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财产税 课件(共45张PPT)-《税法》同步教学(高教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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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其他税种税法123财产税行为税资源税目录CONTENTS
财产税
一、 房产税
二、契税
三、车辆购置税
四、车船税
第一节
案例导入
坐落地点在某县城的某人民团体,为帮助当地企业渡过难关,把本单位20间房屋(房产原值20万元)无偿借给某企业使用一年。是否应缴纳房产税和契税?由谁缴纳?如何缴纳?
1.房产税的概念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以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屋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一、房产税
财产税
(一)房产税概述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其范围按现行行政区划确定.

注意
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不包括农村房屋。
个人的非营业用房屋不征税
财产税
一、房产税
2.征税范围
【做中学7-1 单选题】下列房产不属于房产税征税范围的是( )。
A. 县城企业用房
B. 工矿区企业用房
C. 农村经营用房
D. 城市经营用房
【答案】 C
【解析】房产税征税范围不包括农村房产。
财产税
一、房产税
产权属国家所有的 经营管理单位纳税
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 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产权出典的 承典人纳税
产权所有人和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 房产代管人和使用人纳税
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 房产代管人和使用人纳税
无租使用房管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 使用人代为缴纳
财产税
一、房产税
3.纳税人
4.税 率
两档
从租 12%
从价 1.2%
按4%征:
(1)个人出租
(2)企事业单位、社团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
财产税
一、房产税
【做中学7-2 单选题】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 )。
A. 房产原值
B. 房产余值
C. 房产净值
D.房产租金
【答案】 BD
【解析】房屋自用的,依据房产计税余值计税;房屋出租的,依据房产租金收入计税。
财产税
一、房产税
财产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2)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4)个人拥有的非营业用的房产
(5)企业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
(6)纳税单位与免税单位共同使用的房屋,按各自使用的部分划分,分别征收或免征房产税
5.税收优惠
一、房产税
1.对经营自用的房屋,以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原值减除比例)×l.2%
一、房产税
财产税
注意:
从价计税方式下税率具有年的含义在里面,在计算中注意和时间的配比!
(二)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房产税财产税2.对于岀租的房屋,以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为计税依据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12%(二)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做中学7-3】天威公司2021年1月1日的房产原值为2000万元,4月1日将其中原值为500万元的临街房出租给某商店,月租金3万元。当地政府规定允许按房产原值减除20%后的余值计税。请计算该公司当年应缴纳房产税。
【解析】1500×(1-20%)×1.2%+500×(1-20%)×1.2%×3/12+3×9×12%=18.84(万元)
一、房产税
财产税
(二)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房产税
财产税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的,从生产经营之月起,计征房产税。
(2)自建的房屋用于生产经营的,自建成之日的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3)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日的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对于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从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当月起按规定计征房产税。
(4)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5)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6)出租、岀借房产,自交付岀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三)房产税的征收管理
2.纳税期限
房产税实行按年征收,分期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一、房产税
财产税
3.纳税地点
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
(三)房产税的征收管理
【做中学7-4】下列各项中,符合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的是( )。
A.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当月起缴纳房产税
B.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C.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自生产经营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D.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解析】答案为D。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一、房产税
财产税
二、契税
财产税
(一)契税概述
1.契税的概念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2.契税的征税范围
契税的征税范围为发生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权属转移的土地和房屋。具体征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岀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房屋买卖、赠与、 互换。
二、契税
财产税
【做中学7-5】下列属于契税征税范围的有( )。
A.土地使用权出让 B.土地使用权互换
C.房屋买卖 D.房屋赠与
【解析】正确答案为ABCD。契税征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岀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房屋买卖、赠与、互换。
3.契税的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
二、契税
财产税
4.契税的适用税率
契税实行幅度比例税率,税率幅度为3% 5%。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 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规定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 确定差别税率。
二、契税
财产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
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决定对下列情形免征或者减征契税:
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权属。
二、契税
财产税
【特别提示】纳税人改变有关土地、房屋的用途,或者有其他不再属于免征、减征契税情形的,应当缴纳已经免征、减征的税款。
二、契税
财产税
契税的计税依据
(1)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包括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
(2)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为所互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
(3)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为税务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
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互换价格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
二、契税
财产税
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应纳税额以人民币计算。转移土地、房屋权属以外汇结算的,按照纳税义务发生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市场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做中学7-6】居民甲有两套住房,将一套出售给居民乙,成交价格为200000元;将另一套两室住房与居民丙交换成两处一室住房,并支付换房差价款50000元。 请计算甲、乙、丙相关行为应缴纳的契税。(假定税率为3%,所有金额均不含增值税)
二、契税
财产税
【解析】甲应缴纳契税=50000×3% = 1500(元)
乙应缴纳契税=200000×3% =6000(元)
丙不缴纳契税。
(三)契税的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2.纳税期限
纳税人应当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纳契税。
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前,权属转移合同、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应当依 法办理。
3.纳税地点
契税在土地、房屋所在地缴纳。
二、契税
财产税
三、车辆购置税
财产税
1.车辆购置税的概念
车辆购置税是以在中国境内购置的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150毫升的 摩托车为课税对象,在特定的环节向车辆购置者征收的一种税。
(一)车辆购置税概述
2.车辆购置税的征税范围
车辆购置税的征税范围,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自用的行为。具体包括购买自用、进口自用、受赠自用、自产自用、获奖自用及其他自用。
车辆购置税的应税车辆包括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150毫升的摩托车。 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推土机等轮式专用机械车,以及起重机(吊车)、叉车、电动摩托车,不属于应税车辆。
【特别提示】其他自用,指除购买、进口、受赠、自产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如拍卖、抵债、走私、 罚没等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
三、车辆购置税
财产税
三、车辆购置税
财产税
【做中学7-7】下列属于车辆购置税征税范围中应税车辆的有( )。
A.有轨电车 B.叉车 C.汽车挂车 D.电动摩托车
【解析】正确答案为AC。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推土机等轮式专用机械车,以及起重机(吊车)、叉车、电动摩托车,不属于应税车辆。
三、车辆购置税
财产税
3.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
《车辆购置税法》规定的纳税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150毫升摩托车的单位和个人。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
4.车辆购置税的适用税率
我国车辆购置税实行统一比例税率,税率为10%。
1.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
(1)购买自用应税车辆计税依据的确定
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计税价格=全部价款÷(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三、车辆购置税
财产税
(二)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车辆购置税
财产税
(2)进口自用应税车辆计税依据的确定
纳税人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依据为组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公式中,关税完税价格是指海关核定的此类车型关税计税价格;关税是指由海关课征的进口车辆的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关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公式中,消费税是指进口车辆应由海关代征的消费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三、车辆购置税
财产税
(3)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
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没有同类应税车辆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如下: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属于应征消费税的应税车辆,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税额。上述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确定。
(4)纳税人以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
纳税人以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三、车辆购置税
财产税
2.应纳税额的计算
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
三、车辆购置税
财产税
【做中学7-8】田某于2021年12月16日从4S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一辆轿车自己使用,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明含增值税车价款226000元。 另支付车辆装饰费450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请计算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
【解析】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含增值税税款。支付的车辆装饰费为价外费用,不计入计税价格。
车辆购置税税额计算:
(1)计税价格= 226000÷(1+13%) = 200000(元)
(2)应纳税额=200000×10% = 20000(元)
车辆购置税实行一车一申报制度。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性征收,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
三、车辆购置税
财产税
(三)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
1.纳税环节
车辆购置税是对应税车辆的购置行为课征,征税环节选择在车辆的最终消费环节。具体而言,纳税人应当在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前,缴纳车辆购置税。
2.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60日内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3.纳税地点
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需要办理车辆登记的,向车辆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的,应当向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三、车辆购置税
财产税
四、车船税
财产税
1.车船税的概念
车船税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中《车船税税目税 额表》所规定的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征收的一种税。
(一)车船税概述
2.车船税的征税范围
车船税的征税范围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属于《车船税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 表》规定的车辆、船舶。
四、车船税
财产税
3.车船税的纳税义务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属于《车船税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车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车船税法》缴纳车船税。管理人是指对车船具有管理权或者使用权,不具有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
四、车船税
财产税
【做中学7-9】下列不属于车船税纳税义务人的是( )。
A.车辆所有人 B.船舶所有人 C.车船驾驶人 D.车船管理人
【解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属于《车船税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车船税的纳税人。正确答案为C。
四、车船税
财产税
4.车船税的税目和税额
税目 计税单位 年基准税额 备注
乘用车[按发动机汽缸容地(排气最)分档〕 1.0升(含)以下的 毎辆 60元至360元 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内
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 300元至540元 1.6升以上至2.0升(含)的 360元至660元 2.0升以上至2. 5升(含)的 660元至1200元 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 1200元至2400元 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 2400元至3600元 4.0升以上的 3600元至5400元 商用车 客车 每辆 480元至1440元 核定载客人数9人以上,包括电车
货车 整备质量每吨 16元至120元 包括半挂牵引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等
挂车 整备质量每吨 按照货车税额的50%计算
其他车辆 专用作业车 整备质量每吨 16元至120元 不包括拖拉机
轮式专用机械车 16元至120元 摩托车 每辆 36元至180元
船舶 机动船舶 净吨位每吨 3元至6元 拖船、非机动驳船分別按照机动船舶税额的50% 计算
游艇 艇身长度每米 600元至2000元
四、车船税
财产税
纳税人按照纳税地点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具体适用税额缴纳车船税。
购置的新车船,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自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起按月计算。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年应纳税额÷12)×应纳税月份数
(二)车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四、车船税
财产税
【做中学7-10】某运输公司拥有载货汽车10辆(每辆货车整备质量为10吨);乘人大客车30辆;小客车15辆。请计算该公司应纳车船税。(注:载货汽车每吨年税额90元,乘人大客车每辆年税额1200元,小客车每辆年税额800元)
【解析】
(1)载货汽车应纳税额=10×10×90=9000(元)
(2)乘人大客车应纳税额=30×1200=36000(元)
(3)小客车应纳税额=15×800=12000(元)
全年应纳车船税额=9000+36000+12000 =57000(元)
四、车船税
财产税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当月,即为购买车船的发票或者其他证明文件所载日期的当月。
(三)车船税的征收管理
2.纳税地点
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登记地或者车船税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船,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所在地。
3.纳税申报
车船税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性缴纳。
财产税
根据规定,个人将其拥有产权的房产无租金提供给纳税单位和个人经营使用的,由房屋的产权人按房产余值从价计缴房产税。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由房屋承受人应在房屋所在地缴纳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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