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13张PPT)一、混合销售(一)综合规定1.定义:混合销售是指纳税人的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混合销售不涉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1.15 混合销售、兼营的核算2.征税方式: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此处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3.特殊规定:自2017年5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钢结构厂房、玻璃幕墙、门窗、电梯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如果项目签订的合同属于甲供材、清包工或者是老项目,可以选择简易计税适用3%增值税征收率,一般纳税人销售电梯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其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合同要分签)(二)会计核算1.一般核算【例】达尔公司向客户销售一台空调,由公司送货上门并安装,向客户收取空调价税款3 390元,收取安装费226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款项已收存银行。借:银行存款 3 616.00贷:主营业务收入 3 2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16.00【例】万豪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与客户签订销售电梯合同,合同规定,电梯售价60万元,安装费3万元,由公司送货上门并安装,合同未分签。款项已收存银行。※电梯销售企业,如未将“电梯销售”与“电梯安装”分别核算,则应从高适用税率,造成多缴增值税。借:银行存款 711 900.00贷:主营业务收入 630 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1 900.00讨论:某酒店业,客人入住期间损坏了地毯、茶杯等,按规定向客人收取了赔款500元,应如何处理?分析:应按住宿服务的价外费计入收入,适用6%税率。不能按销售货物核算,否则需按13%的税率缴纳增值税。2.特殊规定的核算【例】盛华公司是一家具有生产销售和安装资质的铝合金门窗企业,2019年8月销售自产的铝合金门窗给客户,其中货物的不含税金额为2 000 000元,不含税的安装金额为500 000元,盛华公司与客户签订一份销售安装合同。分析: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为特殊的混合销售行为,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其中货物的销项税额=2 000 000×13%=260 000(元)安装服务的销项税额=500 000×9%=45 000(元)借:银行存款 2 805 000.00贷:主营业务收入——铝门窗销售 2 000 000.00——铝门窗安装 500 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305 000.00【例】承上例,假设盛华公司与客户签订了两份合同,分别是销售和安装合同。分析:由于安装合同是纯安装劳务合同,根据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电梯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其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选择3%的税率缴纳增值税。其中货物的销项税额=2 000 000×13%=260 000(元)安装服务的销项税额=500 000×3%=15 000(元)借:银行存款 2 260 000.00贷:主营业务收入——铝门窗销售 2 000 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260 000.00借:银行存款 515 000.00贷:主营业务收入——铝门窗安装 500 000.00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15 000.002.兼营(一)综合规定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免税、减税。※兼营既可以是货物、服务,也可以是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二)会计核算【例】广州华丰物流公司为客户提供交通运输服务,开具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含税收入55万元;另外,该公司还为客户提供了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等物流辅助服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含税收入42.4万元。以上款项均已收存银行。(1)取得运输收入。借:银行存款 545 000.00贷:主营业务收入——运输 500 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45 000.00(2)取得物流辅助收入。借:银行存款 424 000.00贷:其他业务收入——物流 400 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4 000.00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