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88张PPT)项目五 跨境电商进出口货物及其他进出口货物报关程序下一页返回工作任务1: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报关宁波迪欣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从事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2020年3月从巴西进口一批汽车用润滑油,准备运入宁波保税区并在电商平台销售。该公司委托宁波保税区经营仓储业务的凯源第三方综合服务公司(简称“凯源公司”)作为其跨境业务通关代理。作为凯源公司的报关人员,要完成的工作任务具体如下:返回下一页任务1.1:判断该批货物属于哪类海关监管货物并分析应办理怎样的报关手续。任务1.2:做好报关前期准备。任务1.3:办理货物一线入区报关手续。任务1.4:在平台生成订单后办理物品二线出区报关手续上一页下一页返回工作任务2:特定减免税货物通关旭日公司是海南洋浦开发区内一家中外合资企业,其投资项目属于《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1年3月,旭日公司与新加坡某公司签约购买一批温度变送器,货物从海南洋浦口岸进境。4月初,货物到达码头,旭日公司已办理好“征免税确认通知书”,在洋浦海关办理了正式进口报关手续。2022年9月,因设备更新,旭日公司经海关批准,将此合同项下的温度变送器转让给另一家外商投资企业——伟照公司作为投资设备。针对该套特定减免税设备所需办理的海关手续有:返回下一页任务2.1:申请减免税审核确认。任务2.2:在洋浦海关办理进口报关手续。任务2.3:按海关审核的使用范围使用该设备,并接受海关监管。任务2.4:未满监管期申请解除监管。上一页下一页返回工作任务3:暂时进出境货物通关广州中田机械有限公司因要参加在莫斯科CRUCOS展览中心举办的2021年俄罗斯工程机械及建筑机械展(CTT),需要供展出用的装修机械115台和气动工具300台。广州中田机械有限公司委托广州中外运报关公司办理有关展览事宜的一切手续。在展出期间,气动工具50台被俄罗斯某贸易公司购买,其余货品在展览结束后退回中国。作为广州中外运报关公司的报关员,要完成的工作任务具体如下:返回下一页任务3.1:判断该批货物属于哪类海关监管货物并分析应办理怎样的报关手续。任务3.2:针对该类货物准备具体的申报单证。任务3.3:办理报关出运手续。任务3.4:办理货物复运进境手续,补办50台气动工具的正式出口报关手续。任务3.5:向广州海关报核,办理结关手续。上一页下一页返回知识精讲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口货物一、含义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简称跨境电商,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从进出口贸易的视角,跨境电商主要分为“出口型”和“进口型”两类;从交易类型的视角,跨境电商可被划分为“基于企业与企业之间(B2B)”和“基于企业对消费者之间(B2C)”两类。由此,跨境电商可分为B2B出口、B2C出口、B2B进口和B2C进口四种模式,其中B2C出口和B2C进口合称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知识精讲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口货物二、备案登记跨境电商企业、物流企业等参与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业务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海关办理信息登记;如需办理报关业务, 向所在地海关办理备案。跨境电商平台企业、物流企业、支付企业等参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的企业,应当依据海关报关单位备案管理相关规定,向所在地海关办理备案;境外跨境电商企业应委托境内代理人向该代理人所在地海关办理备案。直购进口模式下,物流企业应为邮政企业或者已向海关办理代理报关备案手续的进出境快件运营人。1.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企业知识精讲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口货物二、备案登记跨境电商企业、跨境电商平台企业、物流企业等参与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的境内企业,应当依据海关报关单位备案管理有关规定,向所在地海关办理备案。开展出口海外仓业务的跨境电商企业,应当在海关开展出口海外仓业务模式备案。2.跨境电商B2B出口企业知识精讲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口货物三、报关程序跨境电商B2C零售出口商品,即境内个人或电子商务企业通过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现交易,并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模式办理通关手续的电子商务零售出口商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商品申报前,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或其代理人、物流企业应当分别通过“单一窗口”或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向海关传输交易、收款、物流等电子信息,并对数据真实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商品出口时,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或其代理人应提交“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商品申报清单”,采取“清单核放”方式办理报关手续。1.跨境电商B2C零售出口商品知识精讲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口货物三、报关程序1.跨境电商B2C零售出口商品知识精讲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口货物三、报关程序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商品出口后,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或其代理人应当于每月15日前(当月15日是法定节假日或者法定休息日的,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将上月结关的申报清单依据清单表头同一收发货人、同一运输方式、同一生产销售单位、同一运抵国、同一出境关别,以及清单表体同一最终目的国、同一10位海关商品编码、同一币制的规则进行归并,汇总形成出口货物报关单向海关申报。跨境电商企业或平台凭报关单及相应单证资料办理结汇、退税手续。1.跨境电商B2C零售出口商品知识精讲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口货物三、报关程序跨境电商B2C零售进口分直购进口商品和网购保税进口商品两种,前者指境内个人或电子商务企业通过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现交易,并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模式办理通关手续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后者指境内个人或电子商务企业在经海关认可的电子商务平台实现跨境交易,并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进出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境商品。2.跨境电商B2C零售进口商品知识精讲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口货物三、报关程序2.跨境电商B2C零售进口商品知识精讲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口货物三、报关程序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申报前,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或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境内代理人、支付企业、物流企业应当分别通过“单一窗口”或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向海关传输交易、支付、物流等电子信息,并对数据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直购进口模式下,邮政企业、进出境快件运营人可以接受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或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境内代理人、支付企业的委托,在承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前提下,向海关传输交易、支付等电子信息。2.跨境电商B2C零售进口商品知识精讲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口货物三、报关程序网购保税进口业务,一线入区时以报关单方式进行申报 。直购进口以及网购保税二线出区时,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境内代理人或其委托的报关企业应提交申报清单,采取“清单核放”方式办理报关手续。2.跨境电商B2C零售进口商品知识精讲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口货物三、报关程序2.跨境电商B2C零售进口商品知识精讲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口货物三、报关程序对跨境电商直购进口商品及网购保税进口商品(监管方式代码1210 ),按照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网购保税进口商品(监管方式代码1239 ),属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 内的,免于向海关提交许可证件;一线入区时须按货物监管要求执行,二线出区时参照个人物品监管要求执行。2.跨境电商B2C零售进口商品知识精讲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口货物三、报关程序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海关放行后30日内未发生退货或修撤单的,代收代缴义务人——在海关备案的跨境电商平台企业、物流企业或申报企业在放行后第31日至第45日内向海关办理纳税手续。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按从价税计征,完税价格为电商平台的实际交易价格。目前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5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6000元。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可按以下公式合并计算:2.跨境电商B2C零售进口商品知识精讲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口货物三、报关程序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税额=完税价格×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税率2.跨境电商B2C零售进口商品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其中:知识精讲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口货物三、报关程序3.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直接出口模式监管方式代码为9710知识精讲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口货物三、报关程序3.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模式监管方式代码为9810知识精讲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口货物三、报关程序3.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经校验通过的报关单或清单,由系统自动推送至海关H2018通关管理系统或跨境电商出口统一版系统跨境电商企业或其委托的代理报关企业、境内跨境电商平台企业、物流企业应当通过“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的跨境电商通关服务系统和货物申报系统向海关提交报关单或清单数据、传输电子信息。知识精讲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口货物三、报关程序3.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对于单票金额在人民币5000元(含)以下且不涉证、不涉检、不涉税的低值货物,企业可选择通过H2018系统(报关单模式)或通过跨境电商出口统一版系统(清单申报模式)办理通关手续对于单票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元,或涉证、涉检、涉税的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企业应当通过H2018系统(报关单模式)办理通关手续知识精讲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口货物三、报关程序3.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四种申报模式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直接出口清单申报模式1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直接出口报关单申报模式2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清单申报模式3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报关单申报模式4知识精讲特定减免税货物一、含义特定减免税货物是指海关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准予减免税进口,用于特定地区、特定企业、特定用途的货物。知识精讲特定减免税货物一、含义特定地区进口减免税货物主要包括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等特定区域进口的区内生产性基础设施项目所需的机器、设备和基建物资等,区内企业进口企业自用的生产、管理设备等,区内管理机构自用合理数量的管理设备和办公用品等。特定企业进口减免税货物包括外商投资项目属于《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等产业条目。投资额度内进口自用设备及随设备进口的配套技术、配件、备件,国家重点鼓励发展产业的国内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进口的自用设备等。特定用途进口减免税货物主要包括具备资格的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进口的国内不能生产或者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残疾人专用品及残疾人组织和单位进口的货物等。知识精讲特定减免税货物二、特征1. 特定条件下减免税。2. 进口申报应提交进口许可证件。3. 特定的海关监管期限。知识精讲特定减免税货物三、海关对特定减免税货物的监管要求1.申领“征免税确认通知书”时,商品名称、规格必须与实际进口的商品一致。2.外资企业进口本企业自用设备可以豁免进口许可证;在投资总额内,进口涉及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的也可以豁免。3.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进口自用设备,在填报报关单上的“监管方式”栏目时,应当填写“合资合作设备”或“外资设备物品”;在投资以外用自有资金进口的自用机器设备,则应填写“一般贸易”。4.特定减免税进口设备可以在两个享受特定减免税优惠的企业之间结转。5.出口加工区企业进口免税的机器设备等应当填制“出口加工区备案清单”;但保税区企业进口免税的机器设备等则须填制“进口货物报关单”。6.不同特定减免税货物的监管期限如表所示,需要注意的是监管期限自货物进口放行之日起计算。在海关监管年限内,减免税申请人应当于每年6月30日(含当日)以前向主管海关提交“减免税货物使用状况报告书”,报告减免税货物使用状况。超过规定期限未提交的,海关按照有关规定将其列入信用信息异常名录。船舶、飞机 8年;机动车辆 6年;其他货物 3年 。知识精讲特定减免税货物四、报关程序申请减免税审核确认减免税审核确认制发“征免税确认通知书”1.第一阶段:减免税申请手续知识精讲特定减免税货物四、报关程序2.第二阶段:进口报关申请减免税审核确认减免税审核确认制发“征免税确认通知书”进口报关(1)凭“征免税确认通知书”通关(2)凭税款担保通关知识精讲特定减免税货物四、报关程序2.第二阶段:进口报关(1)凭“征免税确认通知书”通关特定减免税货物进口报关时,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提交“征免税确认通知书”,凭以减免税进境。“征免税确认通知书”有效期限不超过6个月,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向申报地海关办理有关进出口货物申报手续;不能在有效期内办理,需要延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内向主管海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征免税确认通知书”可以延期一次,延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知识精讲特定减免税货物项目 进口报 关单栏目 投资总额内进口 投资总额外进口合资合作企业 (企业编码第6位为3或2) 外商独资企业 (企业编码第6位为4) 国内投资项目 监管方式 合资合作设备2015 外资设备物品2225 一般贸易0110 一般贸易0110征免性质 鼓励项目789等 自有资金799备案号 《征免税确认通知书》编号(Z开头) 境内收发货人 该合资合作企业 该外商独资企业 设备进口企业 消费使用单位 运输方式 进境实际运输方式 起运国(地区) 实际起运国(地区) 备注 如为委托进口,须注明代理进口的外贸企业名称 原产国(地区) 设备实际原产国(地区) 征免 全免(免征关税和增值税);特案(免征关税,增值税照章征收) 特案特定企业进口特定减免税货物报关单填制要求及其对应关系知识精讲特定减免税货物四、报关程序2.第二阶段:进口报关(2)凭税款担保通关若主管海关已经受理减免税审核确认申请,尚未办理完毕的;或有关进口税收优惠政策已经国务院批准,具体实施措施尚未明确,主管海关能够确认减免税申请人属于享受该政策范围的,减免税申请人可以在货物申报进口前向主管海关申请办理有关货物凭税款担保先予放行手续。对符合规定的,主管海关制发“准予办理担保通知书”,并通知申报地海关,申报地海关凭主管海关制发的“准予办理担保通知书”,以及减免税申请人提供的海关依法认可的财产、权利,按照规定办理减免税货物的税款担保手续。减免税申请人在减免税货物税款担保期限届满前取得“准予办理担保通知书”,并已向海关办理征税、减税或者免税相关手续的,申报地海关解除税款担保。知识精讲特定减免税货物四、报关程序3.第三阶段:申请解除监管申请减免税审核确认减免税审核确认制发“征免税确认通知书”进口报关(1)凭“征免税确认通知书”通关(2)凭税款担保通关后续处置和解除监管监管年限内,减免税申请人发生分立、合并、股东变更、改制等主体变更情形,经主管海关审核,①办理补税手续;或②继续享受减免税待遇。主体变更(1)期满自动解除(2)期内为了在国内转让、移作他用、退运出境或者出口,申请解除监管解除监管知识精讲暂时进出境货物一、含义暂准进出境货物指为了特定的目的,经海关批准暂时进境或者暂时出境,并在规定的期限内除因使用中正常的损耗外原状复运出境或复运进境的货物知识精讲暂时进出境货物一、含义暂时进出境货物包括:(1)在展览会、交易会、会议以及类似活动中展示或者使用的货物;(2)文化、体育交流活动中使用的表演、比赛用品;(3)进行新闻报道或者摄制电影、电视节目使用的仪器、设备以及用品;(4)开展科研、教学、医疗活动使用的仪器、设备和用品;(5)上述四项活动中使用的交通工具以及特种车辆;(6)货样;(7)慈善活动使用的仪器、设备以及用品;(8)供安装、调试、检测、修理设备时使用的仪器以及工具;(9)盛装货物的包装材料;(10)旅游用自驾交通工具及其用品;(11)工程施工中使用的设备、仪器以及用品;(12)测试用产品、设备、车辆;(13)海关总署规定的其他暂时进出境货物。知识精讲暂时进出境货物二、特征有条件暂免进出口税费免于提交许可证件规定期限原状复运出境按货物实际流向办结海关手续1234知识精讲暂时进出境货物三、海关监管类型暂时进出境货物按照我国海关监管的方式可以归纳为四类:(1)使用ATA单证册报关的暂时进出境货物(2)展览品(不适用ATA单证册)(3)集装箱箱体(4)其他暂时进出口货物知识精讲暂时进出境货物四、报关程序1. 使用ATA单证册报关的暂准进出境货物一份ATA单证册一般由8页ATA单证组成:一页绿色封面单证、一页黄色出口单证、一页白色进口单证、一页白色复出口单证、两页蓝色过境单证、一页黄色复进口单证、一页绿色封底。知识精讲暂时进出境货物四、报关程序1. 使用ATA单证册报关的暂准进出境货物《ATA单证册》使用人出证协会 提交申请并提供担保 发给ATA单证册 出境申报 进境申报特定使用 复运出境申报 复运进境申报,交还单证册知识精讲暂时进出境货物四、报关程序1. 使用ATA单证册报关的暂准进出境货物知识精讲暂时进出境货物四、报关程序2. 展览品(不使用ATA单证册)展览品进出境之前应持举办展览会的批准文件连同展览品清单送给展出地或出境地海关,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展览会主办单位或其代理人向海关提供担保或相当于税款的保证金。进出境展览品必须在规定期限6个月复运进出境,海关分别签发报关单证明联,凭以向主管海关办理核销“结关”手续。如需延期,延期最多不超过3次,每次延期不超过6个月,如有特殊情况超过2年的,需经海关总署批准。进境展览品在展览期间被人购买的,出口展览品在境外参加展览会后被销售的,或展览品放弃或赠送的,一律按一般进出口货物办理进出口报关手续。知识精讲暂时进出境货物四、报关程序3. 集装箱箱体境内生产的集装箱及我国营运人购买进口的境外集装箱办理登记,无需对箱体单独申报 。无论是否装载货物,对箱体单独申报,6个月+3个月知识精讲暂时进出境货物四、报关程序4. 其他暂时进出口货物暂时进出口货物进出境时原则上暂缓交纳进出口税费,不需交验许可证件,但必须向海关提供担保。暂时进口货物对国家规定需要实施检验检疫的,或者为公共安全、公共卫生、知识产权保护等实施管制措施的,仍应当提交有关的许可证件。暂时出口货物除能够制造化学武器的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消耗臭氧层物质、重水、有关核出口、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许可证件外,不须交验许可证件。知识精讲暂时进口货物报关流程知识精讲暂时进出境货物四、报关程序4. 其他暂时进出口货物暂时进出境货物报关单部分栏目填报内容对应关系备案号 监管方式 征免性质 征免 展览品 非展览品 进出境 复运进出境无 展览品 暂时进出货物 其他法定 保证金/保函 全免知识精讲暂时进出境货物四、四种暂时进出境货物的报关程序三种暂时进出口货物报关程序比较货物类别 前期报关阶段 进出境报关阶段 后续报关阶段进出境展览品 在境内举办展览会的报批备案 展览品的进境或者出境 进出境展览品按去向办理手续及核销结案暂时或租借进出境集装箱 集装箱箱体的进境或者出境 进出境集装箱箱体的复出境及核销结案暂时进出口货物 暂时进出口货物进境或者出境 暂时进出口货物按去向办理手续及核销结案知识精讲暂时进出境货物四、报关程序三种暂时进出口货物报关程序比较货物类别 最终(实际)去向 海关手续进出境展览品 复运进出境 复出(进)境手续转为正式进口 一般(或减免税)进出口手续放弃或赠送 由进出口单位办理进出口手续或由海关处理暂时或租借进出境集装箱 复运出境 复出境手续留在境内 按进口办理手续暂时进出口货物 复运进出境 复出(进)境手续转为正式进口 一般(或减免税)进出口手续放弃 由进出口单位办理进出口手续或由海关处理知识精讲其他各类进出境货物一、溢装货物和误卸货物溢卸货物,是指未列入进口载货清单、运单的货物或者多于进口载货清单、提单、运单所列数量的货物。进口误卸货物,是指将指运境外港口、车站或境内其他港口、车站而在本港(站)卸下的货物。根据对溢卸、误卸货物的处置方式,可以有以下几种报关程序:1.退运境外2.溢短相补3.物归“原主”4.就地进口5.境内转售1. 含义2. 报关程序知识精讲其他各类进出境货物二、超期未报货物超期未报货物是指自运输工具进境之日起超过3个月未向海关申报的进口货物。(1)进口货物由海关提取变卖处理。(2)变卖所得价款在优先拨付变卖处理实际支出的费用后,按照以下顺序扣除相关费用和税款:①运输、装卸、储存等费用;②进口关税;③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④滞报金。所得价款不足以支付同一顺序相关费用的,按照比例支付。(3)按照规定扣除费用和税款后尚有余款的,自货物依法变卖之日起1年内,经进口货物收货人向海关提出申请,海关可以发还。(4)经海关审核符合被变卖进口货物收货人资格的发还余款的申请人,应当按照海关对进口货物的申报规定,补办进口申报手续。1. 含义2. 处理方式知识精讲其他各类进出境货物三、退运货物退运货物是指货物因质量不良或交货时间延误等原因,被国内外买方拒收退运或因错发、错运造成的溢装、漏卸而退运的货物。1. 含义退运货物一般退运货物直接退运货物指已办理进出口申报手续且海关已放行的退运货物。是指在进境后、办结海关放行手续前,进口货物收发货人、原运输工具负责人或其代理人申请直接退运境外的全部或部分货物;海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责令直接退运境外的全部或部分货物。当事人申请直接退运的货物海关责令直接退运的货物退运货物知识精讲其他各类进出境货物三、退运货物原出口货物退运进境时,原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向进境地海关申报,并提交退运申请及有关情况说明、收发货人双方签订的退运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原出口报关单等证明文件。若该批出口货物已收汇,还应提交当地主管出口退税的县级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证明该批货物未办理出口退税或所退税款已退回税务机关。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需出具有资质的商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残损、短少、品质不良或者规格不符的检验证明书或其他有关证明),出口货物自出口之日起1年内原状退货复运进境的,经海关核实后不予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原出口时已经征收出口税的,只要重新缴纳因出口而退还的国内环节税的,自缴纳出口税款之日起1年内准予退还。(1)一般退运出口货物办理退运进口2.通关规则知识精讲知识精讲其他各类进出境货物三、退运货物因故退运出口的进口货物,原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填写“出口货物报关单”申报出境,并提交退运申请及有关情况说明、收发货人双方签订的退运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原进口报关单等证明文件,海关核实无误后,验放有关货物出境。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需出具有资质的商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残损、短少、品质不良或者规格不符的检验证明书或其他有关证明),进口货物自进口之日起1年内原状退货复运出境的,经海关核实后可以免征出口关税;已征收的进口税,自缴纳进口税款之日起1年内准予退还。(2)一般退运进口货物办理退运出口2.通关规则知识精讲其他各类进出境货物三、退运货物一般退运报关单填制要点监管方式 征免性质 原产国 征免 备注品质规格原因,货物出进口1年内,原状复运进出境 退运货物 其他法定 全免 原报关单号其他原因造成的退运 一般征税 中国 照章征税 2.通关规则知识精讲其他各类进出境货物三、退运货物若“加工贸易电子手册”未核销,则按加工贸易退运货物报关;若“加工贸易电子手册”已核销,则按进出境修理货物报关。(3)加工贸易退运货物2.通关规则知识精讲其他各类进出境货物三、退运货物分当事人申请办理直接退运和海关责令直接退运两种形式,办理进口货物直接退运手续的,除另有规定外,应先填制“出口货物报关单”,再填制“进口货物报关单”,并将出口报关单号填报在进口报关单的“关联报关单”栏;在“标记唛码及备注”栏填报“”,并填报“直接退运”字样。经海关批准或者责令直接退运的货物无须验核进出口许可证或者其他监管证件,免于征收各种税费及滞报金,不列入海关统计。(4)直接退运货物2.通关规则知识精讲其他各类进出境货物四、退关货物退关货物是指出口货物在向海关申报出口后被海关放行,因故未能装上运输工具,发货单位请求将货物退运出海关监管区域不再出口的货物。1. 含义2. 报关程序1)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及其代理人应当在得知出口货物未装上运输工具,并决定不再出口之日起3天内,向海关申请退关;2)经海关核准且撤销出口申报后方能将货物运出海关监管场所;3)已缴纳出口税的退关货物,可以在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提出书面申请,向海关申请退税;4)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及其代理人办理出口货物退关手续后,海关应对所有单证予以注销,并删除有关报关电子数据。知识精讲其他各类进出境货物五、无代价抵偿货物无代价抵偿货物是指进出口货物在海关放行后,因残损、短少、品质不良或规格不符,由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承运人或保险公司免费补偿或更换的与原货物相同或者与合同规定相符的货物。1. 含义2. 特征(1)无代价抵偿货物是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损害赔偿,原进口货物已被海关放行。进出口无代价抵偿货物,海关不征收关税。但是进出口与原货物或合同规定不完全相符的无代价抵偿货物,应当按规定计算与原进出口货物的税款差额,高出原征收税款数额的应当征收超出部分的税款,低于原征收税款,原进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承运人或者保险公司同时补偿货款的,应当退还补偿货款部分的税款。未补偿货款的,不予退还。(2)进出口无代价抵偿货物免交验进出口许可证件。(3)现场放行后,海关不再进行监管。知识精讲其他各类进出境货物五、无代价抵偿货物向海关申报进出口无代价抵偿货物应当在原进出口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内,不超过原货物进出口之日起3年。除短少抵偿外,无代价抵偿货物进出口前,应当先办理被更换的原进出口货物中残损、品质不良或规格不符货物的有关海关手续。A.退运进出境:被更换的原进出口货物退运出境或进境的,海关不征收进出口关税。B.放弃交由海关处理:被更换的原进口货物不退运出境,但收货人愿意放弃交由海关处理的,海关应依法处理并向收货人提供依据,凭以申报进口无代价抵偿货物。C.不退运出境也不放弃或不退运进境的:被更换的原进口货物不退运出境且不放弃交由海关处理的,或者被更换的原出口货物不退运进境的,该抵偿货物应当按一般进出口货物办理相关海关手续。3. 报关程序知识精讲其他各类进出境货物五、无代价抵偿货物知识精讲其他各类进出境货物五、无代价抵偿货物知识精讲其他各类进出境货物五、无代价抵偿货物知识精讲其他各类进出境货物六、出境加工货物出境加工货物是指我国境内企业运到境外进行技术加工后复运进境的货物。1. 含义企业开展出境加工业务,应同时符合下列要求:(1)信用等级为一般认证及以上企业;(2)不涉及国家禁止、限制进出境货物;(3)不涉及国家应征出口关税货物。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展出境加工业务:(1)涉嫌走私、违规,已被海关立案调查、侦查,且案件尚未审结的;(2)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海关核报已到期出境加工账册的。出境加工货物不受加工贸易禁止类、限制类商品目录限制,不实行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及单耗管理等加工贸易相关规定。知识精讲其他各类进出境货物六、出境加工货物2. 期限出境加工货物自运出境之日起6个月内应当复运进境;因正当理由不能在海关规定期限内将出境加工货物复运进境的,应当在到期之前书面向海关说明情况并申请延期,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知识精讲其他各类进出境货物六、出境加工货物3. 报关程序报关前期阶段 开展出境加工的经营企业应通过 “单一窗口”办理出境加工电子账册设立手续进出境阶段 出境申报 出口货物报关单监管方式为“出料加工”(监管代码1427),征减免税方式为“全免”,备案号一栏填写账册编码。属许可证件管理的商品,免交许可证件;属应征出口税的,应提供担保。进境申报 进口货物报关单监管方式为“出料加工”(监管代码1427),商品编号栏目按实际报验状态填报,每一项复进口货物分列两个商品项填报,征减免税方式为“照章征税”,备案号一栏填写账册编码。海关对出境加工复运进口货物以境外加工费和料件费以及复运进境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和保险费审查确定完税价格后征收进口税。报关后续阶段 出境加工电子账册采取企业自主核报、自动核销模式,企业应于出境加工电子账册核销期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海关核报出境加工电子账册。知识精讲其他各类进出境货物七、进出境快件进出境快件是指进出境快件运营人,以向客户承诺的以快速商业运作方式承揽、承运的进出境的货物、物品。进出境快件分为文件类(以下简称A类快件)、个人物品类(以下简称B类快件)和低值货物类(以下简称C类快件)3类。(1)A类快件是指无商业价值的文件、单证、票据和资料(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予以征税的除外)。(2)B类快件是指境内收寄件人(自然人)收取或者交寄的个人自用物品(旅客分离运输行李物品除外)。(3)C类快件是指价值在5 000元人民币(不包括运、保、杂费等)及以下的货物,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除外:1)涉及许可证件管制的;2)需要办理出口退税、出口收汇或者进口付汇的;3)一般贸易监管方式下依法应当进行检验检疫的;4)货样广告品监管方式下依法应当进行口岸检疫的。1. 含义知识精讲其他各类进出境货物七、进出境快件(1)进出境快件通关应当在经海关批准的专门场所内进行,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在专门监管场所以外进行的,须事先征得所在地海关同意。运营人应当在海关对进出境快件的专门监管场所设立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专用场地、仓库和设备。(2)进出境快件通关应当在海关正常办公时间内进行,如需在海关正常办公时间以外进行,须事先征得所在地海关同意。(3)营运人应当按照海关的要求, 通过新版快件通关管理系统向海关办理进出境快件的报关手续。(4)进境快件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出境快件在运输工具离境3小时之前,应当向海关申报。2. 申报知识精讲其他各类进出境货物七、进出境快件3. 报关程序分类 报关单证 其他A类快件 A类快件报关单、总运单(复印件)和海关需要的其他单证。B类快件 B类快件报关单、每一进出境快件的分运单、进境快件收件人或出境快件发件人身份证影印件和海关需要的其他单证。 B类快件的限量、限值、税收征管等事项应当符合海关总署关于邮递进出境个人物品相关规定C类快件 一般出口货物报关程序报关C类快件报关单、代理报关委托书或者委托报关协议、每一进出境快件的分运单、发票和海关需要的其他单证 C类快件的监管方式为“一般贸易”或者“货样广告品A”,征免性质为“一般征税”,征减免税方式为“照章征税”。知识精讲其他各类进出境货物七、进出境快件4. 查验(1)海关查验进出境快件时,营运人应派员到场,并负责进出境快件的搬移、开拆和重封包装。(2)海关对进出境快件中的B类快件实施开拆查验时,营运人应通知进境快件的收件人或出境快件的发件人到场。收件人或发件人不能到场的,营运人应向海关提交委托书,代理收发件人的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海关认为必要时,可对进出境快件予以径行开验、复验或者提取货样。知识精讲其他各类进出境货物八、过境、转运、通运货物含 义 报 关 手 续 有 关 规定过境 货物 从境外启运,通过我国境内 陆路运输,继续运往境外的 货物 进境向海关递交《过境货物报关 单》,办理过境手续 出境时,递交进境地海关签发的 关封,由出境地海关验放 1.在3个月期限内未向海关申报的,海关提取变卖2.过境货物在境内属海关监管货物,须接受海关监管转运 货物 由境外启运,通过我国境内 设立海关的地点换装运输工 具而不通过境内陆路运输, 继续运往境外的货物 进境后,承运人向海关递交《进口 载货清单》申报进境。海关同意 后,在海关指定地点换装运输工 具;在规定时间内运送出境 1.接受海关全程监管2.在中国口岸存放期间不得开拆、换包装或加工3.3个月内转运出境,否则海关提取变卖通运 货物 由境外启运,由船舶、航空 器载运进境并由原运输工具 载运出境的货物 进境向海关递交《船舶进境报告 书》或《进口载货清单》进行申 报。海关在运输工具抵、离境时对 申报货物予核查,并监管其实际离 境 1.接受海关全程监管2.在中国口岸存放期间不得开拆、换包装或加工3.3个月内转运出境,否则海关提取变卖知识精讲其他各类进出境货物八、过境、转运、通运货物运输形式 是否在我国境内换装运输工具 启运地 目的地转运货物 不过我国境内陆路运输 换装过境货物 过我国境内陆路运输 不论是否换装 通运货物 原装航空器、船舶再运进出境 不换装类别货物我国境外我国境外知识精讲其他各类进出境货物九、各类进出境货物性质、税收征管与报关程序操作指导任务操作工作任务1: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报关第一步:根据任务1.1的要求,判断该批货物属于哪类海关监管货物并分析应办理怎样的报关手续。这里的货物应办理跨境电商B2C零售进口网购保税业务的海关手续。货物从境外运入宁波保税区属于一线入区,须向海关以进境货物备案清单方式进行申报;待销售该批商品的电商平台产生订单后,将货物从保税区仓库运往境内区外应向海关提交申报清单,采取“清单核放”方式办理报关手续。第二步:根据任务1.2的要求,做好报关前期准备。跨境电商B2C进口网购保税业务的报关前期准备主要包括商品备案和账册设立。凯源公司代理宁波迪欣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向海关办理商品备案,该批汽车用润滑油HS编码2710199100,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范围以内,可以按跨境电商模式进口。凯源公司通过金关二期申请海关特殊区域物流账册,海关审核通过后完成账册设立。返回下一页工作任务1: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报关第三步:根据任务1.3的要求,办理货物一线入区报关手续。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一线入区可采用全国通关一体化通关模式办理报关,向海关申报进境货物备案清单,也可采用“跨境电商”模式进行转关。凯源公司采用全国通关一体化通关模式办理报关,在进境货物备案清单放行后,申报入区核放单 。运载该批货物的车辆从口岸运抵宁波保税区,货物经海关查验和检疫后,进入保税区跨境电商仓库储存。第四步:根据任务1.4的要求,在平台生成订单后办理物品二线出区报关手续。平台生成订单后,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宁波迪欣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支付企业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物流企业圆通速递分别通过跨境电商通关服务平台向海关传输交易、支付、物流等电子信息。经“三单对碰”后,凯源公司通过单一窗口提交申报清单返回下一页工作任务1: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报关返回下一页工作任务1: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报关海关对清单核放后,凯源公司在“单一窗口”先后申报保税核注清单(出口)和出区核放单,货物即可装车出区派送。如产生退货,宁波迪欣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可在申报清单放行之日起30日内,委托凯源公司向海关申请开展退货业务。在申报清单放行之日起45日内将退货商品运抵宁波保税区跨境电商仓库,相应税款海关不予征收,并调整消费者个人年度交易累计金额。返回下一页工作任务1: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报关返回下一页工作任务2:特定减免税货物通关第一步:根据任务2.1的要求,提交减免税申请。旭日公司是中外合资企业,根据任务1.1的要求,在设备进口前,该公司报关员登录中国电子口岸QP预录入客户端的减免税申报系统,填写“进出口货物征免税申请表”,选择“无纸申报”,扫描上传随附单证资料,向洋浦经济开发区海关办理减免税申请。海关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征免税确认通知书电子数据, 征免税确认通知书编号为“Z64047G00953”,有效期至2021年10月23日。第二步:根据任务2.2的要求,在洋浦海关办理进口报关手续。货物运抵洋浦口岸后,报关员向洋浦海关办理进境申报手续,在报关单“备案号”栏填写征免税确认通知书编号“Z64047G00953”。第三步:根据任务2.3的要求,按海关审核的使用范围使用该设备,并接受海关监管。2021年4月,海关查验放行,旭日公司提取货物进厂安装使用。根据任务1.3的要求,在设备使用期间,旭日公司应在每年的6月30日前向洋浦海关递交“减免税货物使用状况报告书”,报告减免税货物使用状况,配合海关稽查。返回下一页工作任务2:特定减免税货物通关第四步:根据任务2.4的要求,未满监管期申请解除监管。旭日公司要于2022年9月转让该设备,由于未满3年监管年限,首先需要向洋浦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货物结转手续。洋浦海关审核同意后,通知伟照公司所在地海关。特定减免税进口的机器设备未满监管年限转让应补税,但因为伟照公司也是外商投资企业,其进口投资设备也可享受相同的减免税待遇,因此伟照公司向其所在地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审核确认手续,取得征免税确认通知书,双方办理货物转让手续。货物移转后,伟照公司所在地海关对结转的机器设备继续实施监管,直至2024年4月。届时伟照公司可向其主管海关申领“进口减免税货物解除监管证明”.返回下一页工作任务2:特定减免税货物通关返回下一页工作任务3:暂时进出境货物通关第一步:根据任务3.1的要求,判断该批货物属于哪类海关监管货物并分析应办理怎样的报关程序。通过本案例,我们知道这批货物属于暂时进出境货物中的展览品,是参加2021年俄罗斯工程机械及建筑机械展(CTT)的,应按出境展览品的程序报关。第二步:根据任务3.2的要求,针对该类货物准备具体的申报单证。针对该类货物,报关人员应搜集、准备归口审批部门准予出境展览的批准批件以及展品清单一式两份。第三步:根据任务3.3的要求,办理报关出运手续。报关人员凭上述单证向广州海关办理出境申报手续,该出口展品不属于应纳出口关税的范围,无须缴纳保证金,经广州海关开箱查验、核对展览品清单后,予以放行。海关留存一份清单,另一份装入“关封”退回,报关人员应妥善保管,凭以办理复运进境的申报手续。返回下一页工作任务3:暂时进出境货物通关第四步:根据任务3.4的要求,办理货物复运进境手续,并补办50台气动工具的正式出口报关手续。货物在展出期间,50台气动工具被莫斯科某贸易公司购买,转为正式出口,由海关核对展览品清单后要求企业补办有关正式出口手续并补征出口税;其余展品在展出结束后从境外复运进境时,报关员凭展品清单、运输单据等向入境地广州海关申报:展品清单一式两份,注明原出境日期、地点、运输工具名称、展出国家或地区,以及在国外展出期间对展品的出售、赠送、放弃、消耗,或留给我驻外机构使用等处理情况。第五步:根据任务3.5的要求,向广州海关报核,办理结关手续。在展览会结束,出口展品全部复运进境和全部办结有关的海关手续后,准备相关单证,包括出口展览会核销申报表、原出口保证金收据等向广州海关报核,办理结关手续。返回下一页工作任务3:暂时进出境货物通关返回下一页出口展览品关务操作流程实训练习应知考核应会考核直通大赛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