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订立合同学问大 课件(共28张PPT)-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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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订立合同学问大 课件(共28张PPT)-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资源简介

(共28张PPT)
01
民事权利与义务
02
03
04
(以“民事权利与义务”为主题,探讨日常生活中与人们关系最为密切的民事法律制度。)
家庭与婚姻
(着重阐述人身权中的身份权,与第一单元共同构筑了一个完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的教学体系。)
就业与创业
(阐述就业与创业中的法律制度,既承接第一单元民事权利与义务的内容,又与第四单元社会争议解决相联系。)
社会争议解决
(以“依法解决社会争议、妥善化解矛盾”为主题展开,是前三个单元的延伸和拓展。)
《法律与生活》全书内容逻辑
单元结构图
民事权利与义务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综合探究:财产制度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尊重知识产权
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生命健康俱可贵
姓名肖像受保护
名誉隐私不可侵
保护创作——著作权
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民事权利有限制
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侵权责任与权力界限
保障各类物权
定分止争——所有权
物尽其用——他物权
激励创新——专利权
点石成金——商标权
订立合同学问大
生活离不开合同
要约承诺订合同
立字有据更可靠
一诺千金 重在履行
言而有信 违约有责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第一框题:订立合同学问大
上课教师:海天
课标要求
阐述合同的含义和价值,了解合同订立的程序。
学习目标
1.结合日常生活中的具体事例,了解合同的基础理论知识,明确口头合同与书面合同的含义和特点。
2.明确合同订立的程序和效力,感悟合同的价值。
3.结合典型案例,深化对诚信意义的理解。
必备知识
1. 合同的含义、形式、种类。
2.合同订立的程序和效力
3.合同的价值
总议题:如何依法有效保护物权?
本框知识结构图
如何诚信为本
订约履约?
01.
辨多元选择,悟“诚信订约履约”
02.
厘合同效力,明“诚信订约履约”
03.
塑人间美好,用“诚信订约履约”
辨多元选择,悟“诚信订约履约”
01
议学情境:每天的生活中,我们都会与合同打交道
议学活动:(1)说一说上述情境中存在哪些合同关系?
(2)说一说生活中还有哪些合同关系?
【议学提示】买卖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
劳动合同、房产赠与合同······
议学情境:
议学活动:结合情境,小组合作商讨,分析三种选择的利弊。
2023年大学生兼职现状调查:“兼职前是否签订协议”这个问题上,有22.25%的人没有和用人单位签订协议,20.94%的人有过口头信誉保证,19.11%的人以书面形式签订过协议。
多元选择 利 弊
不签协议 易被用人单位喜欢等 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等
口头保证 快捷等 当事人权利义务多不明确,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等
书面协议 复杂,不易被用人单位录用等 内容清晰,权利义务明确,便于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等
【议学提示】
内容
知识总结:合同
一般条款和必备条款
合同
种类
劳动合同、租赁合同、保险合同等
形式
口头合同、书面合同
含义
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设立:是指使当事人之间产生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
变更:是指使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发生变化;
终止:是指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
口头合同 书面合同
含义 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达成意思一致所形成的合同 以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立的合同。
优点 快捷、方便 内容清晰,权利义务明确,便于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有据可查,能够为处理合同纠纷提供明确的证据,有利于案件的公正裁决
缺点 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多不明确,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 比口头合同繁琐
适用情形 金额较小、即时清结、权利义务关系相对简单 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
口头合同和书面合同比较
【注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知识链接:合同的内容(3.2框)
合同的内容就是合同的条款。合同的条款主要记载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了合同的主要内容:“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其中,部分合同条款是合同中的必备条款,欠缺这些条款将导致合同不能成立。例如,合同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合同的标的、数量等。
标的是指合同的各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如货物交付、劳务提供、旅客运送等。它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也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合同作为债的一种,其标的一定是一种给付行为。
1.合同的目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2.在合同关系中,享有合同权利的称为权利人,负有合同义务的成为义务人。在大部分合同中,当事人既是权利人,也是义务人。
3.合同当事人享有的权利是一种债权,属于请求权。
4.格式条款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提供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相应条款。
厘合同效力,明“诚信订约履约”
02
议学情境
议学活动:模拟拟定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展示并叙说订立的过程。
【议学提示】:合同略。要约、承诺订合同。
合同订立
原则:自愿,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是指行为人将其期望发生法律效果的内心意愿,以一定的方式表现于外部的行为。对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程序:要约、承诺
知识总结:合同订立
【注意】在一项要约中,发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为受要约人。
要约: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重诚信
承诺: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如果对原来 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或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此时,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要慎重
合同的订立需要当事人各方的平等协商。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订立合同的过程随之结束。
知识拓展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因此,要约的构成要件包括四个方面:
第一,要约须是特定人所作的意思表示;
第二,要约人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且表明一旦对方承诺就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三,该意思表示的内容是具体确定的;
第四,要约应当是要约人向其想要缔结合同的相对人发出。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条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因此。
承诺的构成要件包括四个方面:
第一,由受要约人(受领要约的相对人)作出;
第二,承诺是向要约人作出的;
第三,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第四,承诺需要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含义 法律效力 特征 情境举例
要约 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不具有 内容具体确定,往往针对特定相对人,通常采用对话、信函方式 售房广告详细列举价位、位置、环境等具体内容
要约邀请 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 生效的要约具有 不针对特定的相对人,往往通过电视、报刊等媒介手段 售房广告没有具体内容
【注意】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要件的,构成要约。
要约和要约邀请比较
议学情境:“吃差价”中介员工诉请卖家履行合同被驳回
2023年8月9日,崔某、陈某、千杯中介公司分别作为买方、卖方、中介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崔某向陈某购买一处房产,价款为38.2万元,12月31日前办理过户;卖方要配合按揭贷款,买方交定金2万元,并在过户时再付首付款4.2万元,余款待权利变更完毕后由银行转付;任何一方违约致合同无法履行,则适用定金罚则,并承担中介费;合同签订次日交房,晚交一日违约金为己付款2‰;买方有权转让给第三方,并有权将房产过户至指定人名下。
  签订合同后,千杯中介公司出具收据,载明收到买方中介费5000元,陈某收到案外人贺某2万元定金后如期交房;同年11月17日,贺某、邹某分别作为卖方和买方,与另一经纪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贺某以43万元价格将涉案房产出售给邹某。一周后,陈某通过线上预约办理过户手续,但因崔某公积金贷款未办成等原因而未能办理过户手续。此后,崔某要求对方办理公证委托,委托千杯中介公司全权负责办理过户,但遭陈某拒绝。另查明,崔某与陈某签订合同时,崔某系千杯中介公司员工;接收涉案房屋后,崔某自认对房屋进行装修,并交邹某占有使用。崔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陈某履行合同义务,配合完成过户。经审理,法院驳回崔某全部诉讼请求。
议学活动:小组合作商议,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崔某全部诉讼请求的理由 ?
议学情境:“吃差价”中介员工诉请卖家履行合同被驳回
议学活动:小组合作商议,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崔某全部诉讼请求的理由 ?
【议学提示】1.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查明事实,原告崔某签订合同时隐瞒其中介员工身份,方便实现赚取差价的目的,破坏了诚信、健康的市场秩序。
2.一份有效合同应主体适格,内容合法且不违背公序良俗,意思表示真实。
崔某要求在合同中的约定(略)以及办理过户时拒绝直接过户至自己名下,并要求被告办理公证委托,仅在他人支付2万定金就取得房屋占有,显然不符合正常房产交易行为。原告崔某自认案涉房屋由同事邹某占有使用,却否认他人与邹某合同关系,亦未出示其与他人房屋买卖合同,可见原告崔某签购房合同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实际买卖双方合法权益。
合同
生效
作用
主体适格(民事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意思表示真实
内容合法且不违背公序良俗
1.满足特定需求,资源有效配置,增加社会财富
2.促成相互合作,形成信用机制
3.依法订立,规定双方权利义务,维护稳定交易秩序
知识总结:合同的生效与作用
以下案例中订立的合同有效吗?为什么?
1.威尼斯商人割一磅肉的合同。
2.甲和乙签订协议,由乙帮忙买一只东北虎,报酬2000元。
3.11周岁的甲,将父亲价值4000元的手机,以1000元的价格卖给邻居张大爷。
4.某主播在直播平台详细介绍一本文学作品书,高中生张三付款26元购买。
无效,违背公序良俗
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性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无效。主体不适格。甲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有效。主体适格、内容合法且符合公序良俗,意思表示真实。
塑人间美好,悟“诚信订约履约”
03
易混易错:
1.在订立合同过程中,要约就是要约邀请。( )
2.在合同订立过程中,要约与承诺是固定不变的。( )
3.订立合同就当然意味着合同生效。( )
4.我们常说“空口无凭”,订立合同必须是白纸黑字的合同书才可以。( )
错误。【解析】合同订立的过程可概括为要约与承诺两个阶段,但在实际协商过程中,受要约人的“承诺”可能增加新的内容,如果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此时,该项“承诺”则转化为新要约,需要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可见,在合同订立过程中,要约与承诺是可以变化的。
错误。【解析】订立合同并不当然意味着合同的生效。如果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可能导致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无效;如果合同的主体不适格或者因欺诈、胁迫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也会使得合同存在瑕疵或者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
错误。【解析】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不具有法律意义。
错误。【解析】除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取特定形式外,只要各方当事人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就是订立了合同。无论口头形式还是书面形式,甚至直接履行的行为都可以产生合同。
种类
含义
形式
订立
生效
内容
口头、书面
要约、承诺 (诚信)
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
内容合法且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租赁合同、保险合同等
一般条款、必备条款
合同
价值(意义)
课堂总结:
夯实基础
1.(2024·全国·模拟预测)张某承租王某的房屋,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间,张某应于每年9月1日前将下一年度的租金支付给王某,若逾期15天以上,王某可以解除合同并主张违约金。2023年9月4日,张某仍未支付租金,王某多次通过短信催缴,张某均未回复。9月5日,王某带人将张某强制驱离,并张贴了该房屋的招租信息。故张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王某返还剩余租金和押金,并赔偿其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本案中( )
①张某和王某均违反了合同约定
②王某有权对张某进行强制驱离
③该房屋租赁合同内容非法无效
④王某应返还张某剩余租金和押金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夯实基础
2.(2023上·西藏林芝·高三统考期末)2009年,倪某与陈某签订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协议。协议签订后,陈某付清转让款,倪某交付该承包地但未办理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登记手续。2016年,因修路,该承包地中的1.98亩被征收,村经济合作社因承包地经营权仍登记在倪某名下,将补偿款发给了倪某。陈某不服,向法院起诉,认为自己是承包地的经营权人,征收补偿款应由自己享有,请求判决倪某归还征地补偿款。下列对本案看法正确的是( )
①因为承包经营权没有登记,所以转让协议自始无效
②承包经营权流转未登记不影响实际经营事实的存在
③承包经营权登记并非流转生效要件,流转协议有效
④流转协议虽然有效,但补偿款应该归登记权人所有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夯实基础
3.(2023上·河北邢台·高三宁晋中学校联考阶段练习)某中学为吸引生源,在其发布的招生简章中写明“高考考入985、211、双一流高校的,学校给予5~30万元奖励”。学生李某看到招生简章后报考该校并被录取。三年后,该生考上985高校,要求学校支付奖励未果,后提起诉讼。下列对此案认识正确的是( )
①该中学发布招生简章的行为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②学校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承担继续履行合约的违约责任
③该生考上大学与学校的培养密不可分,故不应判决该中学支付奖励
④若该生未与学校签订书面合同,则招生简章内容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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