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9.2 环境保护税计算与申报 课件(共26张PPT)-《纳税实务》同步教学(高教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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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9.2 环境保护税计算与申报 课件(共26张PPT)-《纳税实务》同步教学(高教版)

资源简介

(共26张PPT)
资源税和环境保护税类办税
项目九
资源税计算与申报
Part One
1
环境保护税计算与申报
Part Two
2
CONTENTS
目 录
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算与申报
Part Three
3
环境保护税计算与申报
Part Two
2
环境保护税是对在我国领域以及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征收的一种税,其立法目的是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现行环境保护税法的基本规范包括2016年12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以下简称《环境保护税法》)、2017年12月30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等。《环境保护税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认知环境保护税
一、
环境保护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
办理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
三、
内容概述
一、认知环境保护税
01 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
02 环境保护税的征税范围
03 环境保护税的税率
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
01
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按照规定征收环境保护税,不再征收排污费。
环境保护税的征税范围
02
环境保护税的征税范围是《环境保护税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等应税污染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不缴纳相应污染物的环境保护税 1.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2.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储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的。
税法窗口
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应当缴纳环境保护税。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储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应当缴纳环境保护税。
(单选题)下列各项中,不征收环境保护税的是( )。
A.光源污染
B.噪声污染
C.固体废物污染
D.大气污染
课证融通
正确答案:A
【解析】目前,我国环境保护税的应税污染物仅限于法定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限于工业噪声)。
课证融通
环境保护税的税率
03
环境保护税实行定额税率。税目、税额依照《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执行,见表9-4。
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具体适用税额的确定和调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考虑本地区环境承载能力、污染物排放现状和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目标要求,在《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二、环境保护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01 环境保护税计税依据
02 环境保护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03 环境保护税税收优惠
环境保护税计税依据
01

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

应税水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

应税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的排放量确定。

应税噪声按照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确定。
环境保护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02
应税大气污染物的应纳税额=污染当量数×具体适用税额
应税水污染物的应纳税额=污染当量数×具体适用税额
应税固体废物的应纳税额=固体废物排放量×具体适用税额
应税噪声的应纳税额=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对应的具体适用税额
4.不能按上述第1项至第3项规定的方法计算的,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抽样测算的方法核定计算。
3.因排放污染物种类多等原因不具备监测条件的,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计算。
2.纳税人未安装使用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的,按照监测机构出具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的监测数据计算。
1.纳税人安装使用符合国家规定和监测规范的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的,按照污染物自动监测数据计算。
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的排放量和噪声的分贝数,按照下列方法和顺序计算:
假设某工业企业只有一个生产场所,只在昼间生产,边界处声环境功能区类型为Ⅰ类,生产时产生噪声为60分贝,《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规定Ⅰ类功能区昼间的噪声排放限值为55分贝,当月超标天数为18天。请计算该企业当月噪声污染应缴纳的环境保护税。
工作实例9-3
【解析】超标分贝数=60-55=5(分贝),根据《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可得出该企业当月噪声污染应缴纳环境保护税为700元。
工作实例9-3
环境保护税的税收优惠
03
(1)农业生产(不包括规模化养殖)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2)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3)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
(4)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
(5)国务院批准免税的其他情形。
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
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30%的,减按75%征收环境保护税。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50%的,减按50%征收环境保护税。
税收与中国梦
税务部门以服务绿色发展为己任,聚焦“绿色”理念,发挥税收杠杆职能作用,增强环境类税种在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功能,使祖国大地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环境类税种的实施,加快了我省绿色发展的步伐。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1月底,安徽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85.9%,达到有监测记录以来历史最好水平,长江流域水质优良断面比例90%,创国家考核以来最好水平。“多排多征、少排少征、不排不征”的正向减排激励机制让企业的绿色发展持续提速。
绿色税收助力绿色发展
三、办理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
0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02纳税地点
03纳税期限
04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01
环境保护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当日。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
纳 税 地 点
02
纳税人应当向应税污染物排放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
纳税人跨区域排放应税污染物,税务机关对税收征收管辖有争议的,由争议各方按照有利于征收管理的原则协商解决。
纳税人从事海洋工程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或者固体废物,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海洋主管部门规定。
知识链接
应税污染物排放地,是指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排放口所在地;应税固体废物产生地;应税噪声产生地。
纳 税 期 限
03
纳税人按季申报缴纳的,应当自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纳税人按次申报缴纳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纳税人申报缴纳时,应当向税务机关报送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
04
申报方法
环境保护税申报过程中需关注的事项如表9-5所示。
申报表样
环境保护税纳税人应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通过环境保护税税源明细表进行数据更新维护后进行纳税申报。如表9-6,8-3,8-4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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