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4-1关税实务 课件(共21张PPT)《企业纳税会计》同步教学(电子工业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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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4-1关税实务 课件(共21张PPT)《企业纳税会计》同步教学(电子工业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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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1张PPT)
项目四 企业关税及出口退税实务
 企业关税实务
学习内容:学习关税实务
学习目标:掌握关税实务操作技能
重点掌握: 报关、涉税业务会计处理技能
 关税实务内容
一. 熟悉关税法律知识
二. 计算应纳关税额
三.报关与税款缴纳
四 .关税会计处理
一.熟悉税收法律知识
相关知识
(一)纳税人
关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及进境物品的所有人。
进境物品的所有人具体是指:携带物品进境的入境人员、进境邮递物品的收件人以及以其他方式进口物品的收件人。
(二)税率种类
1.进口货物的税率
进口关税设置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关税配额税率等税率。对进口货物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实行暂定税率。
2.出口货物的税率
出口关税设置出口税率。对出口货物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实行暂定税率。适用出口税率的出口货物有暂定税率的,应当适用暂定税率。
(三)税收优惠
1.部分进出口货物,免征关税
2.暂时减免
3.特殊减免
二.计算应纳关税额
相关知识
(一)关税完税价格的确定
应纳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关税完税价格是海关计征关税时使用的计税价格,是海关以进出口货物的实际成交价格为基础审定的完税价格。
实际成交价格是一般贸易项下进口或出口货物的买方为购买该项货物卖方实际支付或应当支付的价格。
1、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确定
(1)一般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确定
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应当包括货物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2)进口货物运费和保险费的确定
(3)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估定
(4)特殊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一)关税完税价格的确定
2、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确定
(1)以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完税价格
(2)由海关估定的完税价格
(一)关税完税价格的确定
1.从价应纳税额的计算
关税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税率
2.从量应纳税额的计算
关税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货物税额
3.复合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我国目前实行的复合税都是先计征从量税,再计征从价税。
关税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货物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税率
4.滑准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关税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滑准税税率
(二)进口货物应纳关税税额的计算
1.从价应纳税额的计算
关税税额=应税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税率
2.从量应纳税额的计算
关税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货物税额
3.复合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我国目前实行的复合税都是先计征从量税,再计征从价税。
关税税额=应税出口货物数量×单位货物税额+应税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税率
4.滑准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关税税额=应税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滑准税税率
(三)出口货物应纳关税税额的计算
三.报关与税款缴纳
相关知识
(一)进出口货物报关
进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除海关特准的外,应当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向货物的进出境地海关申报。进出口货物转关运输的,按照海关总署的规定执行。进口货物到达前,纳税义务人经海关核准可以先行申报。具体办法由海关总署另行规定。
(二)税款缴纳
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税款。纳税义务人未按期缴纳税款的,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纳税义务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在国家税收政策调整的情形下,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海关总署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四.关税的会计处理
相关知识
(一)会计科目的设置和核算依据
“应交税费—应交关税”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借方反映企业实际缴纳的税额
贷方反映企业应纳关税额
余额在贷方表示企业应交未交的关税额
余额在借方表示企业多交的关税额。
核算依据
关税会计核算的依据,主要有应税凭证(如报关单、许可证)、完税凭证(如缴款书)和合同、发票及各种付款的结算凭证。
(二)关税的会计处理
1.自营进出口关税的会计处理
购进商品时
借:材料采购
贷:应交税费—应交进口关税
出口商品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出口关税
实际缴纳关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进(出)口关税
贷:银行存款
(二)关税的会计处理
2.代理进出口关税的会计处理
受托企业进出口商品计算应纳关税时
借: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进(出)口关税
代缴关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进(出)口关税
贷:银行存款
收到委托单位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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