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17张PPT)耕地占用税的计算与申报Part Three3纳税人01征税范围02税率03应纳税额的计算05计税依据04内容概述税收优惠06纳税义务发生时间07纳税申报08纳 税 人01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为在我国境内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部队以及其他单位;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以及其他个人。征 税 范 围02(一)基本征税范围耕地占用税的征税范围包括纳税人为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而占用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耕地。(单选题)根据耕地占用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不缴纳耕地占用税的是( )。A.占用渔业水域滩涂建设海上乐园的B.占用林地修建木材集材道的C.占用养殖水面建设城市公园的D.占用耕地建设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赛证融通正确答案:B,占用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以及其他农用地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的,不缴纳耕地占用税。赛证融通税 率03耕地占用税实行定额税率。根据不同地区的人均耕地面积和经济发展情况实行有地区差别的幅度税额标准。计 税 依 据04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标准计算应纳税额,一次性缴纳。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包括经批准占用的耕地面积和未经批准占用的耕地面积。纳税人实际占用耕地面积的核定以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为主要依据,必要的时候应当实地勘测。税收与中国梦耕地减少现象依然令人痛心。在曝光了重庆南川800亩土地莫名“失踪”事件。对地方滥占耕地事件,国土资源部等相关部门加大了处罚力度,但至今不绝、前赴后继的“踩红线”现象,背后的症结值得深思。作为粮食安全根基的耕地,伴随着保障发展和保护耕地的“双保”压力不断增大,为什么一些地方的“动作”会经常发生变形——热衷于加快征地和出让土地,却忽略了征地应有的法律程序和应当承担的民生职责,以至于出现耕地保护“监守自盗”的行为。严格守护18亿亩耕地的“红线”,确保农民合法权益的维护,既要从耕地本身着眼,更要从我国工业化、城市化、信托网与农业现代化协同发展的长远战略入手,在城乡发展转型中优化人、地、业三者的密切关系,妥善处理土地经营收益的管理与分配关系,推行耕地数量、质量、生态、时间与空间的全要素保护。从古至今,土地问题不仅仅是土地本身。将耕地保护视为一种“立体责任”,在更加宏观的系统中统筹,对“失踪”的土地有更明确的问责,唯此,才能杜绝耕地保护中的“监守自盗”,切实守住耕地“红线”,保证国家粮食安全,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是我国政府为了子孙后代的长远生计负责的一种表现,也是作为一个大国对世界承担责任的一种表现。所以耕地红线能守住!守护耕地的“红线”, 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应纳税额的计算05耕地占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实际占用耕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率2021年7月亚太公司开发住宅社区经批准共占用耕地150 000平方米,其中800平方米兴建幼儿园,5 000平方米修建学校,已知耕地占用税适用税率为30元/平方米,计算亚太公司应缴纳耕地占用税税额。工作实例10-4工作实例10-4学校、幼儿园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所以亚太公司应缴纳耕地占用税=(150 000-800-5 000)×30=4 326 000(元)。税 收 优 惠061、军事设施、学校、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2、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占用耕地新建自用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其中农村居民经批准搬迁,新建自用住宅占用耕地不超过原宅基地面积的部分,免征耕地占用税。3、农村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残疾军人以及符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自用住宅,免征耕地占用税。4、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水利工程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2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5、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可以规定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的其他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按规定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后,纳税人改变原占地用途,不再属于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情形的,应当按照当地适用税额补缴耕地占用税。(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免征耕地占用税的有( )。A.公立学校教学楼占用耕地 B.厂区内机动车道占用耕地C.军事设施占用耕地 D.医院内职工住房占用耕地赛证融通正确答案:AC,免征耕地占用税的项目包括:军事设施、学校、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和医疗机构占用耕地。注意医院内职工住房占用耕地的,应缴纳耕地占用税。赛证融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07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占用耕地手续的书面通知的当日。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凭耕地占用税完税凭证或者免税凭证和其他有关文件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未经批准占用耕地的,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认定的纳税人实际占用耕地的当日。纳 税 申 报08纳税人占用耕地或其他农用地,应当在耕地或其他农用地所在地申报纳税。耕地占用税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税务机关应当与相关部门建立耕地占用税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和工作配合机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利等相关部门应当定期向税务机关提供农用地转用、临时占地等信息,协助税务机关加强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数据资料异常或者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纳税的,可以提请相关部门进行复核,相关部门应当自收到税务机关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出具复核意见。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