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50张PPT)第二节个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案例引入】甲公司会计人员李某(独生子女) 2022 年全年取得工资、薪金180000元,劳务报酬50000元,稿酬30000元。当地规定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比例为:基本养老保险8%,基本医疗保险2%,失业保险0.5%,住房公积金12%。李某缴纳社会保险费核定的缴费工资基数为10000元。李某正在偿还首套住房贷款及利息,其父母均已年过60岁。李某的2个女儿正在读高二年级。李某夫妻约定由李某扣除贷款利息和子女教育费。已知: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每个子女教育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全年应纳税额所得额不超过36000元的,适用税率3%;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适用税率10%。计算李某2022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第二节 个税应纳税额的计算【考点 3】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P215)(一)每次收入的确定(1)非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根据不同所得项目的特点,分别规定如下:①凡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按次确定应纳税所得额。②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据以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第二节 个税应纳税额的计算(2)财产租赁所得,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3)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4)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为一次。第二节 个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做中学6- 11 · 单项选择题】 居民个人取得的下列所得中,适用按次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是( )。A.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所得B.出租房产取得的租金所得C.在公司任职取得的季度奖D.承包某乡镇企业取得的经营所得【答案】 B【税收与国计民生】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在免征额范围之内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免征额之外的部分才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将个人所得税免征额从500元/月提高到60000元/年(即5000元/月)。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的增加惠及2.5亿多自然人纳税人,有效提高了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的可支配收入;在同等条件下降低了纳税人的个人所得税税负水平,也就间接增加了纳税人的消费水平。个人所得税改革不仅提高了所有纳税人的免征额,还在此基础上额外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即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继续教育、子女教育、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及赡养老人等支出。个人所得税改革的这一变化聚焦于我国最基础的民生领域,对推动实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病有所医、住有所居、老有所养”等民生目标有重要意义。同时,也充分考虑了纳税人最重要的消费支出,有利于降低纳税人的税负,,从而间接地改善了人民的生活水平,更好地发挥了个人所得税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第二节 个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二)应纳税所得额和费用减除标准(P217)1.综合所得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 费用 6万元 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 =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 -费用 6万元 -专项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解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包括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 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付 ,以及国务院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第二节 个税应纳税额的计算1. 收入额确定(1)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 收入减除 20%的费用后的余额 为收入额(打8折)。(2) 稿酬 所得的 收入额减按 70% 计算(先打 8折再打 7折)。2. 专项扣除项目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 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三险一金) 等。第二节 个税应纳税额的计算3. 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及标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 子女教育(而非子女抚养)、三岁以下婴幼儿照顾(2022年1月1日新增)、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继子教,病房养) 等 6项专项附加扣除。【提示 1】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额一个纳税年度扣除不完的, 不能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提示 2】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纳税人 只能选择从其中一处扣除。扣除项目 扣除范围 扣除标准 扣除办法子女教育 出生+幼儿园 +学历教育 (小学至博士) 1000 元 /月 / 一个子女 父母某一方扣除 1000 元或分别扣除 500元继续教育 学历(学位) 继续教育 400 元 /月,扣除期限不超过 48个月 本科及以下,可选择父母扣除或本人扣除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取证 当年 按 3600元定额扣除 本人扣除大病医疗 全年个人负担累计超过 15000元的部分 按 8万元 /年限额扣除 本人或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由父母一方扣除房贷利息 本人或配偶 首套房贷利息(商贷或公积金),只享受一次 偿贷年度按 1000元 / 月, 240个月为限 由一方扣 1000元或双方各扣 500元住房租金 夫妻在 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 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 1500元 /月 工作城市相同,由一方扣除,工作城市不同,各自分别扣除。但 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 100万: 1100月 /月 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 过 100万: 800元 /月 赡养老人 年满 60岁以上父母及子女均去世的60岁以上的(外)祖父母 独生子女: 2000元 / 月; 赡养二位及以上老人的,不加倍(顾小不顾老) 非独生:可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每人分摊最高不超过 1000元 /月第二节 个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做中学6- 12 · 单项选择题】 下列各项属于我国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的专项扣除的项目是( )。A.基本养老保险B.子女教育支出C.企业年金D.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答案】 A第二节 个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做中学6- 13 · 单项选择题】 按照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律法规,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可按照一定的标准定额扣除,该标准是( )元。A.2000B.3600C.4800D.12000【答案】 B第二节 个税应纳税额的计算2. 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二节 个税应纳税额的计算3. 财产租赁所得(1)计征方法:按次征收以“1 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按次征收。(2)应纳税额的计算①每次(月)收入不超过 4000 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800 元为限)-800 元]×20%(或 10%)②每次(月)收入超过 4000 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800 元为限)]×(1-20%)×20%(或 10%)第二节 个税应纳税额的计算【解释】每次(月)收入是指扣除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由纳税人负担的该租赁物市级开支的修缮费(800 元为限)后的金额,如果不超过 4000 元,减去 800 元,反之,减去 20%。【提示 1】个人出租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计算房屋出租所得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出租缴纳的增值税。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包括:出租房屋时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及房产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提示 2】个人转租房屋的,其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及增值税额,在计算转租所得时予以扣除。【提示 3】修缮费用扣除每月以800元为限,超过的部分在以后月份扣除。第二节 个税应纳税额的计算4. 财产转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财产原值,是指:(1)有价证券,为买入价以及买人时按照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2)建筑物,为建造费或者购进价格以及其他有关费用。(3)土地使用权,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费用以及其他有关费用。(4)机器设备、车船,为购进价格、运输费、安装费以及其他有关费用。(5)其他财产,参照以上方法确定。第二节 个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三)公益慈善事业捐赠的扣除(1)个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向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以下简称公益捐赠),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可以按照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2)个人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金额,按照下列规定确定:①捐赠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实际捐赠金额确定;②捐赠股权、房产的,按照个人持有股权、房产的财产原值确定;③捐赠除股权、房产以外的其他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非货币性资产的市场价格确定。第二节 个税应纳税额的计算(3)居民个人按照以下规定扣除公益捐赠支出:①居民个人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可以在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以下统称分类所得)、综合所得或者经营所得中扣除。在当期一个所得项目扣除不完的公益捐赠支出,可以按规定在其他所得项目中继续扣除;②居民个人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在综合所得、经营所得中扣除的,扣除限额分别为当年综合所得、当年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福的30%;在分类所得中扣除的,扣除限额为当月分类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30%;③居民个人根据各项所得的收入、公益捐赠支出、适用税率等情况,自行决定在综合所得、分类所得、经营所得中扣除的公益捐赠支出的顺序。第二节 个税应纳税额的计算(4)居民个人在综合所得中扣除公益捐赠支出的,应按照以下规定处理:①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可以选择在预扣预缴时扣除,也可以选择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扣除。居民个人选择在预扣预缴时扣除的,应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扣除限额,其捐赠当月的扣除限额为截止当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的30%(全额扣除的从其规定,下同)。个人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选择其中一处扣除,选择后当年不得变更。②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预扣预缴时不扣除公益捐赠支出,统一在汇算清缴时扣除。③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股权激励等所得,且按规定采取不并人综合所得而单独计税方式处理的,公益捐赠支出扣除比照本公告分类所得的扣除规定处理。第二节 个税应纳税额的计算(5)居民个人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可在捐赠当月取得的分类所得中扣除。当月分类所得应扣除未扣除的公益捐赠支出,可以按照以下规定追补扣除:①扣缴义务人已经代扣但尚未解缴税款的,居民个人可以向扣缴义务人提出追补扣除申请,退还已扣税款。②扣缴义务人已经代扣且解缴税款的,居民个人可以在公益捐赠之日起90日内提请扣缴义务人向征收税款的税务机关办理更正申报追补扣除,税务机关和扣缴义务人应当予以办理。③居民个人自行申报纳税的,可以在公益捐赠之日起9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更正申报追补扣除。居民个人捐赠当月有多项多次分类所得的,应先在其中一项一次分类所得中扣除。已经在分类所得中扣除的公益捐赠支出,不再调整到其他所得中扣除。第二节 个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四)应纳税所得额的其他规定(1)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个人兼有不同的劳务报酬所得,应当分别减除费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2)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有价证券的,根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3)对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提供劳务等过程中所支付的中介费,如能提供有效、合法凭证的,允许从其所得中扣除。第二节 个税应纳税额的计算【考点4】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P225)1. 工资、薪金所得全额计入收入额;而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收入额为实际取得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的80%;此外,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在扣除20%费用的基础上,再减按70%计算,即稿酬所得的收入额为实际取得稿酬收入的56%。2. 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全年收入额-60000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第二节 个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做中学6- 14 · 计算题】 某居民个人纳税人2022年工资总额为15万元,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3万元,除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外,该纳税人不享受其余专项附加扣除和税法规定的其他扣除。计算其当年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解析】全年应纳税所得额=150 000-60 000 -30 000-12 000=48 000(元)应纳税额=48 000×10%-2520=2280(元)第二节 个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做中学6- 15 · 计算题】 某居民个人纳税人为独生子女,其2022年工资总额为26万元,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6万元,取得劳务报酬1万元、稿酬1万元。该纳税人有两个孩子在读小学,且均由其扣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该纳税人的父母健在且均已年满60岁。计算其当年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解析】全年应纳税所得额=260 000-60 000 -60 000+ 10 000× (1-20%)+ 10 000×(1-20%)×70%-12 000×2-24 000=105600(元)应纳税额=105 600×10%-2520=8040(元)第二节 个税应纳税额的计算【考点5】非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P226)非居民个人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均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非居民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5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二节 个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做中学6- 16 · 计算题】在某外商投资企业工作的美国专家为非居民个人,2022年6月取得由该企业发放的工资10400元人民币,此外还从别处取得劳务报酬5000元人民币。计算当月该专家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解析】该专家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10 400-5 000)×10%-210=330(元)该专家当月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5 000×( 1-20%)×10%-210=190(元)。第二节 个税应纳税额的计算【考点6】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P226)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以及损失)×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第二节 个税应纳税额的计算1.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2.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确定的具体规定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二节 个税应纳税额的计算(1)不得扣除的支出:①个人所得税税款;②税收滞纳金;③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④不符合扣除规定的捐赠支出;⑤赞助支出;⑥用于个人和家庭的支出;⑦与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准扣除的支出。第二节 个税应纳税额的计算(2)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分别核算生产经营费用和个人、家庭费用。对于生产经营与个人、家庭生活混用难以分清的费用,其 40%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费用,准予扣除。(3)工资薪金支出①个体工商户实际支付给从业人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②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③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 6 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在办理汇算清缴时扣除。④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其投资者个人费用扣除标准由投资者选择在其中一个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中扣除。第二节 个税应纳税额的计算(4)保险费支出①“四险一金”个体工商户按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其“业主和从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②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个体工商户为“从业人员”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5%标准内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以当地(地级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 3 倍为计算基数,分别在不超过该计算基数 5%标准内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第二节 个税应纳税额的计算③商业保险除个体工商户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从业人员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或者为从业人员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④财产保险个体工商户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第二节 个税应纳税额的计算(5)借款费用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6)利息支出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①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②向非金融企业和个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第二节 个税应纳税额的计算(7)三项经费个体工商户向当地工会组织拨缴的工会经费、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的 2%、14%、“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提示】职工教育经费的实际发生数额超出规定比例当期不能扣除的数额,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8)业务招待费个体工商户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的 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 5‰。第二节 个税应纳税额的计算(9)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个体工商户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 15% 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10)个体工商户按照规定缴纳的摊位费、行政性收费、协会会费等,按实际发生数额扣除。(11)个体工商户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第二节 个税应纳税额的计算(12)税金①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除“个人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准予在税前扣除。②个体工商户代其从业人员或者他人负担的税款,不得税前扣除。(13)捐赠支出①个体工商户“直接”对受益人的捐赠不得扣除。②个体工商户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捐赠额不超过其“应纳税所得额 30%”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可以全额在税前扣除的捐赠支出项目,按有关规定执行。第二节 个税应纳税额的计算(14)研发费用个体工商户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开发费用,以及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而购置单台价值在10 万元以下的测试仪器和试验性装置的购置费准予直接扣除;单台价值在 10 万元以上(含 10 万元)的测试仪器和试验性装置,按固定资产管理,不得在当期直接扣除。(15)亏损(P203)个体工商户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生产经营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 年。【提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在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第二节 个税应纳税额的计算(16)损失个体工商户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参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规定扣除。第二节 个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做中学6- 17 · 计算题】大华酒家为个体经营户,账证比较健全,2022年12月取得营业额320000元,购进菜、肉、蛋、面粉、大米等原料的费用为90000元,电费、水费、房租、煤气费等费用为25000元,缴纳其他税费合计9600元。当月支付给4名雇员工资共48000元。1-11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为155600元(未扣除业主费用减除标准),1-11月累计已预缴个人所得税20620元。除经营所得外,业主本人没有其他收入,且2022年全年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假设不考虑专项扣除和符合税法规定的其他扣除。【要求】计算该个体经营户12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第二节 个税应纳税额的计算【解析】全年应纳税所得=320000-90000-25000-9600-48000+155600-60000-24000=219000(元)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219000×20%-10500=33300(元)2022年12月应纳个人所得税=33300-20620=12680(元)第二节 个税应纳税额的计算【考点7】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P232)①每次(月)收入不超过 4000 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800 元为限)-800 元]×20%(或 10%)②每次(月)收入超过 4000 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800 元为限)]×(1-20%)×20%(或 10%)第二节 个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第二节 个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做中学6- 18 · 计算题】 袁梅于2022年1月将其自有的面积为150平方米的公寓按市场价出租给张某居住。每月租金收入6500元,全年租金收入78000元。【要求】计算袁梅全年租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考虑其他税费)。【解析】每月应纳税额=6500×(1-20%)×10%=520(元)全年应纳税额=520×12=6240(元)第二节 个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做中学6- 19 · 计算题】 假定在【做中学5-18】中,当年2月因下水道堵塞找人修理,发生修理费用1000元,有维修部门的正式收据。【要求】计算2月和3月的应纳税额。【解析】2月应纳税额=(6500-80D)×(1-20%)×10%=456(元)3月应纳税额=(6500-200)×(1-20%)×10%=504(元)第二节 个税应纳税额的计算【考点8】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P233)应纳税额=(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提示】个人转让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其取得房屋时所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增值税计入财产原值,计算转让所得时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转让缴纳的增值税。第二节 个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做中学6- 20 · 计算题】 某个人建房一幢,造价360000元,支付其他费用50000元。该个人建成后将房屋出售,售价600000元,在售房过程中按规定支付交易费等相关税费35000元,其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的计算过程为:应纳税所得额=财产转让收入-财产原值-合理费用=600000-(360000+50000)-35000=155000(元)应纳税额=155000×20%=31000(元)第二节 个税应纳税额的计算【考点9】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P234)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 每次收入额×20%第二节 个税应纳税额的计算【考点10】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规定(★★)(P234)(1)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相关规定的,在 2023年 12月 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 除以 12个月 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单独 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 -速算扣除数(2)自 2024年 1月 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第二节 个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做中学6-21】居民个人张欣2022年12月31日一次性领取年终含税奖金600元。张欣选择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要求】计算张欣取得年终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解析】(1)年终奖金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为:60000 ÷12=5000(元),根据按月接算后的综合所得七级超额累进税率,确定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分别为10%、210元。(2)年终奖金应缴钠的个人所得税为:应纳税额=年终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60000×10%-210=5790(元)【案例解析】(1)全年的收入额 =180000+50000×(1-20%)+30000×(1-20%)×70%=236800(元)(2)扣除项目:①费用 6万元②专项扣除 =10000×(8%+2%+0.5%+12%)×12=27000(元)③专项附加扣除:李某子女教育支出,每年扣除 24000元;李某首套房贷款利息支出,每年扣除 12000元李某赡养老人支出,每年扣除 24000元;专项附加扣除合计=24000+12000+24000=60000(元)(3)应纳税所得额 =236800-60000-27000-60000=89800(元)(4)应纳税额 =36000×3%+(89800-36000)×10%=6460(元)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