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43张PPT)第八章 行为税法与纳税申报主要内容第一节 印花税法与纳税申报第二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与纳税申报第三节 教育费附加第四节 地方教育附加【学习目标】印花税征税范围印花税应纳税额的计算附加费与增值税的关系及计算第一节 印花税法与纳税申报印花税是以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应税凭证的行为为征收对象征收的一种税,其兼有凭证税与行为税的性质。一、征税范围经济合同产权转移数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一)经济合同类 别 范 围1.购销合同 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目的,经协商一致,明确当事人各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以经济业务活动作为内容的合同,通常称为经济合同。2.加工承揽合同 加工、修理、修缮、广告、印刷、测绘、测试等合同。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勘察、设计合同的总包合同、分包合同和转包合同。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总包合同、分包合同和转包合同。类别 范 围5.财产租赁合同 包括企业、个人出租门店、柜台等签订的合同。6.货物运输合同 航空、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7.仓储保管合同 仓储、保管合同,以及作为合同使用的仓单、栈单等。8.借款合同 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与借款人所签订的合同。9.财产保险合同 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保险合同。10.技术合同 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二)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共5项产权的转移书据。例:(多选题)下列合同和书据,应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征收印花税的有( )。A.专利申请转让合同B.商品房销售合同C.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D.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E.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答案】BCDE(三)营业账簿1.资金账簿,是指记载“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账簿。2.其他营业账簿:即除资金账簿以外的账簿,包括各类日记账、明细账。(四)权利、许可证照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五)经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二、纳税人(一)立合同人: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二)立据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过程中双方的当事人。(三)立账簿人(四)领受人(五)使用人在国外书立、领受,但在国内使用的应税凭证,其纳税人是使用人。(六)各类电子应税凭证的签订人注意:同一凭证由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所执的一份全额贴花。三、税率(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1‰、0.5‰、0.3‰、0.05‰。2.定额税率:5元/件注意:如果一份合同载有一个或几个经济事项,可以同时适用一个或几个税率,应分别计算贴花。四、计税依据实行从价计征的凭证,以凭证所载金额(不含增值税)为计税依据。类别 计税依据购销合同(0.3‰) 合同记载的购销金额。 加工承揽合同(0.5‰) 加工或承揽收入的金额注意:1.对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做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和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以总税额贴花;若合同中未分别记载,则就全部金额按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2.对委托方提供主要材料或原料,受托方只提供辅助材料的加工合同,无论加工费和辅助材料金额是否分别记载,均以辅助材料与加工费的合计数,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对委托方提供的主要材料或原料金额不计税贴花。例:某企业与甲公司签订委托加工合同,约定由甲公司提供原材料100万元,甲公司另收取加工费10万元。该企业当月应缴纳印花税( )元。【解析】应纳税额=1000000×0.3‰+100000×0.5‰=350(元)类别 计税依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0.5‰) 收取的费用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0.3‰) 承包金额财产租赁合同(1‰) 租赁金额(税额不足1元的,按1元贴花)仓储保管合同(1‰) 仓储保管费用货物运输合同(0.5‰) 运费金额, 不包括所运货物的金额、装卸费和保险费等。借款合同(0.05‰) 借款金额财产保险合同(1‰) 保险费,不包括所保财产的金额技术合同(0.3‰) 合同所载的价款、报酬或使用费产权转移书据(0.5‰) 所载金额权利、许可证照(5元/每件) 按件计税范围包括: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不包括: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金融许可证等类别 计税依据营业账薄(0.5‰或5元/每件) 资金账簿:“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其他账簿:按件计税五、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应纳税额=应税凭证计税金额×适用税率应纳税额=应税凭证件数×5元/件【业务案例8—3】(P281)某公司2016年1月开业经营,当月书立、领受印花税应税凭证情况如下:领受房屋产权证、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技术专利证、土地使用证各一份;与其他企业订立转移专有技术使用权书据一份,所载金额为1 000 000元;订立商品销售合同一份,所载金额为2 500 000元;订立借款合同一份,所载金额为400 000元。此外,在企业营业账簿中,“实收资本”科目载有资金2 000 000元,其他账簿有6本。要求:计算该企业1月份应纳印花税额。【答案解析】(1)权利、许可证照应纳税额=5×5=25(元)。(2)产权转移书据应纳税额=1 000 000×0.000 5=500(元)。(3)销售合同应纳税额=2 500 000×0.000 3=750(元)。(4)借款合同应纳税额=400 000×0.000 05=20(元)。(5)营业账簿中“实收资本”应纳税额=2 000 000×0.000 5=1 000(元)。(6)其他营业账簿应纳税额=6×5=30(元)。(7)应纳印花税总额=25+500+750+20+1 000+30=2 325(元)。六、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即在凭证签订、书立时,账簿启用时和证照领受时贴花。如果合同是在国外签订的,应在国内使用时贴花,即《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征税的合同在国外签订时,不便按规定贴花,因此,应在带入境内时办理贴花完税手续。(二)纳税方法自行贴花方法。汇贴或汇缴办法委托代征的方法(三)填制《印花税纳税申报(报告)表》(P284)第二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与纳税申报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国家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 (以下简称“两税”)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缴纳的“两税”税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一)纳税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负有缴纳“两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增值税、消费税的扣缴义务人也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扣缴义务人。(二)税率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实行地区差别比例税率。按照纳税人所在地的不同,税率分别规定为7%、5%、1%三个档次。具体规定是:(1)纳税人所在地为城市市区的,税率为7%。(2)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镇的,税率为5%。(3)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1%。(三)计税依据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之和。(四)应纳税额的计算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的应纳税额的大小是由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两税”税额决定的,其计算公式是:应纳税额=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两税”税额×适用税率(五)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申报与缴纳1.纳税环节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环节,实际就是纳税人缴纳“两税”的环节。纳税人只要发生“两税”的纳税义务,就要在同样的环节,分别计算并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二)纳税地点和纳税期限纳税人缴纳“两税”的地点,就是该纳税人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地点。在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和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同时,申报和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三)填制《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费)申报表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费)申报表》(P290)第三节 教育费附加(一)纳税范围教育费附加是在“两税”基础上征收的一种专项资金,其征收范围很广。只要是缴纳了“两税”的单位和个人,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均要缴纳教育费附加。(二)纳税人教育费附加的纳税人是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三)征收率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率为“两税”税额的3%。(四)计费依据教育费附加是以各种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两税”税额为计费依据,对“两税”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不属于教育费附加的计征依据。(五)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两税”税额为计费依据,应纳教育费附加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教育费附加额=实际缴纳的“两税”税额×教育费附加率【业务案例8—10】(P293)某企业2016年2月实际缴纳增值税60 000元,同时缴纳消费税90 000元,计算该企业应纳的教育费附加额。应纳教育费附加额=(60 000+90 000)×3%=4 500(元)(六)教育费附加的申报缴纳1.缴纳义务发生时间教育费附加本没有特定的征收对象,它是以“两税”为基础计征的一种附加。因此,教育费附加的缴纳时间也就是“两税”的缴纳时间。2.缴纳地点教育费附加是随同“两税”同时缴纳的,因此,凡缴纳“两税”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在申报“两税”的同时向其所在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教育费附加。3.填制《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费)申报表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申报表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费)申报表》(P293)第四节 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是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为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增加地方教育的资金投入,促进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事业发展而开征的一项地方政府性基金。该收入主要用于各地方的教育经费的投入补充。自2011年7月1日起,国务院要求全面开征地方教育费附加。注意:对地方教育费附加的具体学习,参照教育费附加学习即可,其内容非常近似,因此课件里不再赘述。THANK YOU!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