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课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课件(共40张PPT)-2024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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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课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课件(共40张PPT)-2024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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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0张PPT)
民事权利与义务
一诺千金 重在履行
言而有信 违约有责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权力行使 注意界限
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民事权利有限制
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第一单元知识体系
第一课:在生活中
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民事权利与义务
人身权利
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民法基本原则
生命健康俱可贵
姓名肖像受保护
名誉隐私不可侵
物权
知识产权
合同订立
违约责任
定分止争——所有权
物尽其用——他物权
保护创作——著作权
激励创新——专利权
点石成金——商标权
生活离不开合同
要约承诺订合同
立字有据更可靠
课标要求 核心素养 考情预测
1.科学精神:结合具体的交通事故案例、医疗纠纷案例或人身伤害案例,理解侵权责任的一般条件和特殊情形。
2.法治意识:树立法治意识,依法承担责任,依法保护权利,做守法的好公民。
3.公共参与:正确处理复杂的利益关系,用法律的手段处理各种纠纷,维护社会安定。有限制地行使民事权利。
1.理解侵权责任的内容;
2.树立依法承担责任的观念。
(1)从命题内容上看,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归责——过错推定侵权责任、无过错侵权责任、民事权利限制(对于名誉权和著作权的限制)、相邻关系内容是高考考查的重点。
(2)从考查形式上看,选择题和非选择都有考查,案例分析类是考查的重点。
(3)命题常常结合公民法律生活中经常遇到的问题来进行考查 。
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一轮复习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侵权责任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含义、法律依据
承担方式(九种)
构成要件(三要件)
诉讼时效
妥善处理
相邻关系
第四课思维导图
侵权责任与
权利界限
侵权责任中
的情理法
一般侵权(过错侵权)
特殊侵权
民事权利
行使的界限
侵权责任的类型
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
过错推定
无过错侵权责任
损害事实
主观过错
因果关系
要求
表现
对名誉权的限制
对著作权的限制
合理使用
法定许可使用
实质: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
类型、意义
要求(原则、法律依据、具体要求)
重温:首例涉虚拟数字人侵权案
杭州某网络有限公司发布两段被诉侵权视频侵害了魔珐公司涉案视听作品、美术作品、录像制品及表演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杭州某网络有限公司以引流营销为目的,以视频形式将虚拟数字人Ada作为实例展示在其抖音账号,其在视频中对涉及魔珐公司有关标识的信息内容进行删减并替换为课程营销信息或自身商标,加上在一段视频标题中标注其他虚拟数字人名称,可能影响消费者理性决策,从而得以获得更多商业机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直接损害魔珐公司的商业利益,构成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该院于2023年4月25日判决:杭州某网络有限公司在其抖音账号上为魔珐公司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含维权费用)12万元。
议学提示:
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就可能构成侵权。本案中,被告人苏某某、林某某等9人以盈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盗版作品,侵权产品已销售金额达475万余元,待销售金额达320万余元,犯罪情节特别严重,不仅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复制权和发行权),还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应受到制裁。
法院依法作出此判决,进一步树立尊重和保护著作权的意识,营造鼓励作品创作、知识创新的法律环境。
核心考点一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承担方式
诉讼时效
承担主体
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可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①注意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②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应当及时提出相关请求(不告不理)
一般情况下,由行为人本人承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由其监护人承担。
【注意】①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②超过诉讼时效,权利人仍有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其可能丧失胜诉权。
【特别说明】
1.侵权行为所导致的法律责任,不限于侵权责任,还可能依法承担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2.民事主体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财产不足以支付,应当优先用于民事责任的赔偿
【特别说明】
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
①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②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③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扶养费等
方式 适用范围 案例
停止侵害
排除妨碍
消除危险
返还财产
侵害他人人身、财产的行为正在发生(进行中或延续),受害人可以依法请求其停止侵害行为
权利人行使人身、财产权利受到他人不法阻碍或者妨害。主要适用于物权,特别是相邻权受到侵害的场合
行为人的行为对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潜在威胁,尚未发生实际损害
非法占有或管理他人财产
前提:财产还在
丈夫一直家暴并威胁妻子,妻子可以依法要求其停止暴力行为
小区公共楼道堆放杂物,影响他人正常通行,杂物堆放者应当排除妨碍
汽车厂商有义务召回已售因设计、质量等原因造成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
抢劫、盗窃、强行占有他人财物等侵占行为需要返还财物。拾得别人遗失物,应当返还不当得利
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突破拓展
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方式 适用范围 案例
恢复原状
赔偿损失
赔礼道歉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侵权行为致使他人的财产遭到损害或者形状改变,前提:财产还在,且有恢复的可能性;恢复原状有必要
最常见,人身、财产受到损害
方式: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惩罚性赔偿(恶意、故意欺诈),一般以实际损失为限
主要适用于侵害人身权益的情形,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被侵权人承认错误、表达歉意、请求原谅
专属于侵害名誉权的民事责任。
,为受害人消除不良后果、恢复受害人名誉的一种补救措施
房屋装修中对房屋进行结构性改造,因而影响其他住户的房屋安全,须承担恢复原状责任
甲使用乙提供的掺假的原料生产,造成经济和名誉等损失,乙负有赔偿责任
自然人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散布损害他人名誉的言论,在什么范围内给他人造成损害,就应当在什么范围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突破拓展
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
原因 行为人侵害他人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合同当事人在合同期内没有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行为特点 侵权行为致使他人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 在合同期内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责任构成要件和免责条件 有损害事实(前提条件)、主观过错、因果联系 免责条件只能是法定的,当事人不能事先约定免责条件,也不能对不可抗力的范围事先约定。 合同当事人违约。
免责条件:法定免责(不可抗力)和约定免责。
承担责任的方式 既包括财产责任,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又包括非财产责任,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及法定惩罚性赔偿。 主要是财产责任,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定金罚则、支付违约金等。
区分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
侵权责任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违约责任一般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
既侵权又违约,可以主张违约责任或承担侵权责任(二者只能选其一)
突破拓展
以案释法
“经常用脑,多喝六个核桃。”这句通俗易懂的广告语,使得核桃乳饮料品牌“养元六个核桃”家喻户晓。澳华食品厂的“大果核桃”的包装与“六个核桃”相似,“大果核桃”产品以蓝白为主色调的包装形式与“六个核桃”基本相同,包装上的“大果核桃”几个白字及围绕这几个白字的图案与色调,与养元公司高度近似。养元公司遂将生产商和经销商诉至法院。
结合《法律与生活》,分析本案法院应如何判决?澳华食品厂应承担什么民事责任?养元公司有权提出哪些诉讼请求?
侵犯了六个核桃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因为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商标法》规定,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构成侵权。澳华食品厂的“大果核桃”的包装形式、图案与色调与“六个核桃”基本相同,与养元公司注册商标的图案近似。“大果核桃”产品构成商标侵权,应该承担侵权责任。
养元公司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
2.构成要件
①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有损害事实)
②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但过错程度对于衡量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 (有主观过错)
③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一个人只能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负责,法律通常要求受害人确定损害结果发生的真实原因。
(有因果关系)
1.含义: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是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
(一)一般侵权责任(过错侵权责任)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核心考点一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故意 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民事权利的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该结果发生的。
过失 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损害他人的民事权利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结果导致他人的民事权利受到损害的。
注意:过错侵权,受害人需要举证
方某在小区居民楼电梯内吸烟,邻居吴某劝阻,二人因此发生言语争执。方某出电梯后猝死,方某之妻袁某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吴某赔偿40余万元。 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劝阻电梯内吸烟的行为合法正当,符合公序良俗,是自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应当鼓励; 吴某的行为方式理性、平和,并无不当,与方某的死亡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不应承担任何民事责任,判决驳回袁某的诉讼请求。
判决要点:
(1)损害事实:
(2)主观过错:
(3)因果关系:
请谈谈你对此案判决的看法?或者说法院这么判决的依据是什么?
方某猝死(生命权丧失)
吴某没有侵权的故意或过失,劝阻行为理性平和,未超必要限度。
劝阻行为与猝死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教材案例分析P34 探究与分享
(二)特殊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与无过错侵权责任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不能证明清白就是你的错) 含义
表现
无过错侵权责任 (无论如何都是你的错) 含义
表现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简而言之:先推定有过错,行为人需自证无错。举证责任倒置)
动物园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简而言之:无论有无过错,均需承担责任。)
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生产者产品责任、环境污染责任。
【注】动物园承担过错推定责任;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两百四十八条 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两百五十条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思考:是不是只要饲养动物致人损害,其饲养人、管理人就一定要承担无过错责任呢?
常见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适用情形 责任承担方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
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
堆放物倒塌、滚落或者滑落造成他人损害
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
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
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
患者因医疗机构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或者医疗机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遭受损害的
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
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
动物园
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
堆放人
行为人
所有人、管理人
施工人
医疗机构
所有人、管理人
突破拓展
常见无过错侵权责任
无过错侵权责任适用情形 责任承担方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
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
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
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
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
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
监护人
用人单位
接受劳务一方
生产者
机动车一方
污染者
经营者
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
突破拓展
一般侵权行为 特殊侵权行为
归责原则 过错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无过错侵权责任
构成条件 同时具备过错、损害行为;损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受害人负举证责任) 法律直接推定侵权人存在过错由其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侵权人负责举证);
不需要以过错要件为要件(不管侵权人是否具有过错,都须承担相应责任)
承担方式 除赔偿损失外,还有如返还财产、排除妨碍、停止侵害等 承担方式主要为赔偿损失
适用范围 没有范围限制 限制在法律有明文规定的范围内
法律规定侵权 责任的意义
【知识整合】全面理解侵权责任
个人角度:旨在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合理确定相关行为人与权利人之间的利益,
社会角度:对社会某些群体的合法权利给予特别保护,体现了社会公正,有利于平衡社会各方利益,合理预防损害,促进社会和谐。
案例中谁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1.实施侵害行为的小壮,需要承担法律责任,P33第2段首句“过错责任原则”,①②③
2.但小壮是高一学生,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父母承担侵权责任。
无过错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注意:是父母而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承担侵权责任。
3.学校要承担法律责任。
民法典第1200条:【教育机构的过错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教材案例分析P32 探究与分享
1.题型特点:
试题往往以现实生活中的民事活动为背景,要求分析行为人的民事行为是否涉嫌侵权以及侵权的形式,分析其行为是否应该承担侵权责任,承担侵权责任属于何种情形,以引导学生正确行使民事权利,自觉尊重他人权利。
2.解题方法:
(1)分析材料涉及的民事权利类型。民事权利包括财产权(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人身权(人格权、身份权)。
(2)分析判断民事主体的行为是否侵权。分析民事主体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涉嫌侵权(如是否符合过错侵权的三要件)。
(3)分析民事主体行为具体侵权情况。某行为如果涉嫌侵权,要具体分析侵害的是他人的何种权利,属于哪种侵权责任,适用何种举证方式,找出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4)综合分析得出结论。根据题目设问,结合题目案例进行分析,得出合理结论。
归纳提升:关于民事侵权责任试题的解题方法
1(2023·海南高考真题)小赵跑步时撞倒老张,两人关于责任承担产生争执。根据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构成小赵侵权责任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
①小赵主观上存在故意
②老张主观上不存在过错
③老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④小赵的行为和老张的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D
小赵主观上存在过错,过错包括故意或者过失。
2(2023·北京高考真题)某化工公司发生管道泄漏事故,之后,附近的草莓采摘园主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今年草莓歉收系该公司污染土壤所致,请求赔偿。经查,因当地长期过度开采地下水导致土壤层下沉,管道底部缺乏支撑出现裂缝,化学原料泄漏,从而污染了周围土壤。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A.化学原料泄漏是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化工公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B.化工公司如能证明自己对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C.化工公司如能证明歉收并非化学原料泄漏所导致,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D.本案符合举证责任倒置情形,草莓采摘园主无需提交合法权益受损的证据
C
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污染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举证责任倒置情形,不意味着草莓采摘园主不提供任何证据,主要证据由化工公司提供。
3(2023·山东高考真题)甲公司从乙公司购入一批配件,约定“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均由A仲裁委员会仲裁”。后该批配件迟延两个月才交货,且用该批配件生产的甲公司产品造成了数起伤人事故。甲公司召回产品检验后,意外发现配件内部设计使用了自己的发明专利,因此要求乙公司承担侵权责任。乙公司则申请行政主管部门宣告甲公司的专利权无效。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针对配件迟延交货之事,甲公司无权请求法院判决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②针对甲公司产品造成的伤人事故,甲公司即使无过错也应向受害人承担责任
③若主管部门作出了专利权无效宣告,甲公司可向法院起诉且需承担举证责任
④即使乙公司申请失败,仍可通过证明自己系独立作出相同发明来实现免责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A
【解析】①:双方约定“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均由A仲裁委员会仲裁”,表明双方订立了有效的仲裁协议。法律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因此甲公司无权向法院提起诉讼,故①正确。②:甲公司生产的产品造成他人伤害,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无过错侵权责任中的生产者产品责任处理,即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故甲公司即使无过错也应向受害人承担责任,②正确。③:甲公司起诉行政主管部门,属于行政诉讼,应当由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而不是由甲公司承担主要举证责任,③错误。④:发明人取得专利,是以公开其发明内容为条件,换取国家在限定时间内给予强有力的法律保护,其他人即使独立作出了相同的发明,也不得实施该发明,故④错误。故本题选A。
C
4.(2020·浙江1月选考)2017年11月,王某院子里的洗衣机被砸坏,监控显示系张某阳台上的花盆未固定,被野猫撞倒坠落所致。张某在外地工作,王某多次联系未果。2019年12月,张某回家休假,王某找到他,要求赔偿。张某以野猫撞倒属不可抗力,且已超过诉讼时效为由不愿赔偿。双方产生纠纷。本案中
①张某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②王某有权向法院起诉
③王某有权申请仲裁 ④张某应当给予赔偿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故王某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②正确;
张某未固定花盆,花盆被野猫撞倒坠落,张某应当给予赔偿,④正确。
5.(2023重庆,15,3分)我们在生活中应当树立法治意识,尊重法律规则,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①甲遗弃的宠物狗咬伤行人,行人有权要求甲承担赔偿责任
②乙从家中抛掷酒瓶后砸伤行人,行人有权要求乙承担赔偿责任
③丙无视警示攀爬景区雕塑时摔伤,并有权要求景区经营者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④丁边看手机边走路,撞上某单位门口合法安装的防护栏而受伤,丁有权要求该单位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A
6.(2022海南,18,2分)张某饲养了一只宠物狗,拴在自家院内。小周(15周岁)路过时拿棍子戏逗,宠物狗受到惊吓挣脱绳子冲出院门,把路过的王爷爷撞倒在地,造成其左腿粉碎性骨折,入院治疗一个多月,由此产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爷爷的生命权受到侵犯
②王爷爷的身体权受到侵犯
③王爷爷有权请求张某支付医疗费
④王爷爷有权请求小周父母支付医疗费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D
7.(2023江苏,16,6分)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丁某(出租方)与15岁的赵某(承租方)于2022年8月25日签订《车辆租赁合同》,合同约定:丁某自2022年8月25日17时起将车辆交付给赵某使用,至2022年8月26日17时收回。租金共计人民币550元。
赵某在租赁车辆期间因操作不当造成车辆损坏。丁某认为,赵某损坏车辆造成损失,必须进行赔偿。赵某的父母认为,赵某所签合同没有经过父母同意或追认,丁某不应该出租车辆给赵某,责任应该由丁某承担。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双方决定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
如果你是调解员,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就该案中各方的法律
责任进行简要分析。
参考答案
①承租人赵某在签订合同时未满18周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签订合同的行为未经过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和追认,原告丁某与被告赵某签订的《车辆租赁合同》应为无效合同,丁某不应该出租车辆给赵某。
②被告赵某在租赁车辆期间因操作不当造成车辆损坏,存在过错,但被告赵某系未成年人未取得驾驶证,丁某签订《车辆租赁合同》时未对其驾驶资格进行审查便将车辆向其交付,也存在一定的过错,但是,综合考虑本案情况,被告赵某的过错程度较大。
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对于原告丁某主张的损失赔偿,应由被告赵某的父母承担大部分责任。
8.(2022天津,19,12分)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郭某因装修参加了某家居馆促销活动,支付定金2000元,并收到家居馆开具的收据。后郭某与家居馆发生纠纷,在某知名自媒体平台上两次发布标题为“对对对,请警惕这家店”“请牢记这家黑店”的视频,给家居馆带来了不良影响。家居馆将郭某起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判决郭某侵权并承担相应责任。
(1)指出郭某侵犯家居馆何种权利,及其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如果郭某不服该判决,其享有何种诉讼权利 (6分)
(2)运用“全民守法”知识,分析此案例对消费者有何启示。(6分)
(1)①名誉权。②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损失。(答出两点即可)③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2)消费者应当增强法治观念,自觉守法,依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限制内容 对不同民事权利的限制
①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但是,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
②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捏造、歪曲事实;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的,则构成侵权,需承担民事责任。
①作品的合理使用: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必不必支付使用费。
②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在某些情形中,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
③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仍须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
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并且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名誉权(人身权)的限制
著作权的限制
一、民事权利有限制
核心考点二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核心考点突破
区别作品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
主要表现 具体情形
合理使用 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 ①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③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④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等等
法定许可使用 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 ①报刊转载其他报刊上已经刊登的作品
②在为实施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等等
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仍须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 突破拓展
情景一:甲老师在期中考试题目中引用某乙的一幅漫画,某乙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认定甲老师构成对某乙侵权。法院审判的依据可能是什么?
甲老师引用某乙的一幅漫画命题,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一般情况下不构成侵权;但是应该在命题时注明作者的姓名和作品的出处,否则也会构成侵权。
情景二:张某和李某各买了一张音乐CD。张某用来自己欣赏,有时也借给好朋友听;李某经营一家酒吧,他在营业时间播放CD,作为背景音乐。
张某和李某的行为是否侵犯了著作权?为什么?
①张某播放CD供自己和朋友欣赏,不构成侵权。因为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出于个人学习、研究、欣赏的目的而使用他人作品,属于合理使用。
②李某在营业时间播放CD,作为酒吧的背景音乐,构成侵权。因为用于营业场所播放,具有商业性,不属于合理使用。
以案释法
二、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核心考点二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为什么 原因
是什么 类型
怎么做 原则 依据
要求
①实质: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
②意义:法律规定相邻关系,对于保护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稳定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
包括相邻用水、排水;相邻通行;相邻不动产利用与管线安设;相邻通风、采光、日照;相邻有害物质排放(大气/水/土壤污染物、噪声、光辐射、电磁辐射),等等。
①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②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③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例如:民法典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通行等提供必要的便利;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徐某在住宅楼三层的自家阳台上搭建了鸽舍,饲养、放飞信鸽。鸽粪给楼下住户造成严重的污染,放飞的信鸽也严重地影响邻居的休息。几户邻居与徐某协商无效后,将他告上人民法院,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进行赔偿。徐某则认为自己有权在自家阳台养信鸽。
思考:徐某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吗?请说明你的判断理由。
(1)徐某应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2)理由:①公民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必须遵循公平原则、绿色原则、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徐某在自家阳台搭建鸽舍,却给邻居带来了严重污染,并严重影响邻居休息,这违背了绿色原则,也不符合社会公德的要求。(民法基本原则)
②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徐某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没有贯彻这一原则,因此徐某应该立即拆除。(相邻关系的原则)
教材案例分析P36 探究与分享
(1) 认真审读材料,明确材料所涉及的相关当事人; (2)分析提炼材料中相邻关系的处理方式、事实细节等;
(3)评析判断材料中的相邻关系处理事实是否涉嫌侵权及侵权表现;
(4)结合事实,根据法律规定,说明侵权行为应当承担的侵权责任。
方法技巧:关于相邻关系处理的相关试题的解答方法
知识体系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民事权利有限制
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对相邻权的限制)
界限
对不同民事权利设定的限制
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对于名誉权(人身权利)的限制
对于著作权(财产权)的限制
相邻关系
含义或实质
主要类型
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因
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的
原则和要求
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
公平合理的原则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当地习惯
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
维护社会秩序
含义
核心考点突破
9(2023·海南)著作权是权利人针对特定作品依法享有的支配和获取利益的权利。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使用作品,有可能构成侵权。下列属于侵犯著作权的是( )
①小董从网上下载了一首流行歌曲供个人欣赏
②某出版社无偿原文出版了近代学者梁启超的署名文集
③最新版的教辅用书匿名全文收录了当代作家莫某的一篇短文
④小郑的毕业论文未标出处使用了林某已发表文章的大段原文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D
【解析】①:小董从网上下载一首流行歌曲供个人欣赏,这符合作品的合理使用情形,未侵犯著作权,①不合题意。
②: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某出版社无偿原文出版近代学者梁启超(1873-1929年)的署名文集,没有侵犯著作权,②不合题意。
③:最新版的教辅用书匿名全文收录了当代作家莫某的一篇短文,“匿名全文收录”已经侵犯了著作权,③符合题意。
④: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仍须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小郑的毕业论文未标出处,属于侵犯著作权,④符合题意。故本题选D。
10(2023·浙江高考真题)即将参加高考的小白碰到麻烦事:楼上邻居家小学生每晚8点跳绳半小时;学校未经许可将其侧面照片用于招生宣传片,同学议论她爱出风头;妈妈怀疑她早恋,查看她手机上的聊天记录。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邻居小学生的行为属于行使不动产权利,是正当的
B.学校未经小白许可使用她的侧面照,即使不以营利为目的也构成侵犯肖像权
C.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查阅子女手机不构成侵权
D.解决小白与妈妈的纠纷,可以选择便捷经济的仲裁途径
B
解析: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邻居小学生的行为已经影响到相邻关系的学习和生活,A 错误。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但未经同意查阅子女手机构成侵权,C错误。解决小白与妈妈的纠纷,最好的方式是自行协商,通过和解达成合意,解决纠纷,而不是选择便捷经济的仲裁途径,D错误。
11.(2023浙江1月,27,3分)某私立高中招聘的语文教师万河,出版《蓓蕾诗选》时采用了自己所教学生小童的两首诗歌。小童认为万老师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学校因此解除与万河的劳动合同。万河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恢复劳动关系。下列说法中符合法律规定( )
①因两起案件相互牵连,法院应当将两案合并审理
②若小童与万河达成庭外和解,则学校不能仅以师生发生诉讼关系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③小童起诉万河属民事诉讼,若不能证明该两首诗歌为自己的作品,则承担败诉后果
④若万河在《蓓蕾诗选》中指明作者小童和作品出处,则构成作品的合理使用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C
【解析】①:这是两起不同的民事诉讼,适应的法律不同,法院不应当将两案合并审理,①错误。②:若小童与万河达成庭外和解,则学校不能仅以师生发生诉讼关系为由解除劳动合同,②正确。③:小童起诉万河属民事诉讼,若不能证明该两首诗歌为自己的作品,则承担败诉后果,③正确。④:若万河在《蓓蕾诗选》中指明作者小童和作品出处,同时得到小童的同意,才能构成作品的合理使用,④错误。
12.(2023山东,19,)当好善解矛盾纠纷的行家里手。
[民声]M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到Z村村民张某反映,称邻居谭某故意将几颗果树挪到其承包地紧贴自己家进出的必经之路一侧,树枝阻碍了自己的面包车通行。调解员遂前往调解。
[走访]调解员走访了谭某,了解到前些年Z村组织土地承包,谭某分到的地正好被进出张某院子的必经之路分割成两半。为说服谭某接受承包方案,时任村主任张某斌代表村委会口头承诺,承包期内每年补偿谭某600元,但从今年初开始,现任村主任张某军不再支付补偿款,谭某多次沟通无果,认为村委会和张某合伙欺负人,自己不能再忍。调解员又走访了张某、张某军和其他知情人,了解到新情况:去年谭某家杨树的树枝被风刮断,砸坏张某的面包车,张某要求赔偿。谭某认为刮风是自然现象,自己不应为此负责。此后两家再无来往。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完成下列任务:
(1)[释法]调解员向谭某、张某和张某军分析了他们各自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及法律依据。请将分析内容补充完整。
在村委会补偿的纠纷中:① 。
在树枝砸坏车的纠纷中:② 。在挪树阻碍通行的纠纷中:③ 。
(2)[化解]整个调解过程中,除明晰具体法律关系外,调解员和各方当事人还应坚持什么原则才能真正化解矛盾。
调解员:④ 。各方当事人:⑤ 。
(1)[释法]调解员向谭某、张某和张某军分析了他们各自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及法律依据。请将分析内容补充完整。
在村委会补偿的纠纷中:① 。
在树枝砸坏车的纠纷中:② 。
在挪树阻碍通行的纠纷中:③ 。
(1)①时任村主任张某斌代表村委会对谭某做过口头承诺,属于口同合同,村委会应继续履行合同。
②树枝砸坏车的纠纷中,谭某家杨树的树枝被风刮断,砸坏张某的面包车,谭某应该承担过错推定侵权责任,给予赔偿。
③在挪树阻碍通行的纠纷中,谭某故意将几棵果树挪到其承包地紧贴张某家进出的必经之路一侧,树枝阻碍了其面包车通行,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通行等提供必要的便利,谭某应当妥善处理,停止侵害,排除妨碍。
(2)[化解]整个调解过程中,除明晰具体法律关系外,调解员和各方当事人还应坚持什么原则才能真正化解矛盾。
调解员:④ 。
各方当事人:⑤ 。
(2)④人民调解员要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收取任何费用。民法典确立的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等基本原则。
⑤各方当事人应坚持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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