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1.2积极维护人身权利(共59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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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1.2积极维护人身权利(共59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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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9张PPT)
1.2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政治认同:认同我国尊重和保护人权的政策,积极维护人身权利是民法的重要内容。
科学精神:理解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的内涵及其重要性。
法治意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和自由。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公共参与:在社会生活中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互联网活动中善于依法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
核心素养
重点和难点:各种人身权利的内容与法律保护;如何依法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1、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的原因、要求?
2、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地位、重要性、侵权责任?
3、姓名权的含义、依据、法律规定、侵权行为、侵权责任?
4、肖像权的含义、法律规定、侵权行为、侵权责任?
5、名誉权和荣誉权的含义,法律规定、侵权行为、侵权责任?
6、隐私权的含义、法律规定、侵权行为、侵权责任、保护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的意义
自主学习
民事
权利
人身权
财产权
人格权
身份权
物权
债权
知识产权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姓名权(自然人)/名称权(法人、非法人组织)
肖像权
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
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亲权、亲属权
配偶权
所有权﹙自物权﹚
他物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
宅基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抵押权
质权
著作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专利权
商标权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①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以及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配偶权、亲属权、监护权)。
②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人格权)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1、人身权利
注意:
①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② 姓名权的主体是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享有的是名称权而非姓名权。
③ 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
(1)人身权利(人身权)的内容
(2)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的原因(重要性)
①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
②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1、人身权利
(3)要求
①人们在生活中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
②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指公民享有人身不受任何非法搜查、拘禁、逮捕、剥夺、限制的权利。(身体层面)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指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名誉、姓名、肖像等不容侵犯的权利,具体体现为人格权,如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禁止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精神层面)
例如:非法绑架,侵犯了人身自由权;造谣中伤、辱骂等,侵犯了人格尊严权。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2、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最基础的权利)
(1)地位: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
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
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
(2)重要性: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生命权:指公民为维持自己生命的延续,不受他人非法剥夺的权利。在因侵权行为致人死亡时,即是典型的侵害生命权的情形。(致死)
身体权:公民维护其身体完整的人格权, 并自由支配其肢体、器官和其他人体组织的人格权。(伤害身体的完整性,致残)
健康权:指自然人以其身体外部组织的完整和身体内部生理机能的健全,使机体生理机能正常运作和功能完善发挥。(损害健康,致病)
(3)侵权表现
生命权(侧重生命的延续)——致人死亡,非法剥夺生命 (致死)
身体权(侧重身体的完整)——伤害身体的完整性(致残 )
健康权(侧重机能的健全)——损害健康,致人患病(致病)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应承担法律责任
(4) 侵权责任(民事责任)
造成人身损害
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
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
赔偿辅助器具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
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注意:侵犯自然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时,侵权人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没有达到触犯刑法的严重程度时,要承担一定的行政责任(行政处分、行政处罚)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小结: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地位 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重要性 ①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
②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
③自然人的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
侵权表现 生命权——非法剥夺生命(致死)
身体权——损害身体的完整性和行动自由(致残)
健康权——损害身体功能(身心健康)和机能的正常使用(致病)
侵权责任 ①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②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③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1.2020年3月1日,山东省某县人民法院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判处田某有期徒刑十个月。案由是田某违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故意隐瞒其武昌、汉口接触史,造成医护人员及同病房病人共37人被隔离观察。田某的行为( )
①是在维护自身的隐私权 ②是对他人的身体权的侵犯
③危害了他人的生命健康权 ④是对他人的人身权的侵犯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
田某故意隐瞒其武昌、汉口接触史,造成医护人员及同病房病人共37人被隔离观察,这危害了他人的生命健康权,即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③④正确。身体权所保护的是身体组织的完整及对身体组织的支配,田某的行为并未侵犯他人的身体权,②错误。
D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杨某在参加高二新学期开学典礼时,突然腹部剧痛晕倒在地,学校紧急将杨某送入医院。医生诊断其是脾脏严重出血,于当晚进行了脾脏切除手术。手术后,杨某才向父母道出一个秘密。自入读该校起,他就经常被某些同学无故殴打。前两天,杨某又一次遭到同班同学夏某、林某、张某的围殴,他忍痛两日终致这危险的一幕。
1、案例中的夏某、林某、张某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杨某所在的学校应当承担责任吗?请说说你的理由。
2、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谈谈未成年人应当如何在生活中自我保护,全社会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来解决校园欺凌问题。
探究与共享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提示:
① 依据《民法典》规定,施暴者侵害了他人的生命健康权,造成他人的人身伤害和严重精神损害,应当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精神损害赔偿。
② 依据《民法典》规定,被侵害者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在校期间受到人身伤害,是由于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造成的,所以被侵害者所在学校,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1、案例中的夏某、林某、张某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杨某所在的学校应当承担责任吗?请说说你的理由。
2、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谈谈未成年人应当如何在生活中自我保护,全社会应当采取哪些措施来解决校园欺凌问题。
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 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①未成年人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遭遇侵害时要向老师、家长、学校等求助,要学习一些与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技巧。解决校园欺凌问题需要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努力。
②学校要切实肩负起教育管理的责任,经常对学生进行青少年保护相关法律知识教育,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校园暴力;
③家长要看管好孩子远离暴力游戏、暴力性动画片及电视剧,承担起预防校园暴力的责任;
④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一起重视起校园暴力问题。
⑤国家要加强对校园欺凌行为的打击力度。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二、姓名肖像受保护
2020年6月,吴京得知战狼品牌公司未经其许可,将其肖像用于该公司生产销售的“战狼槟榔”外包装中,包装袋内也放入了带有其肖像的兑奖卡,外包装和兑奖卡上均标注有“电影《杀破狼》主演吴京助力战狼品牌”字样。“战狼槟榔”在该公司经营的淘宝店铺售卖,在抖音平台上有用户发布上述带有其肖像的产品宣传。 吴京认为,战狼品牌公司的行为令诸多消费者及浏览者误认为其系该公司产品的代言人,事实上两方之间并无合作,该公司的行为侵害了其肖像权、姓名权。
2021年7月08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最终判决,判决上述公司向吴京道歉,并赔偿其经济损失合计342000元。
思考:
什么是姓名权和肖像权?
二、姓名肖像受保护
(1)含义: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
二、姓名肖像受保护
1、姓名权
① 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 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姓名是我们用来表现自我、区别于他人的符号,姓名总是与特定个人相联系,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个人在人格上的基本特征。
(2)自然人享有姓名权的依据:
(3)法律规定(姓名权的具体内容)
侵犯姓名权的行为 干涉 指无正当理由妨害、阻碍他人行使姓名的决定、使用、变更或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例如:养父母强迫养子女更改姓名。)
盗用 指未经姓名权人同意或授权,为牟取不正当利益,擅自使用他人姓名。(例如,打着名人的旗号宣传本公司;甲擅自以某教授名义为自己的作品作序)侵权人是用他人的名义为一定行为,不妄称自己就是某人。
冒名 即冒名顶替,冒充他人进行活动。
(例如:冒充“齐玉苓”的名字,借用齐玉苓的考试成绩上大学,致使齐玉苓名落孙山;拿姐姐的身份证去登记结婚;)
侵权人妄称自己既是某人,侵权人完全以姓名权人的身份从事活动
二、姓名肖像受保护
(4)侵权行为
① 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
② 盗用他人姓名;
③ 冒用他人姓名;
④ 以侮辱方式使用他人姓名、故意错误使用他人姓名、给他人取“浑名”或“绰号”等。
二、姓名肖像受保护
1、姓名权
(5)姓名权在生活中体现:
① 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由父母决定其姓名
② 成年后有权自己决定继续使用或者改变姓名,但是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母姓)
③ 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姓名的简称等,参照姓名权加以保护。(例:鲁迅)
二、姓名肖像受保护
1、姓名权
《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 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 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 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相关链接
思考:是否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未成年人由父母决定其姓名,成年后有权自己决定继续使用或者改变姓名,但是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姓名肖像受保护
含义 姓名权是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
依据 姓名是我们用来表现自我、区别于他人的符号,姓名总是与特定个人相联系,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个人在人格上的基本特征。
法律 规定 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表现 未成年人由父母决定其姓名;成年后有权自己决定继续使用或者改变姓名,但是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姓名的简称等,参照姓名权加以保护。
侵权 行为 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盗用他人姓名;冒用他人姓名;以侮辱方式使用他人姓名、故意错误使用他人姓名、给他人取“浑名”或“绰号”等。
二、姓名肖像受保护
小结:姓名权
2.下列行为中属于侵犯公民姓名权的是( )
①甲的父母为甲起了与乙一样的名字
②甲(3周岁)的父母到派出所为甲变更姓名
③甲以乙的名义领取了乙的工资
④甲擅自以某教授名义为自己的作品作序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
甲以乙的名义领取了乙的工资,甲冒用了乙的姓名,侵犯了乙的姓名权,③符合题意。甲擅自以某教授名义为自己的作品作序侵犯了该教授的姓名权,④符合题意。姓名权是自然人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可见①属于姓名决定权,②属于姓名变更权,不合题意。
D
二、姓名肖像受保护
3.甲用拾得的乙的身份证在内银行办理了信用卡,并恶意透支,致使乙的姓名被列人银行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经查,丙银行在办理发放信用卡之前,曾通过甲在该行留下的乙的电话(实为甲的电话)核实乙是否申请办理了信用卡。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侵犯了乙的姓名权 B.甲侵犯了乙的荣誉权
C.甲役犯了乙的信用权 D.内银行不应承担责任
解析:
甲未经许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擅自使用乙的姓名去办理信用卡,属于冒用他人姓名的行为,侵犯了乙的姓名权,A表述正确。材料未涉及荣誉权,B排除。甲的行为对乙的信用确有影响,但我国目前并没有明确规定“信用卡”这种人身权类型,C表述不符合法律规定。银行在办理信用卡的过程中有疏忽,应承担一定的责任,D表述错误。
A
二、姓名肖像受保护
4、2020年6月,山东省冠县人民政府发布通报称,陈某某因冒名顶替他人获取大学文凭被某街道办事处解除聘用合同,冠县纪委监委已对顶替者陈某某立案审查,并将其涉嫌违法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陈某某冒名顶替他人,侵犯了他人的姓名权
②陈某某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
③每个人有权决定继续使用或者改变自己的姓名
④陈某某侵犯了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
①④:法律规定,自然人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陈某某冒名顶替他人获取大学文凭,侵犯了他人的姓名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①④正确。③:在成年之后,每个人有权决定继续使用或者改变自己的姓名,但是应当遵守姓名户籍管理的相关规定,本项说法不准确,③错误。
二、姓名肖像受保护
B
二、姓名肖像受保护
2、肖像权
(1)含义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自然人的外部形象:身体部位,面部等
外部形象载体:影像、雕塑、绘画等
可识别性,指向性:明星特殊的面部特征
(2)法律规定
①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例:AI换脸)
二、姓名肖像受保护
2、肖像权
(3)侵权表现
① 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擅自制作和使用他人肖像。
如擅自拥有他人照片,利用肖像做广告、商标和装饰橱窗等。
② 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的,或者利用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往往同时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
丑化:歪曲污蔑、贬低 ,例如:画胡须
污损:泼墨水、焚烧、撕毁他人照片
利用信息技术伪造 : 例如:恶意P图、恶意做表情包
(4)侵权责任
① 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② 除上述责任外,如果存在获利行为,侵权人则应适当赔偿他人损失;如果构成精神伤害,被侵害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思考:用电影明星的照片做QQ头像,是否侵犯他们的肖像权?
提示:
电影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其肖像权受到一定的限制,只要不用于商业目的,不刻意丑化他们,就不算侵权。
侵犯肖像权的构成要件:①未经允许擅自使用。②以营利为目的。不以营利为目的不构成肖像侵权的
二、姓名肖像受保护
①新闻报道拍摄照片和影像。在新闻报道中使用相关人物的肖像,使观众了解真相。符合社会公众利益的行为不构成侵害被曝光者肖像权。(如报道政治活动时使用了某政治家的肖像)
②通缉逃犯和罪犯而使用他人肖像。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或为国家利益举办特定活动使用公民的肖像。
③为记载或宣传特定公众活动使用参与者的肖像。因为公民参与此类活动中,就意味着在一定程度上处分了自己的肖像权,对其肖像在此活动中加以使用,不构成侵权。
④基于科研和教育目的在一定程度和一定范围内使用。如为医学试验、法医学教学在课堂上向学员展示病人或者接受法医鉴定的受害人的肖像。
⑤为肖像权人自身的利益使用其肖像。如为肖像权人具备某种特殊技能所做的广告中使用其肖像;在寻人启事中使用失踪人的肖像等。
下列情况属于合理使用他人肖像,不构成侵权
二、姓名肖像受保护
含义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法律规定 ①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侵权行为 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业广告、商品装潢、书刊封面及印刷挂历等。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的,或者利用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
侵权责任 ① 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② 除上述责任外,如果存在获利行为,侵权人则应适当赔偿他人损失;如果构成精神伤害,被侵害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姓名肖像受保护
小结:肖像权
5.四川理塘“甜野男孩”丁某在网络走红后,“丁某”“丁某的世界”“丁某的微笑”等商标被多家企业恶意抢注。某时尚杂志也未经丁某本人允许擅自使用丁某的照片当作封面和海报进行销售。热心网友对此进行跟帖评论,下列评论正确的是( )
①恶意抢注商标的企业涉嫌侵犯丁某的姓名权
②该杂志擅自使用丁某的照片侵犯了其肖像权
③丁某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姓名权、肖像权等财产权
④该杂志客观上扩大了丁某的知名度,谈不上侵权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解析】
恶意抢注商标的企业其实是在蹭丁某的知名度,恶意抢注“丁某”“丁某的世界”“丁某的微笑”等商标,有假冒丁某名义之嫌,涉嫌侵犯丁某的姓名权;某时尚杂志未经丁某本人允许擅自使用丁某的照片当作封面和海报进行销售,侵犯了丁某的肖像权,①②正确,④错误。姓名权、肖像权等权益属于人身权,③错误。
A
二、姓名肖像受保护
6、肖像权是自然人对其外部形象所享有的人身权利。肖像权人既可以对自己的肖像权利进行自由处分,又有权禁止他人在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其专有的肖像。下列行为中,侵犯了公民肖像权的是( )
①某影楼未经杨小姐同意,将其个人写真用于影楼橱窗的装饰
②李某冒用他人姓名上大学
③杨大姐遇到走失儿童小赵,未经其同意将其照片在朋友圈转发
④摄影师甲私自将顾客刘某的照片卖给乙公司制作挂历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
②:李某冒用他人姓名侵犯了他人的姓名权,与侵犯肖像权无关,②不符合题意。
③: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合理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杨大姐在朋友圈转发小赵的照片,虽然未经小赵同意,但这是为了维护小赵的合法权益,因此杨大姐的行为并没有侵犯小赵的肖像权,③不符合题意。
二、姓名肖像受保护
B
三、名誉隐私不可侵
(1)含义:
名誉权是法律规定公民、法人享有的保护和维护自身名誉的权利。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荣誉权是民事主体对自己所获得的荣誉及其利益所享有的保持、支配的权利。
(荣誉是国家和社会对在社会生产生活中作出突出贡献或者有突出表现的民事主体的积极的正式评价。)
三、名誉隐私不可侵
1、名誉权和荣誉权
名誉 荣誉
区别 性质 来源于社会公众的一般评价 政府 单位 社会组织的综合评价
内容 有好、坏、中性评价 积极性 褒奖性
产生 自然产生,不需要任何程序 (名誉权公民出生就有) 非自然产生,需要特定的程序
(荣誉权要靠努力争取)
能否剥夺 无法剥夺和限制 基于法定事实可予以剥夺
侵权方式 侮辱、诽谤 否定、贬低、亵渎
联系 名誉包括荣誉,荣誉是名誉的一种表现。如果非法剥夺公民的荣誉称号,使公民的名誉也受到损害的,同时构成侵害荣誉权和名誉权。 三、名誉隐私不可侵
(2)法律规定:
①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三、名誉隐私不可侵
1、名誉权和荣誉权
(3)侵权表现:
① 侮辱:书面、口头、暴力形式进行人身攻击;
② 诽谤:隐瞒真相、捏造事实并加以传播;
③ 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损的;
④ 批评文章内容基本失实,致他人名誉受损的;
⑤ 批评文章反映问题虽基本属实,但有侮辱他人人格的内容,致他人名誉受损的;
⑥ 描写真人真事或事实上以特定人为描写对象的文学作品,对其进行侮辱、诽谤或披露隐私,致他人名誉受损的。
三、名誉隐私不可侵
1、名誉权和荣誉权
(4)侵权责任:
主要有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民事责任的,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
民法典规定:“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是民法典在人身权保护的规定中,从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角度特别设定的“英烈条款”。
相关链接
民法典规定:“对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行为,英雄烈士的近亲属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依法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名誉隐私不可侵
案例1:
旅游博主李某在烈士墓碑前摆拍事件(先是踩踏刻有“烈士陵园”名称的石碑底座,斜倚碑身摆拍,而后又满脸嬉笑脚踩墓碑底座,用手比作“手枪”状对着烈士墓碑再次摆拍)在网上引发热议,随后,烈士子女向法院起诉了李某。
经开庭审理,法院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七个月。此案中李某的行为侵犯了烈士的名誉权和荣誉权
三、名誉隐私不可侵
7.某医院药剂科药剂师杜某与该科副主任胡某工作上发生矛盾,杜某蓄意报复,冒充患儿高某的家长写实名举报信投诉胡某错发药品导致患儿服药后产生不良反应,后胡某遭到停职检查,精神也受到损害。杜某的行为侵犯了( )
①胡某的名誉权 ②胡某的姓名权
③高某家长的姓名权 ④高某家长的名誉权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
C
三、名誉隐私不可侵
(1)含义:
隐私权是法律规定自然人享有的保护自己隐私的权利。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三、名誉隐私不可侵
2、隐私权
(2)保护隐私和个人信息的要求(法律规定):
①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例:偷拍,侵入住宅,私拆信件)
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
③ 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等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
注意:个人信息并非都是隐私,如:个人姓名不是隐私,身份证健康信息等是隐私
个人信息P11相关链接
①民法保护隐私权,是对宪法规定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
②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③法律明确保护个人信息,对于保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利、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名誉隐私不可侵
2、隐私权
(3)保护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的意义:
(4)侵权表现:
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例如
偷拍;
擅入他人民宅、侵入他人邮箱;
监视、跟踪、发送垃圾短信、拨打骚扰电话;
擅自泄露、公开他人的隐私。
三、名誉隐私不可侵
2、隐私权
(5)侵权责任:
① 公民的隐私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② 公民的个人信息受到侵害的,情节较轻的,适用民法;情节严重的,适用刑法。
含义 隐私权是法律规定自然人享有的保护自己隐私的权利。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法律 规定 ①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受到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③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等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
侵权 表现 偷拍;擅入他人民宅、侵入他人邮箱;
监视、跟踪、发送垃圾短信、拨打骚扰电话;
擅自泄露、公开他人的隐私。
意义 ①民法保护隐私权,是对宪法规定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
②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③法律明确保护个人信息,对于保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利、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名誉隐私不可侵
小结:隐私权
8.李某偷看了王某的日记,并将日记中的有关王某个人疾病内容在公司员工中传播。王某对此非常生气,向公安机关写信诬告陷害李某盗窃工厂的财物、赌博等问题。本案例中( )
①李某侵害了王某的著作人身权
②李某侵害王某隐私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③王某诬告陷害李某侵犯了李某的名誉权
④王某可以要求李某进行经济补偿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解析】
本案中李某侵害王某隐私,而不是侵害了王某的著作人身权,①错误。 本案中王某可以要求李某赔礼道谦而不是进行经济补偿,④错误。 故本题选B。
B
三、名誉隐私不可侵
9.如今,智能家居设备让人们的生活越来越便捷,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潜在的风险。一些不法分子将目光瞄向了智能家居设备,通过破解软件或IP地址等方式,入侵并控制这些智能家居设备的摄像头,窥探个人隐私。对此,我们应( )
①依法打击相关侵权行为,保障私人生活安宁
②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公德,维护公序良俗
③尊重他人隐私,不得收集、储存、使用和提供他人个人信息
④完善相关法律,加强对公民隐私权这一最基础权利的保护力度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解析】
不得非法收集、储存、使用和提供他人个人信息,③说法错误。公民隐私权不是最基础权利,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④说法错误。故本题选A。
A
三、名誉隐私不可侵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生命健康俱可贵
姓名肖像受保护
名誉隐私不可侵
人身权:内容、原因、要求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地位、重要性、侵权责任
姓名权:含义、依据、法律规定、侵权行为、侵权责任
肖像权:法律规定、侵权行为、侵权责任
名誉权、荣誉权:含义,法律规定、侵权行为、侵权责任
隐私权:含义、法律规定、侵权行为、侵权责任、
课堂小结
保护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的意义
侵犯名誉权和荣誉权答题套路:
三、名誉隐私不可侵
法人(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
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侵犯公民名誉权和荣誉权应承担侵权责任,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不能超过正当界限,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侵犯了个人隐私权
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任何组织不得非法买卖、提供个人信息
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
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不能超过正当界限,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侵犯公民隐私权答题套路:
三、名誉隐私不可侵
1、人格尊严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人身自由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2、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都享有姓名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
×。姓名权是自然人的权利,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的是名称权。
3、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  )

4、用电影明星的照片做QQ头像,侵犯了他们的肖像权。(  )
×。使用明星照片,如果只是用于娱乐,不算侵犯肖像权。如果行为人利用明星的照片,适用于营利。或者是故意的侮辱,扭曲事实等恶劣的行为的,那么这样的行为,算得上是侵犯肖像权。
5、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

易错易混
6、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政治权利。(  )
×。提示: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7、自然人的人格尊严是其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 )
×。提示:自然人的人身自由是其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自然人的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8、用他人肖像做广告、做商标或装饰橱窗等侵犯了公民的肖像权。( )
×。提示:经过允许用他人肖像做广告、做商标或装饰橱窗等,并不侵犯公民的肖像权。
9、名誉权是人们对其外部形象所享有的人格利益。(  )
×。提示: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肖像权是人们对其外部形象所享有的人格利益。
1、摄影师小张在拍摄街景时偶遇路过的王某,迅速按下快门。关于该照片说法正确的是(  )
A.小张拥有该照片的肖像权,经过王某许可,可以转卖该照片获取利益
B.小张未经王某许可将照片放到自己的淘宝网站,不构成侵犯肖像权
C.小张对该照片进行涂改、丑化放到网站上,侵犯了王某的肖像权
D.小张未经王某许可将照片放在摄影工作室的橱窗内,不构成侵权
C
【解析】
本题考查侵犯肖像权的行为。小张是摄影师,所拍照片的肖像权属于肖像主人,A错误;不经王某同意将其照片放在网站上、橱窗内用于宣传,构成以营利为目的的侵权要件,侵犯了王某的肖像权,B、D错误;对公民肖像进行丑化的行为,属于侵犯肖像权的行为,C正确。
2、某机械厂工人小刘因屡次违纪被车间主任张某严厉批评,小刘认为张某是在针对自己,故编造谎言称,张某给与其关系好的工人多登记加班记录以拉拢关系,并将谎言发布在网络论坛上,还公布了张某的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导致张某经常接到指责乃至辱骂的电话,生活受到巨大干扰。小刘的行为侵犯了张某的(  )
①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②姓名权 ③名誉权 ④隐私权
A.①② B.②③ C.③④ D.①④
【解析】
本题考查侵犯名誉权和隐私权的行为。小刘将谎言发布在网络论坛上,还公布了张某的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导致张某经常接到指责乃至辱骂的电话,生活受到巨大干扰,小刘的行为侵犯了张某的名誉权与隐私权,③④入选。小刘的行为没有侵犯张某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与姓名权,①②排除。
C
3、去银行办事或者在车站买票,你会发现在柜台办理业务的顾客与后面排队的顾客之间隔着一段距离,地上画着一条黄线,这就是所谓的“一米线”。这一措施维护了公民的( )
A.肖像权 B.荣誉权 C.姓名权 D.隐私权
解析:
D:隐私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保密的权利,设置一米线,正是为了保护公民的隐私权不受侵犯,因为这是防止客户的个人帐户、储户密码等信息被世露而采取的防范措施,而个人帐户、储户密码等信息属于公民的个人隐私,D符合题章。ABC:与题意不符,ABC排除。
D
4、朱某和郑某是同乡,也是同到某市推销眼镜的个体户。两人在摆摊经营中,为摊位发生争执,相互辱骂,经市场监管部门协商解决。郑某自认为受辱甚大,蓄意报复。因此,以同乡人的名义向朱某的父亲发送短信。假称朱某已故,火速来某市。朱某的父亲收到短信后,全家悲痛,积极安排后事;朱某的两个弟弟赶到某市后,见朱某无恙,始知受骗,虚惊一场。为此,朱某起诉到法院,要求郑某赔偿精神损害和经济损失。本案中,郑某( )
A.侵犯了朱某的姓名权 B.侵犯了朱某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C.侵犯了朱某的隐私权 D.侵犯了朱某的名誉权
解析:
A:被告是以同乡人的名义捏造事实侵害他人名誉权的,他没有假冒他人的姓名,不构成侵犯他人的姓名权,A与题意不符。
B:郑某并未导致朱某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犯,B与题意不符。
C:被告郑某捏造朱某死亡的事实,对其亲属进行欺骗、愚弄,这种行为是对他进行莫大的侮辱、诽谤,损害了他的人格尊严。因此,郑某的行为侵害了朱某的名誉权,而不是隐私权,C排除。
D
5、在一起侵权案中,被告是有数十万关注者且经认证的某综艺节目自媒体账号,其发布对某艺人的侮辱性言论后,关注者纷纷阅读、评论并转发,传播范围迅速扩大。从法律角度看,被告的行为( )
①侵犯了该艺人的名誉权
②侵犯了该艺人的隐私权
③侵犯了该艺人的人格权
④侵犯了该艺人的姓名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
①③:人格权是指为民事主体所固有而由法律直接赋予民事主体所享有的各种人身权利。所谓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自然人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材料中,被告发布对该艺人的侮辱性言论后,关注者纷纷阅读、评论并转发,传播范围迅速扩大,这侵犯了该艺人的名誉权、人格权,①③符合题意。
B
6、2021年 4月1日,在“海空卫士”王伟烈士壮烈牺牲20周年的日子,一名63岁的男子因在微信群聊中辱骂烈士、侮辱烈士遗孀被依法刑事拘留。本案中,该男子( )
①侵犯了英烈的隐私权
②侵犯了英烈的名誉权
③应当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④侵犯了英烈的信息权,应赔偿损失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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