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个人所得税 课件(共25张PPT)-《纳税实务(第七版)》同步教学(高教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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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个人所得税 课件(共25张PPT)-《纳税实务(第七版)》同步教学(高教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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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5张PPT)




第六版


项目六 个人所得税
壹 | 个人所得税概述
贰 | 个人所得税计算与核算
叁 | 个人所得税申报与缴纳
壹 | 个人 所得税概述
第七章 个人所得税
个人 所得税概述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包括中国公民(含香港、澳门、台湾同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等。
  1.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任一年度中有一次离境超过30天的,其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的连续年限重新起算)。   
【提示1】中国境内有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住所≠住房=习惯性居住地)   【提示2】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提示3】无住所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累计居住天数,按照个人在中国境内累计停留的天数计算。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当天满24小时的,计入中国境内居住天数,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当天不足24小时的,不计入中国境内居住天数。
  2.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183天的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依据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分为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汤姆2019年3月1日入境,2020年3月1离境,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为居民纳税人,因此2020年度汤姆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
【判断题】
纳税义务人
纳税义务人
个人 所得税概述
纳税人的纳税义务  
1.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无限纳税义务  
2.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有限纳税义务
3.无住所个人纳税义务总结:
居住时间 境内所得 境外所得 境内支付 境外支付 境内支付 境外支付
不满183天 (1)连续或累计不超过90天 √ 免税 × ×
(2)90—183天之内 √ √ × ×
满183天 (3)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不满6年 √ √ √ 免税
(4)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满6年 √ √ √ √
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境内“+” 具体规定
“干” 1.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
“用” 2.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3.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财产” 4.转让中国境内的不动产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付” 5.从中国境内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居民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个人 所得税概述
贰 | 个人 所得税计算与核算
第七章 个人所得税
应税所得项目
综合所得
按年合并计算
按月(次)预缴
年终汇算
分项所得,分别计税,不纳入汇算
居民个人
非居民个人
按月或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计算与核算
应税所得项目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下列项目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独生子女补贴、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提示】误餐补助是指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
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助、津贴不包括在内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
  A.年终加薪
  B.托儿补助费
  C.差旅费津贴
  D.误餐补助
【考题·单选题】
个人所得税计算与核算
应税所得项目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1.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纳税。
2.律师以个人名义再聘请其他人员为其工作而支付的报酬,应由该律师按“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负责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所得” VS “工资、薪金所得”
非独立个人劳动(任职雇佣)
独立个人劳动(非任职雇佣)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个人取得的下列收入中,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税目计缴个人所得税的有( )。   
A.某经济学家从非雇佣企业取得的讲学收入  B.某职员取得的本单位优秀员工奖金
 C.某工程师从非雇佣企业取得的咨询收入   D.某高校教师从任职学校领取的工资
【多选题】
个人所得税计算与核算
应税所得项目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作品包括文学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
【提示1】稿酬一定要“出版”、“发表”。   
【提示2】作者去世后,财产继承人取得的遗作稿酬,也应征收个人所得税。
下列各项中应按“稿酬所得”税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是( )。
  A.作品出版或发表
  B.审稿收入
  C.翻译收入
  D.书画收入
【单选题】
个人所得税计算与核算
应税所得项目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提示1】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征税。  【提示2】个人取得专利赔偿所得,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纳税。  
【提示3】剧本作者从电影、电视剧的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不再区分剧本的使用方是否为其任职单位,统一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税目计缴个人所得税的有( )。
  A.作家公开拍卖自己的小说手稿原件取得的收入
  B.个人取得专利赔偿所得
  C.专利权人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专利取得的收入
  D.商标权人许可他人使用商标取得的收入
【多选题】
个人所得税计算与核算
应税所得项目
经营所得,是指:
1.个人通过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2.个人依法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个人承包、承租、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或个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计算与核算
应税所得项目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等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1)个人投资者收购企业股权后,将企业原有盈余积累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规定 
 ①盈余积累: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②不低于净资产价格收购的转股:不征。 
③低于净资产价格收购股权的:收购价格—原股本=不征;收购价格-原所有者权益=“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税。  
(2)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全额计税;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税;
 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
个人所得税计算与核算
应税所得项目
财产租赁所得:指个人出租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而取得的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偶然所得: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个人所得税计算与核算
税率
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适用)
级数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预扣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36 000元 3 0
2 超过36 000元至144 000元的部分 10 2 520
3 超过144 000元至300 000元的部分 20 16 920
4 超过300 000元至420 000元的部分 25 31 920
5 超过420 000元至660 000元的部分 30 52 920
6 超过660 000元至960 000元的部分 35 85 920
7 超过960 000元的部分 45 181 920
个人所得税计算与核算
2023年A月工资15000元,每月个人负担专项扣除数6000元,个人负担专项附加扣除数2000元。
A有一参加学历教育的子女,A扣除全部教育经费。
3月份,A取得稿酬所得5000元。
12月份,A取得年终奖37000元,同月,取得劳务报酬所得25000元。
假设,A的工资、稿酬和劳务所得均按规定预扣个人所得税。
要求:
计算:1-12月应交个人所得税
年终汇算,A应交交个人所得税。
叁 | 个人 所得税申报与缴纳
第七章 个人所得税
税收优惠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该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一)免税项目
2020年3月退休职工张某取得的下列收入中,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是( )。
  A.退休工资4 000元
  B.出租店铺取得租金6 000元
  C.发表一篇论文取得稿酬1 000元
  D.提供技术咨询取得的一次性报酬2 000元
【单选题】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有( )。
  A.退休人员再任职收入
  B.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教育方面的奖金
  C.按国家统一规定发给职工的退休工资
  D.按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
【考题·多选题】
个人所得税申报与缴纳
  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2.因严重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  
【提示1】上述项目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提示2】国务院可以规定其他减税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二)减税项目
税收优惠
个人所得税申报与缴纳
(三)其他免税和暂免征税项目
1.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1)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
  (2)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境外出差补贴。
  (3)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
  (4)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5)符合条件的外籍专家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提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外籍个人符合居民个人条件的,可以选择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选择按照上述规定,享受住房补贴、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津补贴免税优惠政策,但不得同时享受。外籍个人一经选择,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自2022年1月1日起,外籍个人不再享受住房补贴、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津补贴免税优惠政策,应按规定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2.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暂免征税。  
3.个人办理代扣代缴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暂免征税。  
4.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  
5.达到离休、退休年龄,但确因工作需要,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指享受国家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其在延长离休、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视同离休、退休工资免征。 
6.个人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以及失业保险金,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7.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  
8.自2008年10月9日(含)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9.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税收优惠
个人所得税申报与缴纳
10.企业在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
  (2)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如通信企业对个人购买手机赠话费、入网费,或者购话费赠手机等;
  (3)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   
【提示1】税法中未明确规定纳税人享受减免税必须经税务机关审批,且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完全符合减免税条件的,无须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纳税人可自行享受减免税。  
【提示2】税法中明确规定纳税人享受减免税必须经税务机关审批的,或者纳税人无法准确判断其取得的所得是否应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免的,必须经主管税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审核或批准后,方可减免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 )。
  A.赵某转让自用满10年,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500 000元
  B.李某获得兼职所得1 000元
  C.王某取得的储蓄存款利息1 500元
  D.张某因举报某公司违法行为获得的奖金20 000元
【多选题】
税收优惠
个人所得税申报与缴纳
征收管理
(一)纳税申报
1.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提示1】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应税款项时,应当依照预扣或代扣税款,按时缴库,并专项记载备查。支付,包括现金支付、汇拨支付、转账支付和以有价证券、实物以及其他形式的支付。  
【提示2】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2%的手续费。  
【提示3】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代扣税款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支付所得的所有个人的有关信息、支付所得数额、扣除事项和数额、扣缴税款的具体数额和总额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资料。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
(1)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包括下列情形:
  ①在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去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②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去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③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的。
  ④纳税人需要退税的。  
【提示】申报退税应当提供本人在中国境内开设的银行账户,并在汇算清缴地就地办理税款退库。  
(2)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  
(3)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4)取得境外所得;  
(5)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  
(6)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7)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个人所得税申报与缴纳
征收管理
3.纳税人可以委托扣缴义务人或其他单位和个人办理汇算清缴。  
4.纳税人申请退税时提供的汇算清缴信息有错误的,税务机关应当告知其更正;纳税人更正的,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办理退税。
  扣缴义务人未将扣缴的税款解缴入库的,不影响纳税人按照规定申请退税,税务机应当凭纳税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办理退税。
个人所得税申报与缴纳
征收管理
(二)纳税期限
1.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预扣税款应当在次月15日内申报预缴入库);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提示】时间一样一块记: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申报纳税。  2.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提示】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15日内申报纳税。
3.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4.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5.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税款的,应当在次月15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6.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7.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6月30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  
8.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注销中国户籍前办理税款清算。
9.各项所得的计算,以人民币为单位。所得为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的,按照办理纳税申报或扣缴申报的上一月最后一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缴纳税款。
个人所得税申报与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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