银行存款 2 486 000.00
贷:预收账款 2 486 000.00
(2)6月份发出货物
借:预收账款 2 486 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 200 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86 000.00
(3)计算应缴纳的消费税。
应纳消费税税额=2 200 000×9%=198 000(元)
借:税金及附加 198 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98 000.00
八、用外购已税消费品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核算
为避免重复征税,规定可从其应纳消费税额中扣除当期生产领用的外购已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
可以扣除原料已纳消费税税款的范围:
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外购已税高档化妆品生产的化妆品;
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但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镶嵌首饰除外);
外购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
外购已税摩托车生产的摩托车;
外购的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外购的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外购的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外购的已税石脑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外购的已税润滑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
外购的已税汽油、柴油用为原料生产的甲醇汽油生物柴油。
计算方法:
1.实行从价定率计算应纳税额的
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外购应税消费品适用税率
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期初库存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当期购进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
2.实行从量定额计算应纳税额的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外购应税消费品单位税额
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期初库存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当期购进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期末库存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
【例】火华鞭炮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外购已税的焰火继续加工高档焰火。2019年5月销售高档焰火,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200万元;本月外购焰火8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月初库存外购焰火40万元,月末库存外购焰火60万元,相关发票当月已认证,款项均已收付。(上述价格均不含增值税)
(1)外购焰火
应交消费税=800 000×15%=120 000(元)
借:原材料 680 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 104 000.00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20 000.00
贷:银行存款 904 000.00
(2)销售高档焰火
应交消费税=2 000 000×15%=300 000(元)
借:银行存款 2 260 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高档焰火 2 000 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260 000.00
借:税金及附加 300 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300 000.00
(3)实际交纳消费税
实际应缴纳消费税额
=300 000-(400 000+800 000-600 000)×15%
=300 000-90 000=210 000(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210 000.00
贷:银行存款 210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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