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一般进出口货物的报检报关程序 课件(共24张PPT) -《报关与报检实务》同步教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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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一般进出口货物的报检报关程序 课件(共24张PPT) -《报关与报检实务》同步教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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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4张PPT)
第一节 一般进出口货物的
报检报关程序
第三章 报检报关程序
一、一般进出口货物概述
(一)一般进出口货物含义
是指在进出口环节缴纳了应征的进出口税费并办结了所有必要的海关手续,海关放行后不再进行监管的进出口货物。
(二)一般进出口货物特征
1.进出境时缴纳进出口税费
2.进出口时提交相关的许可证件
3.进口货物海关放行、出口货物海关放行后离境即办结海关手续
(三)一般进出口货物范围
海关监管货物分为两大类:
一般进出口货物主要包括以下10种货物:教材。
二、一般进出口货物的报关程序
一般进出口货物的报关程序由进出口申报、配合查验、缴纳税费、提取或装运货物4个环节构成。
(一)进出口申报
1.进出口申报概述
(1)电子数据报关单申报形式;
(2)纸质报关单申报形式。
2.进出口申报要求
(1)申报地点
进口货物:在进境地海关申报;
出口货物:在出境地海关申报。
进口转关:在指运地海关申报;
出口转关:在启运地海关申报。
(2)申报期限
进口货物: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向海关申报。
出口货物: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向海关申报。
(3)申报日期
不论以电子数据报关单方式申报或者以纸质报关单方式申报,海关以接受申报数据的日期为接受申报的日期。
已接受申报的报关单电子数据,经人工审核确认需要退回修改的,应当在10日内完成修改并重新发送报关单电子数据,申报日期仍为海关接受原报关单电子数据的日期;超过10日的,原报关单无效,应当另行向海关申报,申报日期为海关再次接受申报的日期。
(4)修改申报内容或撤销申报
①收发货人修改或者撤销报关单。
②海关要求对报关单进行修改或者撤销。海关发现进出口货物报关单需要修改或者撤销,可以采取以下方式主动要求当事人修改或者撤销:教材。
(5)现场交单或放行交单
海关审结电子数据报关单后,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应当自接到海关“现场交单”或者“放行交单”通知之日起10日内,持打印出的纸质报关单,备齐规定的随附单证并且签名盖章,到货物所在地海关递交书面单证并且办理相关海关手续。
(6)滞报金
超过规定时限未向海关申报的,海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征收进口货物滞报金办法》(以下简称《海关征收进口货物滞报金办法》)征收滞报金。
滞报金的计算与征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教材。
滞报天数的确定:
3.进出口特殊申报
(1)提前申报
经海关批准,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可以在取得提(运)单或者载货清单(舱单)数据后,向海关提前申报。
(2)集中申报
特殊情况下,经海关批准,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可以自装载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个月内向指定海关办理集中申报手续。
(3)定期申报
经电缆、管道、输送带或者其他特殊运输方式输送进出口的货物,经海关同意,可以定期向指定海关申报。
(4)补充申报
4.进出口申报单证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应当随附的单证包括:合同、发票、装箱清单、载货清单(舱单)、提(运)单、代理报关授权委托协议、进出口许可证件、海关总署规定的其他进出口单证。
与商品检验相关的申报单证:
二、配合查验
1.海关查验
海关查验,是指海关为确定收发货人向海关申报的内容是否与进出口货物的真实情况相符,或者为确定商品的归类、价格、原产地等,依法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实际核查的执法行为。
(1)查验地点及方式
(2)复验与径行开验
2.配合查验
3.货物损坏赔偿
(1)海关的赔偿范围:教材。
(2)不属于海关赔偿范围的情形:教材。
三、缴纳税费
1.海关进出境现场放行和货物结关
(1)进出境现场放行
(2)货物结关
(3)进出境现场放行与货物结关之间的关系
2.提取货物或装运货物
(1)凭加盖有海关放行章的进口提货凭证(如,提货单等)提取进口货物。
(2)凭加盖有海关放行章的出口装货凭证(如,装货单等)办理出口装运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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