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2 税务事项登记 课件(共37张PPT)-《企业纳税实务》同步教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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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 税务事项登记 课件(共37张PPT)-《企业纳税实务》同步教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资源简介

(共37张PPT)
项目2 税务事项登记
知识目标:
描述设立税务事项登记的内容
概括发票管理的相关规定
能力目标:
能为企业完成税务事项办理
思政目标:
引导学生树立长远着眼长远持续发展的眼光
引导学生珍惜来之不易的纳税信用
引导学生树立依法纳税、诚信经营的意识
课前思考:
你知道创办新企业的程序吗?
审核
名称
网上提
交材料
取得
营业执照
刻章
银行
开立账户
税务事项
登记
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是指商事主体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刻章许可证、社保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登记等,在商事登记部门“一表申请、一门受理、一次审核、信息互认、多证合一、档案共享”登记模式的基础上,只发放记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再发放商事主体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刻章许可证、社保登记证、统计登记证等,赋予营业执照具有以上证(照)的全部功能。
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根据税法规定,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也是纳税人已经纳入税务机关监督管理的一项证明。
学习任务
任务1 设立税务事项登记
任务2 发票领用与管理管理
任务3 办理变更、注销税务登记
任务1 设立税务事项登记
一、设立登记信息采集
指纳税人依法成立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后,为确认其纳税人的身份,纳入国家税务管理体系而到税务机关进行的税务事项登记。
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且会计核算健全,并能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经营规模较小,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
纳税人资格认定
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
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
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且会计核算不健全
新开业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
一般纳税人认定登记管理规程
——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办理认定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
——超过标准的月份(或季度)的所属申报期后下月(季)
企业总、分机构不在同一县(市)
——分别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
非企业性单位如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
——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个体经营者
——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
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
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
不得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纳税人分为( )。
A.一般纳税人
B.小规模纳税人
C.股份公司纳税人
D.合伙制企业纳税人
AB
二、实名认证
办税人员本人到税务局现场进行实名信息采集。
实体人像
身份证信息
三、签订三方协议
四、税种认定
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其生产、经营范围及拥有的财产等情况,认定录入纳税人所适用的税种、税目、报缴税款期限等信息的一种登记手续
享受免税优惠的纳税人,就不要办理税务事项登记?观点正确吗?
讨论:
设立税务登记地点 ——属地管理
生产、经营所在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
县以上
下列哪些需要办理设立税务事项登记:
(1)会计师事务所;
(2)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只负责联络的办事处
(3)个人;
(4)国家机关;
(5)不需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思考与分析
任务二 发票申领与管理
发票的类型
发票领购与使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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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控发票
非税控发票
一、发票的类型
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通用机打发票
通用定额发票
通用手工发票
火车票…
(一)增值税发票的领购程序
二、发票的领购、使用与保管
发票的领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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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票的使用管理
1.开具条件
2.开具要求
专人负责,专库保管,专账登记,定期盘点
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三)发票的保管
变更税务登记
注销税务登记
任务三 变更、注销税务登记
变更税务登记是纳税人在税务机关登记的相关税务事项内容发生变化,需要对原有登记内容进行更改,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的税务登记。
一、变更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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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 “多证合一”纳税人工商登记信息发生变更(除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核算方式等信息外),工商机关核准后将变更信息即时共享至省级信息交换平台,税务机关接收工商变更信息并更新税务系统内纳税人对应信息。
变更税务登记的时限及变更地点:
不需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其变更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应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或自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
变更税务登记的时限及变更地点:
(一)注销税务登记的范围
(1)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
(2)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而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
(3)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4)纳税人依法终止履行纳税义务的其他行为。
二、注销税务登记
自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二)注销税务登记的时限及地点
总结
设立税务事项登记
发票领购与管理
变更、注销税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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