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39张PPT)
综合所得应纳税额计算
个人所得税纳税实务
纳税实务
学习内容
专项附加扣除
综合所得
01
02
案例分析
03
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A
B
C
综合所得内容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含税级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36 000元的 3 0
2 超过36 000元至144 000元的部分 10 2 520
3 超过144 000元至300 000元的部分 20 16 920
4 超过300 000元至420 000元的部分 25 31 920
5 超过420 000元至660 000元的部分 30 52 920
6 超过660 000元至960 000元的部分 35 85 920
7 超过960 000元的部分 45 181 920
综合所得适用税率表
综合所得适用税率
综合所得应纳税额计算
专项附加扣除:
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免征额:
5000元/月(60000元/年)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
专项扣除:
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应纳税所得额=税前收入-专项扣除-免征额-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学前教育+学历教育,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
扣除范围及标准
预缴可扣。父母各扣50%或由其中一方10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扣除方式
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支出
1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取得相关证书的年度当年3600元
2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取得相关证书的年度当年3600元
3
学历继续教育:在学历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
专项附加扣除——继续教育支出
扣除范围及标准
扣除方式: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父母按子女教育支出扣除或本人按照继续教育支出扣除
2
3
1
扣除方式: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的可选择有其父母一方扣除
扣除范围及标准:医保内自付,由个人负担超过15000元的医药费用支出,每年80000元标准限额据实扣除
注意:应当留存医疗服务收费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
专项附加扣除——大病医疗支出
还贷期间,每月1000元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预缴可扣
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利息
扣除范围
单身:个人首套住房,商贷+公积金
已婚:家庭首套住房,商贷+公积金
纳税人只能享受一套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扣除标准
扣除方式
注意: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
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利息
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首套
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
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期限
专项附加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扣除标准
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而在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发生的租金支出
直辖市、省会、单列市:1500元/月
市辖区户籍人口>100万:1100元/月
市辖区户籍人口≤100万:800元/月
夫妻同城,一方扣;夫妻双城,分别扣。预缴可扣
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扣除方式
扣除主体
注意:不得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
扣除范围
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支出
扣除标准
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以及其他法定赡养人的赡养支出
独生子女:2000元/月
非独生子女的:2000元/月
预缴可扣
扣除方式
注意:纳税人赡养2个及以上老人的,不按老人人数加倍扣除。其他法定赡养人是指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去世,实际承担对祖父母、外祖父母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扣除范围
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月
平均分摊
指定分摊
约定分摊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综合所得应纳税额计算
劳务报酬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
稿酬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70%
特许权使用费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可以从其应纳税额中抵免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抵免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共同取得同一项目收入的,应当对每个人取得的收入分别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减除费用后计算纳税。
综合所得应纳税额计算
综合所得应纳税额计算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3
4
1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每月收入额-5000元/月
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收入×(1-20%)×税率-速算扣除数
稿酬所得应纳税额=收入×(1-20%)×70%×税率-速算扣除数
2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额=收入×(1-20%)×税率-速算扣除数
小王是一名大学老师,2019年每月应发工资均为15 000元,每月缴纳社保和公积金共2 400元;5月为企业提供税务咨询取得收入6 000元;9月取得杂志社稿酬5 000元;小王有个可爱的女儿,在上幼儿园,学费2 000元/月,每月还独立支付了家庭住房贷款利息2 000元,问小王当年要交多少个人所得税?
案例分析
解析
应纳税所得额=15 000×12-2 400×12+6 000×(1-20%)+5 000×(1-20%)×70%- 1 000×12-1 000×12-5 000×12=74 800(元)
应纳税额=74 800×10%-2 520=4 960(元)
案例分析
综合所得应纳税额计算
综合所得
内容
适用税率
应纳税额计算
专项附加扣除
子女教育支出
住房贷款利息
大病医疗支出
继续教育支出
住房租金支出
赡养老人支出
经营所得应纳税额计算
个人所得税纳税实务
纳税实务
学习内容
经营所得适用税率
经营所得内涵
01
02
经营所得应纳税额计算
03
2
3
4
1
个人依法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个人通过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个人承包、承租、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经营所得内涵
经营所得适用税率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含税级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30 000元的 5 0
2 超过30 000元至90 000元的部分 10 1 500
3 超过90 000元至300 000元的部分 20 10 500
4 超过300 000元至500 000元的部分 30 40 500
5 超过500 000的部分 35 65 500
经营所得适用税率表
经营所得应纳税额计算
成本、费用,指各项直接支出和分配计入成本的间接费用以及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月或次预缴,年末汇算清缴。
损失,指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经营所得应纳税额计算
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以及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以其每一纳税年度来源于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及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的所得,减除费用六万元、专项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经营所得应纳税额计算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及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未提供完整、准确的纳税资料,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
小王经营了一家餐馆,2019年前3个月累计经营收入为90000元,其中材料等成本支出15000元,员工工资支出10000元/月,允许在税前支出的税金及附加1500元。假定1-2月已预缴所得税款1000元。他3月应预缴个人所得税多少?
案例分析
解析
1-3月应纳税所得额=90000-(15000+10000×3+1500)-5000×3=28500(元)
3月份累计应纳税额=28500×5%=1425(元)
3月份应预缴税额=1425-1000=425(元)
经营所得应纳税额计算
【例】小张2019年承包了一个旅店三年,合同规定,年底一次性取得承包经营收入。该年年底张某取得承包经营收入80000元。按合同规定承包人每年应从承包经营利润中上缴承包费10000元。张某2019年要交多少个人所得税?
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每一纳税年度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80000-10000-12×5000=10000(元)
应纳税额=10000×5%=500(元)
解析
经营所得适用税率(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经营所得内涵
经营所得应纳税额计算
经营所得应
纳税额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额
其他各项所得应纳税额计算
个人所得税纳税实务
纳税实务
学习内容
财产租赁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01
02
财产转让所得
03
偶然所得
04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免税
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税
利息:存款、贷款和债券的利息
股息:按照一定的比率派发的每股息金
红利:公司(企业)分红,超过股息部分的利润,按股派发的红股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个人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不得扣除任何费用。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每次收入额×20%
注意:个人从上市公司取得股息红利,看持股期限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持股期限≤1个月,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20%
1个月<持股期限≤1年,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50%×20%
持股期限>1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例】小李为自由职业者,2018年11月取得如下所得:(1)从A上市公司取得股息所得15000元,小李已持有该股票6个月;(2)从B非上市公司取得股息所得8000元。小李上述所得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解析
从A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5000×50%×20%=1500(元)
从B非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8000×20%=1600 (元)
合计应纳个人所得税=1500+1600=3100 (元)
【例】小李2019年1月出租汽车,收取租金10000元。小李本月要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财产租赁所得
解析
应纳个人所得税=10000×(1-20%)×20%=1600(元)
每次(月)收入≤4000元
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800)×20%
每次(月)收入>4000元
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1-20%)×20%
财产转让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按照一次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计算纳税。财产转让所得按次计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每次财产转让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
合理费用,指卖出财产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
财产转让所得
有价证券:买入价以及买入时按照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
1
2
3
4
不动产:建造费或者购进价格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土地使用权: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费用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机器设备、车船:购进价格、运输费、安装费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5
其他财产,参照以上方法确定财产原值
财产原值
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财产原值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财产原值。
【例】小李2019年1月转让一处商铺,原值120万元,取得不含税收入280万,支付相关税费3万元,取得合法票据。小李出售商铺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多少?
财产转让所得
解析
应纳个人所得税=(280-120-3)×20%=31.4(万元)
【例】小李2019年1月够买体育彩票,中奖500万元。小李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多少?
偶然所得
解析
应纳税额=500×20%=100(万元)
应纳税额=偶然所得收入×20%
财产租赁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
其他各项所得应纳税额计算
偶然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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