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和管理 课件(共21张PPT)-《税费计算与申报》同步教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资源下载
  1. 二一教育资源

2.6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和管理 课件(共21张PPT)-《税费计算与申报》同步教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资源简介

(共21张PPT)
项目二 增值税计算与申报
项目内容
任务一 增值税的基本原理认知
任务二 增值税纳税人的确定
任务三 增值税征税范围的确定
任务四 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的判定
任务五 增值税优惠政策的运用
任务六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和管理
任务七 一般计税方法下的应纳税额的计算
任务八 简易计税方法下的应纳税额的计算
任务九 进口货物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任务十 增值税出口退(免)税的计算
任务十一 增值税的纳税申报
【学习目标】
(1)能明确增值税的基本原理,能判定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会判断哪些业务应当征收增值税,会选择增值税适用税率,能充分运用增值税优惠政策,会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2)能根据相关业务资料计算一般计税方法下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转出额和应纳增值税税额,简易计税方法下应纳增值税税额,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税额。
(3)能合理选择和运用增值税出口货物或者劳务退(免)税政策、出口服务或者无形资产退(免)税政策,能根据相关业务资料运用免抵退税办法和免退税办法计算增值税应退税额。
(4)能确定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能根据相关业务资料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以及相关申报表,并能进行增值税的纳税申报。
【思政目标】
(1)增强依法纳税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2)增强制度自信,激发爱国情怀。
(3)树立严谨的工作作风,培养工匠精神。
(4)深入理解增值税相关政策,引导学生深入社会实践、关注现实问题,培育经世济民、诚信服务、德法兼修的职业素养。
任务六 增值税专用发票
的使用和管理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开具的发票,是购买方支付增值税额并可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自2020年2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应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使用专用发票。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申领和开具范围
(一)申领范围
自2020年2月1日起,全面推行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均可以申领和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1)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 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数据及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上列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内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确定。
(2)应当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而未办理的。
(3)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
(4)有下列行为之一,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者:
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私自印制增值税专用发票。
3)向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买取增值税专用发票。
4)借用他人增值税专用发票。
5)未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一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未按规定保管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专用设备。
7)未按规定申请办理防伪税控系统变更发行。
8)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有上列情形的,如已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主管税务机关应暂扣其结存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税控专用设备。
(二)开具范围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
(2)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
(4)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内容和开具要求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联次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分为三联版和六联版两种。基本联次为三联:
其他联次用途,由纳税人自行确定。纳税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需要使用发票的,可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第六联。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内容
(1)购销双方的纳税人名称,购销双方地址;
(2)购销双方的纳税人纳税人识别号;
(3)发票字轨号码;
(4)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名称、计量单位、数量;
(5)不包括增值税在内的单价及总金额;
(6)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额、填开的日期。
(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要求
(1)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2)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4)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开具。
不符合上列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三、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的抵扣时限
四、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处理流程
五、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作为抵扣进项税额凭证的规定
(1)经认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税务机关退还原件,购买方可要求销售方重新开具专用发票:
① 无法认证。
② 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
③ 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2)经认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时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税务机关扣留原件,查明原因,分别情况进行处理:
(3)专用发票抵扣联无法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六、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的处理
七、深化增值税改革中有关增值税发票的规定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2019年3月31日前)已按原16%、10%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2)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补开增值税发票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补开。
(3)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税率栏次默认显示调整后税率,纳税人发生上述(1)(2)所列情形的,可以手工选择原适用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4)税务总局在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中更新了《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纳税人应当按照更新后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开具增值税发票。
(5)纳税人应当及时完成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升级和自身业务系统调整。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