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扣除类项目纳税调整 课件(共48张PPT)-《税法与纳税实务》同步教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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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扣除类项目纳税调整 课件(共48张PPT)-《税法与纳税实务》同步教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资源简介

(共48张PPT)
学习任务十二 企业所得税纳税实务
扣除类项目纳税调整
目录
职工薪酬纳税调整
01
广宣费支出的纳税调整
02
捐赠支出纳税调整
03
业务招待费支出、利息支出和其他扣除项目的纳税调整
04
掌握扣除类项目纳税调整的方法。
鼓励企业加大职工教育投入、提升职工素质、培养大国工匠
知识目标
技能目标
思政元素
教学目标
能正确填写扣除类纳税调整表。
目录
职工薪酬纳税调整
01
广宣费支出的纳税调整
02
捐赠支出纳税调整
03
业务招待费支出、利息支出和其他扣除项目的纳税调整
04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其中所称职工,是指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含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也包括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包括通过企业与劳务中介公司签订用工合同而向企业提供服务的人员。
职工薪酬的纳税调整主要包括工资薪金支出、职工福利费支出、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工会经费支出、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住房公积金、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等内容,主要通过填写《职工薪酬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50)体现税会差异。
工资、薪金支出的纳税调整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职工工资薪金,准予在税前扣除。
1.职工的范围
会计的规定
——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含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
——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如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
——在企业的计划和控制下,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为其提供与职工类似服务的人员,如劳务派遣人员
税法的规定
财税[2009]69号《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
——从业人数: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之和
2.合理工资薪金
国税函[2009]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
“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
合理工资薪金的界定
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
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职工福利费支出的纳税调整
1.扣除比例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2.职工福利费的范围
国税函[2009]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
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注意:单独设置账册,准确核算
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的纳税调整与申报
1.职工教育经费计提比例
一般企业: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财税〔2018〕51号
2. 列支范围
上岗和转岗培训;
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
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
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
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
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
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
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
大前提:与企业生产经营相关,且取得符合税收法规规定的有效凭证。
财建[2006]317号《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
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上的学历教育以及个人为取得学位而参加的在职教育,所需费用应由个人承担,不能挤占企业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
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境外培训和考察,其一次单项支出较高的费用应从其他管理费用中支出。
税法口径的工资薪金
工会经费支出的纳税调整与申报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公司未成立工会,是不是不需要交工会经费?
工会经费列支范围: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1.职工活动支出:职工教育支出、文体活动支出、宣传活动支出、职工集体福利支出、其他支出
2.维权支出: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如劳动保护费、法律援助费、困难职工帮扶费
3.业务支出:培训工会干部、加强自身建设
4.资本性支出:工会建设工程、设备工具购置
5.事业支出: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补助
五险一金的纳税调整
对于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住房公积金,税法和会计基本上无差异。
1.主要审查会计是否按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计提各类社会保障性缴款和住房公积金。
2.要注意的是税前允许扣除的各类社会保障性缴款是企业已计提并实际向当地社会保险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缴纳的各种款项和住房公积金。
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的纳税调整
补充保险——限额扣除
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商业保险——区别对待
吉祥公司(小规模纳税人)2021 年度职工薪酬业务信息如下:
问题:吉祥公司如何做企业所得税相关职工薪酬纳税申报?
、一、案例数据
二、案例解析及申报
、三、课堂练习
阳光公司(一般纳税人)2021 年度职工薪酬业务信息如下:
任务:请为阳光公司做2021年企业所得税相关职工薪酬纳税申报
目录
职工薪酬纳税调整
01
广宣费支出的纳税调整
02
捐赠支出纳税调整
03
业务招待费支出、利息支出和其他扣除项目的纳税调整
04
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的会计规定
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通常通过“销售费用”核算,根据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利润总额时全额扣除。
广告费与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有何区别?
主要区别在于是否取得相应发票
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的税务处理
1.一般规定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化妆品制造与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
上述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3.烟草行业
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021.1.1-2025.12.31
可以作为计算费用扣除基数的收入 营业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视同销售收入 非货币性交易视同销售收入
货物、财产、劳务视同销售收入
其他视同销售收入
不作为计算费用扣除基数的收入 固定资产盘盈、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出售无形资产收益
债务重组收益
罚款净收入、捐赠收入、政府补助收入
其他(营业外收入核算的、上述未列举的营业外收入)
销售营业收入
基础信息表行业代码填报7010(房地产开发企业) A101010第1行营业收入+A105010第1行视同销售收入+第23行销售未完工销售收入-第27行销售未完工收入结转完工开发产品收入
其他企业 A101010第1行营业收入+A105010第1行视同销售收入
【例题】
B公司2018年度销售收入总计900万元,实际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150万元;2019年的有关数据如下:
销售产品收入1000万;销售材料收入10万;将自产产品用于在建工程,同类产品售价10万;将自产产品无偿赠送他人,同类产品售价5万元;接受捐赠收入5万元。
该公司2019年实际支出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为140万元,请问在2019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如何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进行纳税调整?
2018年扣除限额=900*15%=135万,实际发生150万,税会差异15万元,2018年纳税调增,结转至2019年;
2019年扣除限额=(1000+10+10+5)*15%=153.75万元,实际发生140万,结转15万,共155万,超限额1.25万,纳税调减140-153.75=-13.75万元
目录
职工薪酬纳税调整
01
广宣费支出的纳税调整
02
捐赠支出纳税调整
03
业务招待费支出、利息支出和其他扣除项目的纳税调整
04
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
为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捐赠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二、企业和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链接:
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的基本规定
1.公益性捐赠的界定
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和直属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慈善事业的捐赠。
2.扣除限额
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主表第13行,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扣除。此处应该注意,在计算税前扣除限额时,计算基数是年度利润总额,即会计上的利润总额。
一是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应当依法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二是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不需要取得税前扣除资格。
公益性社会组织资格认定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三个部门联合认定,每年会进行名单的更新,某协会2016年具有公益性慈善组织资格的,不一定2017年还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即慈善组织不一定具有税前捐赠扣除资格。
允许扣除的三年时限,从次年开始。如2017年发生捐赠支出100万,2017年会计利润是-50万,那么这100万捐赠支出全额结转哪年扣除?
公益事业捐赠的范围:
(一)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
(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
(三)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
(四)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19年第49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
以下两种情形的扶贫捐赠,可以适用税前据实扣除的政策:
(1)在政策执行期限内,目标脱贫地区实现脱贫的。
(2)在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已发生的符合上述条件的扶贫捐赠支出,尚未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部分。
【例】A企业2019年利润总额为10 000 000元,2019年“营业外支出”本期发生额5 000 000元,其中通过教育部门进行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共计1 100 000元,直接向养老院捐赠200 000元;通过甲县人民政府对所在县的农村进行扶贫捐款500 000元(该农村为建档立卡贫困村)。另外2017年尚有未扣除的公益性捐赠200 000元。分析A企业2019年捐赠支出的纳税调整情况。
分析:
A企业直接向养老院的捐赠不得税前扣除,捐赠额200 000元纳税调增。对贫困农村的捐款允许税前全额扣除。通过教育部门的捐赠1 100 000元允许税前限额扣除。2017年未税前扣除的公益捐赠额200 000元允许在2019年捐赠限额内扣除。
2019年待税前扣除捐赠总额1 300 000元,捐赠扣除限额为10 000 000×12%=1 200 000元,本期纳税调增100 000元,可结转以后年度税前扣除。
目录
职工薪酬纳税调整
01
广宣费支出的纳税调整
02
捐赠支出纳税调整
03
业务招待费支出、利息支出和其他扣除项目的纳税调整
04
一、业务招待费支出纳税调整
双重限额标准,取其低
标准2: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 5‰
业务招待费是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的必调项目。其税前扣除限额如下:
标准1:实际发生额的60%
一、业务招待费支出纳税调整
案例:阳光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为58699238.94元,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支出为26745.8元。
标准1: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 26745.8×60%= 16047.48元
标准2:营业收入的5‰=58699238.94×5%= 293496.19元> 16047.48元
二、利息支出纳税调整
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
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
同业拆借利息支出
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
据实全额扣除
二、利息支出纳税调整
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
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
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
超过部分
据实扣除
不许扣除
限额扣除
二、利息支出纳税调整
难点演练
兴盛公司向银行借入的200万元一年期短期借款年利率是5%;向其供应商借入的、约定一年后归还的100万元借款,年利率是8%。
向供应商借入款项利息的税前扣除金额是多少?
三、不得扣除项目
企业所得税税款
税收滞纳金
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
02
03
04
05
01
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三、不得扣除项目
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税收滞纳金
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07
08
09
06
赞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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